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十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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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讲 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几个问题_一、代表工作的定位

第7讲

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几个问题

代表工作是人大的重要工作。但长期以来缺少专门的论述与研究,是个薄弱环节。这个状况与这项工作所具有的分量是不相称的。本人尝试就这方面有关问题做点研究和论述。由于其中的代表选举工作是一个专门领域,涉及的问题很多也很专业,需要专门论述,故此这里的论述没有把它包括在内。讲六个问题。

一、代表工作的定位

(一)何谓代表工作?

我们现在各级人大常委会都有代表联络机构,是常委会负责代表工作的部门。也就是说,人大常委会有一个重要任务,那就是要做好代表工作。什么是代表工作?所谓代表工作,简单说,就是为代表履职进行服务和保障的工作。代表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参见《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即2005年第9号文件)

显然,这个代表工作与代表履职是有着密切关系的,就是说,代表履职的好坏虽然不完全决定于我们代表工作的好坏,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代表履职的好坏。我们知道,代表履职状况如何关系重大,因此,代表工作状况如何也同样关系重大。因为,代表履职不仅仅与代表个人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有关,也与我们代表工作做得好坏有关。用我们出色的代表工作把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把代表履职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就是我们代表工作的任务所在。

人大的代表工作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应该说,从广义上讲,代表工作的历史是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同时开始的,也就是说我们国家有了人大代表,有了人民代表大会,也就有了代表工作。因为,要召开代表大会就得有为代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各种工作。我们现在所说的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部分的代表工作,是从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之初开始的,可以称为狭义上的代表工作。如果从1979年算起的话,大概经历了探索创新(1979—2005)和健全规范(2005—现在)两个阶段,大致上可以2005年5月中共中央9号文件出台为划分标志。我们今天要讲的主要是指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的人大代表工作。

(二)代表工作的性质

1.代表工作是党的工作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建立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刘少奇、彭真、胡锦涛语意),还是群众路线的制度形态。而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基础,是人民代表大会履职的主体,从而也是我们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动员群

众的传送带和放大器、领导群众的国家体制和制度保证。千工作万工作,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第一工作,而代表工作从某种意义上又可以说是群众工作中的第一位的工作。这样,代表工作也就名正言顺地成为党的工作。

2.代表工作是国家政权工作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我们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党进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制度载体,而人民代表大会则是党实现治国理政的操作平台。也可以这样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制度安排(见2015年3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是实现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制度保证,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离不开代表履职和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所以,把代表工作做好,使每位代表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这对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实现,对于国家权力机关的正常运转,对于国家政权的长治久安具有基础性的意义。这样,代表工作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国家政权工作。

(三)代表工作的地位

1.代表是人大的基础,代表工作是人大的基础性工作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是人民代表大会。也就是说,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家里,人民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力呢?就是人民依法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看,它的基础是人大代表,没有人大代表,就没有人民代表大会。无论是从人民代表大会的最初组建来说,还是从每五年一次的国家机关换届来说,都是先从选举代表开始的。所以我们说,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而代表工作也就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性工作。

2.代表是人大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的主体性工作

代表不但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而且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这从人民代表大会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角度看得最清楚。我们知道,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集体履职、会议履职,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各项权力的行使,完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每位代表履行职务进行表决决定,不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选任与罢免,也不论是宪法法律的制定与修改,还是国家重大事项的决议与决定,都是由人大代表履职并构成多数赞成的情况下,才能形成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也就是说,从人民代表大会这个国家权力机关运转的角度看,正是人大代表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所以我们说,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而代表工作也就是人民代表的主体性的工作。

3.代表履职关系到人大履职的全局,代表工作是人大的全局性工作

从我们前

面的论述来看,代表既是基础也是主体,当然,代表履职也就不仅仅是个人行为了,而是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全局性的事情。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如何,在一定意义上也反映着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如何;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的高低,在一定意义上也反映着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行使的好坏和运转效率的高低。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说,代表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局性意义的工作。它在人大工作中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

如果我们把这个意思再引申一下,那么,代表工作就不仅仅是代表工作部门的事情,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事情,是全部人大机关的事情,从一定意义上也是全部国家机关的事情。因为它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健全和优势发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运转的正常与否和效率高低。当然,这个工作说到底,它首先是我们作为代表工作部门的事情,是我们从事代表工作的人员的事情,因为我们是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委托,也承受着广大代表选举人的委托,来从事代表工作的。既然代表工作是这样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我们就应该千方百计地把它做好,让它在我们手里成为人大工作中第一流的工作。

(四)提高认识,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前提

我觉得,要做好代表工作,需要解决三个层次的认识问题。不论是党的负责同志,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还是具体代表工作部门的同志,以及乡街人大的同志,要做好代表工作,都有这样三个层次的认识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充分认识人大制度的重要性。这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对这个制度得有自觉自信,得有敬畏之心,这是一个制度意识问题。没有这个制度意识,我们自己的认识上不去,代表工作不可能做好。

二是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制度重要,得落实到工作上,是否重视人大制度,很重要的一条要看是否重视人大工作。因为人大工作的好坏,在老百姓眼里,就表现为人大制度的优劣;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的高低,在人民群众眼里,就表现为人大制度的合理性与优越性的有无。所以,我们一定要围绕人大职权的依法行使,围绕本区域内的中心任务,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人大的各项工作,然后认认真真地去落实。这一点对于党的领导同志就尤其更重要。

三是充分认识代表作用的重要性。有了前面两条,立足于对人大制度的高度认识,立足于人大工作的高度认识,然后才谈得上代表工作的合理布局与具体安排,这样才能保证把代表工作做好。所以,代表工作不是一件孤立的工作,得把它与人大制度联系起来、与人大工作整体联系起来,才有可能做好。当然,这里说的内容不仅适用于区县乡镇街道代表工作,也适用于其他各级代表工作。

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分别讲述代表工作的具体内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