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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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审案(上)

    派出所里。

    晓月急得满脸通红,嘴里不停地解释:“我真的没拿钱,再说这三千块钱也不是从我身上搜出来的,我的包在这里呢,你们看,里面就三百块,哪里有什么三千块?”

    珍妮忙道:“这三千块钱是我包里的,是昨天房客给的房租钱。平时我也很少带钱的,都是刷卡。”

    “别听她们的!”花姐说,“警察同志,她们三个就是一伙的。这两个人故意把我和阿美绊住,好让她一个人去那屋里偷东西,这录像全录在这里,能赖得了吗?”

    “可这录像里并没有录到我从你包里拿出三千块钱啊?”

    “你身体挡着录像,谁知道你偷了什么!再说了,你如果不是偷钱,那你在里面偷偷摸摸干什么?”花姐强硬道。

    “你自己不清楚吗?你们敲诈勒索,逼迫别人写下欠条,我到里面就是为了找这张欠条的。”晓月大声申辩。

    “好了,别吵了。”民警老莫说,“你们放心好了,不要心存侥幸,我们会查清楚的。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漏掉一个坏人。现在,一个个把姓名、住址、身份证、工作单位都报上来。小朱,你注意做好笔录。”

    第二天上午,派出所谢所长办公室。

    民警老莫和民警小朱正向所长汇报这个案子。老莫看着记录本说:“现在案件基本清楚了,里面涉及到两条线索。一方是记者吴晓月等三人指证理发店老板花姐和黑社会勾结,诬陷喝醉酒的程成强奸未遂,逼迫他写下五万块钱的赔偿款进行敲诈,并将其打伤,现在当事人程成也已传唤到派出所,他进行了证实,头上身上确实有伤。而另一方理发店老板花姐则认为吴晓月等三人结伙偷盗了她三千块钱,有录像作证,并在珍妮的包里确实搜出了三千块钱……”

    “谁报的警?”

    “没人报警,是昨晚我和小朱出去巡逻时正好路过那个发廊,看到她们在一起争吵拉扯。”

    谢所长仔细看了有关吴晓月偷窃的录像,又看了看花姐提供的照片和程成亲笔写的赔款欠条,问:“小朱,你是才分来的大学生吧,你怎么看?”

    小朱严肃地回答:“如果光从这录像上来看,吴晓月的行为确实涉嫌偷窃;但从整个事件的逻辑来分析,我更相信吴晓月这一方。”

    老莫接道:“这个理发店是有案底的。老板娘叫花小娥,俗称花姐,她曾经两次被告发涉黄都被我们处罚过。她们勾结的黑社会我们也已经查清,就是那个毛凯军,大家都喊他凯哥,他因为打架斗殴敲诈还有其他犯罪已经进去过两次。这件事其实案情并不复杂,但是他们现在作案的手段开始变得老道,你看这几张照片,就是他们事先设置好录像,然后根据需要剪下对他们自己有利又可以威胁顾客的照片。”

    谢所长仔细看那几张程成抱住阿美不放的照片,说:“光从照片上看,是很难判断。录像呢?”

    “他们已经毁掉了。”小朱说。

    “呵!够狡猾的。”所长喝了口茶,沉思起来。

    老莫说:“现在的问题就是,一是怎样证明程成当时真是喝醉酒认错人,而不是猥亵或强奸未遂;二是怎样证明吴晓月在按摩室里不是偷钱,那三千块钱并不是老板娘包里的。”

    小朱说:“所长,我认为第一个问题有突破口。”

    “你说。”

    “照片上程成抱着的那个姑娘俗名叫阿美,她和花姐是同乡人,据我所知当初是花姐把她从农村诱骗出来并强迫她做一些涉黄的事,她内心对花姐也多有不满。我们可以做阿美的思想工作,让她说出真实情况,程成是不是想要强奸她,她应该最清楚。”

    谢所长点点头。又指着录像说:“这个吴晓月,还是个记者,行动怎么这么鲁莽?这个有些难办,录像摆在这里。——对,那三千块钱呢?”

    “押在我们那里。”老莫说。

    “有什么特点?”所长问,“连号吗?”

    “我仔细检查过了,新旧不一,不连号。”

    大家沉默了一会,所长站起来说:“看来,我们只能兵不厌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