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成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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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情窦初开、桀傲少年

    tue aug 04 16:06:52 cst 2015

    县一中是所初中高中合为一体的大学校,我在那儿读了五年半时间。不知为何,张亮的初高中在县二中就读,虽然如此,但我们一直保持着朋友关系。

    进入初中后我渐渐走出了转学的阴影。

    正若每个学校,都存在着大同学欺侮小同学的情况,初一时,我们这些年纪较小的同学有时要受那些年纪较大同学的欺侮。而我,这个在河边长大的孩子,从小看着水浒、三国长大的家伙,自认为身体里有阮小二、小五、张顺等英雄人物的血液,何况爷爷还说我有项羽的血脉。自然,是不甘受这等闲气。我开始和一些年纪较小还没有发育长高的同学联合起来,每天下了晚自习便去学校锻炼身体。我们的目的便是――反抗。

    一如既往,我的同桌依然一位小美女。她叫罗琦。我们班的文娱委员,不用多说,各位看官都是读过书的,你见过长得难看的文娱委员吗。

    她过头不算高,但体型苗条均称,一双大眼睛在梭梭头下总是那么冲满了灵气。整个脸庞都透着清纯的气息。加之她的歌声柔丽,不知是那位同学给她取了个“国宝”的外号。

    此时、中国正在把大熊猫推向国际之颠,因此这个叫“国宝”的漂亮女孩估计整个初中部的同学都知道其人。我那时慢慢开始发育了,对她有一些好感。虽然是同桌,但我还是延续着小镇孩子男女同学之间保守的处事方式,很少和她说话,维持着普通同学的关系。

    我俩成绩都只能算是中等,她当文娱委员一当就是三年,而我却只当了一学期的英语课代表。初一时我的英语还行,加之英语字母写得不错,老师任命了我这个职位。

    有一天英语老师或是恨铁不成钢,把我大骂一顿。这是个叛逆的年龄,加之自诩有江湖渔民自由、桀傲的个性。经那一次臭骂后,我发誓今后永远也不再学英语了,我不学这个也能考上高中!――这是一个多么傻的决定,他影响到了我一生。但在那时,有谁能阻止我呢!若此,我的英语课代表是当不成了。于是我沦为了最普通的“老百姓”。

    有时候鲜花的确是插在牛粪上的(至少我是这样认为)。初一那年,隐隐听说我的同桌,和一个坐在后排的男生在耍朋友,这个名叫贾山的男生个子要比我们这些还没有发育成熟的孩子高很多。年龄也比我们大两岁左右,很不巧,他也正是欺负我们的那几个大同学中的一个。我虽隐约对我的同桌有了些好感,但还没发展到爱情的程度。只是时不时暗自为她感到婉息:怎么找那个家伙做男朋友。

    各位,我说过了,我对我的同桌是已经有好感了,在平常的日子里,这仅仅是好感,但当一些事儿发生之后,他是会慢慢升华的。

    有一天,我从教室的后排路过,那几个平时爱欺负小同学男生中的一个,或是突然来了恶作剧的兴趣,暗自伸出一条腿。我险些摔在地上,后排传出一阵笑声,我显然是愤怒了,我又看见了我眼前的板凳,和读小学时一样,我知道我还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我准备再次举起板凳。但突然从旁边传来一个温柔却抱不平的声音:“你们不要这样”,是罗琦在说话。我想,我的同桌和那个叫贾山的男生在耍朋友的谣言是真的了。因为,接着听着了贾山的声音:“算了,算了,不要乱搞。”

    我站在那儿愣了几十秒,最后总算没有提起我身边的板凳,亦没有转过身去,甚至连话也没说,直接走到我的课桌边坐下。笑声慢慢停了,这事儿也慢慢不了了之了。但罗琦那句“你们不要这样”却永旧的驻入我的脑海,就若生命中所听过最天簌的乐音。

    我想我慢慢爱上这个女孩了。不仅在于她的漂亮,更在于她的心地,她很善良,家境也不错,父亲乘着改革开放之风开着一个厂(这是我后来知道的)。她的穿着打扮超越了周围的女同学,就好似当年我在小镇时,那个来自重庆的小美女超越我们小镇女孩子的打扮一样。但她却爱和班上的穷孩子们打堆,有时候上语文课时,听到感人的文章讲解,她会掉下眼泪,其实我也是一个心软的孩子,有时候我也会掉眼泪。

    那是个中央一台支配全中国文化观的时代,而此时,《红楼梦》电视剧正在热播。有时候我会暗自把我和她想像成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尽管这是八杆子也打不到一块的事情。自从发现我有些喜欢上她时,平时本就和她说话不多的我,好像更不太和她说话了。

    就在初二这年,我的身体发生了变化,我到了应当长高的年龄,加之每天晚自习后的煅炼,甚至我还在家里搬了一块颇重的水泥砖,每晚要举那么几十次。十二三岁的男孩子,充满了对自身强大的渴望,不巧我还看了普希金的小说,要找人决斗的情绪充溢着全身。这些都成了煅炼身体的动力。当然也得感谢小时候我在镇上天天吃下的那些河鱼。很快,我的个子长高了,甚至比那些年龄大的男孩子更高了。而体育考试的成绩,长路、短跑、仰体向上、仰卧起坐、立定跳远这五门考试内容,我成了全班唯一一个都得满分的人。――从现在起,没有人再敢欺负我了,至少在学校的班上。

    荷尔蒙的加速成长,自然也会带动对女孩子感情的向往。我越来越喜欢我的同桌了。从那时起,我一改之前小镇上男孩子不太和女孩子说话的习惯,开始结交女同学了。和女同学的话越说越多,但对罗琦,我的话却越来越少,虽是同桌,但我越来越不敢正眼看她了。

    伴随着年龄增长和身体素质提升,我的个性也越发彰显出来,而渔樵后代的那种跳跃性思维也滋生漫延。记得有一次班主任老师给我们上课,她在黑板上写着什么,整个教室都非常安静,我坐在座位上天马行空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来,突然就噗嗤一声笑了。这在安静得只能听到粉笔在黑板上划过声音的教室、好似扔了一枚核弹,老师愤怒了:

    “是谁在笑?!”

    我是个敢做敢为的人,还没等同学们的头转向我这儿,就应声回答:

    “是我。”

    “你为什么要笑,有什么好笑的?!”

    “刚才突然想起了一件比较好笑的事情,没有控制好自己。”不得不承认我是个老实的孩子,我不合时宜不讲方式地回答她。

    而此时那件有点好笑的事还没有完全走出我的脑海。我说这话前又先笑了两声。教室里的同学先是一楞,继而便是哄堂大笑起来。

    班主任老师一时也是愣住了。

    但几秒钟后,她被彻底激怒。

    “你给我站起来!”

    还没等我站起来,她拿着教棍几乎是以博尔特的速度冲到我面前来。

    “啪”的一声,教棍拍到了我的课桌上。满教室的笑声早就戛然而止了,寂静的几秒钟仿佛穿越了几个世纪,好若要穿越到有酷刑的时代,同学们也好像在等待老师的教棍对我施以“鞭刑”。死一般的沉寂持续了一两分钟。她的教棍没有挥向我的身体。而是最终怒不可遏的吼了一句:

    “你给我站起来听课!”

    我站起来了。

    老师走向了黑板,开始用颤抖的手捏着粉笔写起字来。我站了大约有七八分钟,也许老师觉得我影响了后面同学的视线,她愤怒向我吼:

    “曾兴涛,你给我坐下”她甚至骂了一句大巴山的方言俚语。“你站那么高,你挺尸吗?!你给我坐下!”

    挨了骂,而且骂得如此厉害,让我的倔脾气上来了。我没有坐下。

    “你坐下!”

    但我准备一直站着,站到地球消失的那一天。

    僵持在持续,这当口若是继续下去,真不知道还要发生些什么。突然,一只细腻温暖的小手把我的手向下拉了一下。

    我和罗绮快同桌两年了,我们保持着男女同学应当有的距离。尽管我暗自喜欢她,但却从没有敢表露。但在这一天,我和她有了第一次身体接触,也是我和她这辈子唯一的身体接触――虽然我们是近在咫尺的同桌。

    她触到我手的那一刻,满天空若是都飘着冰雨,我也会当作是春天的花瓣儿在风中跳舞。我全身的的怒气都飞入九天之外了。我坐下了。她拉我手的那个动作我想没有人看见,我们是同桌,且她的动作也很隐蔽。

    下课了,罗绮没有离开座位。她秀眉下的大眼睛看着我,眼神透着关心(至少在我看来),她用平和委婉温柔的口音轻声说:

    “曾兴涛,你刚才做得不太对。”

    我没敢太正视她的眼睛,埋下头,艰难的只吐出一个字:

    “嗯!”

    自从罗绮拉过我手后,我想我是彻底爱上她了。我再没有睡过懒觉,每天早自习我都是早早来到学校。只为早点能看到她,不过,每当看到她后,我也不敢和她说话,随着我对她感情的愈来愈深,话却越来越少。

    不要怪我们那个时代的少年会暗自多情,在我们读初中的那个时节,不但《红楼梦》正在热播。央视还良心发现,转播了几期《潮》,这是一个带有mv性质专门介绍港台歌星及歌曲的专辑。

    天啊,和当时的大陆音乐相比,这些歌简直就是天籁。特别是那些自己作词作曲的台湾音乐人,齐秦、潘美辰、王吉等等。不要否认台湾人比我们大陆人更有文化底蕴,从小培养的良好国学修养让他们显得那样才华横溢。

    就这样,校园中的高音喇叭时时飘荡着《红楼梦》主题曲《枉凝梅》以及那些港台艺人的的歌。

    我那时候喜欢唱王吉的歌。喜欢的原因大约在于,他的忧伤能正好和我此时爱上罗琦而不敢表达的感情是一致的。

    多年后,我想问当年的校长一个问题,如果寒来暑往,空旷的学校操场上总回荡着《枉凝梅》或是《滚滚红尘》、《大约在冬季》......你们担心学生早恋的问题,难道不会因此而提高你们的管理难度吗?!

    很快,这学期结束了,不上课,我自然也看不到罗绮。我突然感觉到呆在县城的孤独,于是放弃了假期常和张亮在***篮球的生活,而是逃跑一般回到了老家小镇,和爷爷打了一个多月鱼。小镇还是那么美,但鱼儿慢慢没小时候多了,工业文明的破坏作用正在显现,人们开始用炸药炸,用鱼藤精毒鱼。爷爷对这种竭泽而渔的方式总是嗤之以鼻,但他的网眼也从二指眼换成了一点五指眼。虽然鱼少了,但爷爷的打鱼经验丰富,我们总还是能满载而归。在打鱼的日子里,在明月清风之中,骄阳烈日之下,在绝色的星滩河或是落月溪傍,我无时无刻地想到了罗琦。

    我显然不再是能让老师放心的好学生了。

    不仅因为我不再学习英语,在课堂上莫名的笑。

    还有一些事儿,比若:我和张亮等朋友(有初中同班的)相约去野炊点燃了冬天的干草,差点把山烧起来了,幸好有一条铁路线的阻隔,才没有酿成大祸,代价是在我们扑火的时候,每个人要么烧了眉毛,要么烧了头发。

    又比若:我们几个同班同学在下午放学后去县城的河中游泳,那可是涨混水的季节,一个体质不太好的同学让一旋窝旋下去,差点淹死,好在我们都是“有责任心”的男人们,拼着命把他救上了岸。

    我也长高了,隐隐然在老师的眼中大约也有了保护女生的气质。很显然,这是他们担心早恋的因素,于是,从此我同桌是小美女的历史结束了。

    初三一开学,班主任把罗琦和我分开了。

    我当然是失望的,但我无力回天,有时候我会听到同学们议论罗琦和她男朋友的事。当此时,我会悄悄走开,独自忍受彻骨的痛。

    开学不久,班上要发展团员,罗琦早已入团,于是受团组织委托,她找到我,问我是否愿意入团。

    “我不入团。”我坚决的回答。

    “为什么,好多同学都加入了。”

    “因为入团要盟誓。”

    “这有什么不好吗?”

    “盟誓的那些内容,我觉得我做不到,而且,那些已经入团盟誓的同学,我看也没几个人是完全做到了的。”

    “叫我怎么说你呢,曾兴涛,大家都加入了,你讲究这么多做什么呢,随着大家加入就行了。”

    “我非常看重诺言和誓言。如果确定我做不到自己地承诺,我就不会去盟誓。”

    “好吧,我不劝你了,我了解你,犟得像牛一样的同桌!”

    和我相对平庸,总的说来寂寂无闻的初中生活相比,罗琦就算是我们学校的名人了.。一来在于据说她从初一就开始耍朋友,因此成为同学们广泛议论的对象。二来她是个漂亮的小女生,至少在少男的眼中是这样的。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她的歌声。

    这年学校不知是举行什么活动,全校高中部和初中部好几千人集中在操场上,而罗琦就在这几千人注视的台上,演唱了《滚滚红尘》。

    记得那应当是一个秋日的下午,从秦岭过来的北风吹得有些狂放。操场上高高的国旗杆上红红的旗帜随风愤怒地张开,刷刷着响。

    她穿着一件红色和黑色交叉的方格长t恤站在台上。柔顺的梭梭头短发也随着风儿和歌声飘起几缕。

    温婉的声音响起了: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事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

    ......

    当年,这首文学和音乐方面都造诣颇高的歌曲响彻大江南北。尤其感动了那些情窦初开少男少女的心,何况此时此境。我想在那一刻,不知操场上的几千人中有多少会对罗琦动心。

    不过,最真挚的肯定非我莫属了。我听着她的歌声,感觉着秋风吹过的浪漫,我觉得时间在停滞又再飞逝,我的脸不自觉的涨得通红.......

    除了在全校师生面前演唱,罗琦还覆行班上文娱委员的职责,上晚自习前有十五分钟唱歌时间。唱什么歌自然得是文娱委员来起唱,于是每到起唱之前,只要教室里没有老师在场,便会听到同学们各自吼叫着点自己想听想唱的歌,不过也有纯属捣乱的:

    “《再回首》”这个刚说,那个便喊“《光辉岁月》”

    “《蓝精灵》”,有人高吼。“对,《蓝精灵》”开始有人应合了。

    “《国歌》,《国歌》”,不知谁这样叫起来,“对!对!对!《义勇军进行曲》,《国歌》”,教室里疯狂四溢着不同的创意。

    这可真是众口难调,一般来讲,罗琦会依据那首歌喊叫声的多寡来确定起唱什么,当然有时候她也会根据自己的好恶支配一下。

    在那些此起彼伏点歌闹腾的日子里,有时候我也会跟着起哄,不外是那些当时我自己喜欢的歌。什么“《来生缘》,《英雄泪》”,更有那首她当作全校师生演唱的《滚滚红尘》。――我想或是我和她有两年同桌的经历。每每我高声叫出那些歌名时,她往往会起唱这些歌。

    在懵懵懂懂之中,初中生活快要结束了。因为不学英语,所以升学考试时我这门功课只考了20多分,在我们那个升学率并不若今天这么普及的时代,这会拉低不少平均分数,不过还好,我总算是艰难地考入了高中。

    县一中是一所初中高中合为一体的大学校,所以我的高中仍然是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我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因为英语的荒废,进入高中后导致整体成绩下滑。慢慢的对其它课目也没有了信心。我的成绩每况愈下,好在那时我迷恋上了篮球。加之初中煅炼打下的身体素质基础。我的篮球水平慢慢的不错。尤其是弹跳力惊人,我171厘米的身高在篮球场上绝不算高。但就算是不助跑的原地纵身一跳,也能轻松抓住篮圈。

    学校有好几个篮球场,夹在高中部和初中部两座教学大楼的中间。每到下课时节,或是中午下午那些能有的课余时间,我都会奔跑到球场上,纵身抢着篮板球。有时甚至和其它自以为跳得高的同学比试或显摆着自己的弹跳力。比试谁能抓住篮圈,当然胜利者大多是我,每当我们纵身上跳,轻松抓住篮圈之时,常会引来两栋大楼上观战同学们的赞叹。于是,学校的篮圈在这些跳得高的孩子身上遭了殃。

    偶尔一些篮圈会被向下抓歪一些高度,状态好的时候,我三大步上篮纵身一跃会扣篮成功。当此时,两栋教学楼上的观战同学,会发出一阵阵惊呼。

    我在课堂上越来越不到自信了,成绩越来越差。但虚荣心在篮球场上得了满足。反过来促我更多时间打篮球,而更少的时间用在学习上。于是,反差越来越大。

    罗琦初中时的男朋友没有考入高中,他当兵去了,据说他俩也分手了。

    当年那些初中坐在后排欺负过我们的孩子不少都当兵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社会的了解更多,我已经没了小时候和伙伴一起立下宏志“当兵”的打算,初中毕业甚至还未毕业前、见那些欺负过我们的同学一个接着一个当兵去了,在我今后的职业规划中,也就再没了入伍这一选项。

    我无意批判军队,因为这是一个国家的基石之一。但有那么些年头,大人们的确是习惯把不听话的孩子送到部队去‘帮着管教’或是‘混大点’。中国一直在进步,或当今的中国军队,最基层的士兵应当不是这种构成了。

    虽有儿时那位优秀老师所言:每个人都要有自己明察一切的眼睛。但保家卫国的思想从没有从我的脑海中消退,因为那是很小时候就注入我思想的原初。

    我依然单恋着罗琦,尽管升入高中后我们已经没有在一个班。但上学放学或下课时,总还是时不时能看到她。

    虽然我很想看见她,但每次相遇时又让我或多或少地害怕,甚至不敢主动和她打招呼。她显然没我那么多鬼想法,每次偶遇,她总是先和我说话:

    “你好,曾兴涛。”,或是“你好,同桌”。

    我却总是只有些害羞的笑笑。天,其实进入高中后我已经和女同学们开始很自然的交朋友了,甚至已经有了异性朋友,在这方面,早就没有小镇孩子的腼腆。但面对罗琦,我却总是那么胆小如鼠。

    或是我每次都不说话,到后来,每当罗琦碰上我时,她也只是对我笑笑了。

    高中第一学期快要结束了,在那个时代,每到元旦,同学们有相互赠送名信片的风气。

    记得那是一个冬日没有太阳的下午,再过几天就是新年了,我照例若平常一样,下课放学的铃声一响,便拿着篮球准备冲向球场。突然,从过道口传来熟悉温婉的一声:“曾兴涛”,是罗琦在叫我。

    我傻傻的走到她面前。

    “送你一张名信片,新年快乐。”她说。

    我没太敢正眼看她。但我接名信片的手肯定是颤抖着。或是知道我在她面前已失声快成哑巴了,她亦没待我说话,待我接过,便笑着走开了。

    我当然再没有兴趣到球场去卖弄弹跳力了,我怔怔的一手拿着篮球,一手拿着名信片在过道上站了好几分钟,一个相识的同学从我身边走过,“啪”的一下将我手中的篮球打掉,吼了一声,“走,打球去”。我没有理他。

    我没有走向球场,而是反身回了教室坐在自己座位上,看了看四周没有太多同学,便迫不急待、瞪大眼睛看起了名信片。画面是普通的风景照片,没什么特别。我颤抖着手看着其上的文字内容:

    “曾兴涛:你好!

    记得三年初中,我们一起同桌了两年,虽是同桌,你却可能是和我说话最少的一个男生。你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倔强和桀骜的个性。但我知道你是个本质很好的男生。

    新年快乐!”

    几十年过去了,我偶尔还会分析这几句话有没有特别的传情达意。但最终还是觉得这就是一段普通同学(最多深一层同桌的感情)的名信片寄语。

    但在那个冬日的下午,我满脸通红走出教室之时。正在大巴山县城肆虐的北风呼啸着吹向我的身体,那平时如此干冷的风,却怎么也让我凉不起来。反道是全身的每一细胞都散发出热量。我显然头脑已处于半晕厥状态。

    路过篮球场,几个相好的同学正在打球,一个同学把球使劲向我扔过来,伴随着吼了一声:

    “扣一个篮!”

    我没有心思接球,好像也已丧失了听觉,甚至都没有条件反射躲开急飞过来的篮球。那球直接打到了我的右侧半边脸上。

    我“唉哟”一声惨叫,但没有蹲下身子,也没有回头骂人,继续怔怔走着回家的路。

    在那个名信片大行其道的校园年代,曾今的同桌送我一张,本也是很正常的事儿,且文字内容也是据实交待。但于我而言,仿佛那接下来的冬日都是沐浴在春风花雨里。

    我和罗琦还是时不时会碰上,我俩的打招呼方式亦还是一如既往相视一笑,她的笑坦然而温暧,我的笑羞涩而尴尬。

    我们县城是一个篮球运动开展得很普及的小地方。初中升高中这年,正巧全县组织了中学生篮球运动会,我们县一中输给了县二中,这让校领导们感觉很没面子,于是这届初升高特招了不少篮球打得好的学生。这些特招生、校队成员都集中在我们班和罗琦所在的高一六班。

    这学期学校以年级为基础组织了各个班都参加的篮球比赛。高一年级的六个班最后决赛在我们班和六班展开。因为上述的原因,这场原本只是班与班之间的比赛却代表了校内最高水平。

    因此这是一场全校师生都在关注的比赛,整个初中部和高中部的教学楼走廊上全站满了人,那阵势真有担心楼会塌下来的感觉,球场更围得水泄不通。

    有了如此多的观众,在球场上战斗的小伙子们自然热血沸腾。比赛激烈而艰苦。离结束的时间快要到了,我们班以51比52落后。但由我们发前场球。对方的防守非常紧。我们班四个队员都很难跑出空位接球的位置。

    我好不容易在队友的掩护之下,跑到了三分线和边线之间的位置,接到了队友发出的球。照平常的演练,我会回传给发球的队友,他可是校队的核心。

    但我接球的位置就在六班加油学生的旁边,罗琦和她们班的同学们一起正在高吼“六班加油。”见我接到了篮球,她突然用不太大的声音叫了声“曾兴涛,加油。”。

    她离我只有一、两米距离。我清楚的听到了她的呼喊,这让我突然放弃了回传队友的想法。我运球晃过防守我的队员,接着再晃过一位补防队员。我的身体充满了力量,三大步上篮,我竭尽所有的弹跳力向篮圈飞去,我要扣篮,是的,我要在全校师生面前扣篮,最重要的是,我要在罗琦的见证下扣篮并赢得胜利。

    我纵身一跳,的确很高,我扣篮的手早高过了最后补防中锋封盖的手。我向空中飞去,整个初中部和高中部教学楼过道上和包围球场的同学们都屏住呼吸,也许,奇迹马上就要诞生了,那个只有171厘米高的家伙真的就要在正式比赛有人防守的情况下扣篮成功了吗。我飞向天空,但最终在和地心引力的对抗下败下阵来。

    我将球扣在了篮圈上面,发出了清脆的响声。虽然没有扣进篮框,但这足以让整个学校看球的师生发出一声“喔!”的巨大感叹声。这声音就好像红场阅兵时战士们所发出的“乌拉”一般震撼人心。

    我疯狂的举动亦让在球场上战斗的其它九人惊诧,而这惊诧让他们产生了短暂的迟疑。正在他们迟疑之时,我在落地后便立即再次跳了起来,球还没有落下,我在空中补篮成功。

    比赛时间到了,就这样,球场上唯一一位非校队球员,在其余九位身材高大的校队队员的面前,完成了绝杀。

    几位队友不顾对手的沮丧冲到我面前和我相拥庆祝。观战的同学亦是乱成一团。待有些冷静下来,我试图在人流中寻找到罗琦的影子。但一片混乱之时,她早已不在了。

    高一很快就结束了。高二学校进行了文理科分班,我选择了文科。我和罗绮或有些缘份,她也选择了文科,高二依然共六个班,文理各三个,我和罗绮再一次进入了同一个班。

    但我们不可能再同桌了,进入高中后,我绝对进入了“坏学生”的行列。成绩差,时常迟到,不太听老师的话。这样的学生自然不再让老师放心,不可能安排和美女同学同坐一桌。加之,我171cm的身高在我们那个营养不良的时代,在穷乡僻壤的大巴上扶贫县城,也算得个子比较高的了,就这样,我的高中时代一直坐在教室的最后两排。

    罗琦坐在教室的前面,这使我上课时有不少时间关注她。无数次偷看,反正我的成绩也那么差了,听不听课都不太重要。

    她好像从初二起就一直没再长个头。不到一米六的个子,身材还是那么苗条。短发已经变成了马尾巴长发。她的成绩比我好一些。但在全班比来。也只能算是一般,我想估计是太早耍朋友影响了她的成绩吧。她的名气没有初中时那么大了,一是成绩进入高中后相对平庸,二是身高比不上那些更高挑的女生吸引人。背后评介她的男生亦没有初中时多了。毕竟,高中这个年龄阶段,男生们正在从少年向青年过度。那种少男杀手长相的女孩子渐渐的淡出了走向青年阶段男生的视野。但在我心目中,她无疑就是这世界最可爱的女孩子。

    英语的拖累,读书天份的不够,整天上课时偷望罗琦背影天马行空幻想。成绩自然是越来越差。我知道我是没希望考上大学的了,而怎样完成这余下来的高中学业,对自己和父母有一个交待,成了我思考的问题。

    我决定至少得有一两门课名列全年级前茅才行。也许爷爷小时候那句‘我家有屈原和项羽的血缘’这句话影响了我,也许是小时候看三国、水浒太入迷,我选择了猛攻《历史》这门课。除了我还比较喜欢的《地理》和《语文》之外,我放弃了对其它学科的学习。甚至,有时候上其它课时,我逃课了,拿着一本历史书独自到公园躲在一个没人的地方看起来。想想看着罗琦的背影而不敢表露心迹是多么痛苦的事,能远离教室又何乐而不为呢?!

    对《历史》的努力在这学期期末考试中得到了回报。我取得了全年级第一的成绩。但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因为同时、我的《英语》只考了可怜的9分(总分100分),全年级倒数第一。

    我还记得当年考《英语》时,绝大多数题目都是选择题。我捏了a、b、c、d、e五个纸团,花半个小时抓阄,把选择题做完便交卷了。我至今不服气的是,当年若我这样抓阄的并非只有我一个同学,为何全年级六个班几百号人就只有我一个人考了个位数的分数。那时的学校,可是一个班七十多号人。

    一个第一,一个倒数第一。我真可谓我们学校的奇葩。不过还好,总算也有一样骄傲的本钱,一如我偶尔能够对着那些略拉得有些矮的篮圈扣篮一样。

    一个人少年时代所做的决定,总会是影响一生。正若当年我放弃《英语》的学习,影响到我后来整体的成绩,仍至最终没法考上大学。而对《历史》的专注学习,这样的决定也会影响我一生,甚至在生命中的某个时间会起到极大的作用,这是后话。

    每次和罗琦擦肩而过,我俩一如既往的相视一笑打着招呼。她依旧坦然而自信,心中有鬼的我还是那么僵硬害羞胆怯。我一次一次的想鼓起勇气向她告白,却是一次一次的退缩。

    一天,中午放学后,教室里很少有的走得空荡荡的。除了罗琦和我,没有其它人。我决定鼓起毕生的勇气向她表白。

    我艰难的的走到她面前,突然叫了一声:

    “国宝......罗琦......”

    她显然吓了一跳,一时有点发懵。因为这是她上次送我名信片后,我俩第一次正面对话。

    “我,我找你有点事。”

    我声音有些颤抖,脸涨得通红。

    “什么事呢?”她回归了她见着我时一惯的坦然和平静。用柔和的眼神看着我。

    我不敢面对她的眼睛,埋下了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就像一个犯了错等着老师训话的学生。

    我那样呆站了估计有两三分钟,罗琦忍不住开口说:

    “有什么事你就说啊,我的老同学,同桌!”

    我继续站着。没有也不敢开口。又过了几分钟,多艰难的几分钟啊,仿佛好几年时间过去了。终于,几位在食堂打饭的同学回来了,打破了教室的平静。我更没胆开口表白了,如此光景也不允我再在那儿傻站着。

    “算了,没事了。”然后我就转身离开了罗琦。就这五个字,是我一生中最后一次和她说话,尽管我之后还暗恋了她好几年。我俩也并没有发生什么谁不在人世的意外。但的确,这就是我和她最后一次对话。

    虽然一直暗恋罗琦,但我已明白,这辈子不会再有勇气对她表白了。尽管我不是个胆小的人,甚至我也许会效仿普希金小说的人物,为一个心仪的女人去和别人决斗。但在这件事上,我注定是一个永远的胆小鬼。

    过了些日子,我听说罗琦和临班一个同学耍起了朋友。听到这消息时,我心中可谓五味俱全。但又能怎么样呢?谁叫你没那个胆量去表白呢?既然她又成了别人的女朋友,那么就把她当作天上的女神,月宫的仙子吧,若我这种地球上的俗人,怎么能去追她呢?!我对罗琦的暗恋明显已发展成一种心理疾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