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四場
◎
麗莎站在愛麗絲夜店的吧台外,逗著吧台內的強。
「一杯run mojito!」
「跟妳講了多少次,是rum,不是run。」
「我就是喜歡故意把mojito的基酒rum唸成run,怎樣!不行嗎!」麗莎笑了笑。
「行。」強站在吧台內,開始替吧台外的麗莎做著moj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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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戴維斯,今年二十五歲,工作的地方是全國最紅的夜店,他是這裡的資深酒保。但幾乎沒人知道的是,強其實是個被埋沒的天才,智商高到你無法想像。
雖說強工作的這間夜店可以營業的面積只有一百五十坪不到,但年營業額卻是高到嚇死人。而在這樣的地方工作,最可怕的絕對不是慢慢成為一個被酒精麻痺的酒鬼——因為比起這些烈酒能麻痺你的神經,你更有可能會被這種環境麻痺了你整個人生。你將漸漸地對任何事情感到麻木——到時即便有陌生人將舌頭伸進你的耳朵,或是伸進更私密的地方,你都見怪不怪。一般人只能在電視劇裡見到的誇張情節,在這邊每晚幾乎都得上演好幾檔,而且各式各樣應有盡有。
強曾在某間賣場裡的展示電視上看過一個電視節目,有個國家的某處流行著一種噴香檳的遊戲,去那裡的人會點許多高級的香檳來當成一種遊戲的道具。他們完全不喝這些昂貴的香檳,只是用來互相噴灑玩鬧著。在那的業者統計過每天平均會噴灑掉多少香檳,還有這些香檳又替他們賺進了多少英鎊,而這些英鎊又似乎是一般人好幾年的收入等等。詳細的數目強已經記不清了,總之是一個會讓平凡人覺得瘋狂的數字。
看到這個電視節目時,強不像旁邊牽著小孩的媽媽一樣驚訝地捂住嘴巴——這種浪費酒類的情形在他工作的場所很常見到,只是方法可能有些不同罷了。但如果你因此以為這就是有錢人能去的地方,那可就大錯特錯了。事實上並非每個人都可以到強工作的夜店裡消費。想進去有錢只是最基本的條件,另外還有許多一般人想都沒想過的潛規則。
我舉個地球人的瘋狂例子。在同個城市裡還有著另一間酒吧,他們那時曾試圖高薪挖角過強,也因此我曾經用隱形狀態進去過一次。而這間酒吧只收兩種客人,一是有頭有臉的富人或名人,二是一些怪人或瘋子——即便是流浪漢也無所謂,只要你夠瘋夠怪就能進去,有嚴重精神疾病的那更是歡迎。
那些怪人與瘋子進去這間酒吧完全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想吃點什麼喝些什麼全都是免費的,所有的消費都會由那些富人與名人買單。而那些富人與名人在這消費的樂趣,就是看那群瘋子做出一些超乎常理的事情。那些怪人橫著走路,用香檳洗頭髮,將酒瓶塞進褲襠、把臉套進絲襪裡,甚至是吃著破掉的玻璃杯——總之行徑越瘋狂富人們越是覺得有趣,時常因此笑到合不攏嘴,腹部痙攣。而這些被當作笑話的表演者卻渾然不知,依舊忘我的演出。
雖說強工作的地方也好不到哪去,許多樣貌端莊的人在喝醉後同樣會做出此等瘋狂的事情。但強實在無法接受自己在如此『明目張膽荒謬』的地方工作。所以最後強還是婉拒了他們開出三倍的高薪。
另外,強在這裡工作其實還有一項原因,就是為了方便麗莎可以時常到這裡來玩樂。他在這裡工作了六年多,就是為了讓麗莎能在店裡進出自如。青春總是能換來些什麼,每個人都不太一樣。但一個天才花了六年只不過換來了這道門的方便,只讓我感到特別沮喪。但我知道這就是地球人扭曲的愛的表現。
——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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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今天大約幾點會回來?」
麗莎並沒有回話,只是沈浸在高分貝的電子音樂中。
強見麗莎沒有回話,又略帶興奮地說著——「廚房師傅給了我一塊安格斯肋眼,我們一起煎來當早餐吧!」接著強將做好的mojito遞給了麗莎。
麗莎接過調酒——「不了,你自己吃吧。」
麗莎一口氣將mojito喝完,接著將強的耳朵拉近嘴邊,興奮又小聲地說著——「剛才丹尼終於邀我等等去他家的私人派對,所以結束後我才會回去。」——說完後麗莎放開了強,像隻麻雀雀躍地離開吧台往舞池擠去。
「嘿,麗莎,嘿!」
強想叫回麗莎,卻被另一個客人打斷。那位客人西裝鼻挺,抽著雪茄,一旁還站著一位打扮性感的女子。
「酒保,兩杯香檳。」
強並沒有第一時間回應那位客人,一直望著遠去的麗莎。
「混蛋,你有沒有聽到啊!」酒客男將手上那根快燒完的雪茄丟向了強,由於強的襯衫有捲起袖子,雪茄頭燙到了強的小手臂。
這時被燙到的強終於反應過來,甩了甩被燙到的手臂——「好的,我知道了。」
強拍了拍手上的菸灰,跟著倒了兩杯香檳給酒客男跟酒客女。酒客男掏出了一張美國運通黑卡結帳,這時酒客女見到了那張黑卡,眼睛都亮了,更是認真地聽著酒客男炫耀自己。
「收集限量錶跟限量車只是男人基本該做的,但我全身上下都是限量品。妳看這錢夾…」
夜店舞池裡擠滿了的人們,知名dj帶著大夥們瘋狂地跳起來。
◎
(本章完)
麗莎站在愛麗絲夜店的吧台外,逗著吧台內的強。
「一杯run mojito!」
「跟妳講了多少次,是rum,不是run。」
「我就是喜歡故意把mojito的基酒rum唸成run,怎樣!不行嗎!」麗莎笑了笑。
「行。」強站在吧台內,開始替吧台外的麗莎做著moj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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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戴維斯,今年二十五歲,工作的地方是全國最紅的夜店,他是這裡的資深酒保。但幾乎沒人知道的是,強其實是個被埋沒的天才,智商高到你無法想像。
雖說強工作的這間夜店可以營業的面積只有一百五十坪不到,但年營業額卻是高到嚇死人。而在這樣的地方工作,最可怕的絕對不是慢慢成為一個被酒精麻痺的酒鬼——因為比起這些烈酒能麻痺你的神經,你更有可能會被這種環境麻痺了你整個人生。你將漸漸地對任何事情感到麻木——到時即便有陌生人將舌頭伸進你的耳朵,或是伸進更私密的地方,你都見怪不怪。一般人只能在電視劇裡見到的誇張情節,在這邊每晚幾乎都得上演好幾檔,而且各式各樣應有盡有。
強曾在某間賣場裡的展示電視上看過一個電視節目,有個國家的某處流行著一種噴香檳的遊戲,去那裡的人會點許多高級的香檳來當成一種遊戲的道具。他們完全不喝這些昂貴的香檳,只是用來互相噴灑玩鬧著。在那的業者統計過每天平均會噴灑掉多少香檳,還有這些香檳又替他們賺進了多少英鎊,而這些英鎊又似乎是一般人好幾年的收入等等。詳細的數目強已經記不清了,總之是一個會讓平凡人覺得瘋狂的數字。
看到這個電視節目時,強不像旁邊牽著小孩的媽媽一樣驚訝地捂住嘴巴——這種浪費酒類的情形在他工作的場所很常見到,只是方法可能有些不同罷了。但如果你因此以為這就是有錢人能去的地方,那可就大錯特錯了。事實上並非每個人都可以到強工作的夜店裡消費。想進去有錢只是最基本的條件,另外還有許多一般人想都沒想過的潛規則。
我舉個地球人的瘋狂例子。在同個城市裡還有著另一間酒吧,他們那時曾試圖高薪挖角過強,也因此我曾經用隱形狀態進去過一次。而這間酒吧只收兩種客人,一是有頭有臉的富人或名人,二是一些怪人或瘋子——即便是流浪漢也無所謂,只要你夠瘋夠怪就能進去,有嚴重精神疾病的那更是歡迎。
那些怪人與瘋子進去這間酒吧完全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想吃點什麼喝些什麼全都是免費的,所有的消費都會由那些富人與名人買單。而那些富人與名人在這消費的樂趣,就是看那群瘋子做出一些超乎常理的事情。那些怪人橫著走路,用香檳洗頭髮,將酒瓶塞進褲襠、把臉套進絲襪裡,甚至是吃著破掉的玻璃杯——總之行徑越瘋狂富人們越是覺得有趣,時常因此笑到合不攏嘴,腹部痙攣。而這些被當作笑話的表演者卻渾然不知,依舊忘我的演出。
雖說強工作的地方也好不到哪去,許多樣貌端莊的人在喝醉後同樣會做出此等瘋狂的事情。但強實在無法接受自己在如此『明目張膽荒謬』的地方工作。所以最後強還是婉拒了他們開出三倍的高薪。
另外,強在這裡工作其實還有一項原因,就是為了方便麗莎可以時常到這裡來玩樂。他在這裡工作了六年多,就是為了讓麗莎能在店裡進出自如。青春總是能換來些什麼,每個人都不太一樣。但一個天才花了六年只不過換來了這道門的方便,只讓我感到特別沮喪。但我知道這就是地球人扭曲的愛的表現。
——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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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今天大約幾點會回來?」
麗莎並沒有回話,只是沈浸在高分貝的電子音樂中。
強見麗莎沒有回話,又略帶興奮地說著——「廚房師傅給了我一塊安格斯肋眼,我們一起煎來當早餐吧!」接著強將做好的mojito遞給了麗莎。
麗莎接過調酒——「不了,你自己吃吧。」
麗莎一口氣將mojito喝完,接著將強的耳朵拉近嘴邊,興奮又小聲地說著——「剛才丹尼終於邀我等等去他家的私人派對,所以結束後我才會回去。」——說完後麗莎放開了強,像隻麻雀雀躍地離開吧台往舞池擠去。
「嘿,麗莎,嘿!」
強想叫回麗莎,卻被另一個客人打斷。那位客人西裝鼻挺,抽著雪茄,一旁還站著一位打扮性感的女子。
「酒保,兩杯香檳。」
強並沒有第一時間回應那位客人,一直望著遠去的麗莎。
「混蛋,你有沒有聽到啊!」酒客男將手上那根快燒完的雪茄丟向了強,由於強的襯衫有捲起袖子,雪茄頭燙到了強的小手臂。
這時被燙到的強終於反應過來,甩了甩被燙到的手臂——「好的,我知道了。」
強拍了拍手上的菸灰,跟著倒了兩杯香檳給酒客男跟酒客女。酒客男掏出了一張美國運通黑卡結帳,這時酒客女見到了那張黑卡,眼睛都亮了,更是認真地聽著酒客男炫耀自己。
「收集限量錶跟限量車只是男人基本該做的,但我全身上下都是限量品。妳看這錢夾…」
夜店舞池裡擠滿了的人們,知名dj帶著大夥們瘋狂地跳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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