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称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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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14章】行政求助

    对于易鑫建议的行政求助,杜比安曾一度感到很困惑。

    易鑫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律师,可是他却如此建议杜比安,让杜比安感觉到有些困惑。其实,在很早以前,第一次诉讼之前,他就说过了,只是有些含蓄。

    后来,杜比安去看望韩秀英的时候,正好叶晓彤也在,他向韩秀英和游四海转达了易鑫的意思。易鑫说,好多事情,老百姓并不喜欢诉讼,更喜欢直接寻求政府的帮助,而且有些疑难问题,当事人又无力支付的话,律师也不建议诉讼。

    他想,叶晓彤既然是心理学教授,应听听叶晓彤的看法。

    叶晓彤说自己没有研究过,这个应该问历史学教授。

    “贾一鸣你好,我是叶晓彤,谢谢您为我们家做的一切”。

    叶晓彤给杜比安打来电话,她只知道他叫贾一鸣,此前就已经见过,杜比安并没有告诉自己新的名字。

    “应该的,嫂子您千万别客气”。

    “您说的那个问题,我请教了历史学的教授”。

    “哇,嫂子,我就随意一说,您就当真了”,杜比安有些尴尬,他当时不过时一时好奇,没想到叶晓彤这么上心。

    “我请教了政治学和历史学几位教授,教授们的观点是,行政求助在人类历史上已有了几千年历史,只是说法不同,因为很久以来,政府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了太多的位置。”

    叶晓彤说,有个经常说话犀利的历史学教授跟她解释,有帝制的地方,便有这个制度,因为皇帝要树立一种亲民的形象,要获得民心,不让他们失去最后的希望,,如此,统治才能够稳定,才能够长久治安。

    “这位教授说,相信青天和皇帝,是因为离他们越近的官员有更多机会压迫他们,所以他们对远方抱有期望,就像很多人相信神,相信神能够拯救自己,然而给他们设置磨难,然后由受难者发起求救或许才是设计者本意那样。”

    当然,我只是转述了,仅供你参考。

    “不只是参考,确实受教了,谢谢嫂子”。

    杜比安想结束谈话,但是叶晓彤似乎没有结束的意思。

    “当然了,教授们说,历史总是有延续的,不是说求助政府就等同帝制,行政求助制度的存在,正好为一些难以维护权利的人们解决问题。在特定历史阶段,无论法院还是一些监察机关还没有完全摆脱衙门的作风,或者地方机构之间的人员互相往来,抹不开面子,同级的问题不好解决,才需要更高级别的出面处理”。

    叶晓彤说,这句话是历史学教授的一个同事补充的,补充的这位是历史系教授,也是特西社团的成员,他是曾经参与过社会文化运动的老学者,他似乎觉得自己那位同事说法欠妥,也担心言辞犀利影响他的前途,特意纠正了一下。

    叶晓彤还给杜比安发来一篇文章,说如果关心现在的行政求助制度,可以看一个文件,叫《斯莱王国关于如何处理行政求助的意见》,杜比安看了一下,大概内容是这样:

    “各级政府应该密切地联系国民,对于他们的来信或要求见面谈话,市级以上部门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处理行国民政求助,并做好登记、总结工作,要及时办理国民的行政求助事项,且认真对待批评意见,不能打击报复求助人员。”

    杜比安看完,还是没搞清楚要不要让母亲走这条路,他想,得确保母亲不能出事。

    他此前想着,不让母亲折腾,是担心她没有了活下去的支柱,可是他也担心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毕竟他也看了很多因为行政求助被抓起来的人们,甚至还有些城市,将每年抓获行政求助人员的工作做年终总结,用新闻的形式发出来。

    杜比安想,这些不知道算不算是杀鸡儆猴,告诫大众不要去闹事。杜比安记得某个城市还曾经吹嘘过自己的记录“今年我市依法行政拘留行政求助人员十八人次,警告二十四人次,刑事拘留八人次。”

    除了警告,杜比安想,他们似乎还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向自己的上级邀功,好像是说,看看我们解决了多少麻烦,压制了多少群众,为你们上级和联邦首府的工作人员解围了。都比安觉得,他们可能不知道制度设计的初衷,,除了设计者与研究者,或者是皇帝外,似乎也没有人关心。

    纵然如此,杜比安想,按照易鑫的说法,虽然对于法院的途径没有了希望,那么,还是要给母亲留一些希望,否则,她随时可能垮掉,所以,他决定,自己默默的支持便罢了。

    可能受仙来上诉法院王法官的影响,韩秀英对法院抱有很高的希望。她说,本以为法院这个衙门没有好人,但是,仙来市也是有包青天的,王法官就是现代的包青天。

    她想继续在法院申诉。可是,杜比安不这么看,这几年,杜比安的仙来丰灵公司也遇到两起诉讼,一次是他陪同曲律师去立案的,之前有些合作伙伴将法院称作衙门,他觉得他们在说笑,他亲自去的这一趟,才体会到“衙门”的含义。

    杜比安还记得,那时他为了招聘一个经理,从别的公司挖来的一个非常有能力的经理,销售业绩非常好的一位干将。杜比安以自己的名义替那位经理租一套公寓,二室一厅。

    房东是曾经一起喝过茶的朋友介绍的,此人姓范,他说自己有一套房子要出租,带杜比安去看了房子,觉得房子的大小、价格以及距离都可以,杜比安还看了他的房产证明,于是便跟他签了合同,交了一年的租金,三万块。结果,他招聘的经理准备搬进去的时候,来了一个人

    ,说他才是房子的真正主人,这个房子不过刚刚租给了姓范的,姓范的不过刚刚搬走,所以,锁还没来得及换。

    杜比安不相信,于是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之后,发现是姓范的确实在欺骗他。他想过报警,但是碍于朋友的面子,就希望此人能够把钱退回来即可,不再追究,可是此人就是不退,报警,警务站也不受理。

    无奈,杜比安不得不去法院起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