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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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少年要远行

    翌日一大清早,有鸡鸣,是一个雄鸡一唱天下白。



    宣州城洛水码头,少年收拾行囊,颇有要负笈求学的样子,这场突如其来的游学之旅,齐经纶虽毫无准备,但也不得不接受,纵然很难接受,也只能逆来顺受。



    甚至连跟亲人道别的时间都没有。



    这趟求学之行,路途遥远,大致路途是,横渡这片四海之一的西海,然后跨越天泽国境的西境六郡。



    而在西境齐经纶还要绕一段远路,他打算去看看好几年没见的那位“好朋友”看他是否做上徭役,然后鱼肉乡里,顺道叮嘱他如果乐意就带着孙阿婆,去北境找他娘和妹妹。



    还得给他支招怎样俘获自家妹妹的芳心,总之很多事要交代,很多话想说。



    最后再翻过崇山峻岭,即可到达春秋学宫所在的四季城。



    他很不喜欢这种连行动都无法自己掌控的感觉,而他隐约觉得那座巍巍洲边境的春秋学宫,对他有种玄而又玄的吸引力。



    齐经纶转头走向那条可以承载数百人的远航渡船,头也没回,宣州郡太守大人齐远山默默挥手道别。



    宣州城还是老样子,人群熙攘,车如流水马如龙,肩膀上扛着一束糖葫芦之类的各类甜品,并喊着,“糖葫芦,三文一串。”那家有百年历史的酔花楼,穿的花枝招展的风尘女子,招揽宾客,一切都没变,但又注定少了些什么,比如街头写字,卖字的年轻书生,还有仙人塌酒坊打酒的背剑姑娘,甚至那个头戴莲花冠的小道士。



    突然,马上就要登上渡船离去的齐经纶,回头深深的看了一眼喧闹的宣州郡,没有去看那个身份是自己父亲的男人。



    平静再次转头走向渡船上,说了声,“回去吧。”



    齐远山欣然微笑。



    他想的不远处同样是要乘渡船离开这座宣州郡的儿子,结果看到那个自己一直都很不喜欢的准儿媳妇正在和齐穗你侬我侬,挥袖愤然离去。



    齐穗一身锦衣,很高贵,他对面那个媚眼如丝的女人,此时正一脸不舍的盯着他,昔日她是那有百年历史的酔花楼的头牌,有花魁之称,是眼前这人还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时,化重金赎回的,所以齐穗让她谢闻萧干嘛她就干嘛,因为她觉得这是应该的,包括昨天去齐经纶房中引诱,这个其实很可怜的女子也没有拒绝,纵使她心中很不乐意。



    “闻萧,等我安顿好,就回来娶你。”齐穗郑重其事的说道,至于他为什么看上谢闻萧这个风尘女子,用他自己的话说,很简单,一是长得好看,二是看对眼了,当初他老爹询问时他就是这样答复的。



    在他齐穗的世界里,他想要的大概都能得到,总说修行要清心寡欲,不受世俗牵挂,他不认同,他不喜欢读书,不适合做官,耍官腔,但他有喜欢的人,有想做的事,这位齐家三公子觉得这就很足够了。



    这次前往那座名为太一山的仙家府邸,没有什么目的,就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志怪小说,羡慕天上飞来飞去的神仙,如果这次在山上修行只余,能够顺便讨要一部双修功法是再好不过了,到时候和心爱的女人一起双宿双飞,只羡鸳鸯不羡仙。



    谢闻萧没有答话,她很愿意相信这个男人说的话,因为她从来都没有几个可以选择相信的人,就算齐穗说的是假话,她依然愿意相信。



    不一会儿,就泪眼朦胧,齐穗轻轻替她擦拭。



    齐穗登上渡船,频频回头挥手道别,眼上覆上蒙蒙雾气,连忙转过身。



    两个人都姓齐,一人向西,一人向东。



    ————



    齐经纶所在这艘轩楼渡船,分为三中房间,天地人,对应三才,齐远山大概是不想太招摇,于是帮齐经纶订了一间地字号房间,对比天字号房间差距是没有派遣贴身的曼妙女子作为侍女服侍起居,相比人字号房间同样有分别,在于比之人字房,地字房有相对舒适的环境,有自己独立的空间。



    转眼齐经纶在船上也住了几天,没什么不适,但也无甚趣味可言,这渡船虽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一间小铺子,专门贩卖行走江湖用的家伙事儿,刀枪剑戟之类居多,少数修行中人的修炼功法都售以几百上千两银子的天价。



    齐经纶闲时去过几趟,购得一把青锋剑,可以说是心头一热,反正包袱里齐远山给他放了几百两银子,纹银十两的青锋剑买了也就买了。



    让他稍微提起一点兴趣的是,他看见了那名在太守府外,空碗饮酒的老乞丐。



    老乞丐本来住在人字号房,那人字房是几人同住一房,而与他同住的人因为他穿着过于邋遢,且身怀“异香”每当他脱衣,或挥袖时,“异香”更是愈加浓烈。



    最后不得不各自掏钱凑了一个地字房的房钱,叫老乞丐自己去住,恰好与齐经纶做了一个邻居。



    齐经纶由于见过老乞丐那神异之举,每次出去溜达,也乐得与他问候一声,久而久之竟然熟络了,但齐经纶始终没人让老乞丐进他的房间做客,更别提喝茶饮酒。



    还有一事是,他看到一位像神仙似的姑娘,背着一把宝剑,扎着马尾,青丝如瀑,正脸没看清,但他知道肯定很好看。



    那姑娘住的是天字房,与他离得有些远,所以看不太清晰。



    今天天气不错,艳阳高照,齐经纶打算搬一只板凳,去夹板上晒太阳,刚刚出去,便被早已在此吸收天地精华的老乞丐叫了一声,“小友,来,与老朽坐在一起,我再与你说道说道,肚子里的江湖事。”老乞丐还是那套装扮,左手持翠绿柱杖,右手捧破碗,但没有见他饮酒。



    齐经纶还是挺乐意听老乞丐聊天说地,讲他年轻时的江湖逸事的,于是搬着板凳小跑过去。



    问候了一声,老先生好,老乞丐眉开眼笑。



    “想老夫年轻的时候,那也是有顶顶大名的,手中的宝剑从来都不讲道理,那时最讲究的就是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若叫我看到不平事,直接就是一剑横砍过去。”老乞丐手舞足蹈,很激动。



    齐经纶问道:“那老先生你的剑呢?”



    老乞丐脱口而出,“我的剑在心中,为万物,说通俗点就是万物皆可为剑,比如我手中的棍子,也可以,年轻人你不懂的,这是大境界。”他举了举手中的翠绿竹棍,捋一下乱糟糟的胡须说道。



    齐经纶尽当他是胡言乱语,没有往心里去。



    老乞丐取下腰间的一只老旧葫芦,里面装的是酒,只见他小心翼翼的往他那只破碗里到了半碗,“年轻人,喝酒不?”



    齐经纶犹豫片刻,看了看老乞丐手里捧着的那只破碗,然后接过破碗,猛饮一口,没想到的是,这酒劲儿的猛烈,他的脸一下子就涨红,咳嗽个不停,缓过来后在此举起酒碗,一饮而尽,然而实在是呛的不行,一大口全部喷在地上。



    老乞丐一脸心疼的样子。



    这位穿了一身白衣,确实是英俊潇洒的少年,突然很想耍剑,便摇摇晃晃的跑去房间,取那一柄十两银子买来的青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