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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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乱世 第七十六章 千里远行

    已是黄昏,残阳如血。

    李锦年独自坐在窗前,埋着脑袋,用一条灰色的绷带将凤奴的剑身缠裹,如此一来,就没有人能认得出它,也就不会有人起觊觎之心了。

    关于凤奴剑招的事,他没有去想,因为他知道,就算想了也等于白想。

    得不到结论的问题,他通常都不会着急去想,因为他也知道,世上有很多问题都是如此,当你应该知道答案的时候,自然就会知道。

    他手上的动作很慢,因为在裹剑的同时,他的心里也在想着别的事,他已经决定明天一早就出发,所以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

    他的身上还有伤,但这并不碍事,因为他的伤总是好得很快,此时此刻,他正在考虑路途中可能会遇到的危险,以及到了皇城之后,要怎么才能混进宫里,怎么才能见到姬霞。

    也许他以前并不是一个习惯提前计划的人,但现在他已经意识到这样做的必要性。

    以前他绝不怕死,现在也突然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他已无法分清,他只知道自己不能死。

    也许是因为他的心里已经有了牵挂,所以开始学会惜命,学会谨慎。

    残阳从西面的窗户照进来,照在他的脸上,他的发丝有些凌乱,胡须也渐长,眸子里的光芒虽然还是很明亮,却略显深沉,脸色看起来有些疲惫。

    自从六国斗剑大赛开始,他已经七八天没有睡过好觉,昨夜更是彻夜未眠。

    夕阳慢慢下沉,慢慢接近地平线,他终于将整柄剑都裹了起来,然后将其立在窗边,撑着膝盖慢慢地站了起来,抱着双手慵懒地倚在窗沿上,望着窗外发起了呆。

    窗外,夕阳更低了,已经与地平线相切,两只飞鸿不知从哪里出现,飞进了晚霞当中,飞得很快,仿佛是要赶往一个比较温暖的地方,好逃避即将到来的寒流。

    秋日已尽,风已很冷,冬天就要来了,今年的冬天估计比去年更冷。

    远山山色斑驳,有枯枝如墨,有黄叶未落,有红花晚开,也有青叶苍翠如含露,群山的轮廓起起伏伏,宛如风中跳动的波浪,风正是从山那边吹过来的。

    风吹到窗外,吹起满地枯叶,枯叶翩然飞舞,然后滑翔降落,在地上放肆地打滚,它们的生命是可爱的,却是静止的,等到它们完全自由,可以放纵起舞的时候,偏偏已经死亡。

    它们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人也不能,因为命运本身就是一种虚无的东西,仿佛只有虚无的天神才可以操控,幸运的是,人还有挣扎的权力,也有奋斗和拼搏的自由,所以,人永远有改变命运的机会。

    李锦年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慢慢地吐出,他的心情已收拾好了,然后转身走进了屋子,他准备开始行动,首先他要做晚饭,好好地吃一顿饱饭,再好好地泡个热水澡,然后就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了。

    屋子里已经看不见,他燃起油灯,提灯走进了厨房,生火,烧水,做饭,然后洗菜,切菜,炒菜,最后再蒸五十个馒头,锅和蒸笼都不够大,所以只能分两次蒸,第一次蒸了二十五个,第二次也蒸了二十五个。

    这些馒头他准备打包带走,相比其

    他东西,馒头有一个妙处,就是无论过多久都不会变臭。

    光有馒头当然还不够,因为馒头变冷后就会很硬,咬都咬不动,所以李锦年又找了一个可以加热的水壶,到时候用水壶烧水,再把馒头浸到热水里面泡一泡,就可以吃了。

    光吃馒头没什么味道,于是李锦年找来一个比较能够密封的盒子,装了些泡菜。

    出门在外,千里远行,当然就不是每天都可以住客栈的,也不是每天都可以找到饭店,所以这些东西李锦年不得不考虑进去。

    准备好这一切,他才开始享受他的晚餐,桌上有七个菜,锅里有大半锅饭,大概是四五个成年人的量,可是今晚它们都属于李锦年。

    花了将近半个时辰,李锦年才把它们吃得精光,这一次他吃得很慢,因为如果吃得太快,他就吃不下这么多。

    这一顿起码管三天,那五十个馒头勉强可以管七天,也就是说,十天以内他都不愁挨饿,十天之后再看着办,他毕竟不可能考虑到十天之后的饮食,也没有那个必要。

    要想把事情做好,“计划得好”是一种可贵的本领,但最重要的本领永远是随机应变,也就是“看着办”。

    一个人若要到江湖中闯荡,连“看着办”都不懂,那怎么行?

    吃完了饭,李锦年又坐了一会儿,然后才起身到厨房里打水,准备泡澡。

    热气在他眼前蒸腾,他静静地望着窗外,窗外夜色已浓,星月暗淡,大地上一片漆黑,黑得就好像他的眸子,又黑又深,又亮!

    他的上身赤裸,露出水面,下身当然也是赤裸的,只不过我们看不见,可是就只看他的上半身,身材极好,那宽阔的肩膀,结实的胸肌,轮廓分明的腹肌,就算你是个男人,估计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

    现在,李锦年只是一个人静静地泡澡,他显然没有心思去欣赏自己的这副身材,实际上,他也是在那晚和姬霞巫山云雨之后,才从她嘴里得知自己的身材很不错。

    此刻,他的心里正在想,还有哪些事情没有做,是不是该做的都已经做了?

    他已经和苏东坡道过别,也将沈凡托付给了西门龙在天,至于周五一,那小子自然能够照顾好自己。

    轩辕九仙还在昏迷中,所以他没有去见她,其实见与不见又有多大分别,也许一别就再也不会相见,这不就是人生?所以何必惜别。

    月有圆缺,人有离合,古来皆如此,还是看淡一点比较好。

    他忽然觉得困了。

    这一夜他睡得很香。

    可是第二天,他还是天没亮就已经起床,其实已近辰时,并不算太早,只不过最近天黑得越来越早,亮得越来越迟,寒冬将至。

    李锦年将包裹系在身后,然后提起凤奴走出了门,他站在门口向远方望去,也不知道望了多远,总之目光所及一片黑暗,唯有山下很远的地方零星可见几点芝麻大的灯火,想必是早起的人家起床煮食喂猪,因为他隐隐听见了猪的叫声。

    此处位于燕国南方,皇城位于此地之北,而楚国又位于燕国之北,所以这里离楚国很远,楚国出兵攻打燕国,也一定是由北到南

    ,所以这里相对来说还很安全,也很宁静。

    可是,以楚人的做事风格,多半迟早也要打到这里来——“若为功名长存世,杀人百万不足惜!”

    李锦年又想起那白袍儒士说过的话,为了统治燕国,楚人也许真的会杀掉所有燕国用剑的修士,而仙剑宗必然不能幸免。

    这一次,楚人已经杀了仙剑宗很多人,令仙剑宗元气大伤,幸好大宗主及时归来,才将仙剑宗保住。

    只不过,纵然现在有大宗主坐镇,楚人估计一时半会儿是不会再来了,以后呢?

    李锦年在门口站了很久,就这样呆呆的望着远方,晨风吹过来,吹得窗纸唰唰作响,他只觉得面如刀刮,但他的眼睛却渐渐亮了起来,想起那个绝美的少女,他的手突然握紧凤奴,整个人也打起了精神,然后迈开步伐走进了寒风中,一步步往山下走,再无任何停留。

    很快,他已走到山下,越来越远,大地辽阔,从山顶上看下去,他渺小得就好像一只蚂蚁,最后完全消失在无边无际的大地里,连看也看不见了。

    轩辕九仙就这样目送他远去,等到他已经消失在她的视线里,她还是呆呆的望着他消失的方向。

    其实,昨晚亥时她就已经醒来,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和李锦年见一面,她甚至已经想好了要对他说些什么,但最终好像又缺少一点勇气。

    等到她终于下定决心的时候,她却突然得知李锦年之所以要离开的原因,也得知了李锦年和姬霞的关系,这当然是她从苏东坡那里了解到的,很不巧,她昨晚刚走出门,就遇见了苏东坡,在得知这些事的那一瞬间,她的心忽然乱了,心里出现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怪得连她自己也无法解释。

    她立刻就打消了找他的念头,可是现在,她为什么还是忍不住要来呢,为什么只能卑微的躲在屋檐下,默默地看着他走?

    这是她第一个主动结交的朋友,也是唯一一个,现在他却走了,他还会不会回来,是不是就要永远跟他心爱的女子长相厮守,再也见不到了?

    轩辕九仙想得很多,她突然觉得自己又被那种令人绝望的孤独重重包围,几乎就快喘不过气,冷风吹打着她的脸,似乎也在嘲笑她的可怜。

    她终于弯下腰,蹲了下去,泪开始往下流,娇躯在轻颤。

    她并不是一个脆弱的人,只是被独孤伤得太深,她很快就重新站了起来,擦干脸上的泪痕,慢慢地走了回去。

    她知道自己必须坚强,因为楚人迟早还会再来。她这条命是沈玉君捡来的,也就是沈玉君的,她没有家,仙剑宗就是她唯一的家,她随时准备为沈玉君死,为仙剑宗死。

    这就是她无法改变的宿命!每个人都有一种宿命,甚至在来到这个世界前就已经注定。

    她以为这次流泪只是因为失去朋友而悲伤,只要不再去想它就好,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却发现自己总是忍不住想起那个少年,一想起那个少年,心里就涌出一种强烈的,却又很淡的悲伤,一种从未有过的悲伤。

    过了很久很久,大概数年之后,她回忆起这种感觉,才明白原来这就是失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