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钟已经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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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恶俗剧情

    恶俗剧情



    



    



    



    



    “莫伊少爷,下午好。”萧瀚宇站在一辆镶金挂银的厢式马车旁,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



    下午刚放学,天气也很好,但萧瀚宇的心情却只能用如丧考妣来形容,因为刚出校门儿他就又遇上了这个丧门星。



    全学院所有人都知道,这辆马车的主人是矿场主莫伊男爵的独生爱子迪拜伦·莫伊——也只有这家伙烧包到连车马的眼睫毛儿上都撒了金粉。



    萧瀚宇问完好,一个鞋拔子脸,下巴尖如利剑,让人担心他一低头就有可能把自己戳死的年轻人掀开车窗的帘子,面无表情地说:“麻利点儿,一会儿爷还有个约。”



    “是,莫伊少爷。”萧瀚宇嘴上说着话,心里却在思考另一件事,就是要不要帮这位阔少整整容。



    他敢保证,只需要一拳,他就能把这孙子的尖下巴揍成屁股的形状,但最终还是从马车底下把抹布、掸子等工具掏出来开始清理马车——在森严的阶级压制下,如果一个平民想揍一位贵族的下巴,最后流血的绝对是平民自己。



    放学时间不长,学生们还没走干净,有坐马车的,也有走路的,经过时都会扭头看一看这辆金碧辉煌的马车,顺带扫一眼爬上爬下的萧瀚宇。



    “看什么看,没见过老子被欺负么?”萧瀚宇暗骂,他和这辆马车的马一样已经习惯被人围观了,脸不红气不喘,但从兜儿里掏出一块破怀表看了一眼后,立刻加快了速度。



    按照惯例,再过十分钟菲雅·金伯纶应该就从校门里出来了,萧瀚宇宁可让全世界的人一起围观他帮迪拜伦擦马车,也不愿意让菲雅看到。



    因为菲雅是他从小到大的梦中情人,虽然知道俩人走到一起的概率比国王娶母猪还小,但萧瀚宇还是希望能在她面前保留一点儿自尊。



    也不知道迪拜伦是不是把马车开进茅房了,四个车轮子上全是泥,必须一点儿一点儿抠,清理起来很费力气,萧瀚宇一边暗骂一边干得虎虎生风,同时不断留意着校门口的动静。



    时间一点点儿流逝,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还好,在菲雅出校门儿前,他干完了。



    “哎妈,累死老子了……”萧瀚宇掏表一看时间,已经九分半,还有三十秒,赶紧把工具塞回去,连汗也顾不上擦就往前走,“莫伊少爷我干完先走了……”



    “回来,”迪拜伦把一双皮鞋从窗口扔出来,“把这双皮鞋也打理干净。”



    “孙子……”萧瀚宇差点儿当场爆发,但犹豫了一下还是去捡那双皮鞋,一抬眼瞥见一辆马车已经从校门口驶了出来,马车上坐着一个明眸皓齿的贵族少女,身着一件淡色莲蓬裙,腰肢纤细,酥胸饱满,正是菲雅。



    眼瞅自己的灰孙子样儿要落在对方眼里,萧瀚宇急中生智,拎着鞋绕到马车另一边蹲下了,默默祈祷:“别注意到我,别注意到我……”



    岂料就在这时,马车“咕噜噜”向前跑了一截,迪拜伦春风万里地和菲雅打了个招呼,“菲雅小姐,今晚有空么?我愿意为你举办一场最别出心裁的舞会。”



    “抱歉,莫伊少爷,今晚有事。”菲雅说着嘱咐车夫加快车速跑了,顺道儿瞥了一眼手拿皮鞋蹲地上已经石化的萧瀚宇。



    萧瀚宇的脸和心一起在滴血,默默把皮鞋擦干净,还给迪拜伦后蹲在车轮旁,“莫伊少爷,等一等,这里还有点儿灰尘,我帮您清理干净。”



    又一阵忙活后,他站起身,“好了,莫伊少爷,祝您有个愉快的夜晚。”



    目视马车扬长而去,萧瀚宇掏出那块破坏表,开始计时,“十,九,八……二,一。”



    数到这里,马车的一个轮子忽然离开了车轴,马车拐出去“砰”的一声撞了树。



    “bingo!”萧瀚宇吹了声口哨,然后往远在城市另一端的家走去。



    沿途所见,这座城市没有摩天大厦,没有霓虹灯,也没有滚动的电子广告屏,除了城中心巍峨的大教堂,绝大多数建筑物的高度不超过五层,街道上奔跑的也是各式各样的马车,马车上坐的是西装革履的绅士和花枝招展的名媛。



    整体而言这里很像一座旧时代的西方城市,事实上这里也的确是一座科技水平在工业革命之前的城市,名字叫作清水城,位于斯坦尼斯城邦——泰坦帝国七大城邦之一的边缘,人口约六十万,以储量极为丰富的菱铁矿脉和烈性铁巴酒闻名于世。



    但位置是不是在西方萧瀚宇就不清楚了,因为市民的相貌并没有明显的西方特征,使用的也不是英语,而是一种被考古协会称为“海莫卡斯贝伦平原土著语”的全新语言。



    更让萧瀚宇奇怪的是,在这里他也不叫“萧瀚宇”,而是叫“凯撒·埃卡斯”,一名钟表匠的儿子,今年十八岁半,人生履历至今仍是一场悲剧,出生时母亲因难产而死,体质自幼就很弱,童年几乎是在同龄孩子的欺负中度过的,然后又是一个同样被人揍得快出不了门儿的少年时代。



    后来曾当过兵的父亲想方设法把他送进了著名的霍米尔顿军事学院,看起来生活好像要有点儿起色了,岂料就在这时,凯撒和迪拜伦在千百号新生中“含情脉脉”地对视了一眼,从此强橹灰飞烟灭,再回首已恍然如梦,沧海成空,换成人话就是被这孙子一直欺负到了还有半年就毕业的现在。



    简而言之,凯撒·埃卡斯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的目的好像就是被人欺负的。



    不过请别问萧瀚宇自己是谁,因为他也正头疼这个问题。对这个身份他只有一些不知道发生在何时何地的记忆:一所知名医院的主刀医生,主攻临床医学;对中医理论也有相当深入的研究,并且在中西医结合方面发表过几篇颇具份量的论文;上大学时的特长是体操,曾在省级比赛中拿过季军;再年轻点儿时酷爱打格斗游戏,还在斗鱼组织的线上比赛中拿过亚军,等等等等。



    除此之外就是满肚子与当前世界格格不入的见闻,他甚至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仿佛睡醒一觉后他就“枯喳”一下子变成凯撒·埃卡斯了。



    当然,萧瀚宇没向任何人提起过这些事,尤其了解到城里有个协会组织专门儿以铁锤开瓢儿的方式研究一些精神不太正常的人士后。



    萧瀚宇正走神儿,忽然听到有人大喊:“快拦住他!”



    他扭头一瞧,只见一位衣衫褴褛的中年人拎着几袋子金币从摩根银储里冲出来,后面还有两个警卫穷追猛赶。



    要说萧瀚宇是个实打实的热心肠儿,看到有人犯罪不做些什么就跟自己犯了错一样难受,立刻朝那边冲了过去,但“砰”的一声和两个警卫撞在了一起。中年男人趁机把几袋金币倒入下水道,然后散成一滩沙子流进去逃走了。



    ——千万不要觉得奇怪,也不要以为萧瀚宇真的精神分裂了,在这个世界一个大活人变成一堆沙子并不是一件很稀奇的事。因为有些人的体内存在一种叫作“元”的东西,可以通过运用来产生各种各样被人们称为“咒术”的效果。



    民众对这类人还有个统一的称呼,叫作控灵者,控灵者的数量极其稀少,大概一个千人里才会出一个,反过来则是绝灵者,也就是萧瀚宇这样的正常人。但“元”具体是什么以及是怎样变成咒术的萧瀚宇却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只知道这一切确实存在,像水能被喝以及空气能被呼吸一样自然。



    “你瞎了么!撞我们干什么?”两名警卫爬起来破口大骂。



    “对不起,对不起……”萧瀚宇迭声道歉。其实他就是故意的,清水城的状况一言难尽,在严重的阶级分化下,有人富得往马 眼睫毛上洒金粉,有人穷得典儿又卖女,刚才那个中年人一看就知道是被生活所迫才出来抢劫的,所以他忍不住帮了此人一把。



    “快滚,滚,滚……”俩警卫见萧瀚宇一身寒酸学生样儿,也没为难他,骂骂咧咧地回去了。



    萧瀚宇耸耸肩,爬起来继续往家走,天黑透时,他来到一座三层的复式豪宅前,停住了脚步。



    当然他肯定住不起这种地方,过了豪宅是条小巷,巷子里有间“夹心面包”房,才是凯撒的家。这座豪宅是菲雅的家,菲雅的爷爷坤达·金伯伦当年是位雷厉风行的军官,退伍后改行做起了生意,同样大获成功,是一位远近闻名的老勋爵。



    巧合的是格雷曾经是老勋爵的下属,因为这层关系外加是邻居,菲雅和凯撒小时候还有过一段青梅竹马的时光。由于继承了凯撒所有的记忆,萧瀚宇把他对菲雅的情感也继承了。



    只可惜时过境迁,当初的两小无猜早就在沉重的现实下烟消云散,萧瀚宇连凯撒和菲雅最近一次说话是什么时候都忘记了。



    萧瀚宇刚到巷子口,就看到一辆马车停在那里,车身上还有个白十字,一眼便知是医疗师协会的车。



    他一下子懵了,“不会吧……”



    家里就住着格雷老爹一个人,凯撒要不要这么惨?幼年丧母?少年丧父?这日子还能过么?



    萧瀚宇疯狗一样冲进巷子,“老爹,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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