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殷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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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人生若有此般初见

    第五章人生若有此般初见

    ……

    老马已经许多年都没有像今天这样放肆的奔跑过了,从那年在北边那个小梅园遇见那人以后,它发现一匹马无论跑得有多快,也跑不过那些贵为上天选中的那些修行者吹的一阵风,它还记得,那人只是吹了一阵风便把它嘴里叼着的那朵娇艳欲滴,看上去就很好吃的梅花吹了回去。

    那人是荒原上的修行者,它只在荒原上待过,只知晓那些荒原上的修行者是一群驾驭世间万物的神奇生物。

    是不能算是人的。

    老马光秃秃的尾巴触着身边还有些水雾的风,生出了久违的感觉。

    于是,它愈跑愈快,那凉风吹的被小怜揪下来毛发的痛楚便也轻缓了些。

    只是,它还是有些不爽快。

    不爽快在于它背后那个笑得也同样放肆的小姑娘。

    老马打了个响鼻,这小浪蹄子……

    小怜当然听不见老马对她的腹诽,即便是听到了,却也不会认为是什么带着恶意的形容,老马活了那么久也没有弄懂小浪蹄子到底形容的是什么样的女人,小怜又如何懂得?

    小浪蹄子?或许便是形容那些野性未训的小马驹吧。

    老马很不喜欢那样的小马驹,它总是帮着给马群的那些母马找那些调皮地不知跑到哪里去的小马驹。

    可是,小怜却喜欢那样的小马驹,因为只有那样的小马驹才是真的马,只有不受拘束的小马驹才是真正驰骋在天地一线里的骏马。

    她崇尚所谓自由,就像某位喜欢以离家出走作为实现自己抱负的哥哥一样。

    耳畔的风便是自由的风,这样的风吹得多么惬意,惬意得都让她有些忘记了穿过这片小林便能与那传说中的大殷王朝隔河相望。

    愈来愈近了,小怜见到了树荫的边角处的温和阳光,小怜听到了流水叮咚畅爽的声响。

    风在呼啸,混着流水声竟然很是好听。

    小怜满心欢喜,小怜好不快活,脸上笑开了花,比他家府前栽的那株梅树上生的梅花看上去还要美。

    小怜一步踏进了光芒中。踏进一片旖旎繁华尘世里。

    ……

    他是大殷的少年。

    他从来不骑马,也从来都不知道那种小马驹的恼人,他只是知道河的对岸是属于另外一个强大的国家。

    而他脚下的土地和他身后的那片广袤无垠的肥沃土壤都属于这片大陆曾经最强大的国家——大殷。

    大殷存在了多少年已经没有人知道了,便是世间最古老的书上也没有记录下大殷创始之初的样子。

    曾经的大殷是这片唯一也是最强大的帝国,没有其他的国家能与之匹敌。

    大殷人骄傲甚至是自傲地生活在大陆的中心,享受着周边那些小国的供奉和敬仰。

    直到大殷的北面那块他们瞧不起的荒原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国家,那个国家的名字叫做大荒。

    河的那边是大荒的土地,其名字便是来自于那些大荒人生活的那片荒凉的土地。

    那是一片只生长着鲜草却不适宜种植的土地。

    所以那里有的是大片大片的草原,那里有的是成群的牛羊,那里有的是成群的马。

    因为那里有许多许多的马,所以那里也盛产骁勇的骑兵战士,听说还有以荒原雪山深处的巨狼做坐骑的战士。

    荒原是一片荒凉的土地,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荒原上的战士遵循着某条简单但是足够粗暴的规矩将这片荒凉的土地打造成了一座铁血之国。

    荒原上的某位英明神武的王打败了所有部落以后,把目光投向了南边的富饶。

    “我要去看看南边的那片海!”

    那位王在自己不惑之年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感叹中没有南边的那个雄伟的帝国,愈是显得狂妄自大,这声咆哮传到了大殷那时的皇帝耳边。

    于是,两国碰撞到了一起。

    明道初年,大殷北伐军五万大荒南鼓部落一万战士,大殷胜,举国欢庆。

    明道末年,大殷北伐军三万大荒南流部落一万五千将士,大殷惨胜,普天同庆。

    次年改国号景佑。

    次年,荒人战士南下,北凉军师五万战士败于赤水河前,大荒战士惨胜,回到部落的只有伤残。

    景佑五年,两国交战,双方互有胜负,大殷将大荒抵御于北凉水外,大殷皇帝大宴军士以资鼓励。

    为庆这一战事,改国号天禧。

    天禧初年,大殷派北征军十万将士临于北凉水南岸,大荒以五万荒原战士一战,北凉水被尸骸阻断,从此不见北凉水豪迈云霄,大荒与大殷以尸骸山为界。

    天禧二年,大殷皇帝亲自出征,次年,率败军之师而归,却以荒唐的固守边疆之名大赦天下。

    天禧三年,大殷皇宫死了为皇帝。大荒宫殿迎来新的王。

    此后,宣和初年败。

    宣和四年出征败。

    重和年五次出征,败。

    政和年六次抵御,败。

    ……

    其间,皇帝死,其弟继任。

    大殷打死了个皇帝,大荒的王却还能骑马征战。

    ……

    靖康末年,惨败,那年皇帝隔着河望见了大荒的旌旗。

    ……

    如此过了数百年,数百年间,大殷换了无数年号,打死了一位皇帝,打得一位皇帝提前退位,把北边的战事丢给自己的儿子,自己做了太上皇。

    其儿子后来也夭折于皇宫某位后妃的深闺里,从此大殷多了个死在女人肚皮上的笑话皇帝。

    数百年的战争,占据大陆七八成肥沃土地的大殷最后只得余下过去国土的四五成在大荒打压下苦苦挣扎。

    直到百年前,大殷出了位英勇非凡的将军,那样荒唐可笑的国战才止住了连连败绩。

    于是,大荒与大殷勉强靠着某条令大殷举国上下都深感耻辱的合约勉强维持着如今大陆的局面。

    而大殷西北部便是以这条叫做羊角河的小河作为两国的国界。

    少年是羊角河边羊角小镇的少年,他常常隔着这条蜿蜒似羊角的小河眺望着那边的草原,不知他在望向那片草原的时候在想些什么。

    或者在期待着从那片遮住了视线的小林子望到北面某座山里,或者是某群欢脱的小马驹。

    绍兴九年的某日,与绍兴九年其他日一样,少年望向了那条苍凉而粗犷的荒原,隔着那片遮挡住少年视线的小林子想象着荒原上的那些奇特的风景。

    绍兴九年的某日,大荒西南边疆一片少有人烟的小林子走出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姑娘,她沐浴着阳光骑着老马,望向了自己心生向往的国土。

    于是,少年遇见了姑娘。

    于是,姑娘看见了少年。

    这一眼便连成了一条线。

    ……

    人生若只有初见。

    有些人啊,见了可是要误一生啊。

    多年后,河边的少年到了某处繁华,盯着旁边一滩暗红的血迹感叹这样一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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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