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青涩的少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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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漫说离别苦 歉字难道

    如果有一天,你被一个尚称得上美丽的姑娘逼到了墙角,她一双杨柳似的眼眸里盛满了挑逗,就这样满含春水的看着你,你会想什么?

    若是贾宝玉那胚子,只怕高喊着爱吃唇膏就反身贴了上去,若是孟烦了那闷葫芦,好歹也会憋个几分钟的柳下惠,哪怕心里头烈火烹油,也能装出个坐怀不乱。

    瑾轩看着阿九颠倒众生的姿态,像是见着一头修炼成精的狐狸,妩媚里头夹杂着清纯,蓦然想到了一句诗,“娉婷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而阿九看着瑾轩,眼神逐渐的炽烈,像在眼波里头藏了一团火,喷发的灼烧起来,要融化这眼前的一切。瑾轩局促的佝偻着身体,双手不知该往何处去摆,只得抬望着眼看向阿九。瑾轩看着她的笑,忽然平静了下来,她的身影逐渐靠近又仿佛在逐渐远去,眼前的一切都已经模糊,就在这感觉全世界都在离他而去的时候,他回想起第一次认识阿九的时候。

    那时候的阿九在安徽琅琊的一个县城里头念书,瑾轩在江苏雉水上高中,两个毫无交集的人,有朝一日,通过冥冥中不可预知的缘分,在虚拟的网络里头,为了一首不知名的小诗,相逢。

    “你说彼岸灯火,心之所向,后来渔舟晚唱,烟雨彷徨。”

    瑾轩轻轻的念叨着这首文学交流群里头匿名的文字,一边胡乱的拨着鼠标,想找到这首小诗的出处,不知怎的便点到了群里头一个陌生人的空间,他随意的翻了几页日志,发觉主人的几首小词虽然不合平仄,但是韵脚清新,不像是如自己一般附庸风雅的人物,想想便来了兴致,看了看她的网名,琅好,推敲推敲更觉着有意思,便想着认识一下,于是试探性的发了句,“琅好,是念郎之好,还是笔下狼毫?”

    “是琅琊之好,拆字不过琅琊一女子。”

    “真名呢?”

    “阿九。”

    等到了如今瑾轩再回想,要是哪个家伙这么莫名其妙的来这么一句酸不拉几的话,自己能搭理他才是见了鬼了,可当初那个单纯的时候,两个仰慕着魏晋名士风流的少男少女,就这样半文半白的聊了起来。一言结缘,不过如此。

    等着后来愈发熟稔,瑾轩才知道这姑娘喜欢文学,也喜欢篮球,喜欢文学是因为兴趣,喜欢篮球是因为一个男孩子。

    当时瑾轩亦正喜欢一个女孩,按照他自己模模糊糊的算法,已然有了两年,可除了初三那年同班时与她说过几句话,后来便全无联系,就连路边见着也不敢打声招呼,说什么喜欢,撑死了都算不上暗恋。

    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儿凑到了一块,自然话题便更多了起来。

    慢慢的,他开始欣赏她的才华,即便是划定圈子的话题作文也能写出让老师想多给五分的水准,她也开始赞叹他温吞如水,看不出少年急躁的那份心性。

    年少的姑娘总是喜欢痴情婉转的悲剧,不管是真个如痴如狂,还是只是矫饰,阿九跟瑾轩说她苦恋一个学长达七年之久,瑾轩当时没反应过来,回头一想,不对啊,难不成这小妮子真个是狐狸成精,小学的时候就春心萌动,思着这男女之情了?

    不过,故事经过时光的酝酿,听起来总是别有几分味道。人与人之间,越是有相同点,越是会有想要靠近的欲望,瑾轩很快就发现,两个人之间单纯的友谊,似乎已经发生了不可预知的变化。

    他们的谈话开始不仅仅局限于文学,他们开始对联,和诗,赌书,玩的都是些所谓的风雅事。瑾轩有些害怕,又有些期待,纠结而又带有一丝负罪感。

    瑾轩的眼神终于回到了清明,静静的看着阿九。阿九微笑着,眼神却有些暗淡,勉勉强强的嘟囔了一声,“真没意思。”便自顾自的转过身去,左手擎住了桌边的遥控器,不一会儿就握的汗涔涔的。

    瑾轩低垂着眉,一双眼睛看不出是喜是悲,只说了句“早些睡吧。”也自顾自的躺倒在沙发上,双手合抱于胸前,一言不发。

    屋子里头静的连阿九的呼吸声都清晰可闻,瑾轩控制着自己不去听,可是很难,于是便想着阿九此刻的心思,想了许久还是没有头绪,转而去想阿九十二三岁时候的样子,更觉着蒙眼猜字,只觉着女人心确实难猜,便继续回忆起往事来。

    那个他十二三岁的模样,该是如何呢?是了,那个时候他还是镇上出了名的好学生,三年级的作文便足以让语文老师奉为全班学习的圭臬,少年心性,喜欢华而不实,虽然家里老爷子强逼着他读些三十六计,资治通鉴,他还是会偷偷藏着小虎队历险记,七龙珠之类的东西。

    那天他还在门口跟着爷爷练字,老爷子突然说晚上带他去雉水城吃晚饭,饭桌上老爷子让他管主座的老爷子叫三叔公,还带着他向邻座的几位西装革履的人敬酒,也正是那三叔公皱着眉头轻声说了一句,“挺灵气的孩子,不过,小孩子,喝酒伤头脑。”老爷子低眉顺眼,从谏如流,当即接过自己手里头的红酒杯一饮而尽,自己莫名其妙的看着那老头,只知道自己以后只怕上桌吃饭再没有酒喝了,啤酒红酒都没有,心里头一阵烦闷。

    一切才刚刚开始,尽管那几位似乎有头有脸的人士也有说有笑,瑾轩年纪不大,却也能看出他们的和善多半是冲着那位三叔公,起初他并不明白,后来等他转学到了雉水,见到了定安学堂的几位校长和教导主任,才明白那晚上他们冲着三叔公叫的那几声老领导多少还是有几分真心实意的。

    即便后路备好,老爷子还是准备让瑾轩考上一次,看能不能直接考上这座雉水城里头最出名的小学,那个暑假,瑾轩的母亲辞了卫生所的医师工作,一直陪着瑾轩学习,后来入学前考,录取五名,瑾轩考了第四,有惊无险。

    瑾轩一直很感谢老妈,他本不明白老妈这个北方女人怎么会嫁到离家数百公里的南方来,后来姥爷过世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老妈泪流满面,不是那种平常和老爸置气时的气苦,而是一种深沉到只能落泪的苍凉,她搂过自己,泣不成声,声音里头满是无助,像一个小女生,“儿啊,以后妈就没爹了。”

    “妈这么些年,最后悔的就是读了点书,去济南上学的时候,嫌弃你姥爷给起的这个名字,他非按族谱,说我是洪字辈,女孩子叫洪荣多难听啊,我就偏偏要改名,改什么不好,改成流芳,流芳就是流放啊,果然,我被流放到这里,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着他就走了,我对不住他啊。”

    那一夜,才上高中的瑾轩听着老妈絮絮叨叨的许多话,念着老妈话里头的心疼,握着妈妈的手不由得紧了几分。再想着妈妈手机上留给自己和老爸的备注,一个是小公子,一个是老公子,想想她为这两个男人幕前幕后的忙活了大半辈子,放下了医书,硬生生熬出了柴米油盐,陡然间觉着有些难过。

    想到这里,瑾轩忍不住止住了回想,他怕自己再想便会想起很多他情愿忘记的事情,侧耳再听听,床上的阿九的呼吸声还是那样悠长而轻缓,只怕她也不曾睡着,但是瑾轩却只是睁开眼睛,透过窗上洒过的一点月华,静静的看着她的背影,这一瞧就瞧到了天光乍亮。

    在凌晨时分,瑾轩终于止不住眼皮打架,再睁眼的时候阿九已经捧着一杯牛奶啜吸着,瑾轩有些不好意思的从桌上拿起另一杯牛奶,“起的挺早啊,还让你早起去买早餐,我这东道主,不称职啊。”

    阿九看着前方,眼眸如星,“没办法,我要走的时候总是睡不了懒觉。”

    瑾轩沉默半响,轻轻放下杯子,“要走了吗?这么急?”

    其实他的心里头远不如这么云淡风轻,虽然预料到她能闻弦歌而知雅意,却没想到这么快,她的一举一动始终都不在他的预料之中,正如当初她当初坚定的表白,高深莫测。

    阿九伸了个懒腰,也不管素白的裙子会不会春光外泄,“不然能怎么办呢?”

    瑾轩知道她在怨他,可他也知道这已是最好的法子,他害怕给阿九希望之后又让她眼睁睁的看着这希望破灭,那种痛楚远胜过从不曾见过那稻草,所以与其眷恋着这藕断丝连的缘分,倒不如一刀斩破,落个短痛。

    12点整的车,阿九坐在候车室,瑾轩坐在她旁边,陪着她等这趟他们俩的末班车。

    阿九突然把嘴凑到瑾轩的耳边,吐气如麝兰,带着一股子清淡的女儿香,“canyougivemeahug?”

    饶是以瑾轩那半生不熟的四级水准也听得出什么意思,他低垂着头,装作不曾听见,如一只鸵鸟,只敢将头埋到身子里头,看起来窝囊的就像一只刚被人痛打的落水狗。

    一言既出,无人应和,阿九便也不再言语,背上包扬长而去,带走一肚子的悲欢情绪,不留一丝痕迹。

    瑾轩回到宿舍,摊开纸笔,默默的写了一整页。

    放下笔,轻叹一句,“想不到练了这么些年的字,还是一个歉字写的最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