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力演讲法则:当众讲话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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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实际上,在辩论开始之前的一段时间中,尼克松曾经在一次事故中膝盖被撞伤,身体的虚弱让他在短时间内体重大减。辩论赛如期而至,事先准备的服装这时穿在尼克松身上已经显得松垮肥大,但由于时间的紧迫他并没有选择调整服饰,也没有化妆,两腮呈现暗青色,眼窝周围也塌陷下去,在强光下显出深深的阴影,加上膝盖上难以忍受的疼痛,站在讲台前的尼克松难掩憔悴不堪的神态,这场电视辩论尽显了他筋疲力尽的摸样。

而尼克松的对手,肯尼迪又有着怎样的仪表形象呢?服装大方得体,每一个细节上都彰显着致整洁,加上他平时注重体育锻炼,使得肯尼迪显得格外健康结实,在灯光的映照下精神抖擞、器宇轩昂,相比之下听众们对肯尼迪的印象显然超过了尼克松。

当然,后人对这次电视辩论赛的输赢原因有着不一的说法,但是谁也不能断论这与两者的仪表风度毫无关系。关于仪表风度对演说效果的影响英国某心理学家曾经在萨里斯特大学做过这样的实验:他从大学中挑选了68位学生进行实验,这些应试者都称得上口齿伶俐、理解能力强,并且外貌没有明显的缺陷,唯一有区别的就是个人仪表形态和处事风度的不同。这些应试者在被安排到路旁,每位选手可以向四位路人寻求支持,实验表明,那些仪表平平的应试者难以抵抗气度不凡应试者的支持率。由此可见,尼克松与肯尼迪之间的电视辩论的胜负也与各自的风度仪表有重要联系。

所谓仪表包括容貌、神色、体态、身材、服饰和动作在内的当事人的外部特征。演说者在进行当众演说的时候就是“公共形象”的一部分,理应对自己的仪表风度重视起来,当然,这也与演说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关联。

一、容貌。

客观来说,每个人的容貌都是天生的,是难以改变的,但是可以在原有的脸形轮廓上进行修饰,通过化妆来改善一个人的气色,将最完美的一面展现在听众面前。例如,演说者在上台前可以挑选合适的发型,处于礼貌选择淡妆,根据身材选择得体的服装。这些修饰虽是外在的、辅助作用的,但也不可小视,当然这里也需要适度而行,尽量避免出现浓妆重抹的状况,不但给人矫揉造作之感,而且形象的展示会对演说内容造成喧宾夺主的负面影响。

二、服饰。

俗话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演说者要想增加自己的仪表风度不得不在服装的挑选上下一番工夫,这不仅仅是对听众的礼貌,更是与演说效果揉和在一起的审美要素。

通常来说,能够体现演说者独特风格的服装需要符合“整洁大方、庄重朴素、轻便自如、协调和谐”的要求,为了保证演说者能够在不同的演说中搭配上合适的服装,这里有一个“tpo”法则可供参考:“t”是“time”的缩写,即服饰要符合时令特征与时代特征;“p”是“place”的缩写,即服饰搭配要考虑场所、地点的区别;“o”是“object”的缩写,即服装搭配要根据演说目的和听众对象的不同进行挑选。

三、神色。

一张常有笑容相伴的脸胜过一万句的狡辩,保持笑容,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那么演说者的神色也会格外动人,具有亲和力。演说者在演讲台上,需要面对台下各种各样的听众,这时候切勿因为恐惧或紧张而让神色显出焦虑和不安,这样会破坏整个演讲气氛,在放松情绪的同时,用笑容弥补初次登台情绪的波动,神色越是淡定从容越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不要忘了让炯炯有神的眼睛发挥感召力的作用。

四、风度。

演说者在演讲台上所体现出来的言谈举止和风格气质即为风度。风度虽然是外部特征的集合表现,但其形成的过程却与当事人内在的精神气质、化修养和心理素质等因素息息相关。人们因欣赏对方而进行夸赞的时候通常会运用到“仪表端庄”或“风度翩翩”这类的词语,实际上就是对当事人内心与外在形象的一个全面的、综合式的评价。与服饰和容貌和神色相比,风度更能够体现演说者本人的独体之处。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行为是心灵的外衣。”试想一个仪表堂堂、精神充实的演说者精心打造的精彩演讲又怎么能收获不到听众的掌声?周恩来总理虽然为国为民日理万机,但是他后天所培养的气质风度确实非常出众的,即使晚年在病魔的折磨下,他在谈话中所体现的风采依然令人钦佩,甚至他的每一个举手投足、颦笑蹙展都尽显潇洒大方,成为演说者们效仿学习的典范。

正如孔子所说:“质胜则野,胜质则史,质彬彬,然后君子。”所谓“质”即素质,所谓“”即外在表现,此句之意即为:如果只是注重内在素质而忽视外在表现,那么容易显得粗鲁野蛮;如果只是重视外在表现而忽视内在修养,那么便容易导致浮夸迂腐,只有内外兼备才能体现出这个人的君子风度。

对于演讲者来说,将演说内涵与外在风度相结合也是重要之举,如此才能够俘获更多听众的心,让演说效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