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理论(2015)
字体: 16 + -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 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 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关键要做到《决定》提出的:“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做到这“三统一”、“四善于”,在实践中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党领导立法。党领导立法,就是根据党和国家大局、人民群众意愿提出立法建议,立人民需要的法。要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引导立法机关把握立法方向,提高立法质量,突出立法重点,使所立法律更加务实管用有效;突出党的工作中心,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适时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法律,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第二,坚持党保证执法。党保证执法,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要深化政治立场、民主意识、法治观念教育,使执法者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宪法法律保持一致;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确保公务员行为符合宪法法律精神;深化行政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第三,坚持党支持司法。党支持司法,就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带头执行司法机关判决,切实纠正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机关办案问题,切实纠正当事人不服司法裁判反复向行政机关施压现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设人民信赖的法治人才队伍,使事关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职位始终由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担任。

第四,坚持党带头守法。党带头守法,就是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引导全社会信仰法治;带头以严格的党规党纪管党治党,使全体党员成为全社会守法的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法律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保持对宪法法律的忠诚之心、敬畏之心,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不得逾越法律底线。

◇ 按制度行使权力

只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才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