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香巴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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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

三天后,方以民站在马上,看见了一个湖泊。他没有估算距离的经验,凭感觉他认为湖的直径有十公里左右。湖岸线凹凸不平,从近处看不出轮廓,只有站在山口附近,才能感觉出大致上呈个圆形。

按照阿旺的说法,向西的第三天他会碰到一个圆形的湖,现在是他出发后的第三天下午。这让他感到安心了不少,证明阿旺说的是真的。

实际上,刚出发的第一天是他最焦虑的时候,没有此类经验的人面对着大自然的不确定性总是会惶恐不安,一想到他将要进入一个十几天没有人烟的无人区,他就感到惊慌。阿旺只给了他半个月的食物,一旦行程过半,如果他迷了路,连回来的食物都不够。

对于方以民来说,整个藏北的地势都差不多,这一片地方是稀疏的草原,下一片地方就可能是沙化的戈壁,再下一片地方又是草原,前面的草原和后面的草原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每一块戈壁也极其类似。每翻过一座低矮的山口,就到达了另一个小盆地,但每一个盆地也都很相似,根本没有办法区分。由于没有路,只要方向没有错,他就任由骏马狂奔。他甚至担心,由于微小的方向错误,就把阿旺提供的几个地标错过了。

另外一个令他不安的原因是,他在前一个夜晚又听到了那熟悉的嚎叫声,是狼发出来的。但他没有看见狼,也许狼群在追捕其他的野兽,与自己无关。再说,他的马一天可以跑上百公里,只要当晚不出事,第二天他骑马就离开了。

现在,他看到了第一个地标——这个小小的湖泊,心里安定了不少。湖的北岸陡峭,南岸平坦。阿旺特意提醒他从南边走。这个下午的小半天,他都围绕着这个湖前进,先是从山口向下,逐渐靠近,再逐渐远离,爬上另一个山口。

到达山口时,已经接近夜晚。夜晚如何休息也是阿旺教他的,阿旺给了他一件羊皮袄,方以民想睡觉的时候,只需要找个避风的地方,裹着羊皮袄躺在地上就可以睡了。夜间温度总是很低,有一天地上还结了冰,但在温暖的羊皮袄内,并没有感到太冷。方以民有时候担心马受不了,但早晨起来一看马仍旧精神抖擞。现在正是草料丰富的季节,由于有足够的食物,马并不在意那一会儿的寒冷。一旦出了太阳,充足的日照让温度迅速回升,白天方以民把羊皮袄脱掉,只穿一件单衣就够了。

这次,他选择休息的地方有一条从山上流下的小溪,他就着冰凉的淡水吃了一把糌粑,又吃了几块风干肉,把马的缰绳拴在腰上,披上羊皮袄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马的剧烈运动惊醒了他。一醒来,他又听见了那鬼哭狼嚎般的声音。他的马显然被这嚎叫声惊着了,试图跑起来,正好拽醒了他。

狼的嚎叫声近在咫尺。他划了根火柴,光亮中的景象把他自己吓了一大跳:在火柴的微光下,他看见了十几双闪着绿色荧光的眼睛。这是一群狼,已经把他包围了。

他翻身上了马,夹了夹马肚子。早做好逃跑准备的马飞快地跑了起来。

狼的嚎叫声紧跟在他的身后,追逐着他。方以民想到了手枪,他从口袋里摸出来,向着身后的方向放了一枪。狼嚎声消失了,看来狼对枪声还是有足够的敬畏的。

第二天清晨,他估摸着已经跑出了二三十公里。然而等天光放亮,能够看清周围的景色时,他却吃惊地发现,方向错了。现在,他们又回到了那个圆形的湖边。在地上,甚至可以看见昨天马走过时留下的马蹄印。

他下马吃了点肉和糌粑,让马休息了一会儿,又硬着头皮掉头向西前进。

与狼共舞作为跑错方向的代价,这次他和狼群正面遭遇了。离得很远,他就看见了灰色的狼群,它们杀死了一只小黄羊,正在抢着吃黄羊肉,当方以民经过时,二十几头狼都抬头用饥渴的目光目送着他飞驰而过。几头抢不到肉的狼懒散地跟在了方以民的后面。

方以民脑海中一直浮现着那头最大的狼的眼睛,那头灰狼头上有一块白斑,眼睛里闪烁着饥渴,仿佛要连人带马一起吞下肚去。

他一路快马加鞭,然而到了傍晚休息的时候,刚选好地方,就再次听到了狼的嚎叫声。显然,狼群一路跟随他而来。由于昨夜没有休息好,不可能再让马继续奔逃了。方以民趁天还没有黑,四处搜集了一些枯草和动物的干粪。天黑时,他用火柴生了堆火。狼群是不敢靠近火堆的。

但这堆火在两个小时后就熄灭了,附近也找不到其他可以燃烧的东西。马不安地打着响鼻,不肯睡觉。方以民知道,这样他们早晚会被狼群累死的。他心里暗暗叫苦。如果他对狼群的习性有更多的了解,还会更加害怕,因为狼群总是对自己的猎物穷追不舍,一旦碰到这样的局面,人几乎必死无疑。现在,他还幻想着狼群最终会离开。

到了半夜,嚎叫声已经离他很近了,大概只有百多米。如果再让狼靠近,就进入了它们的攻击范围。马不安地来回走动,如果不是方以民控住了缰绳,它早已经跑掉了。

现在,唯一管用的就是方以民的手枪,只有对枪声,狼还表现出一点敬畏。方以民数了数子弹,加上枪里的还有十八颗。当狼群更近的时候,方以民放了一枪。他听见一只狼的嚎叫声,打中了。不知是因为枪声,还是因为同伴的受伤,狼群暂时退却了。于是这成了他击退狼群的唯一手段,到天亮的时候,他已经打出九颗子弹。

这是怎样的一夜啊,孤单的人和他的马一夜没有休息,狼群一夜都在准备进攻,每次都被手枪吓退。但它们已经学会避开人的射击了,它们总是在快速移动,靠近方以民,等他打出子弹后,再迅速撤离。它们仿佛知道方以民的子弹是有限的,这样坚持下去,迟早会把方以民的子弹耗光。

清晨,狼群撤退了。在上马离开前,方以民看到,在他的不远处躺着那头被他打中的狼,狼竟然还没有死。可能子弹从腹部击中了它的脊椎,它后腿瘫痪了。即便已经进入了濒死状态,它还在徒劳地用前腿爬着,却早已移不动身子了。看见方以民,狼发出了一两声轻微的嘶鸣,但这样的声音吸引不来它的同伴。这是方以民九颗子弹唯一的猎获物。

由于第四天耽误了半天,一直到第五天傍晚,方以民才看到阿旺说的第二个地标,那座有四座白色山峰的雪山。这是一座只能出现在藏北的雪山,也可以说是一条有四座连绵山峰的小山脉,山峰之间拖着长长的冰川,如同起伏的白色巨浪横亘在天际。

但方以民没有心情欣赏这美景。他的子弹已经熬不过今夜,如果狼群跟来,或许今夜就是他的死期。

但当夜晚来临的时候,狼群的嚎叫声并没有如期响起,狼群似乎放弃了,或者去了别的地方。方以民决定趁这个机会睡一觉,他把缰绳拴到了腰上,如果狼来了,马的挣扎会提醒他的。

当他再次睁开双眼时,又是天亮了。他庆幸自己又活过了一夜。狼群可能已经转移了目标,去寻找更容易捕捉的猎物,又或者他们跑得太快了,狼群迷失了目标。也许藏族人说得对,命运有时候会开玩笑,有时候又在保佑那些不肯放弃的人。

经过一夜的休整,人和马的精力都不错。上午他们一直在靠近那座大雪山,到了中午,他们从雪山的北侧擦过,也是从这里开始,方以民利用指南针确定了新的方向。他记得阿旺把指南针交给他的时候,用手指甲指着北偏西四十度的方向:“向这个方向走,第二天,你就会看见另一座更高的雪山。”

但阿旺忘了说,由于那座雪山很高,其入云的身姿在两百公里外就可以看到,实际上,在第六天下午,方以民就可以看见它了。这是一座只有一个主峰的大雪山,如同一个矛尖直插入云霄。剩下两天的路程很简单,大部分时间都是看着雪山前进,绝不会迷路。第六天夜间,仍然没有狼的踪迹,以至于第七天,方以民顺着雪山的北麓骑马时,生活的乐趣又回来了。他开始憧憬着到第十二天的时候,会看到的那个神秘的湖。他会碰到什么样的人?那些人是否友善?

此刻,对新的境遇的渴望已经超过了对旧生活的回忆,他吃惊地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想到死去的母亲,以及不知结局的父亲,还有在远方思念他的沈倩。

沈倩的手套还装在他的口袋里,即便天气让手感到很冷,他也不舍得戴上。前几天,他还经常去摸一摸那副手套,作为对姑娘的回忆;但第七天,一直到天黑时,他才想起那副手套。他感到很惭愧。

接下来的两天也很顺利,离开雪山两天后,他到达了一片冰雪覆盖的雪原。与雪山不同,雪原并没有特别高大的山峰,而是一片略微隆起的高原,由于海拔太高,覆盖着大片的积雪,形成了一块方圆几十公里的大冰盖。然而这个冰盖并非是一个整体,它裂成了两半,在两半的中间,有一条狭长的如同山谷一样的裂隙,在山谷中**着土层,但两侧都是厚厚的冰墙。方以民策马在山谷中骑行,望着两侧白色又偶尔带着蓝色的冰世界。

冰盖中间有一片洼地,形成了一个湛蓝色的湖泊,如同一块蓝色的镜子嵌在白色的世界里。当方以民亲眼见到这个湖泊时,他对大自然的造化大为赞叹。到达这个湖泊,表明他距离目的地,那个神秘的湖只有三天的路程了。从这里,他再次折向西方而不是西北。按照阿旺的嘱咐,一直向西,就能看见那个半月形的湖泊。

到了夜间,他在从雪原上冲下的一条河流旁休息。这里的海拔或许超过了五千米,夜间风很大,比起前几天休息的地方更加寒冷。他在一块风蚀的大石头的背后找到了避风之地,这块石头如同一个巨大的拳头伸向天空。

就在他刚睡下的一刹那,他又听见了那熟悉的、令人恐惧的狼嚎声,这时,他才知道狼群对于目标是多么执著。这里植被稀少,缺乏可以燃烧的干草,连食草动物的干粪也很难捡到,没有点火的环境。不仅如此,由于海拔太高风太大,方以民甚至连火柴都点不着了。

与前几次一样,狼群又在逐渐靠近。这个过程令人感到绝望。方以民把马拴在了石头上,双手握着手枪。由于天气寒冷,他的手指僵硬麻木,不听使唤,以至于他开始担心需要开枪的时候是否扣得动扳机。

第一头狼靠了上来,它小心地接近,接近。方以民甚至能听到它的喘息声。就在狼扑上来的一刹那,他扣动了扳机。他听到了狼如同布袋一般落地的声音,打中了。与狼一样,人也在学习,方以民想起了上次九颗子弹只打中了一头狼,他也在调整着射击节奏,在狼靠得更近、更有把握的时候射击。如果全打中的话,狼群能损失一小半的兵力。

这次射击让狼群离开了一会儿,但随后又聚集了过来。这次方以民又开了一枪,却打空了。接着的两发子弹,方以民认为打中了,却不敢确定。他只剩五发子弹了。

每次开枪后,狼都会后退,方以民乘机冲出去,把狼群尽量赶开,让它们需要花更多的时间重新集结。方以民在打掉他九发中的第五发子弹后,又冲了出去。这次,他听到了身后传来的马的嘶鸣声,他意识到自己上当了,狼群把他引诱开,朝马下手了。

方以民回到马的身边时,狼已经撤退了。马发出粗重的喘息声,以及偶尔的响鼻声。马还活着,但他蹲下身子查看时,感到一阵心寒。仅仅他离开的一会儿,狼已经撕开了马的肚皮,把它的肠子拉了出来。他知道狼已经胜利了,失去了马,他只能束手待毙了。

他把手枪放下,颓丧地坐在一边。经过了一夜的搏斗,现在已经接近黎明。东面的天空已经开始发白,夜色从黑色变成了深蓝色。

方以民找了个高地坐下,借着越来越亮的天光,望着不远处横卧的马匹。狼群再次向马进攻了。马最后一次仰起头,想把靠近的狼群赶开,但它被咬住了脖子,转眼间就不动了。狼群在方以民的眼前展开了盛宴。它们互相间发出威胁的声音,占据着有利的地形。皮肉的撕扯声和狼嘴发出的呜咽声响成一片。不到十分钟,在方以民面前,只剩下了一副骨架。空气中混合着一股血腥味和马肠子中半消化食物的臭味。

吃完后,狼群迅速散去,又多给方以民留下了一天时间。

在马骨的旁边,方以民找到了他的包裹,里面的风干肉已经被狼吃了,但糌粑剩了下来。指南针、刀子、沈倩留下的手套都还在。绝望之后,他计算了一下路程,如果骑马需要三天,那么走路至少需要十天。而糌粑即便节省着吃,也只够吃五天左右。但他也许不用走那么久,一天之后,饥饿的狼群就会把他解决掉。

现在,狼群在大白天也跟着他了。方以民休息时,它们就在不远处流连;方以民一上路,它们就跟在他的身后。带头的那头额头上有白斑的狼更是大摇大摆地在方以民身边或坐或卧,可一旦他开始掏枪,它就迅速离开。

下午,方以民已经看不见背后的雪原了,海拔再次降低,草地也越来越多。在翻越一个山坡后,跟在他身后的狼群突然四散开来,从他的身边飞快地跑过。一开始,方以民以为狼群要扑上来,但这次狼群似乎对他完全不感兴趣,全都从他身边奔跑而过。

当他爬到了山坡顶部,他看见山坡的另一侧有一大群藏羚羊,这群藏羚羊的数目大约有几万头,在草原上一眼望不到边。群狼们正在追逐着四散奔逃的藏羚羊,展开屠杀。对于狼群来说,羊肉的吸引力大过人肉,这个羊群足以养活群狼。

夜里,方以民再没听到狼的嚎叫,他知道自己已经安全了。

但并非完全安全。两天后,他发现一头孤独的野狼跟在自己身后。这头狼或许来自于那一群,或许是另外的一只,不知为什么,它没有去追逐羊群,而是选择了跟踪人类。

方以民的食物只够吃两天了,他后悔没有猎杀一头藏羚羊补充食物,当时,他光想着赶快离开。

剩下的四发子弹,方以民为了驱赶那头野狼浪费了一发。后来,他想猎杀一头野驴,没有打中,又浪费了一发。现在只剩下两发子弹了。如果不到最后关头,他绝对不敢再用。

两天后,断粮的威胁终于变成了现实。除了一口最后保命之用的糌粑外,他什么食物都没有了。这次,他遇到了十几头野驴,他又做了一次尝试,以为无论如何可以打到一头。他打伤了一头野驴,但并不致命,野驴还是逃走了。

野狼想乘机追赶那头受伤的野驴,竟然也没有追上。看到狼出击时的笨拙样,方以民明白这头野狼已经老了,很难再捕猎了。狼群把它赶了出来,它跟着方以民,只是想投机取巧等待着人的死亡,能够在背后捡一份剩饭。这头狼也很久没有吃东西了。

孤独的人和孤独的狼又同行了两天。饥饿折磨着这两个生物。第一天,方以民还能依靠幻想来忘掉饥饿,但从第二天开始,他的力气越来越小,走得越来越慢,更多的时候是在喘息和休息。肯定走不到湖边了。他想。

接着,他把最后一粒子弹用掉了。这次他打了一只年幼的旱獭,子弹打中了旱獭的脑袋。方以民甚至连剥皮的力气都没有,用嘴巴从弹洞吮吸着旱獭的血液和脑浆,用牙齿咬着旱獭的毛皮。他已经彻底变成了一头野兽。那头狼则耐心地在旁边等待着,等他把啃得发白的骨头扔掉,再把骨头叼起来吞下肚去。

依靠这头旱獭,人和狼又支撑了两天。为了减轻行走的重量,他把没有子弹的枪扔掉了,只留下了刀和沈倩给他的手套。饥饿再次袭来,他昏倒在地上。一阵疼痛袭来,他发现是狼在咬他的胳膊,这头狼也已经彻底没有力气了,如果再不吃东西,很快也会死掉。

方以民醒来,把狼赶开。他的手臂被狼咬出了几个血点,却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他又支撑着走了一整天,到最后,他已经是一步一挪,那头狼也已经走不动,只是依靠着毅力跟在他的身后。

傍晚时,他爬过了一个小山口。在西面的天空下,出现了一片广阔的水域,那是一个湖。

但他再也没有力气到达湖边了,他在山顶上休息的时候,再次昏了过去,他最后的念头是:那头狼就在旁边,艰难地向他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