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把烽火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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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唯一的通行证

    陆默蓦地一笑,她最讨厌咖啡吗?

    不记得了。

    不过现在的她,很喜欢咖啡。

    “给你十分钟,不加糖也不加奶的蓝山,亲自煮好给我送进来,一秒钟也别超过,但也别提前,我小眯一会儿。”

    陆默勾着唇角开口道,站起来一个飞速的转身,就拉着窗帘合上了。

    房间瞬间昏暗,一下子就从早晨九点变成了晚上九点。

    房光突然就感觉脑子空白了一瞬间,突然的视觉变化带来的影响。

    “好的,我这就去煮,少主您请就在这里稍等一会儿。”房光做了一个古老的执事式的鞠躬的礼仪,眼角处一点微红。

    陆默唔哝了一声,似乎已经快要睡过去了。

    前后几秒钟的变化。

    房光心思一动,没有再说话,赶忙就轻手轻脚的退了出去,不忘反手关上房门。

    关门那咔哒一声响之后,房里先前已经在桌面上趴下,呼吸逐渐变得均匀起来的陆默却骤然睁开了眼睛,如同一头在黑夜里巡狩的豹子般。

    忽然抬起头,下巴扬起四十五度对着天花板忽然间笑了出来。

    “还想要继续压制我?可你别忘了,我就是你,你也就是我,不分彼此,也分不了彼此。”声音如同来自九幽深渊一般,很遥远,很寒凉。

    听上去就让人有了一种如坠冰窖的感觉。

    没有人回答。

    陆默缓缓闭上了眼睛,手摸向腰间,那是一把枪,名为银鲨。

    她从不离身的兵器,也是她最陌生的一个伙伴。

    “幻狼。”陆默忽然开口唤道。

    话音落下,一道沙哑的声线就响了起来。

    “吾王,不知道您召唤老奴是有什么事情需要让老奴为您效劳的呢?”

    那个苍老沙哑的声音忽远忽近的,就像是一个看不见的幽灵所发出来的声音。

    陆默把眼睛一眯,拳头一收,轻轻的搭在了桌子上,眼底刹那间就幽黑了一大片。

    “柯恩家族那边安排的怎么样了?”陆默轻巧的问道。

    那声音忽然的笑了起来,“吾王,您怎么忽然间变得这么着急了?”

    陆默手上动作微微一顿,语气不带一丝情绪,“你是在质疑我吗?”

    那声音继续笑着,“老奴可不敢置疑吾王,只是有点好奇罢了。”

    “少主您前脚刚召唤我们的小天狼星去村子里添堵,后脚就派了破军星去和天狼星打对场,这也就是罢了,这对垒还没个结果,您又把我召唤过来,一来就问我柯恩家族的事情。”

    “吾王,我有理由怀疑,您这前后矛盾的命令,如果不是朝令夕改的糊涂,那就是,有一部分命令并不是来自于您。”

    “这些加在一起,老奴真的不知道还能够不能够接着听您的命令了。”

    “而且,我现在相当的置疑您是否还具备带领我们这些伊凡塞斯的老臣重回巅峰的能力!”

    最后一句话,那个叫做幻狼的老者说得相当尖锐。

    陆默眼底的黑色雾气蓦地就汹涌了起来,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里,身形一闪就到了房间的中央。

    手里一把刀,泛着蓝色的寒光,嗖嗖的冷气冒。

    悬在半空一道浅蓝色灵体,刀锋正架在那看不到面貌的灵体的脖颈上。

    “这种脑电波影像化的技术可还是你们跟着所谓世俗界的凡人身上学到的,居然还敢高高在上的摆谱,显示你的优越感?!”陆默的语气讥讽嘲笑不已。

    “不过,你们这些老家伙大概是忘记了,我似乎早就是告诉过你们的啊,可别在我们俗人的面前卖大刀了。”

    “哦?”幻狼的灵体动了动,逐渐变得黯淡,“卖大刀吗?我可不这么以为。”

    陆默倏地一笑,目光一转,就看向了房间的一个角落。

    指尖一转,那刀子凌厉一闪,刀就收回了手臂上,缓步走了过去。

    半空中的那道灵体骤然就是一个僵硬,然后扭曲了起来。

    “沉舟,你想要干什么?!”

    陆默勾起唇角,蹲下身子,手里拿起来了一个小小的黑盒子,拳头大小。

    拿起来的时候,半空里的灵体更加虚幻了许多。

    陆默把眼睛一眯,瞬间想明白了全部的关节。

    语气戏谑,“原来就一个全息投影啊!我还以为你们真的能够把脑电波抽取出来单独于人体存在,还叫我好生担心了一阵,以为你们的科技已经领先于黑狱,让我着实是难以抉择。”

    “不过,现在这样就好了,选择哪个,放弃哪个,一目了然的不是吗?”

    陆默手掌张开把那个黑盒子全部包裹进手心里面,然后用力一捏。

    那投影的发射器下一瞬间就碎成了几块,然后落了一地。

    半空中的所谓灵体也一瞬间消散。

    连痕迹都不留。

    陆默眨眨眼,手抬起来按住了太阳穴。

    突突的跳个不停,呢喃道:“你还真的是很顽强呢!不过啊,在你醒过来之前,我会做到你回天无力的地步!”

    “秦然,你永远都是失败者,是loser,你争不过我,不管是哪个方面,畏首畏尾瞻前顾后就注定了一事无成。”

    *

    入夜,傍晚,暮色四合。

    夕阳缓缓的沉下了地平线,只留下了一道橙红色的光。

    笛安家族坐落于一大片的森林旁侧。

    绿化很好。

    高耸的城堡直直插入了天穹之上。

    看上去就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雄伟而有距离感,简而言之就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

    ——望而生畏。

    这也正是笛安家族想要展示出来的形象。

    南美极道上的三大巨头之首,黑货生意里的龙头老大。

    没点威严怎么行?

    “大哥。”笛安家族的三当家,瑞恩·笛安从城堡里缓缓的踱步走出来,看到花田旁那一道背影,嘴角不由得就勾了起来,弧度冷然,没有温度,也没有兄弟的样子。

    与其勉强称为兄弟里的竞争对手,不如干脆一点的形容称为那生死仇敌为好,还是那一种不死不休的。

    眼神随时都跟淬了毒一般的,带着杀气,毫不掩饰。

    笛安老家主对此也很乐见其成,只有踏过了兄弟骨头的继承人才是他想要并且需要的。

    可以接替下来他肩膀上的担子,带领笛安家族继续傲立在世界极道的巅峰之上,百年内都不会有衰败。

    笛安家族的大当家,被瑞恩称之为大哥的那个人物,慢慢的回过头来看了这个所谓的三弟一眼。

    两人的目光惊人的相似,也惊人的狠辣。

    瑞恩双手插在裤兜里面,笑容有点阴森,“大哥,时间差不多了,父亲让我过来叫你,我们兄弟俩一起出去招待一下客人。”

    莱恩·笛安闻言,慢慢的把自己的下半身也转了过来,第一次拿正眼瞧这个弟弟,眼神里的威压也不是盖的,差点就叫瑞恩软了腿,给闹出来一个大笑话。

    “三弟,我们的血缘关系不必你一遍遍用语言来强调,你有那么自卑吗?因为你那个卑贱的不被承认的母亲吗?”

    话音落下,瑞恩伪装的微笑就要维持不下去了。

    这句话真真实实的踩中了他的痛脚。

    自从他被老笛安家主给接回笛安家以来,他一直过得诚惶诚恐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犯了错被赶出去。

    第一次进到这富丽堂皇的城堡,他就只有一种感受,一种叫做格格不入的感觉。

    他那时候就穿着破破烂烂的一件乞丐衫儿,不知道打了多少个补丁,数都数不清了。

    鞋子也破了一个大洞,大拇指就从那个洞里冒出来,白生生的和那双灰色的,看不出来原本颜色的鞋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喂,小子,你是洗了一百遍脚吗?但是你怎么就不知道洗完脚之后把衣服裤子鞋子什么的也洗一洗?”莱恩当时就站在他面前,穿着一身漂亮的小西装,整个人昂首挺胸的,双手背负在身后,下巴微微的扬了起来,就跟个高傲的孔雀一般,蔑视周围的一切。

    尤其是他这个误入天鹅领域的丑小鸭。

    “哈哈,大哥,这就是你说错了,他只洗脚只有一个原因,你难道不知道吗?”萨米紧接着也跑了出来,也是漂亮小西装,打了领带,整个人看上去干净又利落。

    萨米·查普曼虽然不是老笛安家主的亲生儿子,但也是老笛安最信任的一个手下的遗孤,那个手下是为了救老笛安才被乱抢打死的。

    老笛安也因此一直特别怜惜这个老伙计的遗孤。

    打小就养在了身边,疼爱非常,甚至打破家主不教养后辈的规矩,亲自教导这个认的干儿子。

    待遇都是比着笛安家嫡子来的。

    当然,那个嫡子指的并不是莱恩。

    像笛安家族这种的世家大族,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信奉的是立嫡不立长,立长不立才。

    简单点来解释就是,嫡长子优先,不可以了就是嫡次子,依次类推。

    直到了嫡系一脉没有人了才轮得上庶长子。

    这是一种极端腐朽陈旧的思想。

    但也有其存在的道理。

    否则也不能传承至今了。

    或许他存在的本意就是为了避免很多的兄弟阋墙手足相残。

    但是人的是无穷无尽的。

    没有什么规矩是可以真正的将之束缚住的。

    正巧的是,到了老笛安这一辈,娶了高门闺女,还早年就死了妻子,膝下的嫡子也就只有吉普斯一个。

    虽然算起来还是莱恩的母亲最先跟得老笛安,可以算是糟糠之妻了。

    但是那时候身份地位才是唯一的通行证。

    那个苦命女人没有小姐千金的命格,有了爱情也没能有幸福,空有一肚子的心机无处施展,死得更是憋屈。

    一生经营都没坐上那个夫人的位置。

    吉普斯的母亲性子虽然软,但到底是大家族教育出来的,懂得的高门第宅腌臜事儿也不少。

    在病重临终之际,为了儿子的未来,生生拉了这位“糟糠之妻”一起下了阎王殿。

    老笛安心里不舒服,但也好歹把这口气憋下去了,一憋就是三年。

    三年后,吉普斯这位名正言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在华国遇险失踪,从此杳无音讯。

    老笛安甚至等不及那个死讯传来,就扛着长老会的压力,把继承人顺位转到了那个宝贝儿子莱恩的身上。

    但是老笛安永远也想不到,虎毒不食子的定律被他打破之后,儿子对父亲的狠毒也是不难理解的了。

    老笛安身体不好的事情在南美的上流社会可以说是人尽皆知的一个秘密。

    但是鲜少有人知道,老笛安这身体不是病重,而是中毒。

    下毒的就是那个久病床前大孝子,最得老笛安喜爱和愧疚补偿的大儿子,莱恩。

    瑞恩嗤笑一声,看着莱恩那张嘴脸,什么心理背负都没有了。

    继续回忆着。

    “还真不知道,不如老二来说说?到底是个什么原因呢?我真的好好奇啊!”

    这句话是莱恩说得,当时的语气,瑞恩现在都可以记起来。

    那么的骄傲,那么的鄙视,讽刺。

    刺入耳朵的同时,也刺进了本就脆弱的心口,一瞬间的千疮百孔,鲜血淋漓。

    “喂,小子,你也要听清楚了啊!到时候可以就捡这个现成的去糊弄糊弄我们那个父亲。”莱恩还在跟他说话。

    萨米这时候开口了,说话一脸的正经,那表情,他也一生都难忘。

    那句话,他记不清了,但是大概就是这么一句话:

    ——“大哥,我听说,城外的那些乞丐们都是很缺水的,一个月都未必舍得洗一次澡,所以三弟只洗了脚没有洗衣服也是情有可原的嘛!”

    这种伤害,没有亲身体会一把,是不会明白的。

    也成为了他这一辈子都难以摆脱的阴影所在。

    瑞恩眼睑拉下,掩盖着喷薄欲出的神色。

    这些年活得这么辛苦,等待的也不过一个机会。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但还有一句被大多人所忽视,早当家的孩子都有大野心。

    他们最深切的体会到了生存的艰难不易。

    所以,为了生存下去,什么事情是他们做不出来的。

    不需要底线,也不需要原则。

    蛰伏在那里并不是怂了怕了,而是他们有着超乎寻常的耐心,可以一直等到最好的那个时间才发动攻击。

    他们都是天生的猎人,天生的杀手。

    冷心硬肠。

    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连自己都抛弃。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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