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洲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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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小夫子 雅俗共赏

    遥远的北方夜幕沉沉,这里却是月明星稀的晴朗天气。

    李莫申睡相还算凑合,只是今夜实在是一塌糊涂,放屁磨牙打呼噜不说,再加上哼哼唧唧说不清销魂的呓语声,貌似戏有点太足。

    门栓被一把长刀轻轻挑开,一个黑衣刺客缓缓推门而入,脚步轻盈,走到床边,确定睡在床上的少年与画像上那张面孔是同一人之后,举刀便劈,只是有一把剑横在李莫申身前,然后那位黑衣刺客便给人一脚踹在小腹上,狼狈倒地,大口呕血。在门外守着的另一人听到动静,刚冲进门,脖子上便多了一把剑。

    李莫申掀开铺盖,懊恼道:“也忒没劲了,你们背后的那个人脑子是让驴给踢了还是看多了侠义小说?就不能有点儿技术含量?都一年了,还没个长进,难怪斗不过李绪,估摸着这辈子都得老老实实跟在李绪屁股后头捡食吃。”

    李莫申对于他老爹,从来都是直呼其名,谈不上半点尊敬。

    然后李莫申问道:“还不自尽?”

    崔流川刚感觉到不对劲儿,就发现那个让他一脚踹得五脏六腑移位的黑衣刺客已经浑身抽搐,他当下控制住的那个,更狠,直接撞在剑刃上,喉咙割破气绝而亡。

    被溅了一身血的崔流川觉得有些无措,眼睛死死盯住云淡风轻的李莫申。

    李莫申笑道:“如果他们不死,哪怕是落在我们手中,嘴巴严实得很,可是最后他们的妻儿、父母,绝对会死。而且这次派遣两个死士都算不上的死囚来恶心人,试探的成分居多,你信不信,就在附近,绝对有某个家伙冷眼旁观,为最后那次的一击必杀、斩草除根而殚谋戮力。”

    李莫申瞥了眼崔流川脸色,并无翻脸的征兆,继续道:“而且你以为菩萨心肠不杀他们,他们就会罢手?退一万步讲,就算罢手,最后的结果仍是死,只是晚死片刻,肯定会全家老小团聚。”

    “我不是在炫耀什么,只是作为看多了人性之恶的过来人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言语。善心,可以有,烂好人,也可以当,但要分清什么时候,对什么人,不然最后吃亏的,肯定是你。”

    崔流川反问道:“这么说来,当初我答应送你回家,也是无聊的善心作祟?”

    李莫申气笑道:“这样抬杠就没意思了啊!”

    崔流川默不作声,仔细咀嚼李莫申话里的意味,试图从看过的书中道理解释,可是看过那么多玄之又玄的道理,没有一个道理能为此开脱,不得其法,便打算回屋。

    原来这座江湖,和他想象的是不太一样的。

    抬脚刚迈过门槛,身后李莫申哎了一声。

    崔流川下意识回头。

    李莫申指着地上两具尸体说道:“就不处理一下?”

    崔流川疑惑道:“怎么处理?”

    李莫申捂着额头,苦哈哈道:“除非咱们现在跑路,不然明天铁定给送官府,最终还没等事情水落石出,就给一刀咔嚓了。好歹仍到荒郊野岭或者是用化尸粉洒一洒。”

    崔流川干瞅着李莫申那张怒其不争的俊脸,天经地义道:“以前没做过,不会!”

    李莫申撸起袖子,吃力得将那咬破口中毒丸的尸体拖起,“一回生二回熟,来,搭把手,扔到城外荒地去,等有人发现的时候,咱们早溜没影了。”

    崔流川哦了一声,刚扛起那个自己撞上剑刃的刺客,就听见李莫申压低嗓音气急败坏的跳脚声,“血,血!”

    正当两人清理痕迹血迹的时候,屋檐上立有与之前如出一辙手拿细毫的黑衣人,提笔写道:“初出茅庐,心性未定,可作棋子。”

    想了想,又写下八字旁注,“根骨极佳,难堪大用”。

    折腾了足有两个时辰,两人才将须臾之间所生成的蛛丝马迹清扫干净,尸体丢在距离镇子五里以外的小沙河中,只是在离开之前,崔流川默默记下具体位置,至于那两张面目全非的脸,记下,也没用。

    做完这些,心力交瘁的崔流川回到屋子,倒头便睡。

    一行人决定只在小镇休整一天,吃过当地名为‘粉坨’的特色小吃,以黄豆粉、粉面熬制,最后倒入瓷碗中凝固,吃时用薄刀层层划开,最后浇上盐水、醋、酱以及最重要的辣油,那滋味,绝了。若是盛夏酷暑时分,囫囵吃上三两碗,浑身清凉,滋味绝对比如今秋末冬初来得更好。

    这座小镇位于河蔚县最南,与崔流川家乡平安镇如出一辙,只是因为有南边胜景,常有文人墨客清流士子前往,会在这座小镇落脚,比起平安镇,规格高了不止一筹,光是商铺林立的街道,就足足有七条。但因为是近冬节气,使得这座小镇还是有些空旷荒凉。

    晌午时分,就听说在五里之外的沙河中发现两具无名尸首,焗脸割舌,甚是吓人,已经惊动官府,听说已经有衙役前往现场勘验。

    因为小镇常有文人墨客、清流士子落脚,为表重视,县衙特为小镇配了一队常驻维护治安的衙役,算是送上一颗无伤大雅的定心丸。

    在听到如此之快便有东窗事发的预兆后,崔流川私底下问过李莫申是不是立即启程为好,李莫申只是说不用,除了被当场撞破行凶杀人,会被立即打入大牢之外,即便那队衙役想要彻查,先不说先要掰扯清楚那两个早就应该走上黄泉路死囚的身份,就是递交搜查文书到县衙的一来一回,估计就要耽搁到明天,而且小镇中外乡人不止他们,即便是怀疑,也会把他们这些看上去最不可能杀人的古怪组合放到最后,那个时候,没有三两日光阴的功夫,是下不来的,而且还是在县衙重视,那帮衙役愿意使出吃奶的劲去搜捕的前提下,若是他们现在就急不可耐地跑路,那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吃下一颗定心丸之后,崔流川也并没觉得心里舒坦多少,当然,更多的是心底里的懊恼,自己还是把事情想得太浅太薄了,即便是最常见的家长里短,也不全都是表面那层纸,即便是他如今愿意事事多想一想,可很多东西,不是想,就能让水底的东西浮出水面。

    吃过午饭,一行人便顺着琳琅满目

    的铺子一一逛去,除了到如今都是白衣胜雪的白衣小童,其余三人都买了新衣裳,对于李莫申来说,能用银子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所以三人的衣裳,便花去千余两银子,皆是纹理细腻的绸缎料子,尤其以丁玲那身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常衣,流云图案,竟是以金线缝制,若不是偶有达官显贵携家眷进山赏花,怕是这座小镇都供不起这几件衣裳,更遑论摆在铺子里供人挑选。

    最开始听到那件衣裳七百余两的价格时,崔流川觉得掌柜的蒙人,丁玲也这么觉得,七百两白花花的银子,用来买一件怎么看都看不出花儿来的常服,都足够与丁玲这位青楼头牌共度春宵十回,况且这几日心底都不上不下的丁玲,可没那个胆子拿。

    李莫申倒是识货,笑着说这价钱公道,眉头没皱当场就掏银票买了下来,然后丢给丁玲,说先试试合不合身,如果不合身的话,可以让铺子裁缝改。

    这家铺子算是小镇最有排面的成衣铺,专为那些清流士子、附庸风雅狗屁不懂却有大把银票的土财主制衣,自然少不了试衣的地儿,在丁玲难怪忐忑心底里却乐不可支地去试那件七百多两白花花的银子时,李莫申给自己挑了一身锦缎华服,给崔流川挑了一身让他头大如斗的白衣。

    刚开始崔流川是坚决不要的,虽然衣料摸上去确实光滑细腻如潺潺流水,入手清凉,可是接下来他们是要跋山涉水,穿着几百两银子,实在迈不动步。

    李莫申笑着说即便接下来的路可以穿着这身破烂,可是以后他们进到州府大城地时候,还穿这个?先不说别人是用怎样的眼光如看,怕是有这身破烂在连城门都迈不进去。

    崔流川在一番认真思考后,咬牙收了下来,只是打死不去试一试到底合不合身,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不出意外是没有机会见太阳的。对此,李莫申也没有多说什么,要改掉这种埋到骨子里的习性,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否则世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守财奴,家财万贯却一贫如洗。

    银子嘛,花出去才是银子,放在家里吃灰尘还不如几张厕纸来得用处大。

    最终一行人出了成衣铺子时,只有李莫申换上那身锦衣华服,继续向前逛去,崔流川最终在一家小书肆门前停步,略作思量后,说要挑几本书籍,问李莫申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儒释道三教经典,崔流川早吃下不少,可是吃多了到如今都难消化的山珍海味,常常路边特色,也无不可,况且儒家早有‘开卷有益’的说法,清流士子负笈游学,就真的只是埋头赶路再走马观花看一看山山水水?当然不是,更多的还是读书,不论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还是‘落霞与孤鹜齐飞’,自然是卷不离手。

    学海无涯是不假,却不能回头是岸。更何况,掌控整座天下的儒释道三家典籍,哪怕是再加上诸子百家经典典籍,这些经典典籍中的教义、规矩、道理,正是这座天下的立身之本,即便对于凡夫俗子来说,也有能读完的一天。那无涯学海,更多指的是在天地立身之本之外的东西。

    所以书是要读的!

    走进书肆,老板是位书卷气很浓的古稀老人,正趴在柜前打瞌睡,见有客临门,也只是沏了一壶茶笑呵呵说如果有事,比如说需要找某本书,便说一声,他自会帮忙找来,然后便继续坐到柜那边打盹。

    书肆不大,藏书却极丰,这与小镇成衣铺有能耐摆出价值几百两银子衣裳的铺子如出一辙。

    穷文富武对,可学问高了,尤其是功成名就之后,更是销金窟,不管是不是附庸风雅还是寄情于此,一些个钟情的孤本善本、文案清供、山水画卷,哪个不是让人跌掉眼球的价钱?

    李莫申绕着一排排书架转了一圈,最终在紧靠书肆门口的架子上拿起一本刊印精美的《太上感应篇》,对崔流川说道:“《太上感应篇》被誉为古今第一善书,先前听过你之前堪称填压式的读书经历,其实我不是很建议立刻去读,可以稍稍往后放一放,不过先买下来,也无妨,不至于到想读的时候,才去找,《感应篇》虽说广为流传,各地书肆都有刊印,可总归放在口袋里,会更方便些。”

    李莫申又拿起旁边另一本更为厚重的书籍,一手一本,说道:“这本《感应篇集注》可以一并买下来,对其中经理教义都有较为详细的注解,至于是不是有失偏颇,就要看你自己怎么看。”

    崔流川轻轻点头,接过依稀能闻到淡淡墨香的《感应篇》、《集注》。

    打瞌睡的老头来了兴致,问道:“这位公子之前有何读书经历,可方便给说道说道?”

    看着这位书卷气浓重的老人,崔流川赧颜道:“也没什么,只是在之前,师父只是教我认字儿,直到几个月前,才搬出几十本三教经典,一股脑儿硬吃了下来,现在还有些头大!”

    老人想了想,最终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笑道:“兴许是老头子眼界儿浅,着实嚼不出味道来。不过这位年轻人说的确实不错,按照你之前闻所未闻的读法儿来说,这时候的确不适合去细读《感应篇》,当然如果只打算走马观花,就当老头子啥也没说。”

    崔流川拱手致谢。

    老人摆手道:“不用整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老头子是老不假,可不酸。谁还没个年轻的时候,那时候,老头子可没你这么讲规矩,所以到老,也没变成年轻时候最厌恶的迂腐模样。”

    李莫申竖起大拇指,“老先生这话儿说得在理儿。”

    老人哈哈大笑,也竖起大拇指,“善,大善!”

    李莫申随手拿起另一侧书架上的《红缨》,并未翻开,问道:“老先生咱俩都这么投缘儿了,一会儿结账的时候,能不能送点小彩头?或者更直接一点,抹个零头?”

    老人哭笑不得,“老头子一会儿亲自送你们出门,咋样?”

    李莫申将手中的《红缨》放回原处,眼神瞥向更靠近柜台那边的书架,轻声问道:“都是小说?”

    老人点了点头,观其神色,貌似是在和这位穿着价值几百两银子衣裳却和他这个老头子砍价儿的

    年轻人赌气。当然,只是无伤大雅的玩笑,并不当真。

    李莫申手指轻轻划过叠放整齐的书摞,笑着对崔流川道:“《小夫子》在成书时,便诟病‘冗长繁琐’‘无病呻吟’‘矫揉造作’,反而对那些一味讲求一言不合便杀之大快人心的侠义小说大力推崇,其实孰强孰弱,是一目了然的。可是话又说回来,难道暗喻颇多、文笔绝佳的《小夫子》,就一定好过那些词藻浮白的侠义小说?不见得吧,个人有个人的看法,有时候看小说不就是图那书中的金戈铁马、恩怨情仇?难道说读多了圣贤书籍中让人头大的大道理,还不让读一些不那么费劲的小说来轻松心境?”

    似乎意识到话题有点偏,李莫申继续说道:“《小夫子》中对于儒释道三教以及诸子百家经义的独到见解,确可一观,只是此书实在冗长得过分,洋洋洒洒数百万字,加起来,恐怕不下三十斤,所以我建议最好先买一卷,等到嚼完一部分,再买下一卷。”

    崔流川将手中《太上感应篇》及《感应篇集注》轻轻放到一旁书架上,拿起搁置在书架最上边的一本《小夫子》,正是第一卷,名为‘笼中雀’。

    书肆老板在李莫申说出那翻言语之后,笑道:“公子的说法委实是说到老头子心坎里头。”

    李莫申问道:“哦?怎么说?”

    老人起身,走到屋子中间那方小案几前坐下,同时伸手示意李莫申坐下。

    李莫申笑着摇头,斜倚在书架上,眼神示意老人接着说。

    书肆老人也不恼,并未起身,捏起案几一只小巧玲珑的茶杯,自然是没有茶水,只是习性使然,说道:“有大雅,当然就有大俗,不然何来雅俗之分?《小夫子》确实有嚼头,甚至称为标新立异都不为过,每次读过,都能嚼出不一样的味道来,绝对是需要静下心来细细品读的佳作。但是话又说回来,那些写烂了的侠义仙人小说,就真的是糟糠,难以下咽?这要因人而异,三教百家经典更需要静心去读,极耗心神,闲暇之余,读一些哪怕是漏洞百出没半点嚼劲儿的侠义小说,放空心思,图个乐呵舒坦,当然无妨,甚至大有好处。说句难为情的大实话,老头子年轻时候完成课业后,常会偷偷摸摸读一些难登大雅的香-艳小说,心里没那些让人脑壳疼的经义道理,夜里睡得踏实。”

    李莫申问道:“老先生是想说‘雅俗共赏’?”

    老人笑道:“‘雅俗共赏’自然是最后的结果,但在那之前,老头子还是很想唠叨几句,就如同一样的侠义小说,搁在不同人手中,总会写出不一样的东西,其实话说回来,《小夫子》的内里,不和那些寻常的仙人小说类似?可是味道却是迥然不同的两种味道。”

    斜倚在书架的李莫申抬手示意老人接着往下说。

    老人砸吧砸吧嘴,放下茶杯,笑道:“喜欢的,奉若圭臬,不喜欢的,大肆抨击,其实有时候当事人都不觉得当回事,却总有些人喜欢上纲上线,没必要,只要在礼仪规矩范围内,不喜欢,眼不见心不烦就是了,自有人去喜欢。以和为贵嘛!”

    最终老人屈指轻弹茶杯,“大雅小俗,大俗小雅,这世道才可爱嘛。如果能雅俗共赏,那就更好了。”

    听完书肆老人最终的言语,李莫申站直身子,拱手笑道:“如果老先生能再年轻个几十岁,我肯定要拉着老先生拜把子的。”

    老人爽朗大笑,“如果你早出生个几十年,老头子也肯定要拉着你拜把子。”

    李莫申眼前一亮,“那小彩头的事情,是不是有的商量了?”

    老人大手一挥,“不管你们在书肆花费多少,老头子最后都会送一本书作为彩头。”

    李莫申竖起大拇指,“老先生敞亮!”

    老人站起身,“能遇到小了几十岁的同道中人,又愿意听我这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唠唠叨叨,再敞亮点儿,对得起这缘分?”

    说罢,老人从柜台边的门走向后院,说是去取件压箱底的好东西,作为最后的小彩头。

    留在书肆四人面面相觑,这位书卷气极浓的老先生,就不怕他们跑路?

    不过片刻光景,老人便双手捧着一本纸张泛黄却没有丝毫褶皱的古书从后院回到书肆中。

    老人站定后,将书封朝向李莫申,笑道:“这本《参同契》,便是那小彩头。”

    李莫申笑道:“对于爱书之人,这古本即便是以寻常文人笔墨为摹本刊印,也是不可多得的珍品,老先生舍得?”

    老人眼神扫过书肆中大大小小的书架,笑道:“如果老头子是爱书之人,又岂会卖书?这本《参同契》讲的是炼丹、养性之理,却文意晦涩,多用譬喻,我在闲暇之余,按照自己的理解,常作些批注,只是近些年年纪大了,实在没那个心力,已经有六七年没再动过笔,与其让它继续吃灰,还不如当作顺水人情送给哪位客人。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也可以将批注补充完整,如果发现老头子的批注有哪些不恰当甚至与书中本意背道而驰的,也甭客气,划掉重写就是,千万别误人子弟就成。”

    李莫申坦然接下。

    最终崔流川只买下《感应篇》、《感应篇集注》以及《小夫子》第一卷,付钱时也是有零有整。

    拜别老人后,一行人离开书肆,不知不觉,已经在书肆中停留了大半个时辰,一行人继续沿着街道向前逛去。

    更多时候,众人只是进铺子转一圈,也不买什么东西,就会离开。哪怕是走马观花,直到黄昏时分,也不过将两条街道的铺子逛过一遍,剩余的五条街道,怕是再没机会逛了。

    不出所料,在镇外发现尸体的事情,仍是茶余饭后的重要谈资,只是衙门那边,却无半点风吹草动。

    吃过晚饭之后,一行人各自回到屋中休息,为明天的启程养足精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