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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全面深化改革 续写中国奇迹_第二章 主要抓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第二章 主要抓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面改革深化,关键是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因而我们除了要不断推进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还要配套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先进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和党的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

一、重中之重:经济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这是中央在全面总结改革开放经验、准确把握国内外大势、统筹考虑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判断和重要决策。正确把握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不断把经济体制改革引向深入,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和实践上的重大创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也为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 方向。

第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一个重大而鲜明的观点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用决定性代替基础性,这是我们党对市场规律认识的又一次升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一直是围绕调整政府和市场关系进行的,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的力量一步步得到释放。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 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正是认识上的不断深化,使得我们在实践中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力促进了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当前,我国仍存在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规则不 统一、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竞争不充分,政府权力过大、审批过杂、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影响了经济发展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我们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大改革力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在思想上更加尊重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一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在行动上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配置资源,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第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绝不是说政府就无所作为,而是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提高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的水平。发挥好政府作用,要善于底线思维,注重宏观思考,深入研究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举措和问题;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要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推动可持续发展。要提供更多优质公共服务,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共同富裕。要更加注重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创造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的条件和环境,让市场主体有更多的活力和更大的空间来创造财富、发展经济、造福人民。

(二)准确把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底线思维

底线思维,是指人们的思维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基于某种现实需要,设定和确立最低目标,特别是形成下行限制的边界,争取最大期望值的一种积极的思维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

第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它们的财产权都不可侵犯,都应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第二,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在一些领域市场机制还不完善,要素市场发育也不健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搭建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平台,要让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让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让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 革;推动重要要素市场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需要强调的是,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要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坚决防范各种风险,切实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

第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问题都与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密切相关。政府职能不转变,其他方面的改革就难以推动。要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逐步建立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一是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首先要把取消的文章做足、做到位,最大限度地放权给市场。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要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要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努力为企业经营和公民投资创业提供便利。二是保留的审批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助推器,是约束审批行为的紧箍咒。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的范围,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企业只要按法定程序注册登记,即可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三是加强和改进监管。简政放权,绝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在放权的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要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地方政府在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过程中,要把加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要抓紧建立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者,要严厉惩处,以儆效尤。

第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近年来,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政府的调控能力显著增强,但也存在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税制结构不合理、预算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必须进行改革。一是推进预算公开。要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预算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预算公开问责机制。二是推进税制改革。当前的重点是扩大营改增。这项改革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三是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要通过改革,健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使中央与地方各安其位、各负其责、上下协同,促进政府治理整体效能的最大化。

第五,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大的结构问题,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是不合理经济结构的突出表现和重要根源。我国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之间在劳动力就业、居民收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还存在明显差距。同时也要看到,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要进一步放活农民,放手让农民去闯市场,形成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的局面。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包括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这些改革举措,有利于加快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有利于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一带一路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总书记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即“一带一路”。“一带一路”不是一个实体和机制,而是合作发展的理念和倡议,是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主动地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 共同体。

第六,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格局深度调整,世情、国情正发生深刻变化。客观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努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对外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上的主动、国际竞争上的主动。一是改革涉外投资管理体制。包括改革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创新经济管理模式;大幅下放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建立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体制,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二是扩大内陆和沿边开放。要抓紧制定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相关规划和具体方案,重点推进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孟中印缅、中巴经济走廊,沿线各地要找准定位、密切配合。要大力推动内陆与沿海沿边通关协作,把“关检合作”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国,加快提升中西部地区通关效率。三是坚持多边和自贸区两个轮子一起转。多边贸易体系是我国巩固贸易大国地位的“压舱石”。自贸区代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开放,是我国走向贸易强国的“推进器”。我们要积极参与高标准自贸区建设,推进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加快与韩国、澳大利亚、海湾合作委员会等自贸区谈判进程,实现与世界各国互利共赢。

二、必然选择:政治体制改革

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早在1986年就说过:“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个重要议题。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生产力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迅速的提高,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不仅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需要政治体制改革提供动力和保障,而且政治体制本身的发展进程,也需要进一步加快和深化。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地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第一,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载体。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必须紧紧围绕坚持“三者有机统一”这一根本要求,实现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具体来说,一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二是要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三是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人大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体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四是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自身的建设,包括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两方面。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建设是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体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制度建设是其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工作效率的程序保证。五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民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全国260多万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 文件。

第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具体来说,一是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包括进一步扩大协商主体,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进一步扩展协商民主的范围,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二是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包括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知情通报、定期联系沟通、协商成果反馈等制度。三是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包括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纳入各级党委的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实现政协职能与党委政府工作规则和程序的有效衔接;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等等。

第三,发展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主要形式。一般而言,基层可分为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民主的实质在于人民群众对基层事务有平等的决策权,对基层政务有实质性的监督权,其主要内容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基层政权的法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虽然取得的成就令人鼓舞,但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看,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具体来说,一是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二是要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我国基层的民主协商以村、社区和企业为实施单位展开,人口规模小、分布相对集中,协商贯穿于基层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各方面。常用的形式主要有,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社区论坛、民主听(议)证会、民主恳谈会等。

(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第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既是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法律实施体制的关键环节。近年来,行政执法总体有了很大改善,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也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必须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 革,建立起更加权威、更加高效、更加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此,必须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 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二是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三是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第三,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建设法治中国、强化法治的权威性和监督力的现实举措,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结合新形势提出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新举措,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改革司法管理体 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二是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三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包括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等等。四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包括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等等。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这突出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且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提出了明确的改革方向和具体要求,对于我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着力规范权力行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意义重大。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必须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 工作。

第一,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一是完善党和国家领导 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按照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职责权限,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健全部门职责和人员编制体系,做到定位准确、边界清晰,权责一致、人事相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 力。三是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四是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五是健全权力运行和办事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公开制度,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第二,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一是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这是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顶层设计,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二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包括: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等等。三是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 系。具体包括: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防控廉政风险制度;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等。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包括: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等等。

要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坚持标本兼治,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强化“不能”;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确立“三个自信”,强化“不想”。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第三,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一是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是全党的任务,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担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二是健全改进文风会风制度。文风会风不正,既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完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度。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抵御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并且要用健全的制度作保障。四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党和人民需要的干部队伍,需要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作保证。要把作风好坏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让作风好的干部受到重视、得到重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五是改革政绩考核机制。要科学确定政绩标准,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要严格考核政绩,纠正考核走过场现象。要用好政绩考核结果。六是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为保证领导干部有效履行职责,需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探索实行官邸制。七是健全反对特权相关制度。党的性质、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各级领导干

部都是人民的公仆,不能有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之外的任何特权,不能以私利损害公共利益。

三、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一个国家最鲜明的精神旗帜。文化体制改革是我国全方位改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与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相联,又与政治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密切相关,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涉及领域和范围很广。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做文化民生领域的“加法”,增加文化供给,提高文化服务效能,提高了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了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在满足不同阶层、不同地域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但是,我国文化领域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文化建设重视不够,文化在推动全民族文明素质提高中的作用不强;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的任务紧迫;舆论引导能力不高,网络建设和管理亟待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需要增强;文化市场多头执法、多头管理现象依然存在,束缚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等等。解决上述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一)完善文化管理体制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的内在要求,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切实提高文化领域管理效能和服务 水平。

加快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不断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创新文化行政管理方式,善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多种管理 手段,加快文化立法,加强行业自律,做到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

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国有文化资产是重要的宣传文化资源,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建 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充分考虑宣传文化工作自身特点和管理需求,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探索建立主管主办制度与现代企业出资人制度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始终确保党对国有文化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业务的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

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互联网迅速发展、广泛普及,日益大众化、媒体化,对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提出迫切要求。要创新管理思路,统筹各方力量,认真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要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加大依法治网力度,加强对网上有害信息、网络谣言的整治,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使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起来。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

进一步规范传播秩序。巩固发展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基本职责,加强舆论引导、规范传播秩序是完善文化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要做到: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整合新闻媒体资源,加大国家扶持力度,做强主流媒体,壮大主流声音。适应多媒体融合发展的新 趋势,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构建多层次、专业化的新闻发布平台。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新闻工作者真实准确传播新闻信息,坚决杜绝虚假新闻、新闻敲诈等行为。

(二)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文化繁荣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市场,越来越需要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打破文化市场条块分割、地区封 锁、城乡分离的传统格局,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

加快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要以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为目标,继续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深化拓展出版、发行、影视、演艺等领域改革成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导向把控、资本运作和市场经营能力。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开展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的试点,使国有资本始终保有最大的决策权和控制权。把转企改制与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做大做强结合起来,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使之尽快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和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要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才能更好地释放文化市场能量。要扩大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准入领域,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资本运作、技术运用、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可以为文化市场注入新鲜血液。要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小微文化企业,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 产力,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和文化创造活力,活跃文化市场。

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要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建设,不断丰富文化产品市场,这是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重点。要加强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文化生产所必需的要素交易市场,这是文化市场发展的基础性条件。要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加强各类文化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设,健全行业规范,完善行业管理,更好地履行协调、监督、服务、维权等职能。

完善文化经济政策。要对当前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进行延续和规范,对不适应实际需要的政策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探索推动文化经济政策创新,进一步形成文化领域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的机制化。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充分发挥评奖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中的示范、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版权保护,鼓励文化原创,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产业支持力度,打造知名品牌,推出更多文化精品。

(三)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按照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统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统筹市、区、街道(社区)和县、乡、村这两个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推动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水平,发挥其最大服务效益。

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明确适合、适应、适当的服务标准,制定和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做到扩大覆盖、消除盲点、完善服务、改进管理。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行“菜单式”服务,变“我给你接”为“你需我送”,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真正把公共文化服务的选择权和评价权交给群众。按照反弹琵琶的思路,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形成文化服务均等享受、文化发展同步推进的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格局。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并提出了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等六个方面的具体任务。《意见》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探索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创新运行机制。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项目外包和设施委托管理。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公共文化设施长期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多样化平台。

(四)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是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赢得主动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扩大我国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推进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贸易,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对外开放格局,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全面扩大对外文化交流。要把政府交流与民间交流结合起来,把组织双边交流与组织多边交流结合起来,把调动国内力量与借助国外力量结合起来,拓展广度、增进深度,形成对外文化交流的强大合力和整体效应。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和途径,构建人文交流机制,鼓励社会组织、中资机构参与孔子学院和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承担人文交流项目,鼓励代表国家水平的各类学术团体、艺术机构在相应国际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发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非营利机构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支持海外侨胞积极开展中外人文交流,扩大对外文化交流的参与面。

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要深入提炼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着力提升当代中国文化的内涵,真正把那些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文化产品推向世界。要选好拳头产品,把优秀影视剧、图书作为文化贸易的前锋,加大推动力度,更好地带动其他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策措施,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尽快做大做强,鼓励其他领域大型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文化出口,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到境外开拓市场,不断壮大对外文化贸易的主力军,努力形成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参与的对外文化贸易新格局。要强化市场意识、营销意识,熟悉和掌握现代营销理念、市场规则,拓展文化出口的平台和渠道,着力推动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国外主流社会和主流人群。

不断加强国际传播能力。要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加快形成独具中国特色、能与国际交流的对外话语体系。理顺内宣外宣体制,支持重点媒体面向国内国际发展,提高新闻信息原创率、首发率、落地率。创新对外宣传传播方法,妥善回应外部关切,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基本国情、价值观念、发展道路、内外政策的了解和认识,不断增强说服力和认可度。

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学习借鉴一切有利于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一切有利于丰富我国人民文化生活的积极成果、一切有利于发展我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机制。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结合中国的现实需要,结合中国人民的接受习惯,对国外优秀文化进行有效转化再造,使之在中国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立足我国文化传统和实际,学习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着力构建国家文化安全体系。要坚守自己的文化理想、信念和原则,延续民族文化血脉,传承民族文化基因,巩固民族文化根基,始终保持中华文化的民族性、主体性。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能力,把好各种准入关口,筑牢思想防线,决不给腐朽思想文化提供传播空间和渠道。要切实管好用好互联网,积极占领和有效掌控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坚决抵御和遏制网上攻击渗透,维护健康、安全、顺畅的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四、攻坚方向:社会体制改革

社会体制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而对社会服务和管理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是组织社会生活、建构公平正义社会的基本制度。社会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新一轮改革战略和路径中,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代中国的社会建设事业,而且对整个改革事业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社会体制改革有两个相互联系的基本元素:一是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 新,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实现维稳与维权的统一。

(一)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

第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不仅是获得社会地位和谋取职业的重要资本,还是提高个人生活品质的重要基础。过去30多年的教育改革取得了显著成就,推动我国从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教育发展总体进入全球中等水平。但是,我国教育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改革同样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对教育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为此要着重落实好以下三个重点方面:一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本质要求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尽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还必须积极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和机制。二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下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执政为民所必须秉持的基本政策内涵。促进教育公平,要循序渐进和制度创新,既要把促进公民受教育机会公平摆在突出位置,又要善用政策手段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还要更加重视促进教育制度规则公平。三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

第二,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就业是民生之本,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也是许多国家重视的重大课题。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任务部署,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经济发展是就业增长的基础,而就业的持续增长反过来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两者相辅相成。二是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我国就业形势严峻,就业歧视势必严重扭曲人力资本的正常流动,破坏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导致人力资本巨大浪费。三是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战略,化解劳动力供求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以及提高就业质量的重要途径。四是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可以相当程度降低失业率,促进就业。五是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六是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 员、退役军人就业。

第三,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直接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要重点落实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健全初次分配制度,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初次分配 是整个收入分配制度中最具基础性的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干预由市场形成的初次分配环节。二是优化制度环境,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目前,我国居民动产收入主要来源是储蓄、债券、保险和理财产品,以及股票、期货、黄金、外汇市场收益,不动产收入比例尚小。完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体制机制,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三是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必须强化政府责任。再分配是指国家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方式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调节的过程。为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必须坚持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重点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四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重在体制机制创新。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途径。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视信息监测等方式,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迈上新的台阶。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把落实收入分配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2月28日)

第四,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关乎基本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体现,社会关注度高,利益诉求多样。新时期,改革的重点任务有以下几项: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包括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等。二是加快建立健全保证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包括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等等。三是加快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改革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积极发展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健全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制度;等等。

第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关系人民健康福祉,关系民族未来。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要逐步提高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提升基本医保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二是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要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转变卫生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养老等政策。三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要切实履行好政府办医职责,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规模、结构和布局,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和价格、药品供应改革,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推进建立公立医院内部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分配等机制综合改革,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四是积极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要鼓励社会办医,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加大价格、财税、用地等政策引导,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加快发展养老护理、中医药医疗保健、健康保险等服务。五是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要建立健全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发展远程医疗。六是推进人才培养使用制度改革。要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培养;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七是完善医疗卫生监管体制。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购销、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自觉珍惜职业价值;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第六,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中华民族长治久安。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要遵循“总体稳定、城乡统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党政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确保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三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旗帜鲜明地宣传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四是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做好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稳妥扎实有序推进。

(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社会治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对于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治的良性互动,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要从四个方面来着手:一是坚持系统治理,把社会管理从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二是坚持依法治理,从治理方式、管控规制向法治保障转变。三是坚持综合治理,治理手段从行政手段为主的单一手段运用过多,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多种手段包括道德教育的手段、行为规范自律的手段、社会矛盾调节的手段等多种手段综合利用转变。四是坚持源头治理。把治理关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和事中延伸来转变。源头治理包括两重含义,首先是政府的各项决策在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充分论证和必要听证,保证决策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国情、国力。

第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发挥好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大力培育。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残联、老龄协会等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社会保险

等政策,完善政府财税支持政策,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为社会组织提供贷款服务。二是政社分开。政社不分是影响社会组织活力和作用的重要体制障碍。应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科学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实现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在人财物方面的分离;确立社会组织的法人主体地位,促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三是依法监管。依法监管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凝聚社会力量,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法人治理、分类评估、依法查处、登记撤销等制度,构建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第三,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科学有效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是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一是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机制。应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对重大决策的风险及时进行科学评估;完善公示、听证、网络参与等制度,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通道;健全个人心理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二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应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完善县、乡镇、村、小组以及区、街道、社区、楼院调解网络。三是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应拓宽信访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信访案件,接访、下访、回访的联系群众制度;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第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公共安全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一是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强化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在食品药品安全中的主体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科学化水平,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实现从生产源头到终端消费的全程严格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多渠道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服务,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评价制度,严格查处非法违法或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三是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机制。落实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建立方便快捷的储备、调运、接收、发放、回收相衔接的救灾物资应急调度体系,健全以抢险、搜救、救护、救助、捐赠为基本内容的救灾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四是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在社会治安防控中的基础作用。

五、迫切需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首次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从源头、过程、后果的全过程,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阐述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构成及其改革方向、重点任务。

(一)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这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我国自然资源资产分别为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但目前没有把每一寸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确定清楚,没有清晰界定国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没有划清国家所有国家直接行使所有权、国家所有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权、集体所有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所有个人行使承包权等各种权益的边界。要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是国家对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按照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等用途或功能进行监管。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旨在强调一定国土空间里的自然资源无论所有者是谁,都要按照用途管制规则进行开发,不能随意改变用途;目的在于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森林、草地、水体、湿地、滩涂等生态空间不 缩小,甚至扩大生态空间面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确定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等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明确能源、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和框架,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主要包括自然资源产权界定、自然资源用途确定、自然资源监管三个方面的内容。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一是要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和系统管理的思路,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的机构。二是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明确管理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即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管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范围和用途,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的权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自然资源的保护 与修复。三是积极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和监督的社会制衡机制,让公众、媒体、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一方面监督经济参与主体的自然资源使用行为,另一方面监督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管行为,特别是对用途管制的监督。

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国家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行使所有权并进行管理和国家对国土范围内自然资源行使监管权是不同的,前者是所有权人意义上的权利,后者是管理者意义上的权力。我国实行对土地、水资源、海洋资源、林业资源分类进行管理的体制,很容易顾此失彼。必须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和国家自然资源管理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统一行使全国960万平方公里陆地国土空间和所有海域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职责,对各类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的用途管制制度,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的系统性修复。

(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为维护最基本的生态环境质量所必须坚持的防护底线,是美丽中国的保护线。“生态红线”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又一条被提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生态红线是保证生态安全的底线,具有约束性和强制性。生态红线不能触碰,否则生态平衡必然遭到破坏,甚至会带来灾难性后果,影响中华民族甚至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

要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动发展,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青水碧,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美好情景;要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和规范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基础数据支撑系统和承载力动态监测评价模型,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探索资源环境承载力考评与绩效管理办法及制度建设;要探索编制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这是针对领导干部盲目决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而实行的制度。

(三)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资源及其产品的价格总体上偏低,所付费用太少,没有体现资源稀缺状况和开发中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因此,必须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实行费改税,通过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需求,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针对我国工业用地总量偏多,居住用地偏少,比例失调的现状,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抑制乱占耕地现象。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中国要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必须要走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中国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回答学生问题时指出

实行生态补偿制度。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这样,才能使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的地区,不吃亏、有收益、愿意干。

建立以环保市场为基础的资源交易制度。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资源产权交易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对于依法、有偿取得的资源资产产权,允许产权人依法通过出售、作价出资、股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

(四)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加快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从条块分割到有机统一转变。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应遵循系统论原理,打破行政管理中事权不对等的条块分割现象,实现权力配置的有机整合。要加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机构改革力度,理顺承担环境保护政府管理职能部门横向、纵向间关系,赋予其独立的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权力,形成“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部门职能冲突、协调性差、地方环境管理职责难以落实到位、环境治理效率低的问题。

建立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并在环境决策和执行中体现公众的真实意愿。规范公众参与的法律程序,扩大环境信息披露范围,切实赋予公众参与权,确保公众参与制度化。健全举报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制,对环保举报有功人员进行物质奖励。建立法律援助制度,鼓励公众开展环境诉讼。充分发挥环境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公众环境咨询机构,扩大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发挥各个社会行为主体的作用,同时在政府、企业、社会部门和民众之间建立一种合作互动的良性关系,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这是针对企业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而实行的制度。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处罚数额太少,远远无法弥补生态环境损害程度和治理成本,更难以弥补对人民群众健康造成的长期危害。因此,应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制度,要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作出赔偿,加大违法违规成本,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

六、根本保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一个忠实地代表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强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前提,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回顾30多年来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国的改革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并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和改革立场,排除各种困难干扰,抵御各种风险挑战,确保改革不变质、不走样。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种诉求相互碰撞,各种力量竞相发声,推进改革的**程度、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崇高,任务艰巨。只有深刻认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才能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2014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一)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建 设,是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根本保证。

第一,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就要求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诸多领域和诸多环节,头绪繁多,问题复杂,许多重大改革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的甚至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容不得半点闪失。各级党委一定要完善集中全党全民智慧的决策机制,保证改革和发展决策的科学性。要规范决策程序,决策前深入开展调研,决策中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决策过程中及时进行评估。对出台的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健全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机制,注重从实践中探索规律、总结经验,使决策更加科学。要建立公示和听证制度,增强决策的透明度。

第二,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政府的运行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现在,无论是党委部门还是政府部门,都存在职责不清、职能重复、交叉、错位等问题,经常出现“九龙治水”或“三个和尚抬水吃”现象,既相互扯皮又无法问责,既影响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成效又增加内部协调的难度。要厘清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职权边界,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理顺工作关系,保证各级党委、政府权力配置科学合理、运行规范高效。

第三,进一步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保证权力不被滥用。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人才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强调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抓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以培养造就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尤其要使那些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各级干部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第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主要有以下四项任务:一是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要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法,注重实绩和实际工作能力,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二是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三是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选任制干部和委任制干部的产生方式不同,发扬民主的形式也应当不同,不能一个模式。选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适用选举民主。委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机关的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适用“实绩晋升”。四是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要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要在培养上下功夫,引导他们到基层和一线经受锻炼。对年轻干部中确有真才实学、成熟较早的,也要敢于大胆破格使用。要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及时使用、定期调整、有效退出机制,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让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一池活水”。同时,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不能搞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第二,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政绩考核是一个指挥棒,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和政绩标准,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行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改革政绩考核机制,一是要科学确定政绩标准。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二是要严格考核政绩。纠正考核走过场现象,采取各种方式把政绩考准、考实,为正确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要用好政绩考核结果。对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的要表扬、重用,对政绩观不正确、存在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肃批评,后果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三,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一是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这对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解决干部派不进、调不出问题,统筹干部资源优化配置,改善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都具有重要作用。二是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三是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建立健全问责干部复出的制度。同时,要健全治理干部队伍庸、懒、散、奢等问题的机制。四是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本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

第四,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事业成败在人才,改革成败也在人才。必须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 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 优势,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广泛吸引境外优秀人才回国或来华创业发展。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

(三)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以优良作风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这就需要我们以水滴石穿的精神、锲而不舍的韧劲推进作风建设,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做到长期抓、反复抓,实现常态化。没有制度化就没有常态化,要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围绕这个重点,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需要着重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二是健全改进文风会风制度,从中央做起带头减少会议、文件,着力改进会风文风。三是完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四是健全选人用人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五是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科学确定政绩标准,严格考核政绩和用好政绩考核结果,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六是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包括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探索实行官邸制。七是健全反对特权相关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四)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是我们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也是确保改革成功的内在要求。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道路,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

第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就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强调了党委的主体责任,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第二,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这方面,《决定》作出了两项重大改革:一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这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内部职责权限的重大调整。二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是纪检机关领导干部管理权限的重大调整,是实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组织保证。《决定》还指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 覆盖。”这些规定,都有利于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

第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根据依法执政、依法反腐的理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突出强调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并明确指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这些方面法规制度体系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提高法治反腐的水平和成效。

此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还强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能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等等。这些对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加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遵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