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来过我没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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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失落

    从林薰家回城出发之际,陆麒打趣说:“阿引,鸡鸭鹅吃够了吗?下次还跟不跟我来?”

    凌引眺望远处的山色:“来啊。”

    这时林薰爸爸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蛇皮袋过来,走到凌引面前:“难得来一次,你喜欢吃家里养的鸡鸭,我装了两只,也没什么好的东西送你们,小麒的就由薰儿她妈准备了。”

    只见蛇皮袋里一张一瘪,“咕咕咕咕咕”地发出声音。凌引其实很怕家禽,他去喂食只是闲得发慌,抵触又想挑战。

    他顿时杵在那里:“啊,噢……叔叔太客气了……”

    林薰见了,马上叫唤:“爸,怎么弄这个?”

    “就是两只鸡,这两只最肥,就逮过来了。”林薰爸爸黝黑的脸绽开笑容,眼里透着满满的诚恳。

    凌引硬着头皮伸手去抓那个动来动去的蛇皮袋子,眼里迟疑不决。

    初雪眼疾手快,一把就抢先把袋子抓在手里:“林叔叔,我帮我哥拿着吧,等会儿他要拿行李箱。”

    “哎,好,好,拿上你姐家炖了吃了再走也行,很补的,吃玉米长大的鸡。”林薰爸爸心满意足地唠叨着,唠叨完了,就抄着手帮忙整理别的要给女儿带的东西去了。

    凌引挑了挑眉,对初雪的机灵表示感谢。

    初雪若无其事地拎着袋子边走边说:“下过雨路面坑坑洼洼,你待会可能要扛着箱子走了。”

    凌引:“嗯。你从不拿别人的糗事开刀,这是优点。”

    出发的时候,林薰的家人,又齐齐整整地送到村口,连住在偏屋行动不便的老奶奶都拄着拐杖出来了。村里的邻居也三三两两站在家门口目送,都把林薰找了个大城市男朋友当成不得了的大事。

    林薰悄悄附在初雪耳边说:“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最受人关注的一次。”

    初雪喜滋滋地贴着她:“以后大婚的时候,轰动方圆十里。”

    两个人傻了似的笑。

    回到琉城,去了初霁的餐厅。

    凌引说:“姐,留给你和铭铭吃。”

    但初霁不依,还是招待了他们几个吃掉。把鸡拿去后厨当即做了菜,炒了一只辣子鸡,炖了一锅鸡汤。

    初霁一如既往为初雪操心着衣食住行的细微碎事,但是却莫名地开始过分关心凌引。

    她一直都想着初雪能嫁到沈静阿姨家,就不会有婆媳关系的烦恼。凌引长得高高大大,和初雪怎么看怎么般配,而且他还有一栋独居的别墅,以后日子只有好不会差。只是凌引与她不太多话,所以初霁也只能把这个小心思藏着掖着,以表姐的身份给凌引端茶递纸巾什么的,问这问那的。凌引也规规规矩矩地回答。

    初雪留心到姐姐的变化,佩服她在凌引面前过分殷勤的勇气了,也觉得心好累,吃过饭没说几句话就提前去高铁站。

    回到清岩,也是晚上了。

    此行林薰是心满意足,陆麒像是一块海绵,有什么事他都能吸收掉,不骄不躁的,无形中自动与林薰的生活契合。

    初雪也仿佛一眼就望见自己闺蜜日后的幸福生活,为她高兴。

    初雪又从凌颐那儿了解到凌引的一些隐秘的事。

    凌引的生父酗酒赌博,还打人,他的童年充斥着暴力与饥饿、眼泪,后来沈静阿姨好不容易离婚了,带着他离开了那个家,和凌叔叔再婚后就有了凌颐。然而凌引越来越叛逆无度,在家里和继父的关系日渐恶化。按凌引自己的说法,他活着就是一根刺,从前的家是,现在的家也是。

    凌叔叔经常指着凌引的鼻子骂:你就和你那不中用的亲生父亲一样,有暴力倾向,是个毒瘤,是个废物。

    初雪算算时间,正是凌引砸了凌叔叔包养的那个女人的家那个时间,想必那一次彻底惹怒了凌叔叔。

    初雪猜测这些事情郑新桐应该也知情,不过她从他那打探不到半点事,他口风特别紧。

    郑新桐就是那种心里什么都知道,却不露声色不言不语的人。

    初雪本来也不喜欢打探别人的事,有了一次交换秘密,忽然就起了欲望,想要挖掘得更深。

    她答应凌颐,一定不会露出破绽,让凌引知道她们在聊他的这些事。

    凌颐自始至终对这个表姐没有什么戒心,仿佛亲生姐妹一样熟络、信任。她说,谁做郑新桐的女朋友,她都有敌意,除了初雪。

    初雪听完这些,请凌引过来吃了顿饭,以这种家常的事,来默然表示对他的理解、关心。

    她也顿时想到了凌引那次突然出现在琉城,说给她送伞的那次,把她屋子里的冰箱填满。

    原来他们会做一样的事啊!

    那一年十五六岁的年纪,相识相处以互不搭理的方式,各自舔着自己的伤,谁也不想暴露自己的卑微,却又有着无言守护的关联。如今都长大了,戾气少了,开始懂得与这个世界和平共处了,羽翼丰满了,便自然而然消除了隔阂,滋生出疼惜。

    凌颐的恋情也发展到见家长的阶段了,初雪不由地有些失落,郑新桐还从未提及过这一方面的事,甚至连他的家人也没有提及过。

    虽然她没有恨嫁的心,甚至潜意识里排斥婚姻,但是恋爱里的女人,难免都想得到见家长这种最终的感情认证。她只有他一张额度二十万的信用卡,虽然她就拿它消费过两三次,大概一千块左右,还是应郑新桐的强烈要求,现在就当是一个放在钱包里随身携带的感情信物。

    她一直认为自己很爱钱,因为一直都不够钱用,高中时候就开始挣钱,也还是很穷。金钱上的困扰一直也没间断过,哪怕外表装得再清高,实则内心偶尔为钱很焦虑。可是真的有笔钱轻而易举进了口袋,那个爱钱的念头又缩回去了。没有被金钱完全俘虏,所以活该过得辛苦。

    思来想去,心就像一碗未满的水,总有些不满足的小懊恼。或许恋爱本来就并非越长久越快乐!

    一想到这些,她故意延迟回复他的信息,以这种幼稚的方式发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