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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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欢乐的挖坟(三十一)

    调戏完李光小朋友之后,阿狸兴高采烈的想要跑去找言橘妹子。她那个史前恐龙都能埋下的坑是挖好了,可是修建机关的大师还没有呢,总不能就这么把东西往里面一埋就完事了吧,过两天下个雨来个泥石滑坡,这东西不就都露出来了嘛~可是阿狸又转念一想吧,这言橘认识的人都是比较接地气的,而会修建陵墓的大师这种人完全就属于贵族专享了,不是皇亲国戚估计着人家都不稀罕着见你。

    阿狸想了想,自己是该会军营去了,要不然樊绣衣就要神经了。

    想到这里,阿狸也为樊绣衣拘一把泪水辛酸泪,毕竟谁遇上过她这么不靠谱的主儿啊,天天没事儿瞎出去溜达~

    小李广默默的跟在阿狸身后,有时候抬头看看天,有时候低头看看地,并不知道在想什么。阿狸在集市上随便给他买了一把质量尚可的弓,他挎在肩膀上面,其实很想尝试着拉一下,但是阿狸不开口,他也只好就在心里默默的想一想。

    从平城到军营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好在春天里,路上零星点缀着点野花,虽然颜色单一,样子也单薄,但是总是有些野逸的趣味。中间有时会有肥硕的白兔经过,那些野兔甚至会大着胆子从草丛的缝隙里面看阿狸他们一眼。

    男孩子天生都是喜欢打斗的,就算是在和平年代,也喜欢没事儿去穿个迷彩服去过个干瘾。小李广有点惴惴不安的看着走在前面的阿狸,话说当时他问清楚基本待遇之后就立马和公子签订了契约,就连具体是干什么的都没有问清楚,唉,还是应该问清楚的啊,万一公子其实是想招他回去刷马桶的呢?

    就在这时,小李广转头看见树丛里有一只卧虎,赶紧掏出弓箭来,往草丛里一射,阿狸只觉得脸颊边一阵冷风刮过去,再回头,只见一支羽箭已经飞了出去,阿狸两只眼睛立马开始放光-她终于有机会目睹飞将军神乎其神的箭法了!

    阿狸上小学的时候,可就听说过飞将军的光辉事迹。有一次李广出猎,看到草丛中的一块石头,以为是老虎,张弓而射,一箭射去把整个箭头都射进了石头里。仔细看去,原来是石头,过后再射,就怎么也射不进石头里去了。

    阿狸睁大了眼睛,就等着看这历史性的一刻!

    这是历史性的一刻,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刻,这是光辉而伟大的~

    李广的箭趴一下子射到了半空中,一只乌鸦轻轻巧巧的夺了过去,然后那箭就跟个狗尾巴草一样,软趴趴的掉下去了。

    阿狸:……

    大双:……

    小双:……

    乌鸦:呱呱呱呱呱呱~

    阿狸小心翼翼的抬起头来,看着满脸通红的小李广说道:“你~是不是第一次射箭?”。

    阿狸很明显是想给小李广找个台阶下。毕竟第一次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小李广却很不给面子的摇了摇脑袋,那娇羞的小模样和那比看起来比城墙还厚实几分的棕黑色脸部皮肤并不相称,说真的,阿狸一直都纳闷他那铁塔一般伟岸结实的身躯底下是不是深深地埋着一颗的少女一般的心。

    小李广说,他很小的时候射过箭。而且射的很好。

    阿狸一听,啊?这可别是个伤仲永的故事吧~

    但是,其实这是一个贵族少年一夕落魄的故事。

    李广家在秦朝的时候也算是做大官的了,而且是世代在军中担任要治,李广小的时候,也曾经学习过射箭。那个时候,他说他还记得,第一次跟着父亲射箭,一箭就射中了靶心,所有人都称赞他聪慧,可是后来~

    后来秦朝也没了,他那当官的老子没两天就气死了,家产也没有了,他只能在街上讨生活,也就是给人搬砖。别提射箭了,手只会做两个动作,就是搬和放。

    穷文富武,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能念书已经很奢侈了,能学骑射的就真的是贵族家庭才能够供应的起的了。

    阿狸听了之后,略微有点伤感。要不然说九年义务教育重要呢,要是李广这样的孩子在现代,肯定是政府重点扶植培养的对象啊。可惜,这是在古代,能保证不饿死就不错了,就别提学文学武的了。

    阿狸是个不会劝人的主,思索再三之后,只好说了一句:“还是要多多练习啊~”。

    谁知小李广听了这句之后,眼睛立马就开始放光了,抬头问阿狸说:“我真的还可以射箭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我真的有射箭的天赋吗?

    所谓的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上百分之一的天赋,换而言之,如果一开始就确定你没有那天赋的话,最后还是别费那劲了。小李广一箭射不中,有点灰心。

    阿狸拍着他的肩膀说道:“当然,你当然是有天赋的。”

    开开开开开玩笑,要是飞将军李广都没有骑射的天赋的话,谁还有啊?

    阿狸稍微踮起一点脚尖来,好不让自己看上去太矮,然后又与语重心长的对李广说:“……”

    实际上,阿狸啥都没有说,只听一声,犹如虎啸龙吟,一道黑影从天边略过,所到之处,都被一股肃杀之气感染,而阿狸先是眼睛睁大,然后纵身一跃,跳到那黑影之上,小李广大叫不好,而大双小双却眼睛含着一点笑意。

    那黑影带着阿狸东窜西窜,就像是一条黑龙脱困于浅滩。阿狸纵情大笑。小李广不可置信的睁大了眼睛看着。很多年后,当他也可以这样熟练的骑着骏马在草地上驰骋的时候,却也没有机会这样肆意的笑过。他后来总结,可能他自小跟着的那位公子就是这么个人,永远在肆意欢笑,永远都不会伤心,不会后悔。

    等那匹马撒欢撒够了,阿狸方才一个纵身,从马背上下来,然后拍了拍这匹骏马,向李广介绍说:“这就是我的爱马,名叫‘破军’。是个破落户,跑的不怎么样,就是脾气大。”

    都说马能通灵,听得懂人话的,一听阿狸说他是破落户,立马就不干了,差点没拿起前蹄子来给阿狸来一下子。阿狸却笑呵呵的摸了摸它的头颈,破军一下子毛就被摸顺了。

    李广在旁边看着着实是羡慕的很,心想着要是自己能有这么一匹马就好。以及自己追随了公子真好。从前他跟着一群泥瓦匠的时候,每天过的都是灰头土脸的。其实灰头土脸不可怕,可怕的是那群人脸上逐渐消沉的意志。他们的眼睛一点点的变得混沌不堪,会为了一点小钱就抢个没完没了,到了最后,整个人都像是被泥土覆盖住了一样……

    阿狸看着李广的表情,笑嘻嘻的说道:“要不你也来骑一下?破军是不会介意的,对吧,破军?”。

    阿狸想着李广一定是想到从前的事情比较伤心,所以想哄他开心一下。李广却赶紧摇了摇手,他知道每匹好马都有自己的脾气,不喜欢主人以外的人骑在自己的身上。阿狸却笑呵呵的拍了拍破军说:“这是我新收的小弟,姓李,叫李广,他虽然长得着急了点,但是还是个小孩子,你不要太小气,随便带着他玩一下好了。”。说完,破军就骄傲的昂了一下头,踱着小碎步来到李广身边,然后仰天45度角弯下了自己的脑袋啊(这个动作阿狸试过,真心难啊),一幅骄傲又友好的样子,很是可爱。于是小李广就战战兢兢的上马了。阿狸笑道:“你看,我说了,你没有问题的,只是需要多多练习罢了~到了军营里面,我就给你弄一匹你自己的马~”。

    小李广一听这话,就笑得更裂了。马啊,他小的时候家里的马厩里又好多漂亮的大马,他阿爹就曾经指着其中一只漂亮的姜黄色大马和他说,长到十四岁的时候他就可以骑在这匹大马上,拿着弓箭去打仗了。后来他家破败了,他也就以为自己失去了这个机会。只能跟着一群粗鲁的人打着短工,过着没有未来的生活,却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真的能坐在马背上。小李广一开心,问阿狸了一句话:“我可不可以叫你一声阿兄?”。

    阿狸顿时跟雷劈了一样。

    叫她声什么?

    阿兄。

    没错,是阿兄。

    阿狸无语问苍天,李广长了这么沧桑的一张脸,叫她阿爹,她是不是长得很像个《霍比特人》里面的半兽人啊?!

    阿狸带着大双小双和小李广一路小跑回到了军营-倒不是阿狸这厮突然良心发现了,而是因为看看日头就要西下,马上就要吃晚饭了。

    军营里的伙食一向准点,不会因为她身份特殊就有啥区别待遇。至于樊绣衣之前允许她一会儿炸薯条,一会儿做螺蛳粉,那完全是看在她是个病号的份上。

    果不其然,等阿狸带着三人一马满身春天里都气跑回到军营门口的时候,樊绣衣已经笑吟吟的站在军营门口了,啧啧啧,那表情,和吾儿叛逆伤透无心的老妈也就差一个鸡毛掸子了。

    阿狸咽了咽口水,心想老子这不是回来了吗,又不是跑路了,你着个什么急啊~结果刚一进门,就看见原来人家樊绣衣并不是在看她,而是在看一个在那里哎呀哎呀受刑的士兵。啧啧啧啧,那棍子打得,简直就是恨不得把人打死的节奏。

    阿狸信手拽住在旁边跪着的一个小兵,一把把他拽起来和自己说话,问这可是怎么了,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不知什么时候起,军营中竟然开始偷偷盛行饮酒的风气。

    刚开始,也只是一个老兵因为半夜被自己的噩梦吓醒,夜不能寐,所以负责往军中送菜的小伙子就偷偷的卖了他一瓶拙劣的酒。而那老兵喝了之后,不知怎么回事,就醉死在了自己的美梦中。

    就这样,那首凄凉而哀怨的《采薇》就这样在边关大营中盛行开来,尤其是那两句老兵临死前在醉梦中来回念叨着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简直就是戳中了所有军士内心中最伤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