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寒剑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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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红尘铸剑等风来 第九十七章 做个俗人,贪财好色

    敢来长安城朱雀大道逛的,都是非富即贵之徒。店主打他爹手里接过掌柜的位置至少也有半个甲子了,还从未遇到这么舍得下脸皮的人。

    穷光蛋也敢在朱雀大道泡妞?泡妞也就算了,居然还一次泡两个大美女?!店主虽然年纪大了,但也是个男人

    “二两银子也没有,您就赶紧往边上稍稍。”店主嫌弃了,他很难不嫌弃,“瞧你那副穷酸样,也好意思走进我采蝶轩总店?要不是看在这两位仙女的份上,本掌柜早就让人把你轰出去了。”

    李溪臣一听这话,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十分高兴,他转头就对秦倾城说:“你看,真不是我舍不得花钱,实在是这东西太贵了。”

    “贵?可笑!来我采蝶轩买首饰的人,哪个会在意价格?”店主听李溪臣如此不知耻,立刻嘲讽道,“明明是自己穷,还要说我采蝶轩的东西贵,也真是没谁了。走走走,你这种人站在这,都降低我们店的档次。”

    “我穷不假,但你们店也真就是个黑店!”李溪臣虽说不求名,但不代表他没脾气。这店主这般说话,无疑伤害了李溪臣的阶级感情:“长安城里的钱,有几个铜板粘过血汗?富家公子生在聚宝盆里,当然可以大手大脚,我泥腿子出生,知道二两银子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就是一年的吃穿用度。”

    “哟!钱没有几个,嘴倒是利索。”店主听完李溪臣的话不但没有一丝触动,反而呛道,“像你这种乡巴佬,还是少出门,没事就呆在家念念经,这样下辈子投胎或许可以投胎到富贵人家,享一享有钱人的福!”

    听店主这般恶毒的话,秦倾城大为不悦,她刚想出手惩治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小老板,李溪臣却抢先一步开了口。

    李溪臣自认为占理,必须要以理服人:“不管是权臣还是巨贾,哪一个不是一己肥而天下瘦?山间老叟,行将朽木,唯一的孩子却被征了徭役;长安公子,呱呱坠地,襁褓中便满身金银,待得成立,又是侯服玉食。这种世道,未免不公,所以我李溪臣压根就不屑粘上一身铜臭味!”

    “那您真高尚!但你要知道,谁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你只知道纨绔公子纸醉金迷,怎么没看见他们的祖辈商海血战,战场抛头?你只知道老叟晚景凄凉,又岂知他壮年之时没有游手好闲?就比如我这采蝶轩,要不是祖祖辈辈省吃俭用,摸爬滚打,哪里能在长安置下这么大一份家业?”店主说话间,露出了一口金牙,这口金牙,竟吐出了字字珠玑,“像你们这种乡巴佬,穷书生,都是些自以为是的愤青。你们哪里知道,这个世界,所有的不平,根子里都是公平的。你穷你有理?这未免太可笑了吧!”

    李溪臣呆住了,他没想到,站在柜台后的这个势利眼,居然能把他辩倒。

    秦倾城和苏雩沫也惊呆了,李溪臣这个才华横溢的决云弟子,傲骨铮铮的墨家后辈扛鼎者,居然会被一个掉进钱眼里的老头按在地上摩擦。

    “谁都年轻过,你别看我现在大肚便便,但像你这般年纪,也是俊美飘逸的少年,那时候,我读过很多书,也作过天马行空的诗,更做过鲜衣怒马的梦。”店主似乎回忆起了青春,竟然目光中有些恍惚,随之话也多了起来,“但是你做梦,别人就会把你的梦炸成油。哎,我干嘛和你这种小

    年轻说这些……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自然就懂了。”

    如果说李溪臣原本只是被说楞了,那么现在就是直接被说服了。店主的话,似乎和墨枫的劝告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了李溪臣当头一棒。

    而原本动了怒的秦倾城也反应过来,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一个能改变李溪臣少年轻狂的性子的机会。

    “哈哈,没想到李大才子也有说不出话的时候啊。”秦倾城笑眼吟吟,颇为得意,毕竟她还从来没见李溪臣吃过那么大的亏,“唉,看来你磨破嘴皮子,并换不得二两银子啊。”

    李溪臣看秦倾城这般“丑恶”嘴脸,心中十分不服:“我今天是输了,但你也不见得就能赢吧?”

    “看来奴家此番不露一手,你李大才子是不会服气的了。”秦倾城笑意不减,显然成竹在胸,“这样吧,你把钱袋子拿出来,奴家现场给你表演一下点石成金的本事!”

    点石成金,那属于物质转化范畴,自从五圣祈天城羽化后,可在没人能做到了。李溪臣自然不信秦倾城能办到,所以他相当干脆的掏出了藏在怀中的钱袋,随后撑开袋口,将之狠狠地倒了过来。

    包括苏雩沫在内的所有人,都以为李溪臣再穷,起码也会有一二两银子。可随着零零散散的铜板从袋口掉落叮叮当当掉落而出,他们才最终摸清了李溪臣的底细。

    “来吧,现在轮到你表演了。”李溪臣也想看秦倾城吃瘪的表情。

    可秦倾城却毫不心虚,反而拽拽地拍了拍李溪臣的肩膀,随后将怀中的令牌一把掏出,放在了柜台之上:“老板,你瞧瞧我这块玉牌,能不能点石成金啊?”

    百炼赤金镂成龙纹,将一整块羊脂白玉嵌在其中,玉牌之上,浮雕九叠篆,不需细看,便是“妍王”二字。

    “王牌令箭?!你是长公主妍王殿下?!”店主经营采蝶轩如此多年,天天接触的都是王公贵族,富家豪门,所以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

    “没错,我就是圣帝长女秦倾城!”秦倾城毫不掩饰的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不过本宫倒想问一问,这枚令牌,有没有点石成金的作用呢?”

    “有!有!有!”原本满脸鄙夷的店家,此刻已经换上了一副谄媚讨好的表情。他话没说完,就从钱柜里掏出两大锭金子,压在了铜板之上,“妍王殿下,你瞧瞧,这不就点石成金了吗?”

    “我靠,还能这样?”李溪臣被秦倾城的霸道和店家的无耻震惊了,“你这是以权压人,是不得人心的。”

    “这怎么算以权压人呢?妍王殿下光临敝店,那是我们采蝶轩莫大的光荣啊。这点钱,是发自心底的敬意!”店家的行为,明明就是无耻的讨好,居然还说的如此冠冕堂皇。

    “店家,你没必要解释,讨好权利很正常。这个长安,多少人想讨好本宫都没机会呢。”秦倾城说到这里,看了一眼李溪臣,她准备直接下一把猛药,去一去李溪臣的沉疴,“梦做得在美,总有醒来的一天。等到醒来的时候,自命清高的人往往无路可走,狗苟蝇营的人却总是八方亨通。天地站在那里,毫无保留的展现自己的全部东西,他万古衡常,每个人共戴一片苍穹,也共沐一个日月,他不会因为任何人而偏私,也不会任何人而改变。可这种至高无上的公平

    ,却偏偏让有的人锦衣玉食,妻妾成群,有的人朝不保夕,衣不蔽体。其中的缘由和道理,我想你这位天妒之子不可能想不明白吧。”

    “没想到长公主殿下不但美的天下无双,讲起道理来也这般深刻。这位少年的见地和长公主比,真有如瓦砾比之美玉,萤火比之皓月……”

    店家的马屁滔滔不绝,李溪臣却沉默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理,他早就听父亲说过,但今天秦倾城以案说法,却给了他从未有过的震撼。

    与李溪臣的沉默不同的是,苏雩沫对这番言论并没有过多震惊,因为如今的她已经想明白这个道理。而她之所以有此改变,还多亏李溪臣那篇杂文。

    李溪臣能把这个“与天斗命,与人争先”道理写成文章去打动别人,却偏偏说服不了他自己。他之所以明知天地不仁,却依旧清高不屑,只不过是跨不过“知行合一”这条鸿沟。

    幸好此刻采蝶轩里并没有客人,而秦倾城他们也完全有耐心等。

    李溪臣在这种独立于喧闹之外的安静之中,悟出了一些不可能从书本中寻得的道理。

    低眉顺目,慈悲为怀的佛陀,为了降服邪魔外道,也只能化做嗔怒明王。这是因为佛家也知道佛经没有了佛法,就是一堆屁话。这个道理,墨圣肯定也知道,否则时间就不会有以武逞强的墨者组织。即便是崇尚无为的老子,不也随身携带一方号称能镇压周天万物的敕字印来克敌制胜吗?

    法则,就是法则。

    天地不仁却只有一个,你不可能独善其身,要想闯出一方天地,护住心中所爱,不能只靠强横的道法,还得有一颗能放下姿态去争去抢去拼的俗气的心。

    没有这样一颗强大到无赖的心,就注定只能躲在角落自怨自艾。

    李溪臣伸出手,把十多枚铜板一粒粒捡回钱袋里,然后将两块金锭推了回去:“店家,钱这种东西长公主是看不上的,人家要的,是我的臣服。”

    “那你现在服了吗?”秦倾城伸出雪白的手臂,等待着李溪臣的反应。

    “我服了,而且是心服口服!”李溪臣说完,从柜台上拿起手串,拉开绳结,将之套在了秦倾城的手腕上。

    “年轻人,你虽然年少轻狂,但还是很识时务的嘛。”店家调侃道,“别人都是少奋斗十年,你直接少奋斗一辈子啊。”

    “我只是送个礼物,没有其他意思啊。”李溪臣为了严正立场,拉低给秦倾城戴手串这一行为的含金量,便将柜台上的银簪拿起,走到苏雩沫身旁,“你喜欢这个簪子?”

    苏雩沫没有犹豫,练连点头。

    李溪臣见状,取下了她头顶的碧玉步摇,然后将手中的银簪插在了她的发髻之中。做完这一切,李溪臣退后两步,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已经红透脸的苏雩沫,随后发自内心地赞扬道:“果然人漂亮,戴什么都好看。”

    “李溪臣!”秦倾城吃醋了,她很生气,“你这叫服了?!你到底有没有听懂本宫的话?!”

    “做个俗人,贪财好色,这道理我懂了。但总得贪财有道,好色有品吧。”李溪臣将步摇塞到苏雩沫手中,转身对秦倾城说到,“我李溪臣即便同这个世界去争去抢,也得堂堂正正,永远不会吃软饭,攀高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