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邪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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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李诺尔道:“没有东西此虎豹更可怕了,这儿深山之中,也只有虎豹熊是最大的猛兽。”

赵之方却是此地生长的,他想想道:“有的,雪老爷,有它们才是真正的冰原之王,无论虎豹熊照,遇上了无一能幸免。”

李诺尔也变色道:“大概是了,否则狗见不会吓成这个样子,大家快出动去找木柴,不管干的湿的都行,愈多愈好,我们要生一圈大火。”

每个人都行动了,杜英豪问道:“兄弟,雪老爷是什么?莫非是山上的夜叉?”

李诺尔道:“山里有野人,是真皮鞑子,虽末开化,却并不害人,雪老爷是雪狼的别称。”

“原来是狼呀!那比狗大不了多少呀。”

“雪老爷是白色的狼,又称雪狼,它们并不很大,比那两条狗还小,也不会很凶猛,一条狗可以打两三条狼,它们可怕在多,一出动就是几千头,几百头,经过的地方、村落为之空,幸好它们的为数不多,整个冰原上只得三五群,偶而经过一次,而且早有徵兆,大家还来得及逃开。”

“可是我们却不巧遇上了,是否要逃呢?”

“我们得到徵兆太迟,逃是来不及了,好在这个地方是个山谷,只有一处入口,我们把谷口生上一摊火,阻止它们进来,熬到天亮。”

“天亮它们就会退吗?”

“不一定,它们习惯于夜间攻击,到了白天,多半是要休息了;除非它们十分饥饿,那还会死继不休,不过到了天亮,我们可以放信号求救了,此地离入山处不远,乌明也带入驻在不远处,他会赶来救援的,我们必须要熬到天亮。”

柴搜集了不少,火也生得大大的,他们终于看见了这冰原上的霸王……雪狼,为数总在百头以上,黑暗中看出去,一片碧绿的眼睛。

第五章狼口余生

这些雪狼为谷中的肉香所诱,在谷外搜寻着,不住地发出了狺狺的叫嚣。

而且山谷四周的石上,也都出现了一头头雄健的身影,采取了包围的姿态。

杜英豪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这时却也不免有点心慌,因为他从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也没见过狼群。以前,在山野间,他倒是遇过狼,但只是一头而已,那头狼本想把杜英豪当一顿午餐的,结果却被杜英豪当成了午餐。杜英豪可不是吃它的内,他奋勇苦战,将近有半个时辰,最后终于把那头灰狼活捉住了,提到镇上,卖给制皮货店里,竟得到了十两银子一张狼皮本不值那么多钱,但是有个豪客向那家皮货店定制一张狼皮椅褥,声明要整张全狼皮,不能有一点破损,订的价钱很高。

要一张丝毫无损的狼皮还真不容易,因为猎人卖出的狼皮不是破头,就是穿胸,被兽阱夹住的,多数又是少只脚的,杜英豪这一头活捉的苍背老狼太理想了,所以他讨了将近十倍的价钱,人家也一口答应了。

杜英豪对这件事很自豪,常吹给同伴们听,说自己是伏狼天王,又说狼是他的财星。

因为这,他听李诺尔说是有狼来袭,杜英豪还表现得毫不在乎,还有兴趣跟三个女的调笑一番,说狼鞭是最佳的壮阳剂等等,要好好弄它几条。

但是他真正见到了成群的狼后,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气,再也笑不出来了。这些雪狼毛皮雪白,比他所猎到的那头灰狼要大出一倍来,即使是一头,他也不见得真有把握能收拾下来,别说是一大群。

其他人也是一样,个个表情严肃,不过倒没人惊惶失措,李诺尔尤其沉稳,低声告诉大家:“不要慌,狼是很谨慎的野兽,不会蛮勇乱攻的,握住兵器,准备好,当它扑土来时,要看准了才出手,攻它的肚子,那是最脆弱的地方,用劲一脚也能踢死它,火千万不能熄。

他这裹絮絮叨叨地还没说完,已经有两头雄狼作试图性的冲入。一头扑向李诺尔,他很沉着,把手中的钢叉迅速地剌出,狼也很机警,居然闪身躲开了,退后继续作着要进扑的姿势。

另一头攻击的对象是王月华,她手中也是一柄双股钢叉,学李诺尔的样子剌出去,狼也是躲开了,但是她没有李诺尔那样俐落攻得快,被那头巨狼咬住了叉柄,双方力争起来。

李诺尔正要过去救援,他面前的那头雄狼立刻趁势欲攻,吓得他不敢动了,连忙叫道:“王大姐,快摆脱开,别让它缠住……”

狼不但狡猾,而且聪明合作,这一头纠缠不退,后面的一头立刻趁势跟进。

别的人都无法空出手来帮助她,因为每个人都要守住一块地方,以免让狼群冲进来。

谷口大约是五丈来宽,六个人都要守住七八尺的空间,谁都不敢移动。

王月华究竟是干杀手的,虽慌而不乱,她忽然双手使劲往上一提,使那头巨狼人立而起,两相对面,狼的肚子整个卖空出来,王月华紧接着飞起一胸,踢在狼的小腹上。

她是天足,穿的又是裹了铁尖的靴子,这一脚出来,劲沉力猛,那头巨狼如何吃得消,翻跌出去,发出一声惨厉的长嗥,滚倒在雪地上,血花四溅,小腹被踢出一个血洞。

睾丸、肾都在那个位置,全是致命的部位,那头巨狼眼见是活不成了。

杜英豪摇摇头道:“月华,好!这一脚干净俐落,这头畜生是报销了,不过你以后对付人的时候,可别使那招,要了命倒也罢了,若是把命根子踢断了,不死不活,可有多要命。”

他是想,两句轻松一下,可是一头巨狼之死,却已经引发了群狼的仇意,杜英豪说话疏神之际,两头巨狼飞扑而起咬了过来。

杜英豪一叉掷将出去,从前胸刺进了狼躯。那是一头很魁伟的雄狼,受痛倒地,强自挣扎,而且一口咬住叉柄,死也不肯放。

杜英豪急切间抽不回钢叉,另二头也攻到了。杜英豪没有办法,只有在身上掏了样东西,朝前一杵,他是想掏匕首的,那知掏错了边,只摸到了一根黑黝黝的短家伙,却是一支火铣。

这支短铣是他从罗刹入那儿得来的战利品,而且还是巴罗夫侯爵亲自致赠杜英豪,以表敬意的纪念品,十分精致,有两根枪管并列,可以装填两发弹药,分两次先后击发。

杜英豪插在腰间,倒不是为了防身而是为了神气好看,那知这下子忙中有错掏了出来。

扑来的巨狼动作很敏捷,张开大口竟咬住了枪口,杜英豪是在慌乱中扣下了扳机。

轰的一声,枪弹由口中一直钻进肚子,再由小腹处穿出。那股力量变大,把那头巨狼撞得飞了起来,叭达一声摔下来就没再动。

杜英豪跟着又是一枪,瞄准了一头待扑土来的巨狼,枪弹由头骨中钻进,又报销了一头,举手之间,就是三头雄狼,而且响声,火花也把狼群结吓住了,一声厉嗥,所有攻击的狼群都退后了十来丈。

可是它们没有逃走,也没撤退的打算,在十几丈外,又聚了起来,依然采取包围的姿态。

这边的人才松了一口气。

检点一下,杜英豪杀了三头,王月华一头,李诺尔一头,其余的人只使对手受伤而已。

李诺尔道:“大哥,还是你行,一举手连杀三头雪狼,雪原上还没人能有此伟大的纪录。”

杜英豪苦笑道:“我是幸好仗着这支火铣,否则它们已经在啃我的骨头了。”

他们带去的两头猎犬,这下子也不怕了,绕着狼直转、直叫,向着狠群示威地咆哮着,狼群中有一头特别雄壮的,龇牙对猎犬吠了一声,居然又把两头狗儿吓得退了回来。

杜英豪本来要笑它们狗仗人势的,见状不禁诧然道:“那头狼好威风,隔着这么远,轻轻地吼一声,竟然把狗儿吓退了回来。”

李诺尔道:“那一定是狼王。”

“狼王?畜生还有王的?”

赵之方道:“一群之中,必有一头为主,发号司令,订定秩序,排解纠纷。”

杜英豪忍不住又问道:“狼儿也有纠纷?”

“群居在一起,纠纷必然难免,争食、争偶,甚至于争一个较好的洞穴,都会起冲突,这时便需要首领为之排解。”

“那首领一定能够公平处理吗?”

赵之方道:“兽类不会偏心,所以当狼王排解纠纷时,必然是依照传统的习惯公平处理,而其他的臣民也绝对服从;在狼群中还有一件最难得的事,就是对狼王的忠诚,它的部属不管在任何的情形下,都不会背叛它。”

“啊!有没有篡位夺权的事情呢?”

赵之方想了一下道:“狼王是全群中体力最强、智慧最高的,它当这狼王,有两项特权,就是最先进食,最先择偶,但是要有很多的责任,作战时身先士卒,指挥大局,决定进退,行进时领路,栖身时守卫,比别的狼辛苦得多,所以这个职位的责任多于享受,到了它的能力不支,群中有一条狼优于它时,它会自动退让,拥立新王,因此,两群狼会争领域而战,同一族的却从未有夺权之争。”

杜英豪听得呆了,李诺尔也钦折地道:“赵将军对狼性的了解如此深刻,真是难得。”

赵之方道:“我是听人讲的。在我家乡有个老人,幼年被一条母狼哺育,跟狼群一起生活,后来才回到人间生活,这都是他告诉我的。想必不会错,至于我对狼的了解,比李壮士可差多了。”

杜英豪望着那头雄狼,轻轻一叹道:“由此而看,狼倒是兽中的君子,这头狼王也是一位英雄了,我实在不忍心伤害它。”

李诺尔道:“大哥,你要除掉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