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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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70年后

    70年后。

    我满脑子的胡思乱想被一阵剧痛打断,裂骨般的疼痛让我不由得咬住被子,双腿不由自主的拼命抖动着。

    “咋啦老宋?老毛病又犯了?”一个脑袋从我上铺探了出来,叫了我一声。

    我闭不做声,谁吃饱了没事干抖床玩?又不是和相好的做游戏,一天天的,就知道问点屁话。

    我这老毛病从医学上来说称为遗传,我爷爷,我父亲都有这毛病,平日里身体倍儿棒,但一到农历七月十五,也就是传统的中元节这一天,我这毛病就开始发作了。

    说是老毛病,其实在我十五岁以前还没这毛病,也就是最近几年才有的。问题也不大,除了会疼几个小时外也就没啥了。为此我父亲还专门找了部队里的老军医,横看竖看了老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再加上部队里的汉子都能忍,所以我也没怎么当回事,全当一年一次的生日礼物了。

    我爷爷老来得子,快40岁才有了我父亲。他老人家在解放初也是小有几分家产的,这么一来我父亲也算是地主家的少爷那档次的。可以地主家一般都出傻儿子,在我父亲十几岁的时候,我爷爷便将他送到省城里的教会学校念书,不想书没念几本,人却念没了。

    那时候的年轻人满脑子热血,我父亲也是如此,他当时书读不进一分,却想着参军入伍,报效祖国。不出一两个月就偷了家里的钱,偷偷摸摸的上了北京,当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

    说起来我还真得感谢他的那股子冲动,如果我父亲不当兵的话,也就遇不到我的母亲,那现在和各位说话的指不定是谁呢。

    那之后便有了我,我出生的时候正赶上了十一国庆节,我爷爷便给我取名叫宋十一,这名字说起来也洋气,颇有一种武侠小说里的大侠风范。只不过我上幼儿班的时候出了点问题,说是我这名字不好登记,报不上幼儿班,最后我父亲只能给我改了个名,就叫宋春风。

    我爷爷也觉得名字改的好,改革春风吹满地,中国人民好神气。

    我父亲报的是工程兵,那时候但凡识两个字的都被工程兵部队调了去,毕竟这些可都是高知识份子,好好培训的话都是未来的栋梁。

    1964年北部湾事件后,我国于1965年春天决定向北越派遣铁道兵、工程兵、高射炮兵等部队帮助北越抗击美军。我父亲所在的营也被派入了北越,这一去就是8年。

    小时候,我母亲忙的很,父亲又不在家,我算是爷爷一手带大的。在我十岁的时候,家里受到了冲击,我爷爷还上了大字报,当然肯定不会是表扬了,不管怎么说,我家里算是没落了下来。都说富不过三代,可惜我这富三代的都没混上几天,就彻底结束了。

    我家里被红卫兵走了几遭,但凡值钱的都被没收走了,那些带不走的古董古玩也基本都被砸了。只有一只腌咸菜的陶土坛子幸存了下来,只可惜了那一坛子的咸菜,终究是没能保下来。

    文革虽动荡,但我和我爷爷居于一角,除了经常家里来人外,日子过的倒也清闲。家里没钱的时候,我爷爷便出门给乡里乡亲们看相,算卦。得一斗小米便收手,算是半个算命先生的行当。

    闲暇无事,我爷爷就会给我讲他年轻时的故事,偶尔还会给我变个戏法,让我大为惊讶。说是戏法,其实极为简单,道具也很单一,只是家里的那只咸菜坛子。

    道具虽简单,但表演起来实则让人称奇。只需讲坛子洗净,再倒入一定量的清水,静放一日,随后便可见坛中清水表面泛出金黄,水面浮现出蝌蚪大小的字符,字符翩翩起舞,若画中蝴蝶一般,极为神奇。

    每每到了这个时候,我总是趴在坛边用手去捞水里的字符,我爷爷也不责怪我,总是笑眯眯的拿出纸张,将那些字符抄录下来。更为神奇的是,这些飞舞的字符会根据倒入清水的多少而改变,短短三年,我爷爷便已经抄录了整整一本的字符,并以一种我看不懂的方式排列组合在了一起。

    再后来,我爷爷把那些纸张整理成书,郑重的交给了我,然后在一个晚上背着我将那只坛子摔碎,因为这件事我还哭了一天,哭的原因我已经忘了,可能是因为再也看不到那些起舞的文字了吧。

    那本无名书,我爷爷给其命名为《摘星揽月秘术总纲》。

    摔碎了那坛子之后,我爷爷的身体便一天不如一天,不出几年便驾鹤西去了。我爷爷死的那年正是我父亲回国的前一年,他最终还是没能见上他最后一面。

    离奇的是,我爷爷头七的那一天,村里帮忙守夜的人都说遇见鬼了。更有人风言风语,说我爷爷是一只大蜈蚣成精,头七那天便化出原形,离奇消失了。

    之后村里便一直有蜈蚣成精的传说,据说还有不少人在村外的大山里看到一只一人多高的蜈蚣在村子周围徘徊游走,看模样像极了我爷爷。

    我就在这样的流言蜚语里念完了初二(1969—1977年实行九年制教育,即小学五年,初高中共四年),并且考上了北京的高中,被我母亲接回了北京。

    初二那年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世间除了亲情之外的温暖。因为我母亲工作的原因,我当时不得不寄宿在邻居家里,那户人家男主人朴实的像一棵大树,女主人贤惠善良,唯一的女儿小翠儿虽然整天叽叽喳喳的像只喜鹊,但却都是好人家。

    离别了如同亲人一样的小翠儿一家人,我来到了北京,这个欣欣向荣,蓬勃生长的都市。

    1975年2月我入伍在北京军区某军35师103团二营4连,部队当时在内蒙的宁城县。三个月的新兵中队训练结束后,我便被分配到了当时内蒙最穷的生产队,负责几万亩的荒地农场。

    我们连一百多号人,要负担一千多亩的水稻种植。我在连里埋头苦干,轻伤不下火线,重伤不忘人民,样样干在前头,什么活都干的比别人多。

    当时部队提倡学习**同志做无名英雄,有一次晚上大家都睡了,我却悄悄起来,赶着月光割了二亩稻子后又无声地回到寝室睡觉。第二天全连战士都惊呆了,连长,指导员更是挨个询问谁干的,就是查不出。最后还是一位早起放牛的战士汇报说:“是三排四班的小宋干的。”,这才水落石出。

    不出两年,我就入了党,这在当时也算是小有轰动。当时我父亲也已经从越南回到了祖国,母亲的保密工作也已经结束。我母亲不愿我离家在外,便想把我调回北京。本来我父亲都已经和他战友商量好,有机会就把我调回军区机关,做个部队参谋什么的。

    我父亲的战友是当时军区说一不二的铁面军长,本不想走这后门。不过我父亲和他曾是过命的交情,再加上我本身也吃苦耐劳,立过不少功,所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不过人算不如天算,就在我的调令快要下来的时候,中央一纸命令,把我这连通通调到了黑龙江省的漠河县,这个中国最北,境内唯一能看到北极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