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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培的故事 第七章 不辞而别

我是很珍惜生命的,即使我生来命贱。越有人想我死掉,我越要活给他看,而且活得比他精彩。虽然到头来每个人都非得一死,但至少也得等到活腻了的那天才不会遗憾,可是,人真的会活腻吗?对我来说,那些放弃生存的权利,主动选择死亡的人,比我更可悲,至少我的悲剧在我活着的每一天里不断地变为过去,而他们的悲剧却已经被载入历史,无法改变了。

但现在看来,人是会活腻的,当他们已经身不由己的时候。

可是若秋呢?

她有理由为我流泪,却没有理由为我死去。她有权利好好地活着,去享受属于她的每一个灿烂的明天。

我知道,是到了和她说再见的时候了。然而当我看到她依然动人的眼睛,我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当我想到从此以后只能将这样明亮的记忆从脑中抽离时,我竟有一丝难过。也许还不是时候吧,毕竟我从没尝试过被迫离开一个尚未厌倦的女人,即使我知道这种事迟早会来。

我努力说服自己,离开她,结束这段本来就是错误的相遇,对我对她都是件好事,她可以找到更好的归宿,比和我在一起幸福百倍,而我呢,呵,不过是暂时失去自由而已,但有另一个女人为我如痴如狂,我也应该知足了。

可是,任我用自己擅长的语言来指引自己,驳斥自己,我却还是陷入深深的忧郁之中,仿佛自己已经命不久矣。不过是换了一个温柔港湾而已,至于吗?

那段日子,我偷看她的时间比以往所有的还要多,也就是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对她百看不厌,可惜,已经没多少时间可看了。不知道是我太善于掩饰,还是她太粗心大意,总之,我们相安无事,让告别默默地进行着,直到有天我喝得酩酊大醉,并且在她身上找回了男人的雄威之后,我才一鼓作气,像个罪人似的彻底地逃离。

我始终说不出“再见”二字,只能依靠这样的方式,在漆黑的夜里用强烈的身体语言替我诉说对她的抱歉与留恋。她被我突如其来的热情吓坏了,哭得很厉害,那一刻,我的心像被撕裂般地疼痛,如果没有遇到我,她会不会好过一些?

第二天,我辞去了工作,退了租,匆匆收拾好一切,离开了这座本不属于我的城市。

回到杜娜那里,她兴奋异常,马上为我安排好了一切。

“从今以后,你可以专心地写你的小说了。我才是那个可以让你梦想成真的人,感动吧?”

我亲了她一下。这样的待遇,我没有理由不接受,与我昂贵的自由相比,物质算什么。她赚到了。

“你不可以爱上其他的女人,只能逢场作戏,否则不用我说,你也知道她们的下场吧?”

“那你呢?”

“我?呵呵,尽量吧。以后的事情,谁都说不准,我可不想让你

失望。”

“这么说,你我只是雇佣关系,迟早会结束是吧?”

“何必说得这么难听,我只不过比别的女人更坦白更尊重现实一点,这正是我的可爱之处呀,对吧,亲爱的?”

我又亲了她一口,表示认同。

我实在没必要跟她计较些什么,事实上,我已经丧失发言权了。呵呵。

从那天开始,我一步登天,过上了上等人的生活。有车有房,挥金如雨,即使每天游手好闲也可以衣食无忧,主动献身的美女排成了长龙,只可惜好景不长,面对如此盛宴,我竟然消化不良,没了胃口。更多的时候,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将脑子里掠过的美妙文字一字不漏地记录下来,赏味自己满溢的才华。这就是我想过无数次的惬意人生,在此之前,我需要中规中矩,谦卑奉献才能换回一些零星的享受,而现在,我只不过是履行一个男人的职责就已经拥有了一切,这一点,我真得感谢杜娜的偏爱。

我们重新回到了大学时代那段让我们身心皆宜的日子,不同的是,她对我有了至高的指挥权而我却没了说话的权利。在我的生活中,她必须是被放在第一位的,也就是说,即使我的身边还躺着别人,即使我正在和那位美人共赴云雨,只要她一声令下,那人也得马上滚蛋。而只要她愿意,她可以十天半月的对我不闻不问,我也不能因为想念她的温度而去打扰她的自由生活。也许在别人看来,这样的模式是畸形而不道德的,但对我来说,这却是最好的选择。

思想上的自由远比身体上的自由要伟大得多。活着并且无所牵绊,只做与自己的梦想有关的事情,如此的效率,无人能及。如果能力的积累是可以量化并且像加法法则一样必定会得出一个准确而质变的结果的话,那离我梦想成真的日子,也许已经屈指可数。

杜娜是我的忠实读者,就像我是她的忠实粉丝一样,在对艺术的领悟力上,我们默契十足,这也许是为什么她干尽了让我厌恶的事情之后我却依然可以与她坦然相处的真正原因。抛开她的偏执任性独裁专制不说,她的确是我现在唯一一个可以与之分享成就感的人了。在这之前,还有若秋。只不过,她唯一能给我的精神上的支持所发挥的功效远比杜娜给我的物质支持逊色得多。生活就是这么明目张胆地现实着。

自从离开若秋以后,我便再也没有提到过她的名字,只有这样,我才能最快地让她远离我的生活,做一个与我无关的陌生人。所谓的安全距离,没有比这更形象和具体的了。

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象过她知道我已经离开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放声痛哭,直到泣不成声,或者悲伤至极到无泪可流的境界。想到这里,我就会嘲笑我茂盛的自恋体系,好像自己真有多重要似的。她会用多少时间来忘记我呢?三个月,半年,还是一

年?不过她那么傻,光让她接受我已经离开的事实,就得花上好些时间吧?有时候我又会想,也许她已经身为人妇,说不定已经是孩子他妈了,这个时候,我的心里就会五味俱全,喜怒哀乐喷涌而出,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

可是无论我的脑子多有想象力,我也无法预料到从我亲爱的妹妹口中说出的事实。若秋找到了我的家,在我离开她两年以后。

那天,当我看到手机来电显示的是若秋的号码时,我愣住了,要知道,即使这串数字已经刻在我的心里,我却从没想过它们还会一起出现在我的眼前。手机的铃声就像是追魂的魔咒一般,搅得我心绪不宁,不知所措。

在身体系统尚未瘫痪之前,我回拔了电话。

电话里海浪翻涌,却没有若秋的声音。我只好先开了口。我知道,无论我说什么都不能改变已经发生的一切,更何况,比起不能说的,我能说的话实在少得可怜。但是我欠她一个交待,无论如何,我都得还她。我只说我们不合适。这是一开始就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现在才说,实在太晚。她笑了,笑得很陌生,很恐怖。

我大概猜到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于是打电话给妹妹,果然,她告诉我有个从赤金过去的美女姐姐要在我的房间里住一晚。我问她这个美女姐姐现在在哪儿,她告诉我她一个人去了海边。想到若秋那个傻瓜有可能做出的傻事时,我忘了自己曾经是如何爱护这个有恩于我的妹妹,大声地训斥她的无知与大意,直到她连声抱歉,答应我马上去找她回来,我才平息了怒气。直到她告诉我,若秋已经随她回了家,我才放下心来。

之后,我去看了若秋的博客,两年的时光,里面竟然发生了那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原来,她一直在找我,她始终没能放下。如果当初我鼓起勇气,坦荡荡地跟她挥手告别,也许不会害她这么辛苦。这个傻女人。

博客里面放满了这两年来她行走江湖的足迹,照片里的她依然那么迷人,只是笑容里多了些苦涩的味道。她不仅去了我曾经去过的地方,甚至把我想去的地方也走了个遍,比起我,她更像一个行动者,没有虚伪的口号,更没有退缩的借口。她以为她可以遇到奇迹,在奇迹里见到我,这是她两年来一直怀有的信仰……曾经拥有过她,实属幸运,而失去她,却是我能为她做的唯一正确的事情。什么都不能给她的我,至少可以给她远离是非的自由吧。

这样想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很伟大,我觉得自己已经成为具有牺牲精神的英雄,她的英雄,并且是不求回报,无私高尚的英雄。这样的话,无论我带给她的痛苦有多少,都应该一一扯平了。

事实真是如此简单就好了。然而就像我久听不厌的那首命运之曲一样,我和她,就是那种随手一按,便会在地球仪上按住对方的关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