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洲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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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买肉钱 路痴少年

    拾级而下的两人,沿着青石路面,从南边牌楼进入平安镇,穿过一条南北贯通的街道,再从北边牌楼出了平安镇,经过一座只有三两人的小小驿站后,便沿着官道一路南下。

    清河县与清水县,一南一北,素有北河南水之称。平安镇地处清河县最南,距离清水县城,只有百余里,以两人脚程来说,其实最多一日光景,就能到。只是在出门之前,崔流川去崔大志墓前,坐着和老爹说了些心里话,所以出门,其实是晚了些,而且两人并不急着赶路,那么在野外露宿一晚,其实与出门早晚,没太大关系。

    四下无人的时候,闲来无事的崔流川便想用走拳桩来赶路,只是在走了不足三里路程的时候,便泄了气,足足缓了半个时辰,才起身准备接着赶路。

    林雪烟沉声道:“想要以拳桩赶路,目前不是太可行,倒不是说体魄无法支撑,而是你对于真气运行的仪轨仍有些生疏。而且这种方法不可取,如今有我在你身边守着,可是以后你孤身一人呢?或者是结伴同行之人,心怀鬼胎,那么在你练习完拳桩之后,可能就是掉脑袋的惨痛后果。”

    崔流川悻悻然,起身说道:“明白了师姐,这么说来,在出门的这段时间,是不是都不能练习拳桩了?可是对于武夫来说,细水长流的水磨功夫,才是立足根本。”

    林雪烟想了想,“不是说不能,而是要给自己留一些余地,身边有可靠的人同行,也至少要保留五六分的体力,以备不时之需。”

    崔流川:“明白了,就像江湖中人,大都会有秘不示人的压箱底功夫,即便是最亲近之人,也要瞒着!”

    林雪烟点头道:“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其实对于林雪烟,崔流川一直以来,都只能看到冰山一角,总觉得似乎林雪烟什么都会,什么都能专精,真正能做到不出门,却尽知天下事。

    崔流川练习拳桩,林雪烟可以从旁指导,而且在示范时,挑不出半点毛病来,用滴水不漏来形容,都不为过。在崔流川读书的时候,林雪烟对于那些道德文章的随口点评,据经引典,总能一语中的,让他豁然开朗。在崔流川练习《剑术要诀》的时候,林雪烟与他喂招只需走马观花大致翻阅一遍,接下来用的,便是《剑术要诀》中的各种招式,水到渠成,毫无凝塞。

    整日与茶米油盐打交道的林雪烟,不读书、不练拳、不用剑,好像世间的拳法、剑招,只看一眼,就能抵得上旁人苦修数十载。崔流川想了很久,仍不得其所,最终只能用‘得天独厚’四字来下定结论。

    至于林雪烟到底是走的武夫一路,还是山上神仙的证道一途,到目前为止,崔流川都不曾知晓,每次提起,林雪烟都是含含糊糊,不过他更倾向于后者。

    太阳落山前,两人便在官道不远处安营扎寨,崔流川生着火,林雪烟逮了两只野兔,晚饭就有着落了。

    崔流川坐在火堆前,轻轻翻转手中插着野兔的削尖木棍,以免烤焦,林雪烟在不远处静坐,呼吸绵长。

    一到夜里,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心里,总如一团乱麻,这段日子,一直如此。

    崔流川又有些忐忑不安起来,他随口问道:“师姐,你说这次在清水县,能不能找到?”

    林雪烟视线与崔流川交汇后,轻轻摇头,说道:“先不说你亲生爹娘当年有没有挺过那场饥荒,就算活下来,哪怕走在街道上,擦肩而过,你能保证能认出来?但也说不准,兴许你在清水县随手敲开一扇门,里边住的,就是你亲生爹娘。不过就算真找着了,到时候,你又会怎么做?是两拳打死那对狗男女?如果没有崔大志,当年动了恻隐之心,如今恐怕早就有了来生,有了另一个名字。也可能更凄惨,让人扔锅里煮了果腹,成了那来生都没有的孤魂野鬼。”

    其实崔大志,当时抱起你的时候,也未必只是纯粹动了恻隐之心,一名有力气的青壮汉子,与一名带着尚在襁褓中婴儿的父亲,哪个更容易讨到吃的,让人心生怜悯。

    只是后边的言语,林雪烟只在心里说。

    易子而食,析骸以爨。

    饥荒年吃人,不多见,也不少见!

    任由自己的想法,而去判断一个人的好坏,其实与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教诲,背道而驰。而且人心鬼蜮,最难揣测,即便当时崔大志,抱着别的目的,可到底,如果没有他,那么崔流川只有等死!

    林雪烟倒是很希望,是自己小人之心。

    崔流川觉得有些戳心,便岔开话题,答非所问道:“其实有一样东西,或许能有所帮助,听老爹说,我当年是用一块大绿色莲花布包着的,老爹说那种布料不少见,可几乎没有哪家会用来做襁褓,不耐脏。”

    林雪烟有些想笑,这理由,确实蹩脚了些。

    然后林雪

    烟蓦然起身,盯着官道方向,神色凝重。

    崔流川隐约听见马蹄声,由远及近滴滴答答!

    一位牵马老人缓缓走来,马背上,还有一位身穿华服,面相不俗、神色萎靡的年轻公子。

    老马轻踏马蹄,咧开嘴,正好露出缺门牙的可笑光景。

    崔流川问道:“老人家,有什么事情吗?”

    矍铄老人没有说话,反而是看向华服少年。

    主人开口,与下人开口,其中态度,云泥之别。

    华服少年坐在马背上,视线轻触崔流川背负的三尺气概,停留片刻后,便与崔流川眼神交汇,作了个不伦不类的揖礼,试探性问道:“能不能卖给我一只野兔?肚子里实在没有什么油水,都淡出鸟了。”

    林雪烟默默走到崔流川身边,一言不发。

    崔流川看了一眼身旁高大的身影,伸出一根手指,笑道:“当然可以,不过价钱有点贵,要一两银子。”

    萍水相逢,尤其是老江湖,深谙江湖中的大小规矩,基本不会平白接受他人赠予,即便是对方并无祸心包藏,可说到底,会欠下一个或大或小的人情。

    人情再小,也是人情!

    而且对于江湖中的暗流汹涌,白姓老人再清楚不过。如果眼前这位少年,就旁敲侧击询问需不需要些吃食,那么用屁股想,都能想通其中关节,不过是些蹩脚伎俩。当然,少年伸手要钱,也不代表,就可以完全放心,可能只是手法更高明些。其中种种状况,都需要考虑,有很多可说道的。

    比如说,行走江湖,最应该小心的,不是背着剑拿着刀的,而是老人与孩子。再比如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林林总总,不比庙堂中的尔虞我诈来得轻松。

    所以,又有一种说法,庙堂即江湖,江湖也是江湖,天下,又是一座更大的江湖。

    在得到华服少年的授意后,矍铄老人摸出一锭银子,轻轻抛出,一旁的林雪烟伸手接下。

    然后华服少年左腿一掀,然后砰然落地,一屁股坐在地面上。好在这匹缺门牙老马的马背,不高,华服少年揉揉屁股,屁颠儿屁颠儿从崔流川手中接过烤得恰到好处的野兔,转身递给矍铄老人。

    担任扈从的矍铄老人,在轻嗅片刻后,才又把野兔递还给华服少年,华服少年席地而坐,抬嘴便啃,边吃边向崔流川竖起大拇指。

    崔流川觉得有些忍俊不禁,却仍是不喜形于色。

    矍铄老人只是在一旁站着,对于李莫申的‘吃独食’丝毫不介意。

    吃得正欢的华服少年,突然停嘴,询问能不能用他们剩下的所有银两买下另外一只野兔,他的扈从,总不能吃些残羹冷炙。而且这一只野兔,在他吃饱后,估计也没剩下多少,他的扈从,又不能离开半步,那么可能老白就只有挨饿的份儿了。

    然后崔流川很痛快地卖了,只是说先前的那一两银子,就足够买下两只野兔!与人方便,没什么不好,况且这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再去抓就是了。

    一直选择冷眼旁观的林雪烟,不论崔流川作何无伤大雅的决断,都不会去干扰。言传身教,重在‘身教’,在出门之前,一些江湖规矩、忌讳,都只是粗略讲解过,就像是书中的圣贤教诲,知不知道是一回事,能不能落在实处,用在文章中画龙点睛、用在朝政上经世济民,又是另一回事。

    而且,如果事事都要她林雪烟出面,那么崔流川还不如躺在破庙里睡大觉来的舒服自在。

    白姓矍铄老人在听到自家少爷,要用剩余的全部银两去买一只半两银子都不值的野兔,只觉得小王八蛋是不是睡婆姨睡傻了,脑子秀逗了?

    之前在幽州府城外那家客栈中,是第一次,现在是第二次,难道婆姨睡多了,就喜欢当冤大头?

    没成想,眼前这位华服少年,也是个驴脾气,大有一副‘你不收就瞧不起我’的意思,硬是将那最后的几十两银子,一股脑儿塞到目瞪口呆的少年怀中,然后拿过另一只野兔,狠咬了一口,表示这桩买卖已成,概不退换。

    崔流川哭笑不得!

    之后,就是长久的沉默,大眼瞪小眼的尴尬境地。

    萍水相逢,又是荒郊野外夜深人静,其实对于当下局面,难道不应该是拱手抱拳,分道扬镳?最好还能有一句“山水有相逢”,就更有江湖气了。

    可是吃饱喝足的华服少年,根本就没走的意思。

    李莫申坐在地面上,身边是担任扈从已放下戒心的白姓老人,身后,是那匹缺了门牙,悠然啃草的老马。

    华服少年起身热场,笑道:“我姓李,名莫申,敢问小兄弟、姑娘,贵姓?”

    矍铄老人瞪大双眼,只是很快又收敛神色,心中觉得自家少爷真是疯了,疯得还不轻,是不是要

    尽快返回幽州府城,不然李家这独苗,可就算是半路夭折了。

    林雪烟神色没有变化。

    崔流川倒觉得很有意思,师姐虽说是女儿身,有心人能从走路的姿势、神态,看出一二。可只是初次见面,又是在视线模糊的晚上,而且从始至终,师姐都没说过一句话,只是站在那里,若是如此,眼前的华服少年,仍能‘慧眼识珠‘,那么崔流川打心底里,都想给他竖起大拇指。

    收起天马行空的想法,崔流川笑着回答道:“师姐姓林,名林雪烟,我姓崔,名崔流川。”

    对于林雪烟的女儿身,其实她自己,不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也从未想过刻意掩饰,山村居民口中的‘林岩’,也不过是为了省去诸多不必要的麻烦罢了。

    老人觉得方才有些失态,可是如今的境地,却又不知该如何是好。

    说几句客套的言语,比如“姑娘英姿飒爽风姿绰约仗义相助真乃女中豪杰”?

    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

    得罪人,也不带这么得罪的。

    倒是华服少年李莫申,用“大家闺秀”四字,便轻松解决了当下老人尴尬的境地。

    ——

    清水县城街道拐角。

    夜色里,面容俊逸的少年背着一直颤鸣不止的三尺青锋,探头探脑,宛若要行那梁上君子行径的毛贼。

    路痴少年压低嗓音,轻声对背后怨念极大的三尺青锋说道:“小声点,别给人看见了,不然又出不了城。”

    路痴少年在清水县城晃悠了一天,意料之中,没能走出去。如今出门,早已过了预期时间,钱袋子,也空了。

    此时少年身无分文,肚子饿得咕咕叫。

    若非有府中“诫律”在身,名为“镇岳”的三尺青锋,早就冲出剑鞘戳着路痴少年屁股给赶到城外。每入一城,每过一镇,少年都十分有准头的迷路,就是宽阔笔直的街道,在青天白日里,也能拐到别处而浑然不觉。

    运气好,碰上生了一副好心肠的人,还能领着路痴少年出城,要是问到心眼不怎么好的,给少年瞎指上一通,倒也无所谓,反正路痴少年没人领着,就是知道了路线,仍旧会是目瞪口呆的可笑结果。

    不过瞎猫总能碰上死耗子,乱闯一气,随着性子走,有时候,也能出城。

    原本最多一月有余的路程,路痴少年愣是走了一个多月,还没走到,而且到如今,他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着实让他背后的三尺青锋操碎了心,累到感觉是不是自己跟错了主人。

    在一更的锣声过后,清水县城,都没了灯火,万籁俱寂!

    路痴少年转过头,和声细语道:“出来吧!”

    刹那间,一抹炫目到极点的光华带着无边锋锐之气从少年背后绽放出来,颇有‘镇压山岳’之气概。

    三尺气概出鞘,带着星星点点光华,在少年眼前起起伏伏,路痴少年压低嗓音道:“动静小点。”

    然后,剑气如云雾的镇岳剑,缓缓升起,在夜空中,宛若璀璨的流星,疾掠而去。

    路痴少年脸色微微凝重,双目明亮如星斗,脚尖碾地,身影如离弦之箭,紧随而去。

    即便地面上有房屋,悬停在空中的镇岳,仍是方向不改速度不减,只是剑身再上浮,不削落瓦片或是穿透墙壁。少年脚尖点地,轻跃而起,落在屋脊上,滑过屋顶,在房檐处,又如猿猴般跳跃腾挪,如此往复,身影在镇岳的指引下,向县城城门那边靠近。

    在这个过程中,不论是踩踏屋顶瓦片还是翻越墙头,身轻如燕的少年,都未惊醒睡梦中的县城居民一人。

    出了城,来到官道岔口,镇岳浮在少年面前,似在邀功。

    路痴少年左右摇晃身子,镇岳便极其不情愿地又插入剑鞘。

    少年抬脚欲走。

    刚刚安静下来的三尺气概,生生拔出半寸剑身!

    少年手指轻挠脸颊,难为情道:“原来这边是北边哈!”

    转过身,少年披着月光,向南走去,口中碎碎念,“官道就一条,只要一直向南走,肯定不会错。”

    背后的镇岳剑,只觉得心力交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