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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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最囧盗墓(五)

    说了那么多,最后划重点,就是:要脸皮够厚。就当自己的脸皮呢,是那做帐篷用的羊皮,就算是冰雹砸下来了,也得把它给反弹回去。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选了一个阿狸会喜欢的话题:就是撒库亚伦和她那情郎的事情。

    果然,阿狸对这事儿的关注度还是挺高的。她深深的怀疑,自己其实是不是会间接拆散这对有情人呢?毕竟撒库亚伦的情郎是个长期生活在野外的人,和动物没什么区别,突然回到人类社会,真的能够适应吗?

    别人可能觉得这野人小哥儿过的日子太苦了,可是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来的人,阿狸却觉得这小哥儿过的日子太幸福了。农妇,山泉,有点田。这是多少现代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啊,不用理会人世间的蝇营狗苟,还吃得饱、穿得暖,多滋润的小日子啊!

    冒顿倒不是这么认为的,他说道:“这话就不对了,两个人既然在一起了,就免不了遇到各种困难,既然有困难,就得一起解决,解决了,也就没事儿了。”

    冒顿这话却也不是瞎说的,他得亏从小没养在他那个就知道哭天抢地的亲妈和就知道花天酒地的亲爹跟前,而是从小跟着他姨夫,那位左贤王大人。这左贤王和右贤王,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跟对模范夫妻差不多了。

    其实,左贤王和右贤王一直都有那么一点过节。而二位每次一吵架,就得翻这笔旧账,导致冒顿的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就是当年年轻的时候,这左贤王和右贤王都是难得的俊杰,好汉稀好汉,英雄稀英雄,这二位好的都穿一条裤子、盖一床被子了。

    谁知道,半截出来个幺蛾子,就是右贤王他妹妹娴夫人一定要嫁给左贤王,可惜左贤王喜欢的却是冒顿他小姨。右贤王为了这事儿,巴巴的拉下脸来,和左贤王说了好几次。何况,这桩婚事儿也不算是委屈了左贤王啊,那娴夫人虽说不是一等一的美人,但是也算是端庄娴雅、出身高贵啊。

    但是啊,这左贤王就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了,同冒顿他小姨说好了只娶一个,就是只娶一个,死活都不肯再松口了。最后右贤王的妹妹娴夫人就在闺中一晃晃到了二十七八,最后成了不嫁之女。娴夫人本人其实并不把这放在心上,横竖她虽然没有结婚生子,但是过的也很是滋润。因着她在草药上极为精通,所以匈奴上上下下没有敢对她不敬的。她呢,又继承了母亲当年的陪嫁,手头颇为宽裕,所以每天除了钻研草药学之外,就是打猎、酿酒,没事儿再让底下的侍女唱唱歌、跳跳舞,比起那些嫁了人的贵妇要舒服顺心的多。

    可是,右贤王身为兄长吧,总是有点心疼妹妹的。这一心疼呢,可就麻烦了,他总是变着法的要给左贤王脸色看。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右贤王虽然很是严厉,但是却是从来不会耍手段、给人穿小鞋的。所以,每次二位见面的时候呢,右贤王都憋着不说话,若是左贤王想同他说话,右贤王就把脑袋扭到另外一边去,全当是眼前没有这人好了。

    日子久了,这麻烦也就来了。这左贤王和右贤王如同单于的左膀右臂,是要做事,要做实事的。他二位总不说话,肯定是不成的。所以,右贤王只好在众人的期盼中,勉强的开口了。

    而经常被这二位抓了当做传话筒弄的冒顿最后也发现一个经典规律,就是他这一男一女,一男一男,一女一女想要看对眼了很容易,就跟在秋天的草原上点把火一下,想拦都拦不住。可是,这把野火也总得要有烧完的时候吧?这时候就得看二位能不能有为对方奉献牺牲的精神了,要是都太自我了,那这日子就肯定是过不下去的。

    所以,在王室的婚姻里,一开始两个人是不是看对方顺眼,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二位得要知道,自己结婚不是为了自己痛快,而是为了共同的一个政治目的。

    冒顿最后总结说:“这做个不恰当的比喻,这夫妻啊,就像是匈奴那左贤王和右贤王一样,纵然有千万个看对方不顺眼的,还是得为对方多着想着一点,齐头并进,这日子才能过的好。”

    阿狸冷哼了一声,可没人告诉她这日子是这么过的啊。她想着的婚姻生活,就应该是小俩口看对眼儿了,就在一起,衣食无忧、没有啥烦心的事儿,找个无量洞、神仙居之类之类人迹罕至的地方一住吗?!

    好吧,冒顿说的其实是皇室婚姻的典范,而阿狸说的是故事脚本里的神仙眷侣。冒顿说的那种婚姻,重点是在维护国家的统治,即政治利益高于一切。而阿狸说的那种婚姻观则是偏重于婚姻双方的感受,只能说是价值取向的问题造成不同的婚姻观而已。

    但是,重点在于,冒顿终于给了自己一个理由,放过了自己。

    看,并不是所有人的爱情都是这么悲剧,这么飞蛾扑火的。不是还有他姨夫和老师这个样子的~政~治~拍~档~吗?!可见,世事无绝对,不用总抱着一种那么绝望的心态。

    这世界上啊,有的爱情,就像是一匹华丽的绸缎,而岁月则是那锋利的剪刀,一刀下去,慢慢的把缎子割成了零碎不堪的布头儿,还跟你说,这就是裂锦的声音,好听不?

    可是有的爱情啊,就是那在肥沃泥土里埋下去的种子,看上去不起眼,但是一个春天过去,就算长不出什么五颜六色的花儿来,也能有根儿碧绿青翠的小草啊。所以,还是不能一竿子都打死了啊。

    但是,阿狸很快反应过来了,一扭头,眼睛睁大了,看着冒顿。

    冒顿心道:不好,她不会猜出我是谁来了吧?!

    阿狸的脸又靠近一寸。

    某人默默的往后挪了一寸。

    阿狸又靠近一寸。

    某人又默默的往后挪了一寸。

    阿狸再次的靠近了一寸。

    某人咬了咬牙,心想想亲就亲吧,虽然我吃亏吧。

    就在这时,阿狸却深情的看着他,两只眼睛快冒出桃心来了,一个字又一个字颤悠着说:“你~认~识~左~贤~王~啊~?”。

    好嘛,连那个“啊”字都是九曲十八弯的。

    一想起自己男神,一想起自家男神纤细修长的好身材,一想起自己男神传说中穿衣显瘦,脱衣有肉,阿狸的鼻血就都那么留下来了。

    呃,好丢脸啊,阿狸赶紧往自己的袖子里面摸了一摸,还好还好,还有一块手绢在。

    啊,收起这块手帕来,上面的花纹叫什么来着,好像是……什么什么金雀花来着。反正听说是种很实用的花来的,不仅皮实好养活,而且花朵也可以做为药材,活血祛风,专治头晕和肺虚久咳。

    啊,这种花,简直就是她家男神左贤王的代表啊,又养眼,又善良。难怪男神的衣服上都是这种花的花纹。她上次去那个西域的小集市的时候,竟然让她找到了一块一模一样的布匹。但是重点在于,那布匹的颜色是很华贵的深棕色,只适合三十多岁的男子用,而且还得是那种一出场就是“233333我好有钱我好帅”的那种中年美大叔,所以阿狸最后只让店家裁下来一个边,给她当手帕使。

    啊!这也算是她爱豆的周边了吧!话说,她男神长得那么帅,说话那么温柔,应该在匈奴也有不少迷妹吧。等四月份她过去的时候,立马就把她男神的粉丝都组织起来,然后大家天天一块的出漫画和周边。

    冒顿看着阿狸一脸幸福的捧着手里的那块手帕,只是觉得有人用铁锤在他脑袋上狠狠地砸了一下。!

    他~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冒顿一只手抓住自己的前面的衣襟,一枚狼牙做的装饰品挂在他脖子上面,此事感觉,简直就是那死去的老狼王又活过来了一般,正在用狼牙扎着他的心脏。

    他不会,是喜欢了他姨夫的女人吧?!!

    苍天啊,他这命,也不好的忒过分了一些吧?!!

    他这才刚刚把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现在跟他说这个,是想看看他的心到底是不是肉做的,扎下去会不会流血吧?!

    不不不,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巧合的事情,他一定是想太多了。何况他姨夫不喜欢这一款啊,他姨夫看上的妹子,怎么也得长得再好看一点吧!绝对不会是阿狸这种类型的。

    阿狸却实在忍不住了,又开了一坛子的酒,开始认认真真的研究他们所在的这个山洞的由来。可惜,她最后发现,这里当真是空的,除了这几坛子酒之外,就没有什么太稀奇的东西了。只好颓然坐下,把酒坛子递给了冒顿,冒顿也顺着喝了一口。这坛酒却不是葡萄酿的,而是用稻米酿制的,在西域少见的很,他多喝了两口。

    阿狸冥思苦想半天,最后终于明白了:“我觉得,这很有可能就是夏桀的某位王子的墓穴了。他可能就是你们匈奴人的祖先了。”。

    冒顿挑了挑左边的眉毛,身子舒服的向后靠了一下,笑道:“欧?”。

    冒顿其实对自己民族的历史并不太了解,因为匈奴人生存太艰难了,没心思弄那有的没的,但是听听别人说自己民族的起源,也不失为一件好玩的事情。

    阿狸蹲下,坐在离冒顿不远的地方。将夏桀的事情娓娓道来。因为怕冒顿会听不懂,所以都是用的最简单的词句。

    夏桀是夏朝最后一任国君,据说性格比较残暴,而且生性好色,他宠爱一个叫做妹喜的妃子,其实还算正常,但是比较不正常的就是,他还宠爱一个人首蛇神的少年,据说经常会在众人面前和那少年行苟合之事,为人所不耻。且生活骄奢淫逸,喜欢建造高楼宫阙,酒池肉林,又喜纵猛虎于市井之中,欺凌百姓。

    而后来,各路诸侯不满夏桀的统治,纷纷起来反抗,夏桀也就被放逐了。据说,他的某个儿子向西逃亡,然后就成为了匈奴的祖先。

    冒顿笑道:“所以,你觉得这个坟墓和夏桀或者他的那个儿子有关?”。

    由于对方笑得太过欢畅,阿狸顿时脸红了,她也知道,仅仅凭蛇形的徽章和印记就如此推断,自己这样的解释真的有点牵强附会。但是在那么遥远的时期,除了王族之外,谁又会给自己建造那么奇特的墓穴呢?

    冒顿又笑道:“是不是其实都没关系,但是我只是想说,你好像是弄反了。”。

    阿狸:“啊?”。

    冒顿往后靠了一下,接着说:“中原的墓穴我是没有见过,但是匈奴贵族的还是见过一些的。一般都是把贵重的东西放在里面,然后门口会有机关看守。”。

    阿狸心想:没毛病啊。

    冒顿接着说:“我猜想,这蛇形的骨架原来应该是一只巨蛇的,这只蛇可能就是看守这个坟墓的-估计此间的主人知道会来寻他晦气的人太多了,只好找了这么一个帮手。可是这么大只蛇,没人看着却是不成的。那上吊的穿红衣服的,大概就是看着这蛇的巫女了。你看她脚踝上系的铃铛,就可而知了。”。

    “所以”,冒顿特地加了重音,道:“我猜测,刚才我们吃饭的地方,才是这个坟墓的主墓穴,没错,就是刚才你兴高采烈的吃着那只加了很多水果的烤鸡那里。”。

    阿狸奇道:“咦?你怎么知道?莫非你家不但是世袭的厨师,还出过修建陵墓的人才?”。

    冒顿幽幽的说道:“你,难道没发现,咱们刚才吃饭的桌子,是什么花样的吗?”。

    阿狸摸着下巴,想了一想,道:“呃,好像是大红色的一块木板,长方形的,然后红色有点掉漆了,上面画着一条黑色的、盘旋着的大蛇……你的意思是说?!”。

    冒顿说:“没错,这块桌板啊,很可能就是从墓穴主人的棺材上拆下来的。”。

    阿狸:——}——+)*()&*……&%*……()*&)()*——)我有点点想吐。

    阿狸赶紧又把那手边的酒坛子抱起来,猛喝了两口。

    然后,在经过三天三夜的折腾之后,阿狸终于,发烧了。

    冒顿流汗,心想:骗骗你而已,怎么这么不禁吓啊?!!喂,你快醒醒啊!!!

    于此同时,阿狸那颗找了很久也没找到的避尘珠,终于从口袋的一侧里面掉了出来。然后,就是沙子不断漏下来的声音,随之,就是一扇巨大的石门终于在无尽的灰尘之中,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