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称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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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13章】正经无赖

    韩秀英说,他们决定就这个决定再次起诉。

    这次,他们不准备再进行复议,他们说,观海区警察办公室的这种行为令人发指,这次要专门针对这样的流氓和无赖行为。

    他们以为之前已经付给了付律师律师费,就可以全包了。但是,付律师告诉他们,费用是按阶段收取的,此前委托事项已经处理完毕,现在是一个新的内容,如果要委托还得重新去做。

    付律师是个聪明人,他并不知道杜比安跟二人的关系,但是知道关系不一般,所以,他又将情况一一告诉杜比安。果然,杜比安继续给了他两万块,继续替二人支付了律师费。

    杜比安认为观海区警察办公室的做法非常无耻,他便找机会问了曲律师,然而,曲律师却得意的告诉他,这个思路是他的杰作,无论是观海区警察办公室主任,甚还是区里的领导们,都觉得是个了不起的创造,说这个做法以后可以推广,对付那些小老百姓,绰绰有余了。

    杜比安很生气,本来,他帮助曲律师成为观海区政府和警察办公室的法律顾问,是为了建立一个桥梁,方便从对方那里得到消息,能够及时了解各种消息,同时也是通过这种关系,推广自己公司的业务。但是没想到,他自己扶起来的傀儡却成了自己敌人的傀儡了,站到对面去出谋划策,对付自己的亲人。

    杜比安准备将曲律师拿掉,但是,经过长时间的接触,似乎,因为此人的公关能力,这些领导们已经对他信任有加了,想要撤掉他并并非易事,现在是否撤换已经不是杜比安能够控制的了,尤其是这次出了主义,曲律师似乎已经成功地对付了韩秀英和游四海,对付了这两个在眼中讨厌至极的“刁民”,从此深得信任。

    杜比安想,既然曲律师已经没有了利用的价值,还成为敌人傀儡和替身,整治自己的妹夫和母亲,那么,曲律师就应该被打倒,即使难做也必须做。思索之后,杜比安心里有数了,就他对曲律师的了解,觉得能够轻松达到预定目标。

    韩秀英和游四海的案件继续立案审理。

    经过上一次诉讼,有了教训,于是,特西观海组长要求,区初级法院安排另一个法官主审,很快,法院认为观海区警察办公室重新作出的拘留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驳回了游四海和韩秀英的起诉。

    二人当然不服,于是提起上诉,仙来上诉法院行政庭还是那位王法官主审,他撤销了一审判决,一并判决撤销观海区警察办公室重新作出的拘留决定。这一次,游四海和韩秀英没有申请行政赔偿,上诉判决送达五天后,观海区警察办公室便又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内容与第二次的一模一样,继续给予游四海十天的拘留处罚,给予

    韩秀英四天的拘留处罚,用来抵扣第一次错误作出的处罚决定,仍然是抵扣后不再执行。

    韩秀英骂道:“这些流氓,他们以为这样做,就掩盖他们的错误了,自己便能放手了,想得太过天真了”。

    韩秀英说,自己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对这种耍无赖必须斗争到底,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斗争,而是要对任意用公众赋予的权力肆意妄为进行斗争。

    于是,韩秀英觉得自己伟大起来,她觉得不再是为自己战斗,而是为所有的韩秀英在战斗。

    上一次,她将区政府告上法庭,这一次,他决定要对警察办公室开火,她认为,既然观海区警察办公室如此嚣张,还官官相卫,它的上级机关肯定也不是善茬,要将它一起告上法庭,她要让社会看到他们的无耻嘴脸。

    于是,按照之前的思路,先进行复议,但是,这一次是向仙来市警署申请复议。但是,经过长久的诉讼,整个仙来市系统已经知道了他们二人。仙来市警署压制了区分局,将第三次就同一个事情做出的拘留决定给撤销了,要求观海区分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目的还是想息事宁人,将这个事情解决了,让韩秀英和游四海去针对始作俑者,观海区政府。

    “仙来市警署也害怕能闹的,他们很聪明啊”,连游四海也看出来了,他也知道仙来市警署的伎俩。

    不过,观海区警察办公室的孟副主任却不要这个台阶。据说,此人之所以风风火火,雷厉风行,他是有资本的。

    即使仙来市警察办公室的领导发话了,他还是觉得自己决不能忍下这口气,他说绝不让两个敢于挑战警察权威的人得逞。

    这位副主任决定,要用自己的私人关系,解决这个问题。他要找自己的舅舅,滨西省副州长,舅舅跟仙来市的特西现任负责人黎组长曾经在同一个办公室工作过,他想通过这种方式,说服黎组长。他说,警察工作非常不易,要处理很多棘手的事情,在处理一些事情的时候,只能是凭经验办事。

    韩秀英听过某个领导辩解,他说,警察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官,不可能把法律理解得那么透彻,所以,领导让执行的就果断执行,但是最终背黑锅的却是他们,这样会打消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他希望从维护工作积极性上来考虑,不要矫枉过正,否则这样以后的工作不好开展,等等。

    有学者写过文章说过,政府的权威不容挑战,否则,以后工作将畏手畏脚,不得安宁。

    孟副主任是个强硬派,就是持上述观点的典型,他认为不服管理的百姓就是恶人,恶人就应该用恶人的办法来对待。经过几次游说,他的目的达到了,黎组长让秘书通知仙来市法院的主管副院长以及市警

    署的主管副主任开会,观海特西组长参加。

    会议很有效果,而且按照孟副主任的意思来办理。

    于是,观海区警察办公室又重新作出了行政处罚,第四次拘留决定,仍然给游四海十天、韩秀英四天的拘留处罚,以抵扣第一次的错误处罚,抵扣后不再执行。

    韩秀英和游四海在上一次复议中尝到了甜头,便又向仙来市警署申请复议。但是,这一次,出乎他们的意料,仙来市警署维持了观海区警察办公室的处罚决定。

    从此,付律师决定退出,他说,哪怕杜比安答应再给他十万块,他也坚决不再继续,韩秀英和游四海不得已问了四十余家律师事务所,但是没有一个律师愿意接受这个案件,有三名律师没有直接拒绝,而是说,这个案件因为很复杂,没有二十万的费用不能代理,其实也是变相拒绝代理。后来,杜比安通过业内打听到,仙来市司法局已经专门内部下发一个文件,大意是禁止本市律师代理韩秀英和游四海的案件。

    韩秀英和游四海继续到法院起诉,要求行政赔偿,但是,观海区法院认为国家赔偿要以行政行为违法为前提,因为没有确认违法,所以,驳回了二人的诉讼请求。

    他们继续上诉,这一次,仍然是王法官主审,王法官说,二位,很遗憾,我不能支持你们,因为你们确实没有先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其实,王法官很庆幸他们没有先确认违法,否则,自己也很难办理,因为副院长已经找过自己几次,据说这一次还是特西社团负责人秘书来传话的,再坚持的话,自己的位置,还甚至院长职位可能都将不保。

    因为他也知道,秘书的意思便是负责人的意思,负责人的意思在仙来便是特西的意思,院长命运掌握在他手里,而自己的命运掌握在院长的手里。

    “虽然无奈,却也很现实”,有一次王法官这样感叹。

    杜比安是在韩秀英和游四海起诉之后才知道的消息。

    他想,就让他们自己去做吧。

    直到上诉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他才准备寻求外地律师的帮助,想到了易鑫,这个最可靠的人,他将所有的情况告诉了易鑫。易鑫告诉他,因为最后一次的拘留决定,是已经送达的,而且韩秀英和游四海知情,他们没有及时提起诉讼,已经过了六个月的起诉期限。所以,已经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易鑫解释说,这种情况,除了向更高级别的行政部门寻求帮助之外,没有其他的路可走。

    韩秀英虽然不是专业律师,但是,她也知道很难走了。

    虽然韩秀英和游四海仍然相信法院,尤其相信仙来市法院的正义的王法官,但是法院的路已经没有了,到了尽头了。

    易鑫说告诉杜比安,这很有用,但别说是自己说的,因为律师执业纪律明确规定,律师不得煽动当事人行政求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