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岁月一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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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2章 



    他们还的青春停留在最美的年华,他们的两小还等着时光的发酵。



    



    沈依伍将上课用的东西装好,最后才将盒子放进书包里,她怕这些东西会压着她的盒子,她怕里面的宋惊蛰会不舒服。



    她很庆幸自己能在这里遇见宋惊蛰,因为他,她爱上了这座灯红酒绿的城市,爱上吹过城边的晚风,爱上寂寞的时候想他的自己,爱上墙角的那枝爬山虎,这一切都很美好,她很喜欢。



    立在人潮中的她看了眼时间,三,二,一,七点二十,正好。



    



    宋惊蛰等着红灯,看着上面的倒数计时,三,二,一。



    七点半,正好。



    有人问,如果你错过了最美好的相遇;那你最美好的爱情会不会被错过?



    爱情从来就不会错过,它只不过走得慢了一点,你得等。



    



    



    这一等,就是三年。



    爱情还没来,沈依伍心有些慌。



    她在日记中写了很长的一段话:



    我很怕,但我不知道在怕什么。



    跟他在同一所大学,可我与他的交集始终不多,除了第一年我开始注意他的时候,我会与他在同一间教室上同样的三节课,他会坐在离我很远很远的第十排。



    



    



    可其余剩下一年多的时光,都是我一个人在偷偷地假装恰巧遇见他的背影当中度过。



    



    我那天又看见宋惊蛰了,他正在上课。



    他的眉尖偏长余冷,他唇角微翘有暖,他的睫毛长得张扬,他挺翘的鼻梁会在他的脸上画出美貌。



    三年了,他越发长得肆无忌惮,惹人注目,却还是一样的不爱说话。



    还有他的背包已经换了几个新的了,可那个丑东西,他还一直带着,还没有丢掉。这是我最讨厌的地方。



    我遇见他在校园枝头花开的第一年,而现在已经是秋风卸下枝头花的第三次了。下一次,我就已经毕业了,他也会离开这里,我们怕是再也看不到了。



    不对,只是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我可能是怕来不及了。



    宋惊蛰,你喜欢我好不好?



    宋惊蛰,你喜欢我好不好?



    这三年中,我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点,就算是我捏造的,可这也算,也必须算。



    我会喝和他同一种饮料。



    我会戴和他一样的手表。



    我会踏和他曾踏过的路。



    我会写和他相同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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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我会将我所有拥有的东西全都写上宋惊蛰的名字,包括这个笔记本。



    这样,每当我很想他的时候,就假装这是他写给自己的东西,默默地读给自己听。



    我的心里创造了一个宋惊蛰,他也会像我一样,像我喜欢他一样,正在喜欢我。



    这样是不是很傻。



    可我觉得很幸福。



    可我自己知道,宋惊蛰——不会喜欢我。



    



    沈依伍停了笔,她眼中突然发酸。双手掩面,她知道宋惊蛰不会喜欢自己。



    又突然有些不服气,抓起笔将不字一点又一点地涂黑。



    她哭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懦弱至此,三年了,连一句我喜欢你都不敢说出口,究竟是谁将她的勇气将她的锐气摧毁?



    她以前不是这样的,不就是喜欢一个人吗?她不就是喜欢宋惊蛰吗?



    这爱情的药,好苦啊,可她又舍不得吐。



    喝了满满三年的时光,毒入膏肓,不可自拔。



    她将眼泪擦汗,可看到笔记本上被她涂黑的字,又很伤心。



    一个人蜷缩在椅子上,哭得不能自已。



    她真的很想去告诉他,她这三年到底是对他有多喜欢。可是他们的关系,终究只能停留在她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的层面。



    她对宋惊蛰的一切,都不了解。



    这恐怕就是距离,一点又一点地吞噬她的勇气,她不敢,可又为什么不敢?



    或许是因为她喜欢的人叫宋惊蛰。



    她从进大学的第一天起,就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



    他永远是学校里最为让人忌惮的风云人物,却又极为不近人情。



    他曾经就已经拿过许多国际大奖,学校还主动要求送他出国进修,许多家外国企业曾高薪聘请他,原因就是因为他在计算机上有超出常人的天赋。



    但这些都不是她注意的重点。



    她不怕爱上的人有多优秀,她可以努力,她可以变得同他一样,她有毅力,有决心,会变得同他一样优秀。



    可她怕,怕的是走不近他的身,走不进他的姣好面容下的那颗冷漠的心。



    她曾在垃圾桶中看到过无数封粉红带花的信笺。



    每一天都会有新的,又都会有不同的。



    他扔东西的动作十分自然,仿佛糟蹋别人的心意是一件家常便饭的事,明明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但她喜欢,特别喜欢他那般行云流水的动作。



    后来,她忍不住,随意地从垃圾桶中抽出一封悄悄带回家,蒙在被窝里偷窥别人的心思。



    那上面写道:



    



    宋惊蛰同学,你好。



    我曾在梦中梦到过你,那是一个遥远的地方,竹子做的篱笆和篱笆内的茅舍,茅舍里的我和我的心都在想你。



    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得上是喜欢,反正我今夜又会遇见了你。



    我会等你,不管雷雨后的惊蛰来得有多远。



    沈依伍看得一阵牙酸,原来自己想要的东西被他人惦记的感觉可真的是一个塞心了得。



    她手贱,第二天又悄悄在垃圾桶偷走了一封。



    她打开后看到有一行话:



    只有我知道你,而你不知道我。



    我不敢写什么其余的,我只知道我现在落笔的手在颤抖,写不出多余的;我心却在雀跃,想写的有很多。



    终于我只能写出一句,你的名字真好听。



    沈依伍叹了口气,原来她同别人一样,或者是别人同她一样,都是这么这么喜欢宋惊蛰的。



    只是她的情书还未给出去,她们的就已经呆在了垃圾桶里。



    哪个更残酷一点?



    她的情书也进了垃圾桶,只不过是她自己扔的。



    那天的清晨,那东西不经意间从自己的手中滑落,她看着那东西掉进装着蓝色的桶,她突然后悔,伸出手想去抓,可在触碰到纸缘的一瞬间,她又松手了,看着它慢慢死在最深谧的蓝色之中。



    



    这场哑戏由沈依伍亲自导演。



    而一场根本没有任何台词的戏在那一瞬间就已经落幕。



    可在很多年后,宋依伍明白了一个道理,情书是写给无心人看得,宋惊蛰有心,心里装着一个人,所以他不适合情书。



    



    那上面其实只有一句话:你好,我叫宋依伍,你可以认识一下我吗?



    清淡寡瘦,嚼之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