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瑞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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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此身亦是局中客

    楚萍不知何时换上了自己的佩剑。

    自从前人将剑术引至道境后,术道之争便从未停息过。重术者认为剑术为主,道为辅,术至巅峰即可称道,但重道者认为剑客当一以贯之,大道不息,剑术不止,并将重剑术者驳斥为只知持剑挥出的莽夫。

    当然了,自从本朝那位享有剑圣之名的大将军在长安城外宴会天下剑道名家之后,莽夫二字就很少被他们提起了。

    中原河朔一带,有座专研剑术的门派,称为思高堂,早在十宗覆灭前,思高堂就已经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派,但门中弟子尽是武痴,于称霸江湖、争名夺利之事全无兴趣,这才未能入十宗之属,后来却也因此躲过一劫。然而外祸可避,内乱难免,思高堂因术道之争分为两派,虽不至于生死相斗,但却逐渐少了以往的宗门团结。

    放眼天下武学,术道之争是影响极为重大的一条脉络,天下习武持剑之人,越过第二道龙门,蕴养气感后,都会开始面临这个问题,但直至探寻宗师之路时,才有资格开口,半步宗师古往今来不过千余人,哪里是这么好研究的。何况武夫以刀剑讲理,道理再大也大不过拳头,你说术强,就得把那些个钻研剑术的人都打服了,这又是一个大问题。

    自内气现于江湖之后的数百年间,有无敌之称的唯有一个穆修己,这意味着有资格评述术道之争的,也只有他一个,可他却是半个朝廷官员,因此,这桩公案始终没有人能够盖棺定论。

    楚萍七岁习武,至今三十七年,十三岁内气有成,天资聪颖至极。然而,此后的三十二年之久,他都未能成就宗师之名,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被术道之难困住,既不能融汇百家、成术之极致,也不能以剑成道,举世无敌,而且他少年成名,心高气傲,临到四十不惑之年,却越发困惑,心魔陡生,宗师无望。

    郑开明曾和身边人说过,他觉得楚萍很可怜。

    楚萍却觉得自己只是可惜。什么术道之争、经脉五行、先天一气这种武道难题,他在四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放弃了,宗师他也不争了,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实用第一。

    所以他折断了自己原来那柄周流剑,转而去学被公认为绝无成就宗师可能的杀剑。

    杀剑非剑,而是一种手段,一种以杀人为目的的手段,剑被摒弃为纯粹的工具。

    楚萍的佩剑名为积雨,长二尺六,净重六斤,剑身淬毒,剑柄有暗器,剑鞘亦可作刃,另有无数机巧。

    当今剑道当之无愧的第一门思高堂,将这种过分注重杀伐屠戮的机关类铸剑贬斥为“庶人剑”,他们认为汉朝末年,墨家的侠义之道彻底断绝后,就失去了原有的道,转而钻研机巧,这种将机关术和铸艺融合在一起的产物,全无剑道之魂,斩颈决肝,不过凶兵。

    但楚萍却觉得很顺手。积雨剑是他从缉律司藏兵库里取出的,当他第一次用这柄剑杀人的时候,他只觉得畅快之际,许多过往他只能勉力胜之的对手,此时在他剑下往往撑不过百招,他一直渴求着用这柄剑打败郑开明。

    他觉得这世上,郑开明是最值得死在这柄剑下的。

    如今郑开明叛出缉律司,严禁同僚内斗的规矩用不到了。

    所以当彭余酉和账房站起身来,走到城楼前十丈时,楚萍让人取回了这把剑。

    舒州城里的三座大山,一座叫太守府,一座叫缉律司,一座叫聚宝楼。太守府和缉律司明面上和和气气,但吴敬仲和杜无临两个老狐狸不可能掏心掏肺,而聚宝楼作为开国时就声明显赫的一座,舒州城的治理又和他脱不了干系。私底下,替朝廷监察江湖的缉律司和扎根在江湖这座烂泥塘底子里的聚宝楼可谓相交莫逆。

    楚萍对那个神秘莫测的老账房了解不多,但和掌柜的彭余酉打过的交道没有上千也有成百,在楚萍看来,像彭余酉这种人,没有斩立决已经是莫大的不公了。

    所以楚萍看向城楼下越来越近的两个身影时,目光中满是赤裸裸毫不掩饰的杀意。

    但他理智尚存,所以只是冷眼瞧着。

    彭余酉一身富家翁打扮,穿金戴银,很是俗气,太阳光往脖子里那根链子上一打,恨不得把楚萍的眼睛晃瞎。账房一身素净,只是跟在掌柜的身后。两个人看起来只是一对寻常的主仆,除却主人有些暴发户心态外,其余的毫无异样。

    楚萍冷冷瞧着不远处的他们,一只手下意识搭在了剑柄上。

    他对彭余酉熟悉地很,这种熟悉建立在一种敌意上,敌意迫使他深入了解自己的对手,他知道彭余酉平日里常以这种鲜明的风格在人前显露,最大的用处在于给那些不熟悉他的人伪装出一个容易对付的假象,这种思路很有用处,因为人们往往喜欢以第一印象判断对方,在多年前,甚至有个初出茅庐的江湖人将彭余酉当做寻常人,对其呼来喝去,最后被彭余酉打断了四肢丢回家中,成为一桩笑谈。

    至于彭余酉的眉眼容貌,他就更熟悉了,舒州缉律司地底那座藏有数百份案牍的文库中,关于彭余酉的那一份,便是他亲手写的,包括容貌、特征、武学渊源、过往经历。隔着城楼十丈,楚萍已然瞧见彭余酉那副亲切的生意人的笑容,以及他左手食指上那枚从不脱下的银戒。

    聚宝楼有四枚这样的戒子:当家,掌柜,账房,小二。

    那个穷酸老账房也有一枚,但戴在了中指上。

    楚萍站在高处远远看着,却仿佛就近在咫尺,那些细节他甚至可以在心中描绘出来。

    下一秒,楚萍看见了一件更有标志性的东西。

    彭余酉举起了一柄伞。

    一柄三奇之一的赵家打造的伞。

    一柄画着开明兽的油纸伞。

    楚萍的眼神骤然变得冷漠,旋即化作平静。

    最初的诧异过后,他定睛细看,已经看出来,这柄伞并未郑开明那柄红伞,而是一件粗劣的仿制品,除了轮廓和画着的那只人首虎形的开明兽外,无论是质地、材料都大不相同。郑开明那把,是赵家的巅峰之作,几乎凝结了赵家两代人数百名高明铸匠的心血,新语山庄做过一本流传不广的兵器谱,那柄伞名列前茅。

    十年前赵家被朝廷灭门之际,赵家家主以这柄伞为礼,夜会当时的灰衣捕快郑开明,次日郑开明请自家老爷子出面,保下赵家一只旁系,并勒令他们永世不得习武,许多人怀疑当初那场夜谈不止是保留一丝血脉这么简单,但赵家家主被枭首之后,也无人敢来问已经升为云纹捕头的郑开明。

    那柄伞,楚萍记得很深。

    而眼前这柄,伞面只是寻常油纸,与红伞所用的金玉锦有天壤之别,上边绘着的开明兽,连墨迹都未曾干,显然是刚画上去的。

    这算什么?楚萍冷笑一声。一些拙劣的激将法么?

    彭余酉撑着伞,很悠然地站在城外的驿道上,来往的寻常百姓自然不知道这位是什么地位,瞧衣着打扮是个有钱的,最多在心里嘀咕一句忒娇气,也有眼力见好一些的,认得这是聚宝楼的老爷,上去鞠个躬招呼几句。

    楚萍于是便在城楼上看着彭余酉撑着那柄粗糙的伪造品,和来往人打着招呼。

    聚宝楼的名声在寻常百姓耳朵里,其实并不算差,至少每日的善堂里,稀粥总不会太稀,糙粮也不会掺着土,这已然是大恩惠了,至于那些缥缈的、神秘的传言,百姓会半信半疑,但这些和他们忙碌的生活并无太大关联,种种印象最终会被概括为两个标签:有钱,以及有钱。

    所以彭余酉在百姓眼中的印象很高大。

    但楚萍觉得可笑,真正保护这座城市的是缉律司,可百姓却多觉得缉律司是官,所以敌视。究其原因,无非是对他们太过客气。

    不过这种心思只一转而过,这都是朝廷的问题,与他无关。楚萍的眼神离开了彭余酉,转到更远处的驿道上。

    两个身影。

    ——

    吴福浑赤裸着两只胳膊,和杜松子走在驿道上,远远见着舒州城和城头上那个黑衣,不免松了一口气,带着一丝喜悦道:“神医,我们这便快到了。”

    杜松子从胳膊肘下边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发臭的面饼,张嘴咬了一口,然后又放回去,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知道了。”说完瞥了一眼吴福左臂上的伤痕,笑着从后背的口袋里掏出来一个瓷瓶扔给他,“里头是虫干,外敷。”

    吴福一边纳闷他身上究竟有多少口袋,一边打开瓶子,登时恶臭扑鼻而来,味道像极了烂透的果子,他下意识就要扔掉,却看见了杜松子的眼神。

    那眼神可尖锐极了,大有你敢丢我敢跑的架势。

    回想起杜松子那座阴森小屋,和他那些乱七八糟的虫子,以及那些神经兮兮的言语行为,吴福讪笑几声,屏着气把瓷瓶里的白色粉末倒在了伤口上。

    本来就挨了常家兄弟全力一击的左臂,登时剧痛无比。

    吴福咬着牙,从喉咙眼里挤出一句话来:“神医,这是什么药……”

    杜松子背着手,优哉游哉地回了一句:“雪云蚕晒干之后,加上几味药草,就是这个了。”

    “那敢问神医,”吴福从牙缝里挤出来下一句,“药效是什么呢?”

    杜松子瞥他一眼,摇了摇头,“不知道,应该死不了。按着这个药理来讲呢,这粉末能治好你的胳膊,不过我还没拿活人试过药,所以你这么疼我也料到,啧,应该是钱松放少了,对不住对不住,下次改进,下次改进。”

    吴福忍住没吐出血来,连忙运功,却惊觉左臂上断掉的经脉已然可以运转,虽不是恢复如初,但脉络已然接上,而随着内力流转,那股剧痛逐渐消去,自己左臂的伤竟已好了大半。

    这等医术,怪不得秦慎启都点名要他来治。

    吴福深吸一口气,挥了挥左臂,神色之中多了几分惊讶和敬佩。

    而这一切的造就者杜松子,却挠了挠头,“这么好用?早知道不给你,白费。”

    “呵呵,呵呵,神医还真会开玩笑,”吴福干笑几声,心中又把杜松子骂了千百遍。

    舒州城的富庶,在江南也是首屈一指,驿道上往来的商客、进出的行人,三教九流贩夫走卒无数,可往来的人却总避着这二位,杜松子和吴福走到哪儿,哪儿就空出一片来,如此繁华驿道,两个人走的倒是舒坦。

    此等舒适的原因有二。一,是杜松子杜神医不愿意脱下自己这身百宝衣,偏偏这身衣服既脏又丑还丑,若不是他几次三番从那些口袋里掏出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吴福简直要怀疑这杜神医是不是贵髓有恙,这一身打扮和当初发大水遇难的流民何其相似——不,流民要比他像个人。而杜松子本人也不是什么爱干净的,油腻的头发打耳朵后边垂下来,有一撇耷拉在额头前,活像个痴傻的疯子。

    原因之二,在于吴福。吴福是舒州太守府的管家,平日里打点事务往来、接待、采购这些个事情都会过问或是主事,他常在城里走动,城里的人自然认得他也多。可不同于聚宝楼那种有些神秘的作风,太守府做事从来不需要想谁解释什么,尤其今次呈纳祥瑞一事,福禄寿三人专司收缴百姓金银,惹来无数人的骂声,亦有无数人为此家破人亡,虽说明面上都是意外,可次次意外你吴福吴禄吴寿三个管家都有联系,这巧合未免太显眼。

    所以吴福这幅颇有福气、也颇有特点的脸一出现,认得的人自然躲开,认不得的听身边人一讲,也能了解个七八分。诚然,趋炎附势之徒当然是前仆后继,可被吴福打断几条腿后,大家也都晓得了:今日吴管家心情不好。

    吴福心情的确不好。

    杜松子忽的开口,一脸温和笑意,“胳膊还疼不疼啊?”

    吴福一惊,“神医,你想干嘛?”

    “没什么没什么,”杜松子搓了搓手,满脸都写着不怀好意,“就是这个,你死了之后,尸体能不能借我用两天?放心,保管还你。”

    吴福眼皮跳的厉害。

    话说我人都死了,你还给谁?

    “神医……此言……是怎么个说法?”

    杜松子有些兴奋地搓了搓手,“你想啊,你能宰了常家人,而且内气大成,这可是很难得的高手了。我最近手头尸体有些紧,你的借我用两天呗?”

    “好商量,好商量,好商量。”吴福笑着,用力点了点头。

    不宰了你,誓不为人。

    杜松子背过手去,大步走着走着,忽的又转过头来,飘忽不定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戏谑:“你说常家那三个白痴,泉下会不会见着阿玄?”

    他一路疯癫,事事痴傻,言语浑噩,可如今眼神里的戏谑却很是让吴福有些不安。

    吴福微微俯身,“神医吩咐,莫敢不从。”

    “哈哈哈哈,”杜松子仰头大笑,“好一个莫敢不从。”

    吴福微微笑着,心中杀意大作,笑容越发和煦。

    常家三兄弟习武于十宗之一的百无山庄,不过山庄被朝廷连根拔起的时候,这三位显然连投降的念头都一模一样,昔日百无山庄在十宗中掌法第一,精妙无双,号称百兵无一用。只不过常家兄弟本就不是什么精锐弟子,在背弃山庄后得了主子赏的门派秘籍,这么多年却也远远没到当初百无山庄庄主一半的水准,不过他们三胞胎同心同意,倒是琢磨出了一套掌法,三人一齐使出来威力无比,也因此成了吴泽的心腹。

    但当吴福陡然出手废掉常来的丹田后,剩下两个实在成不了什么气候,吴福以伤换命,赢得并不算艰难。

    常家三兄弟脑子不好,到死都没理解为什么吴福要杀他们。最后一个死的常去,甚至很不甘地指着吴福,说吴泽不会放过他。

    可笑。当初渔江村惨案,吴泽一手操办,可做事的却是吴福和他们仨,如今东窗事发,府里大小几百号人只怕都听到了,再不久,城里也会有相关的传言,拦是拦不住了,可收尾却只能迟到,不能缺席。

    当吴泽再三重复斩草除根、不留把柄这些话的时候,吴福就已然领会到了他的意思,常家三兄弟兄弟同心,重情重义,那便一起死了吧,当初的种种,多死几个人也就过去了。

    至于吴福自己,即是内气有成的高手,也是吴家自家人,手上无数把柄都在吴泽手里,他和常家人不同,他身上没有江湖的影子。

    所以他能活。

    不远处,撑伞的彭余酉瞥见了他们俩,手中的伞微微倾斜,挡住了自己的脸。

    杜松子和吴福也看见了这二位,吴福倒是不认得彭余酉,何况他还撑着伞,他是从城北出去的,若非楚萍要求他们从城东入,他此时早就回去了,绕着一大圈,无非是求个稳妥。他也和账房不熟,但他直觉中,这两个人不简单。

    很不简单。

    吴福走到城下,抬起头来喊道:“楚捕头,我们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