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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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堵住了(二)

    在匈奴人的三观里,道德是没有的,节操是没有,下限更是没有的。

    喜欢什么,就抢什么,就夺什么,抢不过给人杀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要是连这去抢、去争的勇气都没有,才要被人耻笑。

    作为上一轮单于之位竞争赛的绝对胜出者,冒顿更是遵循此道,一旦看中了什么东西,就要努力,要拼命,要不要脸,还必须要坚持不要脸。

    说白了,就是只要是他看上的东西,哪怕是有主的,连蒙带骗顺带着明抢,也得弄到手才成。

    可是,他喜欢的女人,要嫁的人,是他的姨夫。

    冒顿觉得,一把明晃晃的弯刀,就这么插在自己的心上了。还不偏不移的,就扎在了心窝子上面。

    有那么一个男人,他牵着你的手,陪着你长大。

    有这么一个男人,他原本是世间最冷酷、最刚硬之人,十几年下来,硬生生的为了你,百炼钢皆化作绕指柔,。

    又这么一个男人,他教你,他养你,他告诉你作为一个男人,什么时候该心狠,什么时候该仁慈,什么时候该宽容,什么时候又该睚眦必报。

    对冒顿来说,左贤王是父亲,也是他感恩的对象。

    他感谢左贤王,不仅仅因为左贤王在他父母都忘记了他的存在的手,把他带回自己家去,好生照料。他更感激左贤王的关心和陪伴,没有让他变成一个偏激、疯狂的人。

    王位失去了,尚且可以夺回来,如果一颗心扭曲了,就和那烂了的苹果一样,虽然外面看上去光滑可人,但是里面却根本就救不回来了。

    而这样的烂苹果,却是王室的特产。无论是东胡,还是月氏,还是匈奴,王庭里的一个个王子、公主看上去都是光鲜亮丽的很,但是心里却污浊不堪。

    所以,冒顿经常觉得自己真心是个很幸运的人,因为他没有长成一个表里不一的烂苹果,而长成了一颗洋葱,里里外外都是一样的混蛋。

    想到此处,冒顿觉得自己的心脏开始不住的收缩,如果真的有一把刀插在他的心口的话,那这把刀应该是冰做的。冷的要命。

    杀……杀掉他姨夫?不,他做不到,他不能这样做!那可是把他养大的人啊。

    可是,就这样和自己喜欢的人失之交臂,然后看着她和另外外一个男人卿卿我我,他却什么都不能做?!!那还不如直接给他一刀来的痛快呢。

    杀,还是不杀,该给自己姨夫一刀,还是该给自己一刀,这真是个值得深入思考研究探讨的好问题。

    冒顿的心里是一场又一场的龙卷风吹过,阿狸却已经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算一个绿茶婊了,或许自己干脆就是想多了,人家就是随便一问。

    毕竟,无论是她,还是庄篱,都只能勉强归纳到“秀丽可人”那一个类型,和“倾国倾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没有什么太大关联。

    为了分散一下注意力,阿狸已经站起身来,去检查刚才那个被打开的大门后面悠长的隧道。

    嗯,应该说,还是挺和谐、挺美好。

    阿狸举起来手里的那把镶嵌着夜明珠的匕首,看着那一地的骸骨,觉得自己的心理素质当真是越来越好了。

    冒顿却不小心,有点想吐。

    妈啊,他最怕这种东西了,他小时候有人给他讲过一个鬼故事,就是月夜的时候,这种骷髅就会听着魔鬼的笛音重新立起,然后跟着那笛音走到魔鬼的城市里面。

    阿狸嘚瑟的一叉腰,道:“这没有什么可怕的啊,看上去都是山羊什么的骨头,真是奇怪呢,那么多年过去了,竟然还没有变成化石。”。

    冒顿却冷着脸,道:“你不觉得奇怪吗?”。

    阿狸:“啊?”。

    冒顿:“就是关于这个洞穴。”。

    阿狸:“呃……是有一点点奇怪,说墓穴,也不像是墓穴呢。倒像是个……”。

    冒顿坐下,用下支撑着脑袋,说道:“这是个祭祀的地方。这些动物,以及那条大蛇,都是被‘它’吃掉的。”。

    阿狸:+——()*()&*()……&%*……*)&()*)

    “它是谁?”,

    冒顿说:“草原上流传着各种传说,其中最神奇、最恐怖的就是关于吃人的妖塔的故事。”。

    阿狸咽了一口口水,默默的用袍子裹住了自己。

    冒顿接着说:“吃人的妖塔和我们在上面看到的独目巨人是一体的。据说几千年前,这片草原和更远处的高山地区都是由一个独眼的巨人统治的,他建立了强大而神秘的地帝国。而他的军队之所以无往不胜,就是因为他有一种神赐予的武器,就是一种吃人的怪树。这种树长着丝绸一般艳丽的叶子,在人靠近的时候,那艳丽的叶子,就会把人的身体卷裹主主,几天之后,叶子再打开的时候,人就会化成一堆白骨了。”。

    阿狸脑补了一下,心道:哎,这树木不就是植物版的吃人僵尸吗?!!

    冒顿又接着说:“据说匈奴人的祖先,也就是一个小部落首领的儿子,偷偷的掌握了铁的冶炼方法,用铁做成的箭镞,可以射穿这种树的枝干,让它在瞬间死亡。那个独目巨人的帝国在一夕之间瓦解,但是他临死之前,特地建了一个黑色的石堆,把最后一批吃人的树木埋在了底下,期望以后可以有机会东山再起。我们刚才看到的只巨蛇的骸骨,和那些牲畜的骨架,估计都是被吃剩下的。”。

    阿狸瞪大了眼睛,问他:“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么说?我们一直在那个吃人的妖怪肚子里面呢?”。

    阿狸赶紧伸出手指,看了又看,确保自己还是全须全尾儿的,没有什么零件被那传说中的妖怪吃掉了。方才放心。想来即便真的有那种吃人的怪树,几千年过去了,它也该死的不能再死了,成一段干巴巴的老树皮了,哪里还有力气吃人啊?

    冒顿却看着她,心想:当然是骗你的,骗你的。只是如此荒诞的故事,想必你可以记着很久罢了。这样,你每次讲这个故事的时候,自然就会想起我来了。而且,要是可以,我真希望自己就是那吃人的妖树,把你的血肉一口一口的吃完了,看你还能不能去喜欢别人了。

    冒顿觉得自己嘴里在发苦。真是的。……为什么这么苦呢?明明刚才吃的东西,都很甜啊。

    他喜欢的人,深深的喜欢着别的人。他所有的聪明,所有的狡猾,所有的勇气,他所有的一切,都派不上一点用场。这世上,哪里会有比这更苦涩的事情?!

    阿狸却轻轻的咳嗽了一声,道:“你想不想,去这里面看看?”。

    好吧,没错,阿狸想,她就是又作死了。可是她真的好想去看看啊。

    人为什么喜欢盗墓的故事呢?还不是因为现实生活太无聊了,需要点惊险、刺激。何况,盗墓是多么满足人类不劳而获而且还有附带的奖品?!

    其实,也不光是为了钱,还有盗墓这个事情,真的太好玩了,就跟通关打boss一样,很容易上瘾。

    冒顿何尝是个安分的主儿?他心里早就百爪挠心,想去顺着地道探个究竟了,但是他却偏偏不动声色的说:“不去,这万一这洞会吃人可怎么办?”。

    其实,他纯粹只是想跟阿狸唱一下反调而已,因为他发现阿狸遭到反对的时候,两只眼睛就会瞪的圆圆的,就跟他的那两只豹子要发起攻击的时候一样,当真是格外的有意思。

    阿狸:“这洞怎么会吃人呢?我们刚才还看到一只老鼠从这里钻出来呢。如果真的能吃人,自然也放不过老鼠来的。”。

    冒顿冷笑了一声,很高兴的看到阿狸气的眼珠子瞪的更圆了,而且可能是由于光线的问题,里面还有两道疑似是猫弧的线。

    “要是她的眼睛是两颗猫眼石就好了,我一定要剜下来,镶嵌在我的马鞭子上。”,冒顿想到。

    冒顿是不相信什么“爱是无私”,“爱是成全”那一套的。爱一个人,本来就是要狠毒的,是要有心机的,除掉一切其他的可能性,把心爱的人囚禁在自己身边才成。这一点上,他那没良心的老子做的可比他姨夫要干脆果断的多了。看上哪个美人儿,也不管人家有没有婚约,乐不乐意,强抢回来再说。

    按理说,他老子这种做法是要遭到天打五雷轰的。可惜,人家活的相当的滋润。抢过来的妹子刚开始都是哭哭啼啼,后来都是喜笑颜开。无他,他那老子虽然不够专情,但是绝对是个不会为难女人的主儿。何况对身边的女人出手又大方的很,又向来一碗水端的很平。给这个阏氏置办了一条宝石链子,其他的阏氏就全都有一份。那些妹子在王庭里吃好穿好,又不用干粗活、累活,也不会受人欺负,日子久了,自然就变得心甘情愿了。

    按这个道理说,就不要想着爱一个就要成全她什么的。你怎么又会知道她中意的那个男人会对她好,会供着她锦衣玉食、衣食无忧,会在有麻烦的时候冲出去护着她?喜欢的人,还是放在自己手心里比较安心。

    好吧,关于这个问题,冒顿有点头疼。雄性动物都是以自己的父亲为参照物的。就像小狮子会跟着父亲学习如何维护领地,如何照顾好家里的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冒顿成年后的一切杯具来源,就是他有两个老子。一个是他那管生不管养的老子,自私,贪婪,但是却把自己照顾的很好,事事称心如意。还有一个就是他那平等而博爱的姨夫,菩萨心肠,就差把自己的中衣都拿出去布施了。所以,每当他要做什么重大抉择的时候,他脑海里就会出这么两个形象,开始彼此拉扯。

    所以,爱一个人的时候,是应该满足自己占有的私欲,还是应该忘我和成全,还当真是个很难以回答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