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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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汤姆叔叔的遭遇_第十一章 黑奴竟然在白日做梦

第十一章 黑奴竟然在白日做梦

傍晚时分,天空正飘着蒙蒙的细雨,一位旅客来到了肯塔基州n村的一家乡村小旅馆里。在这间小旅馆的酒吧里,挤满了形形色色的人,大概都是被这倒霉的雨天赶到这儿来的。在这间屋子里待久了,就会对这样的画面习以为常:这里的人虽然都算得上是身材高大,但看起来瘦弱得很,身上套着猎装,一副当地人常见的慵懒样子,摊开了手脚仰面躺着,光一个人就占了很大一块地方;他们的来复枪架在屋角,像子弹袋或是猎物包之类的,还有猎狗和小黑奴跟班们,也都挤在某个角落里。这就是这幅画面给人最突出的印象。还有两位伸着长长的腿的绅士,分别坐在壁炉的两边。他们头上戴着帽子,两条腿旁若无人地放在壁炉架上,向后倚着椅子。读者有权知道,在提倡沉思之风的西部旅馆里,旅行者们对这种架起双脚的思考方式(这可以大大提高领悟力)是特别倾心的。

吧台后面站着旅馆老板,他有着一副高大的身材、粗壮的体格,还有一头乱蓬蓬的头发,戴着一顶高顶礼帽。和他的大多数同乡一样,这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

事实上,这个旅馆里的每个人,头上都戴着一顶帽子。帽子好像代表着顶天立地的男子气概,不管是毡帽、棕榈叶帽,还是油腻得发亮的獭皮帽,都如簇新的礼帽似的,就这么心安理得地盖在每个人的脑袋上。他们每个人的性格也能从他们戴的帽子上看出点儿苗头:有人快活自在,爱逗乐子,就把帽子时髦地歪戴在一边;有人严肃认真,他们觉得帽子是必须戴的,戴的方式却可以由自己来选,他们就颇有性格地将帽子紧紧压到鼻梁那里;还有一些人想头脑清醒,就把帽子使劲儿地往脑袋后面推,露出光光的大脑门儿;至于那些马大哈呀,他们要么是不知道帽子该怎样戴,要么是根本不在乎。这些各式各样的帽子到底有多少含义,恐怕真的值得莎士比亚先生来做一番仔细的研究和详尽的描绘呢。

屋子里还有几个光着膀子、穿着肥大裤子的黑人。他们手忙脚乱地跑前跑后,表明自己十分愿意为主人分担、为客人提供服务,结果除了表明自己辛苦工作的态度之外,什么用也没有。这番风景还可以描绘成这样一幅画面:一只燃烧得旺旺的火炉,那火焰噼噼啪啪的声音带着响儿,还拼命地直往上蹿;屋子的大门、窗子,全都大剌剌地敞开着;印花的布窗帘,被潮湿、刺骨的寒风吹得啪嗒啪嗒一阵乱响。经过这一番描绘,对这个肯塔基旅馆里的忙碌景象,你能知道个大概了吧!

如今的肯塔基人啊,可以说得上是论证本能与特性遗传学说的绝妙例证。他们的祖先是那些住在森林里、睡在草地上、把星星当蜡烛用的猎人,作为如此了不起的先人的后代,他们现在也不过是把房子当成了帐篷罢了,而且头上总不会少了那顶帽子。他们随便这么一躺,再把脚搭在椅子背上或者是壁炉架上,这与他们的祖先躺在草地上随意翻身,把脚放在树枝上或是圆木上是多么相像啊。不管春夏秋冬,他们都把门窗打开,为的是让自己能够呼吸到足够新鲜的空气。他们不管对谁都叫“兄弟”,而且叫得无比自然。换句话来说,走遍世界,他们算得上是最坦率、最和气和最快乐的人啦。

刚到的这位旅客,碰到的就是这样一群自由自在的人。这位新客人是五短身材,又矮又胖,身上的衣服穿得整整齐齐。他的脸圆圆的,透着一股和气劲儿,看上去却有点儿怪怪的,显得这个人过分拘谨了。他对自己的雨伞和提包很重视,旅馆里的侍应上来帮忙,他坚决不放手,而是自己提着这些东西进屋来。他小心地对着酒吧看了一圈儿,然后拿着他的贵重物品,找一个暖和的角落缩在那里,又充满不安地看了看那位把脚放在壁炉上的好汉。这个人正在那里一口接着一口地吐着痰,这样旁若无人的勇气和活力,真让那些胆子小又爱干净的绅士吓得不轻。

“嘿,兄弟,你好吗?!”那汉子一边问起话,一边向着这位初来乍到的客人喷出了一口烟。

客人回答:“呃,还不错。”然后,对这种吓人的招呼方式往后躲闪了一下。

那汉子又问道:“有什么新闻吗?”说着,他掏出一片烟叶和一把巨大的猎刀来。

那人答道:“我倒是没听说什么。”

那个先打招呼的汉子说道:“嚼吗?”同时殷勤地递给那位老先生一点儿烟叶。

那小个子边躲闪着边回答道:“不,我不嚼这东西,谢谢你。”

“真的不嚼吗?”那人边说着,边把那口烟叶送进了自己的嘴里,为了照顾周围人,他可要保证烟叶的充足供给呀!

那位老先生每次看到那位长腰兄弟冲着他这边喷烟吐雾时,都不免心头一颤。他的同伴注意到了这一点,那位长腰兄弟便心平气和地将炮口转向另一地区,用足够攻克一座城池的军事力量向一根火炉通条进攻起来。

老先生瞧见一张大告示前围了很多人,便禁不住问道:“那是什么?”

有一个人简短地说道:“该不会是悬赏抓黑奴吧?”

那位老先生(他的名字叫威尔森)站了起来,仔仔细细地收拾了一下雨伞和提包,然后小心翼翼地掏出眼镜把它戴上,这才走了过去读起了那张告示:

本人家中出逃了一位叫乔治的混血黑奴。他身高六英尺,棕色鬈发,皮肤浅色;聪明机灵,谈吐流畅,能读书写字,极有可能冒充白人,其背部与肩部上有深深的疤痕,右手背上烙有“h”这个字母。凡能将该黑奴活捉或是能提供事实证明该黑奴已被处死者,一律赏四百大洋。

那位老先生将这则广告从头到尾低声地读了一遍,好像要研究它似的。

前面提到过的那位一直在“对付”火炉通条的长腿老战士,这时把他那两条笨重的腿放了下来,将高大的身躯挺直,走到告示前,不紧不慢地对着广告吐了一大口烟汁。

他简短地说了句“这就是我的看法”之后,便又重新坐了下来。

店老板叫嚷道:“兄弟,干什么,你这是在干什么?”

那大个子一边说,一边又平静地嚼起烟叶来:“要是出告示的那个家伙在这儿的话,我还要朝着他吐一口呢。要是谁家有这么一个黑奴,却不好好对待他的话,那他就应该逃跑。这种广告真是太丢肯塔基的脸了。要是谁还想知道我的看法,这就是我的看法!”

老板一边记账,一边赞同地说:“对,这真是实话。”

那大个子边说着,边又展开了对火炉通条的进攻:“我就跟我自己的那一帮黑奴明说了——我说:‘伙计们,你们逃吧,溜吧,跑吧!你们喜欢跑就跑!我才懒得追你们呢!’这就是我的治理之道。让他们明白,只要他们想走,什么时候都可以,他们也就不会有这种想法了。不但如此,我还帮他们准备好了自由证书,并且备了案,等着万一哪一天我走了霉运可以用得着。不瞒你们说,我所做的这些事情他们都知道,在我们这块地方,谁也比不上我从黑奴身上得到的好处多。我的黑奴带着值五百块的马匹去辛辛那提去卖,卖回来的钱一个子儿也不少地都交给我。像这样的事还不止一次两次呢!他们这么做,也在情理之中。你如果把他们当成狗,他们就会像狗一样干活儿;你如果把他们当人,他们也会给你回报的。”那宽厚的奴隶主说得正在兴头上,忍不住朝着壁炉放了一通“礼炮”,用来表示他对这番高谈阔论的得意。

威尔森先生说道:“朋友,您说得真是千真万确。这告示所讲的那个黑奴可实实在在是个好小伙儿。他在我经营的麻袋厂干了将近六年的活儿,是我最得力的助手,先生。他可聪明了,还发明了一种特管用的洗麻机。后来很多厂家都使用这种机器呢。现在他的东家的手里还握着这种机器的专利证呢。”

那奴隶主说:“我就说嘛,这边拿着人家的专利证赚钱,那边又给人家的右手上烙个记号。要是给我个机会,我非得给他也搞上一个,让他也尝尝这种滋味不可。”

屋子另一边有一个相貌粗俗的人插嘴说道:“这些耍小聪明的黑奴到底是太没规矩了,他们太神气活现,所以他们才挨打,才被烙上记号。如果他们老实点儿的话,也就不会这样了。”

那个奴隶主表情冷漠地说道:“你的意思是说,上帝把他们创造成人,还得花费一番力气再把他们压榨成畜生喽!”

方才那个家伙接着说——他由于粗俗无知,丝毫没有感觉到对方对他的鄙夷:“聪明点儿的黑奴对主人没有丝毫好处,要是对你来说没有什么好处,他们那些本事又算得上什么呢?他们绞尽脑汁地想法儿算计你。我原来也有一两个这样的伙计,我干脆把他们卖到南边儿去了。如果不把他们卖掉,他们早晚也会溜掉。我觉得,就是这么回事儿。”

那奴隶主说道,“你最好给上帝列个单子出来,让他为你特制一批完全没有灵魂的黑奴。”

就在这时,一辆小巧的马车停在了旅店门口,大家都住了嘴,谈话被打断了。这辆马车看上去真是挺气派的,赶车的是个黑奴,马车上面坐着一位气宇轩昂的男人,绅士派头十足。

这间屋子里所有的人都在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新来的绅士。在这样一个雨天,对每一个新来的客人,这帮闲人一般都会兴趣十足地打量打量。这位新来的客人身材高大,他的肤色不是特白的,而是带着点儿浅黑,看起来像西班牙人一样,一双眼睛乌黑透亮,难得地显出秀气的神采,短短的鬈发也黑得光彩逼人;他那鼻子是鹰钩鼻,薄薄的嘴唇没有多少弧度,整体看上去身体很匀称,那副派头更是显出不凡来,让人一看就觉得此人不是寻常之辈。他在众人火辣辣的目光注视下,从容不迫地走了进来,向他的仆人点了点头,示意应该把行李放在什么地方,又转向众人脱帽致意,然后拿着帽子,慢悠悠地走到柜台前。他自称亨里·巴特勒,是从谢尔比郡的奥克兰来的,然后,漫不经心地转过身来,走到告示跟前,把那告示看了

一遍。接着,他跟他的仆人说:“吉姆,我觉得这个人有点儿像我们在贝尔纳旅店见过的那个黑人,你说是不是?”

吉姆说:“是很像啊。不过,我不敢肯定这上面说他的手的特征对不对,老爷。”

那老爷说道:“哦,是吗,这个我倒没有留意过。”接着他舒舒服服地打了个呵欠,走到柜台面前,说希望能开一个单人房间,因为他要写点儿东西。

老板当然是一口答应下来,跟着就有六七个黑奴,争先恐后地忙了起来,场面一阵乱哄哄的。这伙黑奴里头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个头也是有的高有的矮,他们跑前跑后地忙着,不是你跟我撞了个满怀,就是他踩了你的脚一下。黑奴们殷勤周到地在为客人收拾房间,而此时此刻,那位客人正舒舒服服地坐在屋子中间的一张椅子上,和旁边的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起来。

那个工厂主威尔森先生,从陌生人踏进屋里的那一刻起,目光就紧紧地盯着客人看。他觉得自己好像在哪儿见过这个人,而且应该是和自己很友好似的,可就是怎么也记不起来了。那个陌生人的脸部表情、举手投足的姿势,都让威尔森先生觉得惊人地熟悉,所以他目不转睛地盯住想看个究竟。可是当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碰到了他的视线相交,又波澜不惊地滑过去,威尔森先生赶紧把目光转到别处去了。终于,他猛然起来了,慌乱地又冲着那人看着,这下那个陌生人也只好走到他的跟前打招呼。

那人用一种已经认出他的口气说道:“我想,您应该是威尔森先生吧!”然后伸出手来,又说:“请您别介意啊,我刚才没认出您来。我想,您还记得我吧,我是从谢尔比郡奥克兰来的巴特勒。”

威尔森仿佛做梦似的答道:“啊,先生,是的是的。”

就在这时,一个黑奴进来说:“老爷,您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

那位先生随口对吉姆说:“吉姆,你照看一下箱子。”又转过身来对威尔森先生说道,“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请您去我那儿,我们可以谈点儿生意上的事。”

威尔森先生迷迷糊糊地跟着他上了楼,进了一间宽敞明亮的屋子。屋里的炉火噼噼啪啪地烧得正旺,还有好几个仆人在里面,正忙碌着收拾最后那些小物件儿。

等仆人们收拾完离开房间之后,那位年轻人才从容地将门锁上,然后把那串钥匙装进口袋里,接着转过身,抱着两只胳膊交叉在胸前,直盯着威尔森先生。

威尔森先生惊叫道:“乔治!”

年轻人说道:“没错,我就是乔治。”

“这真是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年轻人微笑着说道:“我想,我的化装技术还不错吧。只需要一点点胡桃汁,就可以把我的黄皮肤变成现在这种淡雅的浅棕色。我把头发也染黑了。所以你看,我一点儿也不像告示上悬赏的那个黑奴了。”

“可是,乔治,你这个游戏太危险了。如果让我说实话,我可不赞成你这么做。”

乔治说道:“我是艺高人胆大。”他的脸上依然带着自信的笑容。

在这里,我们得插几句,乔治继承了他父亲的白人血统。他的母亲,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生了一群不知父亲是谁的孩子。因为她长得非常漂亮,所以就成了主人泄欲的工具。乔治继承了肯塔基一家豪门望族的欧洲人的英俊面孔,还有那坚忍不屈的一股子傲气。从他母亲身上,他只接受了一点儿混血儿的浅黑色皮肤,可是这点儿小瑕疵都被他那双黑眼睛掩盖住了。因此,只要在皮肤和头发的颜色上做一点点改变,他就摇身一变,成为现在这个模样了。而且他那与生俱来的优雅品质和绅士风度,使他能够轻轻松松成功地扮演现在这个颇具挑战性的角色——一个带着仆人外出旅行的绅士。

威尔森先生是个天性善良的人,可他胆子非常小,就是遇到芝麻绿豆似的小事儿,也会过度地紧张。这个时候,他来来回回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心里头七上八下乱成一团。他既想帮乔治逃走,又怕违反有关法纪。这两个念头像拉锯子一样搞得他左右为难,矛盾极了。他脚不停地一边走一边说:“那么,乔治,我觉得你这是在逃亡了——你是要逃离你法定的主人,是不是,乔治?——你想逃走,我并不感到吃惊——可是乔治,我很难过,真的,十分难过——我想,我必须告诉你这一点,乔治——这是我的责任。”

乔治平静地问道:“先生,你为什么会觉得难过呢?”

“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你非得以身试法,来违抗你的国家的法律吗!”乔治用低沉而又苦涩的声音说道:“我的国家!哼,我除了会有个坟墓以外,难道还会有什么国家让我栖身吗——我真恨不得上帝让我早点儿死去啊!”

“唉,这话可不能说啊,乔治——这可不能说啊——你千万别说这样的话啊,这可是天大的罪过啊——这种话,可是有悖于《圣经》教义的呀!没错,乔治,你是遇上了一个狠心的主人——他的所作所为是让人无可饶恕,我也根本不想替他说什么话。可你应该知道,天使是怎样让夏甲心甘情愿地回到她主母那儿去并且服从她的;圣徒也打发阿尼西姆回到他的家里去了。”

“别照搬《圣经》上的话了,威尔森先生,”乔治睁大眼睛说道,“您别说了。我妻子也是个基督徒,如果我能逃到我想去的地方,我也想做个基督徒。像我这种境遇的人,对着我讲《圣经》,难道不是让我彻彻底底地背叛基督吗?我要向万能的上帝控诉——我要把我的遭遇告诉他,我想问问他,我去寻找我的自由,这难道有罪吗?”

这位好心的威尔森先生摸了摸鼻子,又说:“是的,乔治,你这样想合情合理,真的,很自然。可我还是想劝你克制这个冲动。对你的处境,我确实为你感到难过,现在你的情形很糟,糟透了,可是《圣经》中说‘人人都应安分守己’,你懂吗,乔治?我们都要顺从天命。”

乔治站在那儿,他的头昂得高高的,双臂紧紧地抱在宽阔的胸前,嘴角流露出一丝苦苦的笑,看上去把他的嘴唇都扭曲得变了形。

“我在想,威尔森先生,如果有一天印第安人抢走了您的妻子儿女,还让您替他们一辈子种地,您是不是还觉得应该安分守己呢?我看,要是今天您不是碰上我,而是碰上一匹走失的马,您准会认为这是天意呢,对吧?”

那老先生听了这个比方,吃惊得眼睛都瞪圆了。不过,他虽然不是那种善于说服别人的人,但远远比那些爱跟人争个高低的人知趣,他懂得要是没话可说就应该闭上嘴巴。所以现在他就站在那里,先是小心地拉平雨伞上一道道折皱,然后又把自己那番劝诫说了一遍:“乔治,你知道,你肯定知道,一直以来我都很想帮助你,我说这些话全都是为你好啊。但是看看你现在,你冒的这个险,实在是凶多吉少,你能保证这次逃亡肯定成功吗?万一你被抓住了,这以后的日子,一定会比现在更糟糕。他们会毫无顾忌,先把你折腾个半死不活,再把你卖到南方去受罪。”

乔治说:“威尔森先生,我确实是在冒险,这一点我想得非常清楚。可是——”他猛然将大衣敞开,里面露出来两支手枪和一把匕首:“你看,他们想都别想将我弄到南方去!妄想!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至少可以为自己争取到六英尺自由的土地——那应该是我在肯塔基拥有的唯一,也是最后一块土地了。”

“唉!乔治啊,你这个想法简直是太可怕了。天哪,乔治,你已经死活不顾了。你这样做,我真是担心,你这是在明目张胆地违反国家的法律啊!”

“威尔森先生,您又在说我的国家了,您是有个国家,我却没有,像我这样天生就是个奴隶的人都没有国家。没有一个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法律不是我们制定的,也不是经过我们同意的——我们和法律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法律——所谓法律,只不过是他们那些人用来镇压我们的武器罢了。难道我没有听说过你们那七月四日的演说吗?每年的七月四日,都有这么回事儿。你们跟我们说,政府是在民众的允许下才能取得法定的权力。如果一个人听到了这些话,难道他能不在心头思量思量吗?难道他不会把你们所说的与你们所做的对比一下,然后得出他自己的结论吗?”

如果说威尔森先生的脑袋里现在交织着一团乱麻,这个比方再恰当不过了——毛乎乎的,软绵绵的,稀里糊涂,不清不楚。但是,他的心灵满怀着慈爱,他真心实意地同情乔治,也有些理解乔治为什么这么情绪激动,因为乔治的话确实感染了他。但转回头,他又觉得还是有必要再继续劝一下乔治。

“你知道,站在朋友的立场,有些话我非得再说一说。乔治,你可千万不要再冒险了。乔治,处在你这种地位的人如果有逃亡的想法,就危险了,实在是太危险。”威尔森先生走到一张桌子旁边坐下,手还在紧张地摆弄着雨伞的手柄。

乔治走到威尔森前面也坐了下来,说:“先生,您看,我就坐在这儿,不管怎么看,我和您都是一个样儿,不全都是人吗?您仔细地看看我的身体、我的手、我的脸。”说到这儿,他自豪地挺直了腰板儿:“我不也是个人吗?我不也跟别人一个样儿吗?听我说,威尔森先生,我的父亲是你们肯塔基州的一个绅士,可是他根本不把我当儿子看,临死的时候,让人把我和他的那些狗呀马呀放到一起,拿去拍卖了抵债。我眼睁睁地看着我的母亲和她的七个孩子一起被拍卖了。我的母亲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一个地被不同的主人买走。我是她最小的孩子,她跪在我那老东家面前,哀求他把我们母子俩一起买下,这样的话,她最起码可以照顾我一下。可是他一脚踢开了她,我看见他用一双结结实实的厚底靴子踢她。他把我绑在马背上领回家去。走了好远,我还听见她在那么痛苦地哀号着。”

“那以后又怎样了?”

“后来,东家又经别人的手将我的大姐买过来,她是虔诚的浸礼会教徒,性格善良,又长得漂亮,就

像我那苦命的妈妈一样。她受过教育,很有教养。开始,我很高兴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我身边又有了个亲人。可没过多长时间,我就失望了。先生,我曾经站在门口,听到她在屋里挨鞭子之后痛苦的呻吟。鞭子打在她身上疼在我心上,可是我没有一点儿办法。她之所以会挨打,就是因为她希望像个基督教徒那样体面地活着,可是他们根本不给她这个权利。后来,她就和另外几个黑奴一起被卖到奥尔良了,就因为上面说的这个原因。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长大了——无爹无娘,也没有兄弟姐妹,没人疼我,没人爱我,我连猪狗都不如。每一天,我都是在挨打受骂、忍饥挨饿中度过的,但即使是挨了多少打骂,受过多少委屈,我都从来没有流过一滴眼泪。先生,小时候,我曾经整夜整夜地躺在**哭泣,那是因为我想念我的母亲和姐妹们,我之所以流泪,那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我虽然有亲人,身边却没有一个疼我爱我的人,我从出生起,就从来没有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在我到您的工厂做工之前,没有人对我说过一句好话。威尔森先生,您对我很好,您嘱咐我好好地工作,您让我读书识字,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您应该知道我有多么感激你!后来,我遇上了我的妻子,您见过她的,她是那么美丽。当我知道她也爱上了我,当我终于娶到她的时候,我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太幸运了。先生,她既漂亮又善良。可后来呢,我又被我的主人抓走了,被迫离开我的工作、我的朋友和我身边的一切,这还不算,他还千方百计地折磨我!他这么做,目的就是为了让我时刻记住自己到底是个什么身份。他准备给我个教训,让我牢记我只不过是个黑鬼。不仅如此,他更要把我们夫妻俩活活地拆散。他对我说,我得离开我的妻子,去跟别的女人过日子。他所干的这一切,就是根据你们的法律所授予的权利。他根本就对人性视若无睹!您看看,威尔森先生,所有这一切,一次又一次地让我心碎,可在肯塔基,这么干就是合法的,根本是谁也没有权利去干涉的!这就是您口中我的国家的法律吗?不,先生,这个国家根本不属于我,就像我的父亲也不属于我一样。但我会有国家的。我对你们的国家要求很少很少,我只求它能让我平安地离开。等我到了加拿大,它就会是我的国家,它的法律会承认我,保护我。在那里,我会安分守己地做一个好公民。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不管是谁,要是想拦着我,那他可得小心一点儿。我要为自由而战,直至死亡的那一天。您曾说过,你们的先辈就是这样做的,那我这样做,难道有错吗?”这么一大段话,乔治说得丝毫不停顿,他一时在桌子旁边坐着说,一时又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着说。说着说着,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脸上不时地显现出孤注一掷的表情。这番话也让这位善良的老先生热泪盈眶,不得不掏出一块手绢来擦一擦。

老先生突然破口大骂道:“这帮挨千刀的畜生!我一直想这样说——这群丧尽天良的坏蛋!好,乔治,你走吧!不过,你千万要小心一点儿,别开枪打着人,不到万不得已,可不要乱开枪。至少,不该轻易伤着别人。你懂吗?乔治,你妻子呢?”他又问道,同时他又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

“先生,她也不得不逃跑了,带着孩子跑了,谁也不知道她跑到哪儿去了——是朝北跑的。真不知道我们何年何月才能一家团圆,甚至到底能不能团圆,谁也不敢说。”

“这太令人吃惊了!怎么会这样?从那么善良的人家跑了?”

“善良的人家也会欠债,而我们国家的法律又允许他们从母亲手中抱走孩子,卖了钱替东家抵债。”乔治不无讽刺地说道。

那位正直的老先生抖抖索索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卷钞票,交给乔治,说:“我这么做,可能违背了我的做人原则,但是,管它呢,拿着这些,乔治!”

乔治说:“不,不,好心的人,您已经帮我了很多,我不能再麻烦你了,我身上的钱足够我用的。”

“乔治,你一定得拿着这些钱。有句话说,钱到用时方恨少——只要钱来得正当,再多都不嫌多。拿着吧,小伙子,你会用得上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不过以后有一天,我一定会把钱还给您的。”乔治把钱收下了。

“那么,乔治,你想走多久呀——我希望这时间不要太长。你们逃走做得对,但还是太冒险了——还有这个黑人,他是干什么的?”

“他是个可靠的人,一年前成功地跑到加拿大去了。他到那儿之后才听说,因为他逃跑了,主人就迁怒于他的母亲,经常用鞭子抽她。他这次回来,一是为了安慰他母亲,二就是想找机会把她带走。”

“那带出来了没有?”

“还没有。他一直找不到机会和他的母亲见面。现在,他准备先陪我到俄亥俄去,把我托付给曾经帮助过他的那些朋友,然后再转回头接她。”

老先生说:“危险啊!真是太危险了。”

乔治挺直了身子,无所畏惧地朗声笑了起来。

那老先生再次仔细细细将他打量了一番,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

威尔森先生惊叹道:“乔治,我很纳闷,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把你改变了这么多,你的言谈举止完全变了个样子。”

乔治骄傲地说:“因为我的心自由了,现在我是个自由的人了。先生,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是谁的奴隶了。我自由了!”

“还是得小心呀!现在还不能肯定走得脱——万一你被抓住了呢?”

“威尔森先生,如果真到了那一步,那么到了天堂,人人都是一样的自由平等。”

威尔森先生说:“你的勇气太让我佩服了,你竟然直接闯到这儿来了!”

“是的先生,就因为这家旅馆离得最近,就因为这是最危险的地方,所以谁也想不到我敢到这儿来。他们一定会一路向前去追我,刚刚不是连您都差点儿没认出我来吗?吉姆的主人在离这里很远的地方,这边没有人认识他。而且,他那边的人早就不再费劲儿抓他了。我想,单凭那告示,是没有人能把我认出来的。”

“可是你手上带着烙印呢?”

乔治把手套脱下,露出来一条刚刚长好的疤痕。

他讥讽地说道:“这可是哈里斯先生留给我的临别纪念呢。半个月之前,他给我烙上了这个记号,因为他觉得我迟早都会跑掉的。这个伤疤长得不错,已经愈合了,是吧!”说着,他又戴上了手套。

“听我说,只要一想到你冒这么大风险,我就心惊胆寒。”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是战战兢兢地过着日子,不过现在,一切都不同了。”

乔治沉默了一会儿,又接着说:“好心的先生,您看,我发现您把我认出来了,所以我必须和您谈一谈。不然,您的反应这样反常,肯定会露出马脚的。明天一大早我就会动身,希望明天晚上能在俄亥俄安安稳稳地睡上一大觉。再往后,我计划白天赶路,晚上就住在旅馆里,就跟那些老爷一个桌儿吃饭。好吧,现在再见吧。如果您听说有人抓住了我,那就说明,我死了。”

乔治站了起来,大大方方地伸出手来。老先生也热情地握住他的手,又絮絮叨叨地说了些什么,这才往门外走去。

老人关上了门。乔治在那儿沉思了一下,突然间,他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儿,快步走到门口,喊道:“等会儿,威尔森先生。”

那老先生回头走了进来,乔治再次把门锁上,然后好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开口说道:“威尔森先生,我想最后再求您一件事儿,因为您如此仁慈,让我充分感受到了您是个虔诚的基督徒。”

“乔治,说吧,什么事儿?”

“先生,刚才您说到我这次冒了很大风险,这话千真万确。我这一去,确实是凶多吉少。如果我真的死了,我想,这世上不会有一个人在意的。”说着,他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接下来的话也说得渐渐吃力,“我被杀死之后,会像一条狗似的随便一埋了事,也许第二天就不会再有人记得有我这么个人。只有——只有我那个可怜苦命的妻子,她会为我伤心,她会痛苦得不能自已。威尔森先生,万一到了那一天,请您千万替我把这枚别针给她,再帮我告诉她我会永远爱她。好吗?您能帮我这个忙,对吧!”他急切地问道。

老先生流着眼泪接过这枚别针,这是她送给乔治的圣诞礼物,然后语气黯然地回答道:“可怜的孩子,没问题,你放心吧!”

乔治说:“麻烦您再告诉她,我最后的心愿是能逃到加拿大去,但愿她也能逃到那里去,不管她的主人是怎么仁慈,不管她的家乡是怎么可爱,求她千万别再回去。告诉她把儿子好好抚养长大,让儿子成为一个自由人,别再让他经历如我这般的悲惨命运。请您转告给她,可以吗?”

“你放心吧,我一定会把这些话带到,乔治。可我相信,你一定会活着到达加拿大的。乔治,你是这样的勇敢,你要振作起来,祝你一路平安。上帝啊,这是我唯一的祈愿。”

乔治的声音里带着如许辛酸,如许绝望:“难道这世上真有这样一位上帝,可以让人信任吗?”这让那老人不知该怎样回答才好。

“唉,我这一生的命运又如何能让我相信有上帝呢?我遭遇的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你们永远也无法理解。你们有一位全知全能的上帝,可我们呢?”

老人哽咽着说:“小伙子,别这么说……别这么想,有的,肯定有的。你的上帝,他身边现在有乌云笼罩,但是终有一天他会重现光明。乔治,你一定要相信,上帝是真真切切地存在着。他一定会保佑你,祝福你。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老人的态度如此虔诚,以至乔治不由得也相信了,不再焦躁地走来走去了。他默默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心平气和地对老人说:“亲爱的朋友,我不会忘记您的好心,一定会记住您这番话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