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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造人——上

    fri sep 11 09:06:31 cst 2015

    女娲造人是中国上古神话传说之一,创世女神女娲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开世造物,因此被称为大地之母。她是古老相传的大母神。

    传说女娲在造人之前,于正月初一创造出鸡,初二创造狗,初三创造猪,初四创造羊,初五创造牛,初六创造马,初七这一天,女娲用黄土和水,仿照自己的样子造出了一个个小泥人,她造了一批又一批,觉得太慢,于是用一根藤条,沾满泥浆,挥舞起来,一点一点的泥浆洒在地上,都变成了人。后人说,富贵的人是女娲亲手抟黄土造的,而贫贱的人只是女娲用绳沾泥浆,把泥浆洒落在地上变成的。

    相传女娲每造一人,取一粒沙作计,终而成一硕石,女娲将其立于西天灵河畔。此石因其始于天地初开,受日月精华,灵性渐通。不知过了几载春秋,只听天际一声巨响,一石直插宵,顶于天洞,似有破天而出之意。女娲放眼望去,大惊失色,只见此石吸收日月精华以后,头重脚轻,直立不倒,大可顶天,长相奇幻,竟生出两条神纹,将石隔成三段,纵有吞噬天、地、人三界之意。女娲急施魄灵符,将石封住,心想自造人后,独缺姻缘轮回神位,便封它为三生石,赐它法力三生决,将其三段命名为前世、今生、来世,并在其身添上一笔姻缘线,从今生一直延续到来世。为了更好的约束其邪性,女娲思虑再三,最终将其放于鬼门关忘川河边,掌管三世姻缘轮回。当此石直立后,神力大照天下,跪求姻缘轮回者更是络绎不绝

    女娲神话的第一批古书籍记载是先秦时期的《山海经》和《楚辞》。尽管二书中的记载还比较模糊朦胧,但今人多肯定其以造人为职能的始母神神格意向。袁珂先生就将《楚辞·天问》中的“女娲有体,孰能匠之”理解为“女娲作成了别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又是谁作成的”。丁山先生则更为明确地认为这两句话说明:“(至少)在战国时代中国人固已盛传女娲造人的故事了。”

    至于《山海经·大荒西经》中:“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的记载,袁珂则以晋人郭璞注为解:“或作女娲之腹。”又云:“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并以汉人许慎和刘安的话作为参证 。丁山也认为这“显然又是孕毓人类的寓言”。尽管如此,这些记载当中仍然没有明面提出女娲造人的说法。

    古籍中最早明面提出女娲造人故事的是《风俗通义》,这则故事虽然正面描写了女娲造人的事迹,显示出女娲始祖母神格的地位,但毫无疑问,其中已经烙上人类社会变迁的影子。“抟黄土作人”被认为是人类文化史上制陶技术的发明在神话中的投影,而所造人类产生富贵贫贱之分则是人类进入等级社会的反映。这说明,神话一旦离开了它自身的生长土壤,它的形态就要随着新的生长土地而呈现出新的姿态。

    同时,女娲还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婚姻之神。《风俗通》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罗泌认为:“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因典祠焉。”这应该是人类进入婚姻制度之后所赋予女娲造婚神话的痕迹。

    结语:这些传说是由于当时受到母系社会的影响,从而来编造这么一个英雌,体现出了当时的母系社会给人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女娲造人的神话,反映出早期人类社会的生活状况。众所周知,人类历史上存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当时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子女只认自己的母亲,无父无夫的国度。女娲造人的神话正是含有母系社会的影子。

    附:《风俗通》原文:俗说开天辟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做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贫贱者,引縆人也。

    译文:民间传说,天地开辟之初,大地上并没有人类,是女娲把黄土捏成团造了人。她干得又忙又累,竭尽全力干还赶不上供应。于是她就拿了绳子把它投入泥浆中,举起绳子一甩,泥浆洒落在地上,就变成了一个个人。后人说,富贵的人是女娲亲手抟黄土造的,而贫贱的人只是女娲用绳沾泥浆,把泥浆洒落在地上变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