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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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浩然正气

    这座秀丽园说白了就是宣州太守大人,豢养金丝雀的密地,至于用什么法子,留住这群个个都顶有姿色的美人,大多数是用白花花的银子与权利,少数是靠太守大人那副还算中看的皮囊,至于其他大概没有,总之付出真心的很少。



    天高皇帝远啊。



    日落西山,渐渐繁星点点,这座美轮美奂的秀丽园中,灯火通明。



    那栋小阁楼,亦点灯,晚饭清清淡淡,白粥,小炒,馒头。



    只是今晚的晚餐,原先是四人,而今还是四人,不过那个每顿吃饭都说着食不语,寝不言却自己叨叨个没完的老书生不在了。



    坐在主位上的人,换成了一个壮年男人,男人一身华丽衣衫,头戴玉冠,披一件雪白大氅,倒也是个仪表堂堂。



    这顿饭吃的也是着实尴尬,倒也奉行了,老书生的食不语,寝不言,那位养育一双龙凤儿的母亲神色自若,古井无波,仿佛就没看见那个坐在主位上现在可以称之为齐家家主的男人。



    齐远山脸皮也是真的厚,甚至是不可思议的程度,完全没有一郡之守的样子,只见他笑嘻嘻的望着那位眼角处已经有细微鱼尾纹,但在他眼中却还是顶漂亮的女子,且时不时为他的儿子姑娘夹菜。



    齐经纶用一个蹩脚到不能再蹩脚的理由离开了饭桌,吃饱了,可他明明连一碗饭都没吃净,被家人叫做小桃花,其实闺名齐桃华的小姑娘见哥哥离开,也是连忙跟着。



    这可让齐大太守好一阵挽留。



    齐桃华这名字虽然听着绕口,可也让当年也就二十及冠年纪的齐远山不说废寝忘食,但也确实是苦想了好几个晚上。



    取自,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这顿好不容易吃上一顿的团圆饭,最终还是不欢而散了。



    本来这位正在收拾碗筷的女子,心情是极好的,可看到披大氅的男人后强行压下,据她觉得是小时候操心太多而变得痴傻的孩儿,重新开窍的喜悦。



    其实说喜悦也不是,因为她实在不想看到自己孩儿像以前那么累了,实在是太苦啊,旁人很难想象一个刚刚四岁的小孩子,要为了家人生计而辛苦操劳的情景。



    这点她的想法与那位腾云驾雾而去的老书生一致,虎点儿好哇。



    “阿楚,说句话你怕是又要说我自作多情。”太守齐远山神情肃穆说道。



    那位楚姓女人不冷不热的打击道:“那你别说啊”



    男人此时倒是正儿八经,“你莫要逞口舌之快,这么些年,你的心中其实一直有我,不然两个孩儿为何要随我姓齐,而不是随你姓楚?”



    “若不是当初遇到一位老神仙说经纶,姓楚定生祸患,而姓齐则与小桃花二人都会有福缘,你以为我会叫他们姓齐?”被齐远山称作阿楚的女人,冷哼一声道。



    齐远山笑得人仰马翻,“这谎话很拙劣啊,这么多年你说谎水平真的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爱信不信。”她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阁楼不远处那可歪脖子树,说不上枝繁叶茂,反倒显得有些枝叶稀疏。



    兄妹二人并肩坐在树干上,小桃花坐不住,不一会便跳下去,逗弄那条趴在歪脖子树旁的跛腿土狗,土狗小尾巴摇个不停。



    少女抬头望着此时正斜躺在树干上的齐经纶,不知为何眼中竟隐隐生出雾气,“哥,我想杏花村的阿公阿婆了。”



    齐经纶心中思绪万千,回答道:“会回去的。”



    “孙阿婆身子骨,本来就不英朗,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说着说着小姑娘的眼泪便流了出来,擦都擦不净。



    齐经纶没有太多伤感,他想到了一个人,“没事的,有那家伙照顾着呢,肯定没事的。”



    小桃花轻声“嗯”一声,显然知道齐经纶嘴里说的那家伙是谁,只是她不太喜欢那家伙,以前总缠着她,很烦人,不过哥哥倒是喜欢那家伙。



    “秦方啊,秦方,本事不大,野心不小啊,那会儿想做收赋税徭役,然后又想做掌管一城治安的巡捕,再然后是一县之令,现在约莫也该到将军了吧。”齐经纶望着天上明月,调侃道。



    ————



    远在万里之外的一个小院子里,一位身形有些消瘦的少年坐在竹椅上拿着一只蒲扇使劲摇,望着夜空,在乘凉。



    突然,鼻尖一痒,打了一个惹得全村狗狂吠不止的喷嚏,鼻涕喷在粗布衣衫上,连忙用手擦去,在地上抹了抹。



    二话不说,“草!齐经纶你大爷的,又他娘的说老子坏话。”骂完后嘴角微微一勾。



    小木屋内一个老妇人,轻声呵斥,“别这么说,你怎么知道是小齐说你坏话了,快进屋睡吧。”说完提着一只水桶,步履蹒跚的走动。



    粗衣少年没有接老妇人的话,只是说道:“孙阿婆,放着别动,我来。”一下子从竹椅上弹起来。



    ————



    歪脖子树上齐经纶同样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抬头咒骂道:“你小子算是完了,这辈子别想娶到我家小桃花。”



    少女脸蛋涨红,幽怨道:“哥,你说什么呢。”



    齐经纶嘿嘿一笑,“开玩笑的,别当真。”



    树上的少年扶着额头仔细思索一番,低头对自家妹妹说道:“其实那小子除了脑子笨点,其他都挺好的,要不咱考虑考虑?”



    少女眼神更加幽怨,摸着那条瘸了右腿的土狗的脑袋说道:“地瓜,咬他。”



    被取名为地瓜的土狗,一下子爬了起来,抬头朝着齐经纶呲牙咧嘴,叫唤个不停。



    齐经纶脸色如常,笑骂道:“你叫唤个屁。”



    ————



    翌日艳阳高照,宣州城里好不热闹。



    初晨时分,城中街道上行人就已络绎不绝。



    熙熙攘攘的人群,热闹非凡,有一年轻人偏居一偶,身边冷冷清清,身前临时扎起的摊案更是无人问津。



    细一看此人面白无须,清清爽爽,穿一袭儒衫,束发立冠,好一个仪表堂堂的翩然公子。



    身前文案,摆放的皆是一些文人雅玩,笔墨纸砚之类,不在少数。



    此人案前虽然清冷,但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却有许多少女翘首以盼,对着那名面如冠玉的男子指指点点,不时掩嘴娇笑,神态娇羞。



    各自心想,王谢公子如此才华横溢,生意却极为冷淡,世道过于不平,又考虑到自身,还待字闺中,做事不能不要面皮,真是恼死人了。



    一群清丽女子跃跃欲试。



    不料却被人抢先,一位身穿红袍须发皆白的高大老人站在了公子王谢面前还拉着一个小女童,女孩东张西望看哪都欢喜,女孩身后还站着一位结双螺髻的女子。



    高大老人率先开口道:“这位公子,可写字否。”嗓音有些沙哑还有些尖细。



    王谢闻声放下手中狼毫笔,抬头一看,立马正襟危坐,真的是好久没有客人了。



    要么是没客人,要么是买不起自己这一纸千金,一纸千金倒不是真卖千金,而是纹银百两,但这真的也不便宜啊,应该说是很昂贵了。



    书生王谢与老人讲清原由之后,老人不以为然,只是说道:“你若写得好,那怎么都好说,若是写的不入我心意,那就真的不好说了。”老人的声音有些阴惨惨。



    王谢依旧脸色冰冷,不苟言笑,就直直盯着高大老人。



    那身为天泽中车府令当今皇帝第一心腹的老人,眯了眯狭长的眼眸,同样意味深长的盯着那名冒犯自己的年轻人,这样的目光真的好久没看到了,甚至让老人感到一丝怀念。



    于是绕有兴趣的看了看年轻书生跃然纸上的字,其字,气势雄奇,笔酣墨饱,倒是颇有名家之风,不过老人还是觉得少了些什么,就像写字之人,意态姿狂,像是初生牛犊,不俱猛虎。



    到底是少了一份内敛。



    殊不知这世间人人都要戴一张面具,便就高大老人而言,好像已经没人知道他苍老如枯槁面容下的样子了。



    最后老人还是掏出锦袋,用纹银百两,买了那一纸浩然正气。



    这位精于算计的中车府令难得一次没有算计,只是单纯觉得。“这年轻人,跟我甘懿很像啊!”



    那么像什么时候的中车府令甘懿呢?很久很久以前吧。



    书生王谢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对那老人的印象实在不佳,没想到老人竟毫不犹豫的,买下那一纸书法。



    当然不可思议归不可思议,心底还是有些欣喜的,欣喜自己终于卖出了第一张字,这还是自己离家后卖出的第一张啊。



    王家世代皆是清流名仕,名副其实的书香门第,当时王谢在家中许下豪言壮志,要独自一人负笈游学,为表决心,从家中所带银钱并不多,再加上这一路以来,,看到许多没法过活之人,王谢又是散财童子的性格,从中原清风城王家,到北境宣州城,所剩银两已是无几。



    翩翩佳公子王谢,平日在家乡那边便是一掷千金,所以他眼中的所带银钱不多,与寻常人眼中,差距不小。



    王谢扭头看向旁边的汤面小摊,腹中隆隆作响,早已饥饿难耐,不料,小摊已是人满为患,小摊本就不多的几张露天桌子,早已满员。



    忽然有欲语泪先流的感觉,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