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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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云涌 第五十二章 秋季的落叶

    黄昏之际,勾肩搭背的青白二人摇摇晃晃,满脸通红有说有笑,大都是些醉话,也有一些生平事迹和天下事。

    两个硬是在小酒铺喝了将近四个时辰,常常是在自言自语,掌柜的都觉得有些匪夷所思,要不是看着两人穿的人模狗样的,兴许会认为是两个要吃霸王餐的。

    最后掌柜的可是乐开了花,那二人结账之时差点打起来,青衣少年说要自己请客。白衣少年非不许,说他们岳家有钱有很多很多钱。

    卫千秋摇摇晃晃的,一拍桌子,怒道:“我...我也刚赚了一笔大的,我难得交个朋友,你不让我请,不行的,你不认我这个朋友。”

    岳云踉跄的走到卫千秋的身边,一手搭在卫千秋的肩膀上,说道:“我很不开心,有很多烦心的事,我现在心情很不好,你交我这朋友,那就得我来付钱,我岳家组训就没有让人请喝酒的。你要请我喝酒,可以,那就请我和花酒,我这辈子都还没喝过呢。”

    卫千秋转头看他,感觉岳云都快变成两个人了,卫千秋觉得有些匪夷所思,怒道:“你他娘的跟老子一样都家破人亡了,还有个屁钱。你以前这么个大少爷的,都没喝过花酒?”

    岳云摇摇头,是真的没喝过,倒是远远的观察过。那时候岳红鸿拉着岳云,就要进去,说要一起去见见世面,可是岳云最终是不敢去。

    偶尔听父亲那帮狐朋狗友说的时候,里面太可怕了,欲仙欲死啊!

    一会说人生不虚此行,一会说差点就升天了。

    小岳云觉得那是一个充满迷雾一样的地方。

    卫千秋突然猥琐一笑,眼神里充满了暗示,低声道:“花酒好啊,我也没喝过,书上说人生得意须尽欢,以前害怕有辱斯文,下次我们偷偷去,一起去,我请客。”

    岳云也笑了,笑的十分淫、荡。

    最后岳云从怀里掏出一锭官银抛给掌柜,嚷嚷着不要找了,就和卫千秋勾肩搭背的出去了。

    夕阳之下,两人分道扬镳,岳云打算黄昏就启程去徐林,而卫千秋打算去雁洲。

    雁洲民风彪悍,几乎算得上是人人习武,又在最西端,位于西原和锦川之间。雁洲的边关厮杀可以算得上最是凶险,但是雁洲的边关也是最为牢固。

    我雁洲人人习武,人人可搏虎豹。

    虽然是夸大之词,相对来说,也算名副其实了。

    曾经有塞北人士学了三脚猫功夫,几人为伍打算去雁洲见识见识,是不是真的有吹的那么厉害,可是没想到刚进去城门没多久,就跟雁洲的本土人士起了冲突。

    雁洲人士个子不高,可终究是偏居一方的蛮荒地带,各个精悍强壮,人人认拳不认字,又颇为团结对外,所以朝廷对雁洲也十分头疼。结果不言而喻,一行六人被雁洲本土人士拳打脚踢的赶出了城门。

    本来一伙人被揍得鼻青脸肿,灰溜溜跑了之后此时就算了了,可那六人觉得很没面子,总想着找个倒霉蛋出气,结果就遇上了雁洲难得的读书人。

    读书人打算远赴锦川的沧澜学院研究文学,可惜刚出城门没多久就被等候的六人毒打了一顿。

    雁洲出个读书人不

    容易,人人认拳不认字可不是说说的,这一举动被沧澜学院知晓了,几个学院的大夫子御风而行,一日之内将六人抓获。

    这一个普通的读书人对于雁洲意义重大,对于朝廷掌控雁洲的意义也十分不凡。朝廷之上胡可柴等文人当即上奏弹劾几个人所在的家族,几个家族脸色铁青,气死了一个书香门第的老祖宗,哪怕是马上与这个不肖子孙断绝关系都来不及。

    就连东海的书香苑也写了文章问责几人身后的背景,雁洲强悍但是穷苦,一个雁洲本地的读书人能给雁洲带来什么样的意义,运作的好会是一洲风气的整改,使一洲走向富裕。

    这是好事,但是也有弊端,毕竟目前的雁洲是整个人族边关之中,最牢固的边关之地。

    不过总的来说是利远大于弊。

    后来那六个倒霉蛋被扒光衣服挂在了城墙上,连六人中的唯一女性也不避免,成了整个天下的饭后笑谈。

    后来那几个人怎么样了,没人关心,不过那个读书人是回到了雁洲担任州府。

    雁洲未被大越国掌控之前,人族十数国每一个可以掌控这里,这里一度是人族最大的不法之地,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说的就是这里,人族和妖族一度共存厮杀。

    夕阳之下,人的影子被拖的老长,显得十分萧条。

    秋风吹过,岳云总算清醒了许多,回想之前,真的羞愧,说了太多不着边的话。还说喝花酒,其实也就是说说而已,因为他不会去的,他知道卫千秋此人也是不会的。

    岳云手握着润雨一人默默的走出了安阳城的大门,他回头看一眼整个安阳城,心中说不出的五味成杂,有着诸多的情绪,使得整个十分落寞。

    岳云回过神的时候,看到城门那里站着一个身穿粉裙的可爱姑娘。

    阮鸢尾欲言又止,只是站在那里默默望着他。

    岳云没有过去,苦涩的笑了,良久之后远远问道:“小鸢尾,你的一生是否真的只有甜,没有酸苦?”

    阮鸢尾捂着嘴巴,眼里有泪花打转,最后蹲下身子,喃喃道:“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那个白衣少年最终还是转身了,没有多说一句话,只不过他的眼里有哀愁,他的背影十分落寞。

    他这么匆匆的就要离开,其实就是想要逃跑。

    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的思绪一团乱麻。

    卫千秋喝酒的时候对着岳云说了一句,“咱们都不是圣人,不该把责任都拦在自己身上,就抛给朝廷去解决很多事情吧。能扛得起的就扛,扛不住的就算了。没有天生就应该去给其他人抗担子。”

    最后分别之际,卫千秋又对岳云说了一句,也许他什么都猜到了,他说:“如果是我,我也拔不出剑,相信朝廷吧,或者我来帮你出剑。”

    秋风瑟瑟,树影婆娑,少年如同飘落的枯叶,离开了安阳城。

    锦川的一个小酒楼里,颜倾凤坐于二楼护栏至上,背靠廊柱,侧身而坐,一只脚踩在栏杆上。他手中拿着一个酒葫芦,闷闷不乐的灌了口酒,望着天上的月亮,喃喃自语,“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院子里的石凳上坐了两人,一个身穿儒衫的老者,一个趴在石桌上意兴阑珊的美丽少女。

    少女嘴角露出一丝不屑,瞥了一眼二楼的颜倾凤,讥讽道:“哟,看不出还是个读书人,还能吟诗作对呢。”

    颜倾凤不理睬许绯嫣的冷嘲热讽,默默喝了口酒,又颂道:“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

    身穿儒衫的老者,拿起石桌的酒壶给自己倒了满满登登的一碗清酒,一饮而尽。

    随后他看着酒壶,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你们这些个小丫头小伙子可真有意思。我们这些老头年轻的时候战乱不断,相爱之人难以相聚相守,你们俩不趁着和平岁月赶紧生个大胖小子,还有心思斗斗小嘴,生生闷气。”

    老人叹了口气,继续道:“老夫年纪轻轻的时候太过风光,以为自己此生必定能飞升入仙,那些狗屁仙门的仙子在我眼里与胭脂俗粉也没差异,如今倒是打了光棍,仙也没当成。唉!”

    许绯嫣怒道:“谁要跟这种狗贼生孩子,他害的我家破人亡,我这辈子只想弄死他。哼,什么天仙下凡,什么冷艳贵公子,我呸,那些黄毛丫头是瞎了眼,看不清他的真实嘴脸。”

    老人瘪了瘪嘴,不敢接话,这丫头越来越刁蛮了,最开始接触还是温文尔雅的大家闺秀,瞧被这混小子气的。

    老人岔开话题,问道:“混小子,你是怎么做到看那些人跟看阿猫阿狗一样的?我就十分不理解了,还有许小丫头这么好看,你和你兄弟就不动心吗?”、

    许绯嫣有些好奇,从没有听过颜倾凤有什么兄弟。

    颜倾凤漫不经意的回道:“我说了,这里不是我家,我的家乡不在这里,所以这些人生死与我无关。”

    许绯嫣刚想要拍桌指责,却被老头强过插话,问道:“这诗是你家乡的?”

    颜倾凤点了点头,有些失落,他喝了口闷酒之后便沉默了。

    月光之下酒楼的院子里一遍宁静,但是并不突兀,好像秋天就应该如此安静才是。

    良久之后颜倾凤打破沉默,问道:“老头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不敢说,难不成有着太多的死对头?”

    儒衫老者一脸睥睨,斜着眼看了看颜倾凤,心想老子这么强,能有什么死对头,他们敢对我说些什么?老者道:“我不说是怕你打着我的名号去祸害小姑娘。”

    许绯嫣幽幽来了一句,“我看他做得出来。”

    不等颜倾凤说什么,老头便继续说:“我不在意你是不是会叫我师傅,我一点也不在意,我也就是想着有个年轻人继承一下我的衣钵,然后等我哪天两腿一蹬,凉了,有个人能帮我收尸而已。”

    颜倾凤无语,他觉得这老头说不定是在说真话。

    颜倾凤看向月亮,怔怔发呆。

    仙门盛宴夺魁是嘛?不过自己没有太大的兴趣,可是做到了也不错,既然来了一遭,怎么也得留下个名声不是。

    塞北的野山之中,岳云斜坐在一颗大树之上,背靠树干,望着月亮心事重重。

    黄昏之际,他没能说出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