一世尽欢痴蚀骨
字体: 16 + -

缘起.宫菱篇(3)

    



    风沙漫天锁残阳,要离开蚀骨国边境的那天,宫菱公子把我和师傅叫到城墙之上,那天的风沙格外大,天地之间,混浊一片,他伸手摘下束发玉冠,一头乌发随风扬起,格外精致的脸蛋线条一目了然,宫菱原是个女人。



    



    按照她说的,女儿家独自在外闯荡不甚安全,迫不得已才女扮男装,她听到了我独自在房中哭泣的声音,便戳破了窗纸偷窥,见空中悬着一柄天书,天下人皆知无字天书由姜氏一族守护。



    



    听到这儿时,师傅知道了我偷偷用心血精力使用天书的事,一记眼刀向我袭来,我垂着头就当没有看见,宫菱早就泪眼婆娑,向我们娓娓叙述着在她身上发生的故事。



    



    原来,宫菱本是蚀骨国前朝遗孤,盘旋政治漩涡中好不容易得以苟活,代价就是卖身红花楼,前朝遗孤公主是红花楼花魁,客人自然络绎不绝,故此,她卖艺不卖身,立下一规矩,但凡世上有人能够在棋术上胜过自己,她便以身相许。



    



    后来,现任蚀骨国将军厉末然听闻前朝公主在政治漩涡中明哲保身,虽成妓却有此规矩,不由得前去一试,其实棋盘和棋子都有磁铁做的手脚,任谁都是赢不了的。厉未然心高气傲,索性就掀翻了棋盘,草草离开,但其实这位厉将军就此迷上了宫菱这位妓。



    



    下令屠杀剿灭姜氏一族的蚀骨国的上一任皇帝是宫天铭,宫菱就是宫天铭的女儿,师傅几次想要打断她,几次想要离开,师傅还没有宽容到为灭族仇人动用无字天书。



    



    “再后来呢?”我颇有兴趣。



    



    厉未然骁勇善战,一生征战沙场从未败过,作为开国大元,他想迎娶前朝公主必定备受争议,皇帝特许他把宫菱赎回将军府,宫菱入府时必须八十八盆冷水洁身,四十四火把点燃头发,烧却青楼红尘事,她忍耐了漫长的洁身,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幸福时光,喝酒舞剑,弹琴下棋。



    



    “你可知,我的棋盘有磁铁,任谁都是赢不过我的。”宫菱眨巴眨巴眼,嫣然一笑如玉。



    



    厉未然才知道,后来他能赢她不是意外,而是宫菱有心为之,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只可惜,即便她做的再好,处处小心,皇帝还是不能就此罢手,他指派厉未然平定边关叛军骚乱,如此棘手的问题。他临行前说,她可改嫁,如果他回不来,她就可以改嫁。宫菱誓死不肯,他便笑笑说,那就等本将军归来许你一世荣华,再生一对娃娃。可等了三年,厉未然军队大败,他未归。



    



    我大抵明白宫菱的心情,就似少城离开后的我一般,是那么那么不愿意接受离别的样子,所以宫菱日日站在城墙上等,望断天涯,只为等得厉将军一人归来。她想我用无字天书查询厉未然的下落,仅此而已。



    



    师傅心里自然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愿意,可我不同,宫菱和厉未然的经历神似我与顾少城,且前朝覆灭,灭族之仇总不能回报在一个女子的身上,我告知她,驱动天书,需要她的心血精力,驱动以后,她会加速衰老,寿命折半。



    



    她只是一愣,继而站上城墙顶,面对黄沙侵袭,嘴角扬起一抹弧度,释然的说道:“我愿意。”



    



    我将她身体里引出的心血精力注入无字天书之中,天书金光乍现,浮现出一人身影,那男人黑袍加身,剑眉星眼,在一处庭院中挥舞长剑,紧接着,一行大字浮现于空中,是未央国聚春庭院,如此明确的地址。到此为止,不然以宫菱的精力,会丢掉她的命。



    



    这片浮云大陆,西边为蚀骨国,东边为未央国,北边为寒天国,南边为洛水国,四国表面平和,实则各怀鬼胎,都是一心要夺取无字天书,以争天下。



    



    “他没死,将军还活着,太好了。”宫菱激动的说道。



    



    我和师傅见势先走一步,不知出于好奇还是何种原因,我们也不自觉的踏上了前往未央国的马车,一路上我不停的撩拨着车马帘子,就像宫菱和厉未然的经历神似我与顾少城一样,我竟期待着,他们的结局会不会也神似我们呢。



    



    未央国靠东,气候总归是比靠西北大漠好一些,温暖花开,初到这里时,是我第一次见到除了白云山外,第一个百花争艳,招蜂引蝶的地界。师傅在街边用着障眼法挣了不少的盘缠,找到聚春庭院时,发觉那也是一座青楼罢了,无奈之下,我也只好女扮男装,跟师傅一起进去瞧瞧厉未然的模样。



    



    我们歇脚的客栈就在聚春庭院对面,在那里一连住了几日,都未曾见过厉未然的影子,更未曾见过宫菱的影子,我和师傅比这两位当事人都积极。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客栈下的长厅看到一熟悉的身影,宫菱恢复了女装还有些认不出呢,她又操起了老本行,跟老板商量能否说书抵房钱,面色窘迫的潮红,我这才想起,她之前在蚀骨国边关客栈也是说书抵工钱的,再看看宫菱的脚上一双旧面粉红绣花鞋沾满泥土,有些磨破的地方不忍直视,她没有盘缠,想必是步行走来的。



    



    “宫姑娘,如若不嫌弃,就与我同住吧。”我说。



    



    宫菱回头看着女扮男装的我,也是许久没有反应过来,我带她上楼让她换上我的衣服,她执意不肯,说是身上的粉红舞衣是与厉未然初见时穿的,宫菱不时就揉揉脚,我羡慕她能够马上与爱人相见,但反观厉未然人在青楼,又不好意思直接告知宫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