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惊蛰岁月一片光
第1章
简介:
宋惊蛰与沈依伍只差十分钟,十分钟的距离她走了好远才到达宋先生的怀里。
宋依伍想:
人的一生,太苦太累,上帝肯定会再造一个你与你相遇,他会爱着你,你会爱着他,你们彼此会哄着彼此,度过一天天,陪彼此走过寂寥的余生。
如果你有一天,站在站台上等着下一趟的班车,别走,再等十分钟他就来了。
宋惊蛰说:
你回头看,我在这里。
遇到你的距离就只差这十分钟的光阴。
可我真的等了好久。
宋惊蛰啊,宋惊蛰。
沈依伍啊,沈依伍。
第一次与你的合照就出现在结婚证上,你说巧不巧?
相爱的人会活成他们爱着的人的模样。
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要幸福的。
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要在一起的。
正文:
宋依伍一口气跑上楼,她轻盈的长发随着她的速度而飘扬在空中,气息不稳,脸颊微微泛红。从书包里掏出钥匙,再迅速地打开门,立马跑到自己的小房间里,将门反锁。
她一步跨坐在椅子上,偷瞄了眼时间,拍了拍自己的小心脏。
还好,离下午五点二十还有三分钟,将自己的呼吸慢慢调平。
又小心翼翼地书包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她绯红的小脸上有着点点紧张,深吸一口气,慢慢地打开盒子,里面躺着的是一本带着密码的笔记本。
呼!
拿起旁边的钢笔,再将自己微乱的发扬到身后,慢慢地打开笔记本,翻开悠长悠长的厚度,来到了空白的一页。
这是她每天最重要,但也最幸福的时刻。
三月二十八日,五点二十。
宋惊蛰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寸衫,寸衫的肩部有一个带着桃花的刺绣,我偷偷瞄过去,很配他的唇色,我很喜欢。
他似乎很累,我看到他眼角的有微微青色,他皮肤很好,又白又细,这样我才能观察出来,他需要好好休息。
他走路的姿势特别认真,双腿又长又直,真的很好看。
他总会垂着眸将目光放在自己的脚下,踏出的每一步都匀称得要命,我学了好久都不会。
当他捏着水杯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斜到他手腕上微卷的衣袖,就那样柔顺地靠在他的肌肤上,我很羡慕。
一整天,他都不会说什么话。
我也学着他。
然后就是这烦人的铃声将我们分开。
待他转身时,我也立刻回过头去,光明正大地仔细看着他背包上的一个公仔,叹了口气,我跑遍了每个大大小小的精品店都找不到那个丑东西。烦死了,她会天天待在宋惊蛰的背包上,她也会摇摇晃晃地向自己炫耀她能每天明目张胆地陪着宋惊蛰。
可我只能在这里一个人默默地嫉妒,盼望着某天那丑东西被他扔掉。
然后,我抬脚跟着他,与他保持着很远很远的距离。我看到他走过的斑马线。记住他踩过的每一条线,然后我再踏上去他走过的痕迹,就会有一种幸福感。
只不过,我看着他的身影向左转以后,我才敢偷偷地窃取着属于他的痕迹。
你瞧,宋惊蛰,我有多喜欢你。
可是,你看不到。
————————————————————————————
可是,你看不到。
她喜欢坐在窗前最左的位置,那里每天十点钟的太阳会撒在她的头上。她似乎很不喜欢,会一贯用书挡着小脸做无声的抵抗。
我很喜欢她脸上皱皱的表情,很可爱。
她喜欢那个位置,却不喜欢那个位置的太阳,真是奇怪。
我并不是很了解她。
但我知道:
她和我一样,不喜欢说话。
她今天如往常一样,比我早到十分钟。
她的头发很长,又柔顺得一塌糊涂,每次那十点钟从窗户跳进来的太阳会把她的头发染成金色。
她坐得很端正,我每每经过她的身边,她都很认真地看着书,而我正巧都能嗅到被风带起的洗发水的香味,很好闻。
她叫沈依伍。
可是,她看不到。
看不到我有多喜欢她。
我自己做了一个玩偶,上面是她的名字,又怕她会认出来,不过我又会自嘲,是我自己瞎想,她怎么会认出来。
那个玩偶上面是一个15号的编码,同她一样叫依伍。
我很喜欢。
所以每天都带着她。
今天也一样。
宋惊蛰盖上了钢笔盖。
将又笔记本又重新锁好,再放入盒子中。
他看着盒子发呆,偶然一次路过她的身边,看着她的书包里露出过盒子的一角,相同的商标。
宋依伍带着同他一模一样的盒子,他很高兴。
只不过,他并不知道,盒子里面是装的什么。
宋依伍吃过晚饭,就在房间里拿出她的摄像机,她以后的梦想就是当一名摄影师,每天会去不同的地方拍不同的风景。
当然,如果有宋惊蛰陪着会更好。她也会把他拍得更漂亮。
她不用开窗就能拍到质量很好的照片,况且已经有几张被一些画展收购了回去。这个窗户还是她自己要求定制的,外面的人是看不到房间中的景象,正好她不用偷偷摸摸地去抓捕景象,而且偷拍的质量自然比不过精心设计的角度。
宋惊蛰关掉电脑,看着窗外对门那一幢独独不透光的窗。
怎么有人跟他一样?是不是沈依伍?他嘴角又牵出一抹自嘲。
一旦喜欢上了一个人,你做什么事都会感觉她在你身边,其实不然,她可能从来没有注意过你。
沈依伍啊,沈依伍,你能喜欢我一点可有多好。
可他们没有任何的相同点,找不到在她身上任何有关自己的联系,所以他不敢。
宋惊蛰不敢的事,沈依伍也不敢。
第1章
简介:
宋惊蛰与沈依伍只差十分钟,十分钟的距离她走了好远才到达宋先生的怀里。
宋依伍想:
人的一生,太苦太累,上帝肯定会再造一个你与你相遇,他会爱着你,你会爱着他,你们彼此会哄着彼此,度过一天天,陪彼此走过寂寥的余生。
如果你有一天,站在站台上等着下一趟的班车,别走,再等十分钟他就来了。
宋惊蛰说:
你回头看,我在这里。
遇到你的距离就只差这十分钟的光阴。
可我真的等了好久。
宋惊蛰啊,宋惊蛰。
沈依伍啊,沈依伍。
第一次与你的合照就出现在结婚证上,你说巧不巧?
相爱的人会活成他们爱着的人的模样。
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要幸福的。
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要在一起的。
正文:
宋依伍一口气跑上楼,她轻盈的长发随着她的速度而飘扬在空中,气息不稳,脸颊微微泛红。从书包里掏出钥匙,再迅速地打开门,立马跑到自己的小房间里,将门反锁。
她一步跨坐在椅子上,偷瞄了眼时间,拍了拍自己的小心脏。
还好,离下午五点二十还有三分钟,将自己的呼吸慢慢调平。
又小心翼翼地书包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她绯红的小脸上有着点点紧张,深吸一口气,慢慢地打开盒子,里面躺着的是一本带着密码的笔记本。
呼!
拿起旁边的钢笔,再将自己微乱的发扬到身后,慢慢地打开笔记本,翻开悠长悠长的厚度,来到了空白的一页。
这是她每天最重要,但也最幸福的时刻。
三月二十八日,五点二十。
宋惊蛰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寸衫,寸衫的肩部有一个带着桃花的刺绣,我偷偷瞄过去,很配他的唇色,我很喜欢。
他似乎很累,我看到他眼角的有微微青色,他皮肤很好,又白又细,这样我才能观察出来,他需要好好休息。
他走路的姿势特别认真,双腿又长又直,真的很好看。
他总会垂着眸将目光放在自己的脚下,踏出的每一步都匀称得要命,我学了好久都不会。
当他捏着水杯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斜到他手腕上微卷的衣袖,就那样柔顺地靠在他的肌肤上,我很羡慕。
一整天,他都不会说什么话。
我也学着他。
然后就是这烦人的铃声将我们分开。
待他转身时,我也立刻回过头去,光明正大地仔细看着他背包上的一个公仔,叹了口气,我跑遍了每个大大小小的精品店都找不到那个丑东西。烦死了,她会天天待在宋惊蛰的背包上,她也会摇摇晃晃地向自己炫耀她能每天明目张胆地陪着宋惊蛰。
可我只能在这里一个人默默地嫉妒,盼望着某天那丑东西被他扔掉。
然后,我抬脚跟着他,与他保持着很远很远的距离。我看到他走过的斑马线。记住他踩过的每一条线,然后我再踏上去他走过的痕迹,就会有一种幸福感。
只不过,我看着他的身影向左转以后,我才敢偷偷地窃取着属于他的痕迹。
你瞧,宋惊蛰,我有多喜欢你。
可是,你看不到。
————————————————————————————
可是,你看不到。
她喜欢坐在窗前最左的位置,那里每天十点钟的太阳会撒在她的头上。她似乎很不喜欢,会一贯用书挡着小脸做无声的抵抗。
我很喜欢她脸上皱皱的表情,很可爱。
她喜欢那个位置,却不喜欢那个位置的太阳,真是奇怪。
我并不是很了解她。
但我知道:
她和我一样,不喜欢说话。
她今天如往常一样,比我早到十分钟。
她的头发很长,又柔顺得一塌糊涂,每次那十点钟从窗户跳进来的太阳会把她的头发染成金色。
她坐得很端正,我每每经过她的身边,她都很认真地看着书,而我正巧都能嗅到被风带起的洗发水的香味,很好闻。
她叫沈依伍。
可是,她看不到。
看不到我有多喜欢她。
我自己做了一个玩偶,上面是她的名字,又怕她会认出来,不过我又会自嘲,是我自己瞎想,她怎么会认出来。
那个玩偶上面是一个15号的编码,同她一样叫依伍。
我很喜欢。
所以每天都带着她。
今天也一样。
宋惊蛰盖上了钢笔盖。
将又笔记本又重新锁好,再放入盒子中。
他看着盒子发呆,偶然一次路过她的身边,看着她的书包里露出过盒子的一角,相同的商标。
宋依伍带着同他一模一样的盒子,他很高兴。
只不过,他并不知道,盒子里面是装的什么。
宋依伍吃过晚饭,就在房间里拿出她的摄像机,她以后的梦想就是当一名摄影师,每天会去不同的地方拍不同的风景。
当然,如果有宋惊蛰陪着会更好。她也会把他拍得更漂亮。
她不用开窗就能拍到质量很好的照片,况且已经有几张被一些画展收购了回去。这个窗户还是她自己要求定制的,外面的人是看不到房间中的景象,正好她不用偷偷摸摸地去抓捕景象,而且偷拍的质量自然比不过精心设计的角度。
宋惊蛰关掉电脑,看着窗外对门那一幢独独不透光的窗。
怎么有人跟他一样?是不是沈依伍?他嘴角又牵出一抹自嘲。
一旦喜欢上了一个人,你做什么事都会感觉她在你身边,其实不然,她可能从来没有注意过你。
沈依伍啊,沈依伍,你能喜欢我一点可有多好。
可他们没有任何的相同点,找不到在她身上任何有关自己的联系,所以他不敢。
宋惊蛰不敢的事,沈依伍也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