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黑与游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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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榛和夏鹄不得不说的事

44、闵榛和夏鹄不得不说的事

汗死,领导说此文闵榛明显就跟打酱油似的,每次出场都是飘过,说我后妈当得太明显。uc :经组织一致决定,闵先生的形象太不给力,需要重新塑造。

闵榛:群众的心声终于得到了反映,领导英明。

钱教授终于要被遣送了。群众夹道欢送,某大校园内一片欢腾。苏徽作为人民的使者,负责将钱教授押送到目的地。萧疏桐作为嫡系弟子,负责留守后方。

上车之前,钱教授拉着小桐的手做最后一次挣扎,“小桐,真的不想留份遗嘱做纪念?”

老师啊,纪念就纪念,但真的没有人会把遗嘱当念想的。萧疏桐拍拍教授的肩膀,您快走吧。

钱教授还想挣扎,苏徽突然发话了,“老师,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把钱给了小桐,将来要是和你的儿女打起来,律师费该由谁出?”

呃,苏医生果然心思缜密,想到这么遥远的将来了。

苏徽接着说,“还有,小桐应该以什么名义接受呢?你保证别人不多想?您老反正是没什么关系了,但小桐的闺誉要紧,要是发生那些恐怖的流言蜚语,你叫他以后怎么办?”

闺誉……萧疏桐石化了,潜规则是多么的强大啊。

钱教授听闻,二话没说上了车,留下一季风尘。

萧疏桐发现自己突然成了三无人员,无导师无研究无事,顿时人都松了下来,心里空落落的不知失了什么。以前虽然都被钱教授压迫着,但萧疏桐一直认为自己非常幸运。钱教授尽管很喜欢捉弄别人,但本质上来说对萧疏桐非常爱护有加,能给的能帮的统统不含糊,这也是萧疏桐虽然一直无所建树,日子却相当好过的原因。

他不是恶趣味,只是太过寂寞罢了。一个寂寞的老人。

萧疏桐刚上研究生的时候,一次去钱教授的办公室,发现里面坐了位声誉隆厚的导师和他出类拔萃的学生。当时的萧疏桐自卑地想要撞墙。教授的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溜。不管溜的是什么,炫耀的成分总是有的。可叹当时的萧疏桐只是小透明一个,学无建树,身无所长,怎么看怎么平凡无奇。

然后就看见钱教授笑眯眯地将萧疏桐招进去,对另一位教授说,这就是我的孩子,他的太极很厉害,想不到吧。

我的孩子……钱教授大概也不会知道,萧疏桐记住了这样一句简简单单的话。

我们的生命里,总是会出现很多人,这样的或是那样的。人生就像是公交车,那些中途上车的乘客,打一个照面又去了下一个站点。没有人知道对方会在什么时候下车,也没有人会知道,下一站会上来谁。如果遇上真心想要相对的人,是多么幸运。

能不能就这样一直到终点?尽管有得有失,能不能一起?

遇上闵榛之后,萧疏桐觉得自己车上的乘客越来越少。这是一条注定随行不多的旅途。如果同一辆车上,有很多的同伴,就算旅途很无聊,就算不去关注路标,总会心安理得,因为自己不会是一个人。但如果这辆车空荡荡的,你就会开始心慌,就会开始怀疑。

它要驶向何方?它将归于何处?

这种不安源自于孤独和不确定。

会不会到最后,这剩下自己?只剩下自己怀抱那份不确定,独自前往那个不确定的终点。

想到这里,就会很想见闵榛。见到他说什么呢?或者,想听他说什么呢?萧疏桐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只想要一个承诺。

承诺人人给得起,但很少有人要得起。

凭什么要三生三世,矢志钟情?

这样的想法通常会一闪而过。萧疏桐习惯让自己不要多想。不多想就可以不多感,不多感就可以不多伤。

他头枕着公交车的窗口,在金色的暖暖日光里,睡了过去。

另一方面,闵榛很忙。

很少人能够如此悲哀地用一句话概括现状,闵先生不幸就是少数派。他忙什么呢?说出来很俗,忙赚钱;仔细想想很羡慕,很少有人能够赚钱赚得如此不留余力,关键是时间精力投入和产出是成正比的。

闵榛缺钱么?难说,光说说他的身价,大概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一个穷人。当一个富人死死抱着有钱不赚非君子的人生信条,通常我们都说此人是——贪得无厌。

闵榛贪得无厌?

夏鹄掏掏耳朵,“都说你闵榛精明无双,我看是梗得前途无量。就算是赚钱,你能急于一时?”

闵榛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卖身契。”

夏鹄说,“这么多年了一直都不急,遇见一个萧疏桐真的就转性了?你让我这个前任很伤感很受伤啊。”

早就有观众举手提问了,咱们闵先生和夏鹄是什么关系?

答,曾经的情侣关系。

闵榛和夏鹄第一次见面是在高中。那时候的孩子晚熟的多,笑容里都透着一股子纯真。那是很真实的一份质朴,不会在意自己的发型是不是入流,不会关心校服的样式是不是太过老土,更不会想着有一天能够去日本韩国,彻底摆脱这样束缚的日子。

闵榛刚刚意识到自己的不同,夏鹄也差不多。相视的那一瞬间,似乎是心有灵犀,突然就觉得对方是对的。

你有没有试过,在茫茫人群中回头,找到那么一种目光,好像相识了几个世纪,只为等着你此刻的回眸,好像能够一直看到你心底,了解你所有的想法。

人,注定是孤单的。我们的想法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无人知晓,无人在意。如果有一人,说他愿意信你,说他愿意了解你,说他能够体会你。你会不会感到很心安?终于,等了这么久,终于有人说,他不担心你的心灵那片荆棘会伤人,他会一直都进你内心的最底处,包容你最微小的黑暗。

心的最深处,是不是都埋了一颗泪?你把他交给了谁?

很多人的悲剧不在于心里有泪,而在于没有找到这样一人,在你落泪时轻轻拭干。

闵榛和夏鹄迅速走到了一起,用一种青涩的倔强的方式。盲目地不顾一切,是我们年轻时候唯一的勋章。

夏鹄是骄傲的,他不认为自己有错。他聪明,固执,就算伤害自己也要让家人接受本来的自己。

那时候的信息是闭塞的,两个不过十几岁的孩子不会知道在他们的生活之外,甚至在这片广袤的领土之外,还有许许多多这样孤独而特立的灵魂,终身都在磕磕碰碰,希望能够找到补缺的另一个自己。他们只是做着极少的,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同性,之所以相爱,是因为他们首先爱上了自己,然后爱上了和自己一样的族类。这也许是诅咒,也可能是人类自我崇尚埋下的种子。

年轻的好处,就是你可以不退缩。你还有时间,你还稚嫩,你有大把的自信可以挥霍。夏鹄做到了,闵榛做到了,只是这其中滋味,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所以,他们的爱是爱情吗?

当然是,但远远不止。他们是两个相似的灵魂在黑暗中相互拥抱。他们是两个孤独的影子对着镜子寻找相似的笑容。

这一点,就算是方铮驰也无法做到。很多东西,友情是无法触及的。然而,也有很多东西,仅有爱情是无法解释的。

很多年后,若是有人问闵榛,萧疏桐对他而言是什么,他肯定会脱口而出,爱人。

那夏鹄呢?

闵榛会失语,会沉思,会恍然不知。

有些东西,太深了,反而意识不到;太纠缠了,反而无法定义。

夏鹄是他的另一个自己。就算曾经那样相爱,就算曾经那样伤过,就算曾经不再联系,闵榛还是会为夏鹄留一个地方,让他在多年漂泊之后还能休憩。

他不是希望有天能够从头再来。闵榛从过去到现在,都不会是一个会悔恨的人。做了就过了,没有回头,只有迈步。

他只是习惯了,习惯了去支持夏鹄,习惯成为夏鹄最知心的人。

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事情。再美的感情,习惯了就寻常了;再不屑的人,习惯了就能够相对着过日子;再苦再痛再熬不过去的坎,习惯了,也就那样了。

习惯,不过就是不想改变。

那些分手后要惊天动地彻底抛弃一切的人是否有想过,若是心里不在意,东西又有何罪?若是心底在意,抛开又有何用,不过是自欺欺人。

自信如闵榛,从来不会为别人轻易改变自己。他想这样,于是就这样。

闵榛了解夏鹄的不安,了解他的骄傲,了解他害怕平淡厮磨之后的**不再。他从来不是一个稳定的人,就算是他们最相爱的当初,夏鹄也从未放弃为自己奋斗。

他和萧疏桐不同。萧疏桐喜欢上了,会自然而然忘记自我全新投入,就像他为了不让闵榛受伤,可以主动承受痛苦。夏鹄不同,夏鹄是自我的,斗争是为了闵榛,更是为了自己。

闵榛在某种程度上,帮他收好了那些属于年少轻狂的记忆,让他有一天回头,不至于物是人非,无所依靠。

这,是一种亲情。

闵榛之所以为闵榛,是因为他骨子里有一部是夏鹄的闵榛。没有这一部分,他就不能称之为闵榛。这一部分是如此深入骨髓,以至于想要去遗忘或者掩埋都是不切实际的。

谁敢说他没有过去,谁敢说他抛得干干净净,谁敢说他只要此刻?不要当真,他肯定在说谎。

不敢直视,是真正在意的一种。

萧疏桐见到的这个闵榛,是十五年前为了夏鹄可以咬牙死扛绝不松口的闵榛;是十年前为了将来可以默默承担重压,备受打击仍不倒的闵榛;是五年前分手时倔强不肯开口,放手让夏鹄去飞的闵榛。

萧疏桐见到的这个闵榛,也是此刻可以万分宠着他千番疼着他的闵榛,也是此刻愿意执手天涯互不相负的闵榛,也是此刻为了萧疏桐准备放弃很多的闵榛。

你说这两个闵榛有何区别?

没有区别。尽管有所改变,尽管心境不同,但他们是同一个人。不同时段的同一个人。

看不清这一点,萧疏桐永远无法认识真正的闵榛。看不到夏鹄的那个闵榛,也就无法知道今天的闵榛从何而来。

我知道,这样很痛,但是真实。希望对方的过去是一片白纸,由你涂鸦?这样的愿望很美好,但是人总要受过伤才能长大。与其成为他的伤疤,成为他的治愈有什么不好?

接受吧,若是十五年前,闵榛认识的人是萧疏桐,结局一定不一样。萧疏桐不像夏鹄,可以不顾一切,可以与天斗与地斗只为自由。他很可能会屈服,为了家庭而忍痛离开。萧疏桐不适合生死相迫。萧疏桐有萧疏桐的好,独独不像夏鹄;夏鹄有夏鹄的好,只是他厌倦后还是会高飞。

十五年前,适合闵榛的那个人是夏鹄;十五年后,适合闵榛的那个人是萧疏桐。在以后,适合他的人会一直在他身边。

闵榛,等待这么久,希望遇见一个完全适合自己的人。这样的人,不应该早到,不应该迟到。而要在命运注定的那个时刻,在那个宿命的路口,站着那样一个人,完完整整地填满自己的那个圆,从此以后,了无缺憾。

这,才叫缘分。

这,才是非你不可。

(某:老大,你觉得怎么样?你是主角诶!

闵榛:是么?为什么我没看出来?我怎么就觉得通篇是你的抒情作文?

某:凑字数都被你看出来了。。。。。

闵榛:我能不能别这么磨机了,天都要亮了。答案不是很清楚吗?

某:这个么……你知道,字数要求,情节需要,人民……老大,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