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与白昼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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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回忆

    多丽莎显然也拿他没办法,她可不想伤害一名无辜孩子的心,也有不少的孩子从屋里出来,好言相待这个即将到来的新同伴。虽然小宝对于这些异族的孩子也非常感兴趣,但终还是不肯离开青朗。

    “吾等不能在这里浪费时间。”坟音粗暴地将孩子扯开,带着一丝威胁的意味,“倘若汝不准备清除他的记忆,那就由孤亲自动手。”

    听得这些话语,多丽莎的身体僵直了,她对亚当吩咐了几句,随后抱起了小宝往房子里走去。青朗有些不忍心,追着往里面走,而在场,没有一个人拦着他。

    这是生命的一个过程,成长所需要经历的痛苦,可对于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来说,这份痛苦实在是太大了,尽管,有很多比他还要凄惨的孩子。

    多丽莎抱着他来到了房中,青朗没有想到在这一间林间小屋中,居然还有教堂的存在。那是一间充满了森林气息的教堂,青青的藤蔓从屋顶倒垂下来,偶尔一两束阳光射进教堂,而教堂顶端的水晶灯散发着柔和的橙光,仿佛十字架上的耶稣也复活了。在教堂的正中间,是演讲台,洗礼池与耶稣十字架,小宝被亚当领到洗礼池中,衣物全都打湿了。

    “神明是真实存在的。”青朗回过头,站在那里的,是海默和坟音,“这你不可否认,否则的话他们已经失去了魔力,拿什么来清楚他的记忆?”

    原来在这个虚伪的世界当中,神明是存在的吗?青朗刚想再问些什么,坟音却开口了:“教会需要这种力量,去欺骗别人,去欺骗世人,这便是他们口中神明的救赎。”为什么会这样呢?青朗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无论是敌人还是叛徒,接受这样的洗脑,不就等于忘记过去,忘记自己究竟是谁吗?这是,逃避,是骗局!

    “咳,都和你说了,不要给他灌输些什么奇怪的东西!”海默厉声瞥了眼坟音,随后摇了摇头,“没错,这种强大而神秘的力量,科学与魔法都无法解释,只能将其理解为‘神迹’。然而这样的神迹却被人类用于战争一系列龌龊的勾当,只有多丽莎还在坚持着它最开始存在的理由。”

    “存在的理由?”

    “哥哥你不知道吗?”青朗看向旁边,一名比他小了两三岁的男孩不解地看着自己,“《圣经》有所记载,当然也是历史的发展所成,基督教,入教之前都是要经过洗礼的。所谓的洗礼,就是要抛弃以前一切的罪孽,洗净之后与基督耶稣一同死去,却又一起重生。”

    所谓的死去与重生,难道就是清除过去的记忆,得到崭新的未来吗?青朗看向台上,修女多丽莎已经翻开了那本圣经,而孩子们也对号入座,逐渐地填满了整个教堂。

    “可是······可是那也不代表着一定要清除记忆啊!记忆是多么重要的东西,没有记忆,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对谁有所意义,那会活得多孤单?”

    “拥不拥有记忆,说实在的,并不重要。”青朗是不可思议地回过头去看海默,而对方全然没有像是开玩笑的样子,非常认真地看着青朗,“你以为,现在和那男孩相处的这么好,以后也会吗?你以为,现在他什么都不懂,天真无邪地笑着,就代表他以后不会受到伤害吗?会有多少个夜晚难以入眠,会有多少个夜晚以泪洗面?一切都是因为拥有着过去的记忆。”

    “她说的没错,回忆只是回忆,人不可能总是活在回忆里。”坟音开始往外走,仿佛这一切与她无关,然而只有海默知道,身为一名母亲的她只是不忍罢了,“汝并不会因为拥有记忆就明白自己是谁,生命的意义需要靠汝自己去探索,重要的不是回忆,而是现在的每分每秒以及未来的一切。”

    青朗开了开口,想要说些什么,但坟音已经走远,接下来的便是浸洗仪式了。洗礼池中的小宝仍在挣扎,然而很多孩童都是这样过来的,他们对这一幕已经麻木了。那一瞬间一个想法窜过青朗的脑海,他居然觉得,也许这样挺好的。

    作为一名普通的孩子,生活在偏远的山林里,平日里与小动物为伍,无需担心外边的战争,无忧无虑的生长,没有人会来打扰。不用去背冗长的法咒,不用学习危险的刀剑,更不用上前线厮杀,只是劳作一生,碌碌无为,这样的人生却也是美好的。

    孩童们一同读完圣经上的经文,主角便落到了亚当的身上:“小宝,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你授洗。”亚当怀着不忍的心,将小宝的头按下洗礼池,在那一个瞬间,白光弥漫了整个教堂,让人睁不开眼。

    当光芒渐渐减弱的时候,一切都变得不科学了,小宝的身后隐约有一个人型生物,长着翅膀,唯美绝伦。它像护着孩子一样将小宝护在胸前,而小宝则是在它的怀中沉沉的睡去。渐渐地,光芒又减弱了几分,直到最后消失殆尽,生物也跟着一同不见了。

    亚当将小宝从洗礼池里抱出来,交给多丽莎去准备一套新的衣服,当这孩子醒来之后,再也不会记得些什么了,就像是新生的孩子一样,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海默拉扯了一下青朗的衣襟,告诉他是时候离开了。青朗仍然不舍地看了一眼小宝,却还是跟着海默走出了教堂,在那之后会怎样,谁知道呢?

    “那,那个······”

    “这地图有点奇怪,为什么上边全是星罗棋布的红点?”

    海默凑过去去看坟音手中的地图,那份地图精确地标出了每一条山脉,每一座城市,而且是全立体,变幻莫测的天气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变换着,让人大呼神奇:“哦,我忘了告诉你了,倘若要找人的话,那个人去过的每一个地方都会残留下红点,不过呆得越久,红点的颜色也就越深。不过可以给你一个选择,因为这份地图,是用来精确地寻找物品的。”

    坟音自然知道海默是什么意思:他身上有什么书协带的物品吗?可是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他到底活着与否都是个问题。但即便如此,也不能放弃一丝希望。坟音这么想着,再低头去看地图时,一颗璀璨的红星降落在了距离美国很近的地方,“多伦多。”

    “加拿大吗?”海默呼了口气,随后往前走去,“好了,是时候再次上路了,希望你们别漏下什么随身物品。”

    坟音麻利地跟了上去,青朗也小跑着往那个方向走去,接下来,要穿过亚马逊森林,去寻找远在天边,虽然也近在眼前的多伦多。

    没错,旅程现在才开始呢。

    ······

    ······

    ······

    “喂,那里危险!快下来!”女孩上气不接下气地跑着,穿着裙子跑步非常不方便,男孩儿已经领先了她很长一段路,轻轻一跃,两三步便登上了高高的树枝。

    “哦,得了吧爱丽丝,你和多丽莎一样一口一个规则,麻烦死了。”男孩悬挂在枝头,做了一个危险的跳跃动作,吓得女孩尖叫了一声,不过好在他平安无恙,“你看我这不也好好的吗?”

    “哦,拜托别再这样开玩笑了!晚餐时间快到了,快跟我回去,你也不希望大家等待你一个人,不是吗。”爱丽丝装作生气的样子,脸颊两旁的胡须抖动两下。

    而坐在枝头的男孩则是抽出了一把匕首,那把匕首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不过它仍然没有生锈,看得出来是用很上等的材料打制出来的:“呐,爱丽丝,你说为什么我来到这里就只带了这一把刀呢?会不会我的过去很有意思,是一名非常有名的刺客,却在中途受了点伤,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这座教堂······”

    男孩的这番话让爱丽丝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三位不速之客,但是她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与真相一同甩出了自己的脑子:“怎么可能?不要在犯中二病了!我们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虚脱了,这把匕首就是你随身唯一携带的贵重物品,但你当时那么小,怎么可能会成为刺客?好啦,快跟我回去吧!”

    “呃,你这番话倒是也没错,不过我好像遇到了一个麻烦······”

    “怎么了?”

    “我下不来······”

    “你下不来,干嘛上去呀!”爱丽丝有些愠怒地看着男孩,却还是把手递了出去,“抓住我慢慢下来吧,下次不许再这么胡闹了!”

    男孩儿有些羞涩,但很麻利地点了点头,随后抓住了爱丽丝的手,在她的帮助之下终于从树上跳了下来。两个孩子天真无邪地笑了,手挽着手往来时的方向走去,隐隐地播下了暧昧的情愫。

    这里的孩子,都渴望着成为不平凡的人。却不知,外边不平凡的人,尽了一生,也得不到他们这般的安宁。

    第一卷·旧金山

    the end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