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京师成文馆
闲暇之时,我也会想起孤月谨,他不得了呢,把孤月长虹推下了位子,自己当了皇帝。
干得好!我还是佩珠的时候就满门心思地要向孤月长虹复仇,但是后来不是遇上那些糟心的事儿了么?不得已,我的复仇大计才暂时延缓了,打算等处理完一切之后再好好和孤月长虹去算账。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啊,大仇未报,我死在了炎华洞里。
落了个孤月长虹还没死,我却先去了的悲惨结局。
但孤月谨够意思啊!我才死呢,他紧接着就把孤月长虹那个混账赶下了皇位,把孤月长虹和林鸢送去了深山隐居去了。
孤月长虹死了?!
大仇得报,人生得意之时。
我那个高兴的啊,真恨不得诈尸去告诉孤月谨——丫的,孤月谨你太够哥们了!
之后他带领着巫人离开了巫地,允许巫人可以和人族通婚,搞不好苏大东这一脉身上就流淌着巫人的血,才生出苏阳出来。
他们说已经有百年没有见到孤月谨了,也许是死了,也许是藏起来了,归隐山林,享清福去了。
倒是徐玉儿还在朝廷里当圣女,她都一百多岁的高龄了,还在那儿僵持着,活成了一个令所有人不敢直视的神。
线下唯一令我发愁的就是苏桐了——不出意料的话,他应该也是依附着别人的身子活了过来,只是现在他人呢?
这人海茫茫,我到哪儿找他去?
可愁死我了——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出神。
苏阳越长越像我活着时候的模样,眉眼,鼻子,嘴巴……我看着这张脸,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我是那个把老头子气的几欲昏厥的混世大魔王——苏小江啊。
苏大东已经烧好晚饭了,在院子里叫唤着我。我竖起耳朵听着,他先前还是叫了两声‘苏阳’,见我不出声,也不出来,被沈文一提醒,笑着改口叫到:“苏小江——你还要你爹叫你几遍你才出来吃饭?!”
我欢欢喜喜地推开了门,这就对了嘛,叫什么‘苏阳’啊?
以后都得叫我本名,可劲的喊我苏小江这个名字,知道不?
“你二叔叫你把福顺接回来呢,说春天到了,它乱发情,怕到时候伤了书馆里的孩子。”
福顺是我养的一条大黄狗,我平时经常往二叔那里跑,就把福顺丢在他那儿了,叫它也读读书,肚子里也存些墨水。
做一条有知识,有素养的好狗。
“知道了,我明天把它接回来。”苏大东今晚很是不正常,有些忧心忡忡的样子,在我和沈文之间来回看了好久,咳嗽两声,正了脸色,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道;“还有一件事……小江啊,你现在已经十六岁了,又是巫人,得去京师成文馆学些东西才是啊,那是给你们巫人专门设立的地儿,你要是能在里面带上个几年半载,那也就是我们苏家光宗耀祖的事情啊。”
“太远了,我就待在家里挺好的。”
“那像你这么大的孩子,不说其他的,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沈文神色未变,但嘴里蹦出来的话却让我彻底怂了。
按住了她的手,我不断点头,不情不愿道:“我去那个……那个什么馆,我去,我愿意去呢!娘!”最后的那声‘娘’我说的很是咬牙切齿,满脸堆着笑,努力地证明自己可高兴了呢。
沈文笑眯眯地摸了摸我的头,夸赞道:“小江真是懂事。”
我欲哭无泪,嫁给孤月谨当小老婆这件事是我一生的阴影。咱们有话好好说,不要动不动就说什么谈婚论嫁的事情成不?
这件事就这么定着了,等我接回来了福顺,就让我去成文馆里面读书去。
每次我都是在镇上疯好了再去二叔的书院,这次也不例外,一手拿着糖葫芦,一手拿着一只烤地瓜,吃的正是上劲的时候,余光不经意间瞄到了一道白色的人影。
起初还没有在意,依旧吃着自己的,但随后,脑海中一条极为敏锐的神经被触及到,我愣愣地看着人群中的那个白衣男子——他腰间的那块玉。
那是一块血玉,就像是一把钥匙一样,瞬间重启了我有关那段岁月的记忆。
那是我和孤月谨成亲时候的记忆。
我与他皆是一袭大红喜袍,他手里拿的就是那块血玉。那天阳光正好,轻柔柔地照在那块晶莹的玉上,折射出耀眼的光芒,我看着孤月谨带笑的眼睛,受蛊惑一般伸手接过了他手里的血玉,站在万千巫人与他宣誓。
生生世世,不离不弃,恩爱白头,永结同心。四海八荒,此次见证。
那是一个白衣男子,带着一顶纱帽,垂下来的细纱遮住了他的脸,腰间的血玉甚是抢眼吸睛,让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可不就是孤月谨么?!好家伙,百年之后,又一次遇见了。
他还没死呐?
是也——他们巫人寿命长,活个千百年不是问题。
镇定,镇定,苏小江,你现在可不是佩珠那张脸了,他认不出你来的。不能慌,知道么?
不慌,吃你的!
对,我张口,咬下了一颗糖葫芦,手却快抖成筛子了。我左看右看,竟还生出了掉头就跑的念头,但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我狠狠地打消了——苏小江,你跑什么啊?!你现在不能慌,你得理直气壮,你不亏欠孤月谨什么,知道么?
这么想着,我神色平常地向前走着。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心里就是擂鼓一样,身体很是忠心地执行脑子发出的命令,愣愣的嚼着嘴里的糖葫芦……奇怪,今天吃怎么味同嚼蜡呢?
真是奇了怪了……
我依旧还往前走着,孤月谨却突然站住了,朝我叫了一声。
“姑娘。”
“啊?”我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鼓足了勇气转过了身子,极力维持着脸上神色的正常。
“干……干嘛?”
“你手上的红薯擦着我的衣衫了。”
……
他洁白似雪的袍子上确实有了一处刺眼的……红薯印。
他掀开细纱,熟悉的,清冷的一张脸又一次进入我的视野。
“对不起——”我扔下这么一句,挤进人群跑了——孤月谨,你真当我眼拙啊?就你那衣衫,那是苏绣,做工精细,弄不好还是不能水洗的那种,我要是承认了是我毁了你那衣服的,把苏大东沈文他俩买了都不够给你抵债的。
小爷先跑为敬,就不陪你玩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好像是又做了对不起他的事了哈?
算了,反正我已经做了那么多对不起他的事了,再多这一件也无关痛痒,俗话说死猪不怕开水烫了嘛。
此地不宜久留,我赶忙去二叔那儿取了福顺,拽着它就往回走。福顺有一个星期没见着我了,对我直摇尾巴。我摸了摸它的头,催道:“好福顺,咱们快走,你主人我惹上事儿了。”
我只是一个劲地在前面跑着,自然没有见到孤月谨眸子里露出了一抹失而复得的笑,像是冰雪消融一般,渐渐扩散到脸上,唇角微微勾起,带着极大的满足。他神色俊朗,迎着春日的阳光,甚是耀眼。
第二天我就被苏大东沈文护送着出了村子,一路上沈文都在叮嘱我,说:“小江啊,在外面可不能随便轻信别人的话,要小心一点,啊?知道不知道?”
“知道啊,您当初不就是信了爹的鬼话,才嫁给了他么?”当年苏大东要娶妻,看中了村西的沈文,便托媒人上了沈文家,夸大其说,说他家有三头猪。沈文的娘亲当时那个高兴的啊,欢欢喜喜地就把她嫁了过来,然后就有了我。
“死孩子,瞎说什么呢?”沈文笑看了身边的苏大东一眼,推搡着我道:“看你这样子,也不像是会受欺负的,娘这就放心了。”
我则是弯身,摸了摸福顺毛茸茸的耳朵。它是一条老狗了,我五岁的时候苏大东从邻村抱过来的,不知道我回来的时候还能不能见着它。
“福顺,我走啦,你一条老狗在家里要安稳点,不要动不动就乱跑,别人给你吃的东西你也别吃。现在的人可坏了,就看准了你这一身的肉呢。”
沈文眼眶湿润了,却还是嘴硬道:“福顺比你都听话些,它肯定上不了当。”
“爹,我走啦。”苏大东一路上沉默不语,只是眼底带了份伤感,见我与他道别,抿嘴,又掏出了一个钱袋,走了上来塞到我手里。“爹把家里的小牛买了,你拿着这钱,该花的钱就要花,在外面不要苦了自己,爹还能干的动活,能照顾得好家。你在外面只顾把自己养活就成了,家里的事你不要操心,如果钱不够了,记得要写信回来告诉爹。”
他向来不是个话多的人,今天算是破天荒了,对我啰啰嗦嗦说了一大堆,我受不了这么伤感的场面,故作欢笑道:“你们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啦!我苏小江像是那种能随随便便吃亏的人吗?”
我快速扫了身边沈文一眼,生怕自己会立马哭起来,拉过了苏大东的袖子,叮嘱道:“爹……娘的身子不是很好,我不在家,你可要好好照顾她。”
“你娘有我照顾呢,你就放心地出去,钱不够记得对爹说啊。”
“嗯。”我强忍着哭意,蹲下了身子,使劲揉了揉福顺毛茸茸的脑袋,与那双大到出奇的眸子对视,笑道:“福顺,我走啦。”
它呜咽着,朝我不断摇摆着尾巴,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我——这狗,老成精了。
“爹,娘,我走啦!你们别送我了,回去吧,啊,我自己可以走的。”
我从沈文手里拿过了行礼,打趣道:“我为咱们老苏家光宗耀祖去啦!”
“在外面别委屈自己,知不知道啊?”她还是不放心我,一遍遍地叮嘱,我抿着嘴点了点头,应道:“我知道了,母亲。”
沈文对我有生养之情,她值得我叫她一声‘母亲’。
“我走啦,父亲。”
苏大东对我有养育之恩,他值得我的一声‘父亲’。
夕阳将他们女儿离去的影子越拉越长,最终消失在一片火红暮云中。
沈文忍了一天的眼泪‘唰’的流了出来,捂嘴,无声地哭。苏大东只是默声陪在她的身旁,以有力的手臂环抱住她,无声且坚定地安慰着她,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她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
我回头,朝着远处的他们摇了摇手——回去吧,不用送我了。
福顺呜咽着,夹着尾巴坐在了沈文的脚边。它不知道我这一次离去对它来说是永别,只以为我还是像往常一样,只是离开一小会儿,明天早上就会回来了。
沈文拍了拍它的头,像是在打趣自己一样,道:“看什么呐?阿阳出去光宗耀祖去啦!你多活几年,还能看到她回来,走吧,咱们回去吃饭。”
干得好!我还是佩珠的时候就满门心思地要向孤月长虹复仇,但是后来不是遇上那些糟心的事儿了么?不得已,我的复仇大计才暂时延缓了,打算等处理完一切之后再好好和孤月长虹去算账。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啊,大仇未报,我死在了炎华洞里。
落了个孤月长虹还没死,我却先去了的悲惨结局。
但孤月谨够意思啊!我才死呢,他紧接着就把孤月长虹那个混账赶下了皇位,把孤月长虹和林鸢送去了深山隐居去了。
孤月长虹死了?!
大仇得报,人生得意之时。
我那个高兴的啊,真恨不得诈尸去告诉孤月谨——丫的,孤月谨你太够哥们了!
之后他带领着巫人离开了巫地,允许巫人可以和人族通婚,搞不好苏大东这一脉身上就流淌着巫人的血,才生出苏阳出来。
他们说已经有百年没有见到孤月谨了,也许是死了,也许是藏起来了,归隐山林,享清福去了。
倒是徐玉儿还在朝廷里当圣女,她都一百多岁的高龄了,还在那儿僵持着,活成了一个令所有人不敢直视的神。
线下唯一令我发愁的就是苏桐了——不出意料的话,他应该也是依附着别人的身子活了过来,只是现在他人呢?
这人海茫茫,我到哪儿找他去?
可愁死我了——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出神。
苏阳越长越像我活着时候的模样,眉眼,鼻子,嘴巴……我看着这张脸,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我是那个把老头子气的几欲昏厥的混世大魔王——苏小江啊。
苏大东已经烧好晚饭了,在院子里叫唤着我。我竖起耳朵听着,他先前还是叫了两声‘苏阳’,见我不出声,也不出来,被沈文一提醒,笑着改口叫到:“苏小江——你还要你爹叫你几遍你才出来吃饭?!”
我欢欢喜喜地推开了门,这就对了嘛,叫什么‘苏阳’啊?
以后都得叫我本名,可劲的喊我苏小江这个名字,知道不?
“你二叔叫你把福顺接回来呢,说春天到了,它乱发情,怕到时候伤了书馆里的孩子。”
福顺是我养的一条大黄狗,我平时经常往二叔那里跑,就把福顺丢在他那儿了,叫它也读读书,肚子里也存些墨水。
做一条有知识,有素养的好狗。
“知道了,我明天把它接回来。”苏大东今晚很是不正常,有些忧心忡忡的样子,在我和沈文之间来回看了好久,咳嗽两声,正了脸色,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道;“还有一件事……小江啊,你现在已经十六岁了,又是巫人,得去京师成文馆学些东西才是啊,那是给你们巫人专门设立的地儿,你要是能在里面带上个几年半载,那也就是我们苏家光宗耀祖的事情啊。”
“太远了,我就待在家里挺好的。”
“那像你这么大的孩子,不说其他的,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沈文神色未变,但嘴里蹦出来的话却让我彻底怂了。
按住了她的手,我不断点头,不情不愿道:“我去那个……那个什么馆,我去,我愿意去呢!娘!”最后的那声‘娘’我说的很是咬牙切齿,满脸堆着笑,努力地证明自己可高兴了呢。
沈文笑眯眯地摸了摸我的头,夸赞道:“小江真是懂事。”
我欲哭无泪,嫁给孤月谨当小老婆这件事是我一生的阴影。咱们有话好好说,不要动不动就说什么谈婚论嫁的事情成不?
这件事就这么定着了,等我接回来了福顺,就让我去成文馆里面读书去。
每次我都是在镇上疯好了再去二叔的书院,这次也不例外,一手拿着糖葫芦,一手拿着一只烤地瓜,吃的正是上劲的时候,余光不经意间瞄到了一道白色的人影。
起初还没有在意,依旧吃着自己的,但随后,脑海中一条极为敏锐的神经被触及到,我愣愣地看着人群中的那个白衣男子——他腰间的那块玉。
那是一块血玉,就像是一把钥匙一样,瞬间重启了我有关那段岁月的记忆。
那是我和孤月谨成亲时候的记忆。
我与他皆是一袭大红喜袍,他手里拿的就是那块血玉。那天阳光正好,轻柔柔地照在那块晶莹的玉上,折射出耀眼的光芒,我看着孤月谨带笑的眼睛,受蛊惑一般伸手接过了他手里的血玉,站在万千巫人与他宣誓。
生生世世,不离不弃,恩爱白头,永结同心。四海八荒,此次见证。
那是一个白衣男子,带着一顶纱帽,垂下来的细纱遮住了他的脸,腰间的血玉甚是抢眼吸睛,让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可不就是孤月谨么?!好家伙,百年之后,又一次遇见了。
他还没死呐?
是也——他们巫人寿命长,活个千百年不是问题。
镇定,镇定,苏小江,你现在可不是佩珠那张脸了,他认不出你来的。不能慌,知道么?
不慌,吃你的!
对,我张口,咬下了一颗糖葫芦,手却快抖成筛子了。我左看右看,竟还生出了掉头就跑的念头,但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我狠狠地打消了——苏小江,你跑什么啊?!你现在不能慌,你得理直气壮,你不亏欠孤月谨什么,知道么?
这么想着,我神色平常地向前走着。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心里就是擂鼓一样,身体很是忠心地执行脑子发出的命令,愣愣的嚼着嘴里的糖葫芦……奇怪,今天吃怎么味同嚼蜡呢?
真是奇了怪了……
我依旧还往前走着,孤月谨却突然站住了,朝我叫了一声。
“姑娘。”
“啊?”我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鼓足了勇气转过了身子,极力维持着脸上神色的正常。
“干……干嘛?”
“你手上的红薯擦着我的衣衫了。”
……
他洁白似雪的袍子上确实有了一处刺眼的……红薯印。
他掀开细纱,熟悉的,清冷的一张脸又一次进入我的视野。
“对不起——”我扔下这么一句,挤进人群跑了——孤月谨,你真当我眼拙啊?就你那衣衫,那是苏绣,做工精细,弄不好还是不能水洗的那种,我要是承认了是我毁了你那衣服的,把苏大东沈文他俩买了都不够给你抵债的。
小爷先跑为敬,就不陪你玩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好像是又做了对不起他的事了哈?
算了,反正我已经做了那么多对不起他的事了,再多这一件也无关痛痒,俗话说死猪不怕开水烫了嘛。
此地不宜久留,我赶忙去二叔那儿取了福顺,拽着它就往回走。福顺有一个星期没见着我了,对我直摇尾巴。我摸了摸它的头,催道:“好福顺,咱们快走,你主人我惹上事儿了。”
我只是一个劲地在前面跑着,自然没有见到孤月谨眸子里露出了一抹失而复得的笑,像是冰雪消融一般,渐渐扩散到脸上,唇角微微勾起,带着极大的满足。他神色俊朗,迎着春日的阳光,甚是耀眼。
第二天我就被苏大东沈文护送着出了村子,一路上沈文都在叮嘱我,说:“小江啊,在外面可不能随便轻信别人的话,要小心一点,啊?知道不知道?”
“知道啊,您当初不就是信了爹的鬼话,才嫁给了他么?”当年苏大东要娶妻,看中了村西的沈文,便托媒人上了沈文家,夸大其说,说他家有三头猪。沈文的娘亲当时那个高兴的啊,欢欢喜喜地就把她嫁了过来,然后就有了我。
“死孩子,瞎说什么呢?”沈文笑看了身边的苏大东一眼,推搡着我道:“看你这样子,也不像是会受欺负的,娘这就放心了。”
我则是弯身,摸了摸福顺毛茸茸的耳朵。它是一条老狗了,我五岁的时候苏大东从邻村抱过来的,不知道我回来的时候还能不能见着它。
“福顺,我走啦,你一条老狗在家里要安稳点,不要动不动就乱跑,别人给你吃的东西你也别吃。现在的人可坏了,就看准了你这一身的肉呢。”
沈文眼眶湿润了,却还是嘴硬道:“福顺比你都听话些,它肯定上不了当。”
“爹,我走啦。”苏大东一路上沉默不语,只是眼底带了份伤感,见我与他道别,抿嘴,又掏出了一个钱袋,走了上来塞到我手里。“爹把家里的小牛买了,你拿着这钱,该花的钱就要花,在外面不要苦了自己,爹还能干的动活,能照顾得好家。你在外面只顾把自己养活就成了,家里的事你不要操心,如果钱不够了,记得要写信回来告诉爹。”
他向来不是个话多的人,今天算是破天荒了,对我啰啰嗦嗦说了一大堆,我受不了这么伤感的场面,故作欢笑道:“你们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啦!我苏小江像是那种能随随便便吃亏的人吗?”
我快速扫了身边沈文一眼,生怕自己会立马哭起来,拉过了苏大东的袖子,叮嘱道:“爹……娘的身子不是很好,我不在家,你可要好好照顾她。”
“你娘有我照顾呢,你就放心地出去,钱不够记得对爹说啊。”
“嗯。”我强忍着哭意,蹲下了身子,使劲揉了揉福顺毛茸茸的脑袋,与那双大到出奇的眸子对视,笑道:“福顺,我走啦。”
它呜咽着,朝我不断摇摆着尾巴,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我——这狗,老成精了。
“爹,娘,我走啦!你们别送我了,回去吧,啊,我自己可以走的。”
我从沈文手里拿过了行礼,打趣道:“我为咱们老苏家光宗耀祖去啦!”
“在外面别委屈自己,知不知道啊?”她还是不放心我,一遍遍地叮嘱,我抿着嘴点了点头,应道:“我知道了,母亲。”
沈文对我有生养之情,她值得我叫她一声‘母亲’。
“我走啦,父亲。”
苏大东对我有养育之恩,他值得我的一声‘父亲’。
夕阳将他们女儿离去的影子越拉越长,最终消失在一片火红暮云中。
沈文忍了一天的眼泪‘唰’的流了出来,捂嘴,无声地哭。苏大东只是默声陪在她的身旁,以有力的手臂环抱住她,无声且坚定地安慰着她,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她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
我回头,朝着远处的他们摇了摇手——回去吧,不用送我了。
福顺呜咽着,夹着尾巴坐在了沈文的脚边。它不知道我这一次离去对它来说是永别,只以为我还是像往常一样,只是离开一小会儿,明天早上就会回来了。
沈文拍了拍它的头,像是在打趣自己一样,道:“看什么呐?阿阳出去光宗耀祖去啦!你多活几年,还能看到她回来,走吧,咱们回去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