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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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先前精神了许多。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能否请教姑娘姓名”

王之雯把脏了的布和裤子都扔进了热水盆,刚要伸手洗,又听男子这么一问,停下手上动作,扭头说:“谈不上救命之恩,这,全靠了你自己。我不需要你报恩,名字就算了。”

说罢,她又扭回来低头洗衣服。

男子还要问时,车厢外传来酒头的粗嗓子喊声:“王之雯,下车拿鱼汤。”

王之雯瞪着车厢壁像瞪着仇人,但还是钻了出去。男子眼中满是了然,不觉笑了笑,又转头看着刚出生的孩子。

看着看着,眼中又有一抹黯淡。

经历过这一番救人,生孩子的事,将近傍晚时分,马车终于到了易水县。按照男子的指引,终于到了易水县的一处驿馆,王之雯拿着男子交给她的一个牌子去驿馆里找人,出来时与一个青年男子撞了下,她并未注意,只是匆匆离去。

驿馆里出来人将男子和孩子接了进去,王之雯便和马车去了县里的客栈。直至第二天起程,她似乎也将这事给忘了。

“那个年轻男子是”王之雯想起来那个生子的男子来,又与朱瑜相对比,两人并无相似之处。

朱瑜摇着头笑了起来,道:“那人不是我,那是我表哥。表哥以为表嫂战死,便匆匆离家想要躲避到一处将孩子生下来。哪里想到被最信任的人卖去了夜雨微庭,想必你应该也知道夜雨微庭是怎么回事吧。”

王之雯自然是知道的,毕竟曾进去过。

那里表面上是个大的客栈,实际上就是个妓馆,里面的伎子不但要做女子的买卖,还要做男子的。进了那里与进了地狱无异。

王之雯似乎有些明白了,她的脸色却有些难看,他为她做了这么多,只是要为表哥报恩

不知怎的,她并不希望他是为了报恩,这样的心情,让她无法给出好脸色。

“朱公子所言之事,还是算了吧。那次纯属意外,报恩之事可以作罢。”

朱瑜讶然,之后还是一贯微笑。

“那天,你从驿馆出来撞了人,我,就是被你撞了的那个人。你以为我做这些,是为了报恩”朱瑜看王之雯,得到她肯定的点头后,继续说:“若要报恩,也轮不到我,该是我那个和表嫂相亲相爱的表哥。我只不过是觉得你适合我,我这人受不得别人管我,我想你应该不是迂腐之人,若是我俩成亲,你定然不会管我太多,所以,我觉得你适合我。我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我也知道你想要什么。”

王之雯不知道她该称赞这位公子太过聪明,对感情太过理智,还是说自己太好运气,救了个人竟然让自己在仕途上受惠。

“怎么样”朱瑜继续问。

“我,朱公子可否容我考虑考虑”王之雯皱起了眉头,她并没有一下子拒绝,也没有干脆答应。

朱瑜原本脸上的笑容已有些渐渐淡去,听到王之雯没有全然拒绝,那笑容再次扬起。

“好我给王姑娘三天时间考虑。三天之后请姑娘来此告诉我你的答案。”朱瑜一扬手,手指间荡出一枚玉佩,玉佩是一枚牡丹的样式。

王之雯拿了牡丹玉佩作为进府的信物,便匆匆告辞出了府,她也早就忘了此番来,人家可是说尚书有请。

朱瑜站在花丛间,神色眉目间有些恍惚。

朱管事从一旁闪出,拱手道:“公子,你吩咐的事已经安排好了。”

“嗯陛下可还说什么了”朱瑜沉吟片刻,问道。

朱管事拱手垂目回道:“陛下请公子以自己为重。”

朱瑜听到这里,眉眼间的那点愁绪舒展开,长颈花朵递了过去。

“帮我扔了吧。”

朱管事将花接过去,只是垂首立着,等朱瑜走了,才抬起头看着手中长颈花,眼中闪过微微光芒。

、风逝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西边有山,名为天山,山高几欲耸入云霄。这山阻隔了塞北与塞南。

塞北离中土较近,有塞外胡商与中土商人来往做生意。塞南则远离中土,牧民素来以放牧为生,虽未比塞北之人富庶,却比塞北之人自由。

此时塞南也正值深秋时节,暗黄色的黄沙铺地,几乎看不到尽头,迷蒙间,远处传来驼铃的叮当声。驼铃的声音越来越近,一匹健壮的金黄色骆驼驮着两个穿当地民族服装的男女从可见的地平线上缓缓行来。

坐在骆驼前边的穿藏蓝色长袍马靴的男子头上戴着同色的头巾,他身子倚在身后的女子怀里,脸半侧着,看不清面容脸色。

“累吗要不咱们歇会”他身后的女子一手揽着他的腰,一手握着骆驼的缰绳,半俯低脸关切的询问着。

男子这才从她怀里半挪开脸,一张俊秀的脸上是病态的苍白。

“阿勉,我不累,还是继续走吧,天黑了留在沙漠里很危险。”这一对男女正是崔勉和流风。

流风仰起头来看看天色,以他和她这么多年行走在这塞外的经验来看,并不适宜在沙漠中多做停留,夜晚的大漠变幻莫测,会很危险。

崔勉将披风往流风身上拢了拢,继续催动骆驼往前走。

流风朝她笑了笑,那笑容依旧灿烂,他的眼睛却已经呈现灰色,那是死亡即将降临的颜色,然后他继续窝回她怀里。

“什么”崔勉虽然时不时看看前边的路况,却也没有忽视他的情况,她隐约听见他说了什么,却没有听清,所以她又低头问了一遍。

“我说,”流风的声音略略提高了些,说:“谢谢你陪我走了这么远,等我走了,你要好好活着,哪怕,哪怕你把我忘了也没关系。”这是这么多天,他第一次提他死去以后的事,他知道这么些年,她对他好,对他百依百顺,也许有一点点喜欢,有一点点习惯,却没有爱。

他死了以后,也许她会轻松些,不必再迁就他,不必再那么压抑自己,只是,只是呀,他真舍不得她,他和她才好好地过了几年。

听到他这么说,崔勉不仅圈紧了揽着他的胳膊。这么些年,她对他早已经习惯了,也许不是爱情,他就像是她的家人,不知道上天为什么这么残忍。他这么好的一个人居然会得这种要命的病,那么多的大夫都治不好,就连有名的神医都束手无策。

他倒是很平静,只是跟她说他想重新走走他们这么多年一起走过的地方。

他很少向她提要求,这是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让她怎么忍心拒绝。他们已经走过了大半的路程,下一站就是最后一个他们走过的地方。

他的体力不知道还能否支撑的下来,若是可以她真希望得病的是她,那样,她便不会这么难受。

“说什么傻话,你答应我的,等你好了,我们就生个孩子。我们的孩子一定要像你,温柔,善良。”她抱紧他的的腰,一开始的结合也许是个失误,但这么多年下来,她分明感觉到了他的好,她开始试着去爱他,可是,人生真的太会捉弄人。就在她已经开始慢慢的慢慢的学着爱他的时候,上天却不给她机会,硬生生要夺走他。

他窝在她怀里,感受着她的呼吸,她的气息,多好啊,能这样安静的跟她在一起,他就很满足了,就是可惜他不能再陪她了。

“好,等我好了,我们生个孩子,让她在大漠里自由自在的长大,没有烦恼,没有忧愁。”他真想让这一刻停止,若是时间停止了,便没有以后的伤痛,他,并不希望她难过。相处了这么多年,他知道她是个至情至性的女子,对亲人的关爱,对至亲的宽容,他其实很庆幸当初他自己的决定,嫁给她,他不后悔。

以前在王府里,他不过是众多男人中的一个,得不到她的关注,得不到她的一点爱怜,他以为他将终老王府,没想到因为她对一个男子动了情,便要将后院里的男人们都送走,他怨过,怕过,到最后都抵不住对她的爱。

也许他算是成功的,却也是失败的,这么多年,他虽然留在她身边,却始终走不进她的心里。他分明知道她心里还牵念着另一个男人,却不肯让她走,他是卑鄙的吧,所以老天终于要带走他了。

他合起眼睛,他累了,这一次,他是真的要放手了。

“水娃娃,河中坐,哭鼻子,要娃娃,爹爹给娃娃,娃娃乐呀乐”他勾起唇角,这是她和当地的牧民小孩学的歌谣,他喜欢听,所以,她总会唱给他听,她没有给他爱,却把所有的宠爱都给了他,也许这一生走到这里也值了吧,如果有来生,有来生的话,他还要来找她。

“下一次,爱我,好不好”他低低地问她,他以为她听不到。

“好”没想到,她还是听到了,也回答了,他好高兴,好高兴啊,只是可惜,他再也不能陪她看遍这大漠里的豪迈风景,再也不能喝她一起牧羊,唱歌,他好恨好恨

骆驼还在慢慢的行走,流风的脸上还带着笑容,只是那垂落的手,告诉崔勉,它的主人已经默默的离开了人世。

崔勉眼中不停的涌出泪水,她却依然在不停的唱着那首童谣,她知道此生她心里的一个地方将永远留给流风。

她紧紧抱着他的身子,眼泪滴在流风的脸上,就好像是他在流泪。他再也不能陪她看大漠里的日出,再也不能陪她去牧民家里挤羊奶,和牧民家里的孩子一起放牧,还有好多好多的事,他还没有陪她一起去做,此生,再也不能实现了。

直到他离去,她才发现也许对流风,她不仅仅只是家人的喜欢,还有别的,只是她发现的太晚,太迟。

“如果有来生,我答应你,我爱你。”崔勉贴着他的耳朵轻声说,只是该听到的那个人,再也不能回答她了。

骆驼慢慢的朝前走,在他们身后留下一串串脚印。

此生太多情,空留许多愁。

、回乡,劝离

春风和暖,晓风再吹杨柳岸。

一条船从河的上游顺水下来,船到了岸边,小小的河岸边是一个狭小的木桥。船家把船拴在桥桩上,才扶了身后的华服女子上岸。

“娘子可要小心,前晚下过雨,桥上很滑。”船家边说着,边扶住女子的胳膊,顺势将她扶上了桥面上。

华服女子站在桥边往远处看去,才过了几个月,她倒有些近乡情怯了起来。

她身后同样是名华服女子,衣饰倒比先前的女子要华贵的多,这天气明明不热,她手中却拿了把折扇,附庸风雅之情可见。

“嘿,王妹妹这是近乡情怯了”后面的华服女子方玦手中一把折扇敲在王之雯肩上,倒是吓了她一跳。

她匆匆转身看到是同来的方玦,方才定下心来。

“方姐,你这偷袭作为可不是我辈读书之人所为。”王之雯很不赞同方玦这种在人身后搞小动作的作为,她也明确表示出了不赞同。

方玦倒不以为然,她收回扇子,边走边说:“王妹妹可别这么说,偷袭可不是我这样的,不过就是个小玩笑。你有今日,还不多亏了我么”

王之雯一愣,眼中迅速凝聚成了阴鸷。

的确,她该感谢方玦,要不是她,她怎么能下决心投奔朱瑜,怎么会除了要休掉刘实外,还要做另外的事。

两个多月前,她在殿试上得中榜眼,都道是她祖上积德,只有她和方玦知道,这其中是有朱瑜和朱尚书出力在先的。

之后,她便被封了个翰林院侍读学士,是个从五品的官,主要还是在翰林院里跟着一帮老夫子修修史书,免不了是个帮忙跑腿的活计。

朱瑜觉得她在翰林院里也没什么正经事做,就让她住在尚书府,等真正有了差事再出府买宅子,买地。

这期间,朱瑜及朱尚书难免也要催促她休夫一事。方玦自打她当了个小小的官后,也凑了过来,说是要给她当差。她寻思着当差也用不上方玦,倒是在这偌大京城,没个商量事的人,想她方玦也算是走南闯北过,应该是个有主意的人,也就和她凑在了一处。朱瑜催她休夫催的急,她就想到了方玦,就把要休夫的事跟她说了,更把自己心里的矛盾一并说了。

方玦当即就给了她一个字--傻,要是舍不得家里的糟糠,干脆在外面买个宅子,充作外室。

王之雯和刘实生活了好几年,怎会不了解夫婿的性情,她要真敢把刘实当了外室,别说朱瑜会察觉,就是刘实也断断不会答应,到了揭穿那一天,她还怎么做人。

方玦再出主意,干脆就休了老家的夫婿算了呗,反正这位朱小公子年少貌美,还有些野性,以后别说生个一儿半女,就是生一打孩子也没问题,更不愁没法养。看那朱府的气派,够他们花几十辈子的。

王之雯经方玦这么一撺掇,心里也活分了许多。

她在朱府的客房里翻来覆去想了很多,脑子里想的都是方玦说的话,男人与前途相比,还是后者更重要,等哪天真的平步青云了,男人不是有的是,还由你挑。家里的糟糠之夫哪里能和那些解语花,俏美人相比。

王之雯在京城多日,也和方玦去那些有名的青楼逛过,虽说没敢动真格的,倒是也尝到不少甜腻滋味,真真与家里的男人不同。

所以那一日,她向朱瑜说了自己的打算,她准备回家正式休夫。

朱瑜只是微笑着说:“我们朱家不会让你的夫婿受委屈,账房里我已经准备了四百两银子,你拿回去给他,也别让人说你亏待前夫。”

王之雯本是推说不要,朱瑜却硬是让她带上。

一路乘船往家乡里来,王之雯越发的不安,她从未做过如此负心薄情之事,如今她与古代的陈世美有何两样。

方玦则是坐在一边,劝她,说是四百两不是小数目了,一个男人,还是被用过的男人哪里就值这个价。

说罢,方玦还把脸凑过来小声说:“王妹妹,若是你夫婿不答应,或者要告你,我可以帮你把他卖掉,这事不是大事,而且能卖个好价钱。”

王之雯听她说完,眼睛一下就瞪大了,这大约是她长这么大眼睛瞪的最大的一次。她哪里就是那么狠心的人,居然要把自己的夫婿卖掉。

可想想方玦说的话,刘实虽说性子坚韧,也有那么点逆来顺受,但要说卖了他,她是真的做不出来。

方玦看她犹犹豫豫的样子,便也不再说什么,只自顾去一旁喝酒了。

王之雯坐着船行了一路,直到到了家乡的河岸边,也没能理出头绪。若是刘实真的不答应她休夫,还知道了她休夫的目的,只怕他真会去告状,到时候她将被置于何地。

“呦呦看看这是谁呀”一个痞里痞气的女声传了过来,还夹带着一些哄闹的声音。

王之雯今时不同往日,人靠衣服,马靠鞍,她今日华服在身,倒是有不少人几乎快认不出她来了。

没想到还有人能一眼认出她来,王之雯往那声音来处看去,正是镇上的痞子于六。她身边还有不少和她差不多的小流氓,小痞子。

她看王之雯看过来,走过来几步,姐俩好似的拍了拍王之雯的肩膀。

王之雯一闪没闪开,硬是让于六拍着了自己,她心中很是生气,今日非同往昔,岂容她随意沾身,却又不想惹麻烦,故而只好把怒意忍了。

“不知于六姐叫住小可是有何事若无事,小可先走了。”礼貌的说完,王之雯就要转身走。

于六一把拉住她的胳膊,在她边似耳语般说道:“听说妹子在京城已有了相好的,若是妹子不想要家里那个,尽管给我,我给你个好价钱。”

王之雯本就心中有火,再加上因为方玦的话而生出烦躁,现在这于六又说出这样的话,她心中怒火已至顶点。

“于六姐说的什么话,我怎会是那种人,你的好意大可不必了。”王之雯挣开于六的钳制,招呼方玦一声就往镇上驿站方向而去,驿站里有马车,雇上一辆马车回家,总比走着快许多。

于六冷着脸看着渐行渐远的两个人,眸中泛出一抹郁色。

方玦等和王之雯上了马车才说:“刚才那个女人身上一身邪气,千万别和她走太近。”

王之雯只说知道了,便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她不知道回到家该怎么和刘实说,以前生活在一起的一幕幕都仿佛在眼前。

人,就是这样,只有在快要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所拥有的多么可贵。

没用到一个时辰,马车就到了王之雯和刘实的家。

此时的王家已非草土坯房子了,虽说与大户王家还差的远,到底也是砖瓦结构的房子,院墙也是用砖砌成。此时正值春季,灰色砖墙上竟有生命里旺盛的藤蔓攀爬其上,好似绿色藤壁很是好看。

这些,全亏了刘实的勤劳和智慧,只是这也越发证明了王之雯的无能。

方玦出身大户,自然对这样的房子无甚感觉。

她催促王之雯敲门,门却没锁,一推就开了。

门内院子里有一条金黄毛色足有一人多高的大狗,狗看到陌生人便一边挣动,一边大叫,却因为身上拴着绳子不能跑来咬人。

方玦先探进来个脑袋,看到那金黄狗大叫,吓了回去。

院子另一侧还养着几只鸡鸭,听到狗叫,也跟着凑热闹似的,叽叽嘎嘎的叫了起来。

正在房里忙着做饭的刘实听到外面的动静,赶紧跑出来看,门被推开了。王之雯站在门口想进又不敢进的样子。

刘实看到王之雯,眼睛一下子就模糊了,他用围裙擦了擦眼睛,脸上露出要笑却又极力忍着的表情。

王之雯也看到了刘实,顾不得那狗还在汪汪大叫,几大步就跑过来抱住刘实。

刘实被她抱住,忍不住回抱住她。他盼望了多久,秋去冬来,冬去春又来,他终于盼回了她。

“你还是回来了”刘实念叨了这么一句。

这一句却让王之雯身子一僵,他是知道了什么

她慢慢推开刘实,看着他,他比她在家时瘦了,人也黑了些,可这样的他更有韵味,更好看。

“阿实,我”王之雯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她能看出他是真的在盼望她回家的。

“快快进屋,那位是你的朋友吗一起进屋吧,我做了饭的。”刘实擦了擦眼泪,然后笑着邀请方玦。

方玦是吃不惯乡下的粗食的,她这次来就是监督王之雯休夫。

“妹夫的好意,方某心领了。王妹妹,你还是把回来的意思说了吧。”她早就看出王之雯离了京后就心不在焉,再看看刘实,虽说一身布衣,却难掩那种纯净与稳重相合的成熟气质,这种气质是那个少年公子无法比拟的,若是她,只怕也难做定断。可现在做决定的不是她,她也就乐得轻松。

王之雯踌躇,犹豫,她本就不想休夫,当时真是鬼迷了心窍,怎么就答应了,现在她骑虎难下,怎么也说不出口。

“既然王妹妹不好说出口,我这个当姐姐的,就替她说了。”方玦走过来,回身将门关好后,才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