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帝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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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 月黑风高!

    0005 月黑风高!



    双马并驾的马车沿着太安街一路奔驰,出了金陵城,自朱雀桥过秦淮河,一路向北疾行。



    晌午到日暮,除了两次饮马间歇外,中间再没有任何停滞。



    而自始至终,马车百米之外千米之内,一个瘦削的身影一直跟在马车后死咬不放。



    车停他未停,马跑他还跑,这个人就是方鸿。



    近三个时辰,从未间歇,等到日暮时分那辆马车终于停下来的时候,他觉得这副身子骨已经不属于他了。但好歹还算能站的起身子。



    如果说这得益于他这半月来每日早起围着金陵城贫民窟跑半个时辰的步,或者说在房中做burpee自重阻力训练的话,那纯粹是扯淡。



    即便是在二十一世纪极度合理的膳食仪器做辅情况下,半个月也练不出一个能跑完全程马拉松的运动员。



    更何况就算以马车最慢时速计算脚程,三个时辰,这几乎已经数倍于马拉松全程。在中间没有任何水盐补给的情况下,加上原来方鸿这副本就孱弱的的身子骨,这已经算是一个奇迹。



    内环境稳态几乎崩溃,全凭一口气在撑着。要命的是,他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



    马车在一间破庙前停了下来,除了赶马的车夫外,马车下来一胖一瘦两个男人,架着的那个姑娘似乎已经昏迷,四人先后进了破庙。



    不多时,破庙内便升起了火光,影壁上虚影晃动,传出人声。



    方鸿躲在远处看着这一幕,脸色雪白气息萎靡,但是他的眼睛异常明亮,夜幕下,像一只季度饥荒伺机等候猎物的雪豹。



    他为什么会这么拼命或者直接说不要命了也要追上这样马车?



    太安街头那惊鸿一瞥,他见着的那双眼睛乃是他前世的妻子温如锦!



    同枕共席十数载,惊鸿一瞥足以,那时方鸿没时间思考为什么温如锦会出现在这里,他心中只有一个通达的念头:如锦有危险,他必须追上这辆马车!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话虽如此,可对方宏来说,前世之所以选择和妻子离婚,那时他骨子里宁可自己一肩承担也不愿拖累别人的大男子主义思想作祟,这跟男人成熟与否关系不大,是男性与生俱来骨子里的劣根作祟,方鸿没能免俗,前世之所以大难临头各自飞是不想拖累。



    眼前不一样,在太安街头眼神对视的那一刹,方鸿的直觉就告诉他必须追上这辆马车,不惜一切代价!



    今夜月明,刮着冷风,入夜后被乌云遮蔽,昏暗一片。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破庙里影影绰绰,传出悉悉索索的人声,因为隔得远,能听到的东西实在有限,反倒是萧索黑暗的林间老鸦声间歇传来,声声入耳,说不出的诡谲。



    约莫半柱香的功夫,赶马的车夫从破庙里出来,从马车上卸下一匹马来,单人独骑朝着来时的方向离开了,几个呼吸的功夫就看不见了人影。



    一直猫在林间的方鸿这才现身,谨慎绕到了破庙后面,就着墙体上小破洞口的微光往里瞧见。



    篝火旁,一胖一瘦两个男人,旁边被捆缚的姑娘勾着身子蜷缩一旁,动也不动。



    滚了滚喉咙,方鸿隐隐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却没有过多深思,吞咽口水强打精神,听那两人的谈话。



    “宰头肉猪还非得费那爬灰的劲儿跑恁远,都说这皇家威严天家大气,可这陈王怎的恁小气?也难怪那金銮殿龙椅上坐的不是他,太小家子气难成大事!”



    想了想又道:“唉!黑子,你说这事儿别是个圈套吧?我可听说这小娘皮来头不小,咱要是真像平时那样把她当肉猪就给宰了,别银子没挣多少还把自己搭进去。”



    胖子滔滔不绝,嘴里话说的谨慎,脸上神色却悠哉的很,你并没有什么担忧,有恃无恐,大抵该是这幅情景。



    旁边的稍瘦的男人脸有些白,体型也要小上许多,倒是和方鸿的身段相似,不过与方鸿不同的是,这人时时刻刻都阴着一张脸,让人看着很不舒服。



    手里握着一把匕首,轻轻摩挲,有一搭没一搭的回应着。



    “宰不宰还得另说,等莫管家的消息吧,至于圈套,还真不怕那陈王跟咱耍手段,真以为咱们老大是吃素的?他要是敢跟咱玩阴的,明天咱就敢摸进王府去把他当肉猪宰了!”



    “嘿嘿,黑子!兄弟跟你商量个事儿呗!待会要是莫管家真来信号说要宰这小娘皮,你给哥哥点时间咋样?”



    “这小娘皮锭圆脸正胸又嫩,一看就是个上好的雏儿,哥哥知道你不好这口,但既然都是要宰的,何不先让哥哥先爽一把。你说呢?”



    胖子一脸暧昧,后者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你也知道,上次遇上这么俏丽的小娘皮还是半年前那淮南知府的女儿,当时哥哥还没尽兴呢就被你一匕首给划拉了!哥哥这一憋可就是半年啊,你知道哥哥心里多苦么……”



    胡说八道还能这么一本正经,这胖子也是绝了,瘦子当然不会戳破他昨天在妓寨花光了身上的银子才出来的事实,张了张嘴,刚要说话,门外有了响动,数里之外,一道流光兀自升空,在高空炸裂后,升腾起一朵绚烂烟花。



    这是莫管家‘杀猪’的信号。



    听到动静,胖子脸色愈加谄媚,笑呵呵道:“黑子,你看这……”



    瘦子无奈摇了摇头,这厮跟他不一样,他只对细皮嫩肉的白面书生有感觉。但是胖子不一样,这牲口对黄花闺女这种东西没什么情趣的东西极为热衷。



    “就一炷香,你麻利些,不能再多了!”



    胖子当下喜笑颜开,嘿嘿道:“用不了用不了,半柱香管够!”



    瘦子摇摇头, 帮人‘杀猪’就是他们糊口的营生。混了小半辈子,这种事早已经轻车驾熟,他们‘杀猪’,有时偶尔也吃吃‘猪肉’,这么些年经他们手年宰过的‘肉猪’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能让人下嘴的‘猪肉’还真不多。



    胖子还好,每隔几个月就能碰上那么一两个食指大动的黄花闺女,但是他,细想想,上次那个让他觉得销魂的公子哥还是三年宰的华朝一个郡王世子,那滋味,啧啧,意犹未尽啊……



    笑了笑,瘦子转身出去,不能不是自己想吃的就不让别人吃不是,一条船上的兄弟,那是背靠背过命的交情,那就替人守着吧,反正也只要半柱香。



    背倚松木,看着乌云蔽月的光景,瘦子并无太多观感,人命对他来说都只是待宰的肉猪,伤春悲秋的事情自然与他绝缘,面无表情的转着手中出鞘的匕首,旋着精巧的刀花。



    破庙里传出来的动静不小,他也早已经习惯,那牲口每次都是这样,雷声大雨点小,刚开始还行,但动弹不了几下就软趴趴,你若是要问他怎么知道,呵呵……



    不过今天似乎和以往有些不一样,在一阵剧烈的响动后破庙里突然没了动静,和以往那小子鸣金收兵情况大为不同,更重要的是,从他出来到现在,竟然一直都没听到那小娘皮喊过救命!



    他可是是知道,胖子一贯喜欢玩烈的,遇上这种事他最喜欢说的话就是:小娘皮,老子就喜欢你这骨子烈性,喊吧,喊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救你!



    “不好!”



    瘦子心头预警,握着手中的匕首就冲了进去,还未踏入破庙,他已经闻到了一股子浓烈的血腥味!



    “这牲口直接就把人嫩死了?”



    想法很合理,可是事实却大相径庭,踏入破庙的那一刻,借着篝火瘦子见到了他这辈子都难忘的情景!



    不是胖子把人嫩死了,而是胖子被人嫩死了。



    小娘皮仍旧蜷缩在原地,绳子解开了但衣物无损。



    光着膀子脱光了衣裳的胖子则躺在地上,一根擀面杖大小的尖锐树枝从左到右将他的脖子捅了个通透。鲜血留了一地,篝火映衬下还冒着热乎气儿,人没完全死透,四肢轻微抽搐,嘴里吐着血泡,见到瘦子进来,眼睛一瞪,这才不甘心的闭上眼睛,之前他还在说别银子没挣着把自己给搭进去,做梦都没想到现世报回来的这么快。



    一个满身血腥的年轻人从胖子身边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转过身来,脸色阴沉的比瘦子还可怕,正是方鸿!



    他怎么做到的?



    看着白浆糊脸一样身形单薄仿佛一吹就能倒的方鸿,瘦子脑子下意识的闪过这个问题。



    说起来,这里头还是有些学问的。



    有个词叫拔屌无情,讲的是不管多么穷凶极恶的男人,下面那玩意儿和心都是成反比的。那玩意儿软的时候,心是硬的,那玩意硬了,心就软了起来,或者说警惕性是最差的!



    趁他病要他命,在这个想要给小娘皮开丨苞的家伙警惕性最差的时候,方鸿从破庙后的洞口偷摸进来,把从树上拗下来又在破庙墙上磨了半天的尖锐树杈子捅进了他的脖子!



    稳!准!狠!一刹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