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理论(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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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把法治中国建设的蓝图和纲领落到实处,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其中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态度、决心和行动。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中坚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要靠领导干部去组织、去推动,需要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有一个大的提升;领导干部负有保障法律实施、法律执行的基本职责,能不能推动和确保秉公执法、公正司法,直接关系到法治权威的树立,关系到法治秩序的形成和法治建设的成效;领导干部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示范者,自身带头了、做好了,才能以上率下,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

从总体上讲,当前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在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还存在着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领导干部不懂法、不敬法、不守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人治思想、长官意志严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凡事自己说了算,脑子里没有法律这根弦;有的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只要能办成事,什么办法都可以用;有的把法律当摆设,不履行法定职责,使一些法律法规变成一纸空

文;有的目无法纪、滥用权力,知法犯法、徇私枉法,随意插手司法案件,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群众反映强烈。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已经成为完善国家治理、推进法治建设必须抓好的紧迫任务。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党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领导干部能否在法治建设上作表率,直接关系法治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形成、法治实践的成效。这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学法上应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在尊法上应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守法上应更加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在用法上应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努力做法治型领导干部。

首先,领导干部要当好自觉学法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着力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要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行工作职责的要求,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其次,领导干部要当好模范尊法的表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

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法治的基本准则,任何时候不得违反。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觉性坚定性,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领导干部要在工作中要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加强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敬法尊法成为一种自觉。

再次,领导干部要当好认真守法的表率。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率先垂范,时刻做到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权办事要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纠正不依法办事、违法办事、徇私枉法行为和权大于法的行为。

◇ 建立权力清单,限制权力行使

最后,领导干部要当好善于用法的表率。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关键要学会用法,要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处理、化解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上,要坚守法律底线,注重用法治思维去分析问题,善于引导群众回归到法律层面对话、协商解决问题,改变遇事托人情、找关系的现象。对不依法办事、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处置,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