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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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地道(三)

    要是换个正常人来,此刻早就应该感觉到对方的杀气了,可是偏偏阿狸虽然智商不差什么,但是偏偏阿狸刚才在三生河里脑子进的水忒多了些,现在脑子里面都可以熬一锅鱼汤了。

    没错,经过那么多天的折腾,阿狸她终于发烧了。

    阿狸一发烧,就如别人喝了烈酒,醉了,就开始进入天马行空模式。

    阿狸道:“我是贩卖军火的。”。

    冒顿默默的转过脑袋来,赠给她一个白眼。

    天下间没有一个贩卖军火的肯那么直白的告诉别人他是贩卖军火的。这妹子不是把自己摔傻了吧?!

    阿狸撅起嘴巴来,她穿越过来之后真的曾经想当个军火贩卖商,可惜啊,就是本钱不够。

    话说那还是刚开始,她把那个吹拉弹唱、在那里学蚊子叫、哼哼唧唧说女人命苦的那个妹子赶走之后,她就开始不断的想法子挣钱。没错,她是来汉代了,随便一个读书人都比她有文化多了,但是那又怎样,人是活的,树才是死的,她很快就靠卖高仿珠宝和玫瑰胭脂挣了一大笔钱。

    但是阿狸内心深处总觉得,卖珠宝和胭脂没有卖军火、武器来的威风。她小时候的人生规划可是成为第一位女性黑社会老大,天天手底下跟着几十号古惑仔,那才叫爽爆了。可惜,事与愿违,阿狸从小虽说算不上体虚多病,但是运动神经也绝对不够发达。最后努力了很久,打人的功夫没练成,嘴炮倒是着实厉害的很,

    冒顿用胳膊怼了她一下,小声说:“告诉我嘛,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无论你是干什么的,看在你那么可爱的份上,我都饶你一命”。这才是冒顿内心的真正想法。

    阿狸小声说:“其实我是卖假首饰的。”。

    冒顿:“啊?!首饰还有假的啊。”。

    阿狸一拍前胸,差点没把自己的伤口给拍成个喷泉。她道:“当然有的啊,我就是按照皇宫里那些首饰的样,做个差不离的货色。就比如,宫里的珠钗用的都是上好的东珠,我就用那种不圆的珠子。我收购过一批细长的骨针形珠子,有的把它们攒成一个雏菊花的样子,有的和银子一起打造成一个玉兰花的样子,卖的可好了呢。”。

    冒顿想起自己的姨母刚开始经商,也是靠垄断西域各国贵妇的首饰。而且老老实实的卖东西是永远都发不了大财的,所以要把一件首饰的价值先大肆渲染一下,然后造个势,都是差不多的。于是随口夸到:“很好啊,可以自己挣金子花可好了。”。

    不好,一点都不好,阿狸想到。光有钱有什么用,要能保护自己才行啊。一手刀子,一手钞票,才是保证她以后能在匈奴王庭过的滋润的保障啊。

    可是,她手里那几个钱,根本就买不了多少武器装备,可真是愁死人了。

    冒顿终于忍不住了,开口道:“你的伤口都不疼的吗?”。

    阿狸:——+)*()*&%*……&)()*他说的好对啊,我竟然无言以对。

    可惜身上在发烧,阿狸根本就懒得抬起手指头来,她懒懒散散的想着,或许阎王很快就能发现这个系统bug,然后把她弄回去了。话说她现在这幅样子也太惨了一些吧,前两天那个好看的巫女小姐姐给她洗干净的头发和梳的美美的小麻花辫现在全都乱成一团了,而且那身好看的白衣服上还染上了血迹,她现在还发着烧,如果不是因为这具躯壳是庄篱的而不是她自己的,她可能马上就要发飙了。要知道阿狸本尊可是个绝对的洁癖,每次去玩卫生间都要赶紧往手上抹香香的护手霜,生怕抬起手来的时候闻不到自己手指头上好闻的味道。

    冒顿谢天谢地,这妹子的脑壳终于按正常思路运转了一次,他赶紧把酒袋子递到了阿狸手边。

    阿狸混沌的脑子里冒出一点清明来:呃,当真很是尴尬。要不要从自己的敌人手里接过食物和美酒呢?

    当然不,不仅不要轻易从敌人手里接过食物和美酒,而且就算从自己的朋友手里接过吃的东西的时候,也要千千万万个小心。这是皇后吕雉经常在信件中告诫她的话。吕雉说可以相信人,但是不要轻易相信,无论对方的立场是你的朋友还是敌人,这才是活命的第一要意。第一次听见这话的时候,阿狸觉得皇后真心是个多疑而狠毒的妇人。可是联想了一下这位历史上著名女性的经历之后,阿狸觉得,皇后真心是个很倒霉的妇人。

    当今的大汉皇后姓吕,名雉。本来是一位大家闺秀,衣食无忧。她父亲吕老太公精通相面之术,认为当时还是个街头混混的刘邦奇货可居,便把女儿嫁给了他。吕雉嫁给刘邦后,基本就没有过上一天的好日子。先是刘邦反秦,吕雉作为家眷被牵连,打入囚牢之中,被看守人虐待。后来刘邦势大,和西楚霸王项羽争夺地盘,在一次逃亡中,吕雉和儿子刘盈沦为阶下之囚,好几次差点就送命。等后来终于平安返回刘邦身边的时候,那刘邦身边已经有了好几个新宠,戚夫人也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当时的吕雉历经磨难,颜色上自然无法与那些年轻貌美的侍妾媲美,也就被刘邦冷落在一旁。如果不是靠着过人的才智和心计的话,吕雉也早就死了八百回了。

    书归正传。信任啊,多么神奇的事物,你把它交到对方手里之前,最后还是想一想对方会不会用它来反过来捅你一刀。

    捅就捅吧,阿狸心想,吕雉是吕雉,她是她。生生死死也就是这么个意思,何必天天蝇营狗苟,一万个小心谨慎,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咕咚咕咚”,阿狸也喝了两口。

    其实阿狸素日也是喝酒的,不过后宫里的酒都是玫瑰清露、芙蓉醉雨之类的,一味的香绵温软罢了,并不是很中她的意。这人生在世,就要喝最烈的酒,用最快的刀,爱最美的人。人生至此,方才无憾。所以,她不饮酒,不是因为不喜欢喝酒。而单纯是因为没有碰到可心的酒罢了。

    “这酒不错,够烈。”阿狸评论,说完之后哈哈大笑,很是豪气。

    凭他什么伤心,我自是潇洒自在,人生在世,若是总如此凄凄惨惨切切,又有什么趣味?!

    冒顿:+————+——()**&%*……()&)*本大大大大单于是让她用烈酒给伤口消毒,谁让她酗酒来着?!!

    阿狸的想法很是简单,她每次能到阴曹地府,都是因为自己晕倒的缘故,估计要是喝醉了的话,很快就可以见到白无常,然后把自己送回现代去。

    果然,喝晕了之后,她又成功的来到了三生河畔,白无常正点着灯等她回来呢。

    白无常一见到她的影子,立马高兴的跳起来,头上来个鼓鼓的发包一颤一颤的。白无常扑上来道:“你个死鬼,可舍得回来了呢。”。

    阿狸用两只爪子抱着她的脸,道:“说这种话,也不怕你家老头那个黑无常听了,以为咱俩有一腿的。他那一琅琊棒下来,我可真心受不了。”。

    白无常手高高抬起,才拍到阿狸的肩膀,笑道:“我跟你讲,你刚才是掉进三生河里了,背里面的怨气侵扰。”。

    阿狸道:“可我只是获得了庄篱的回忆。”。

    白无常一摊手,手腕上的粉红色丝带飘啊飘啊的,很是可爱,就和一只在耳朵上绑了粉红*结的白兔子一样。

    白无常说:“没办法的事情啦,你被怨气感染之后,庄篱那些不开心的记忆就会和你自己的记忆融为一体。”。

    阿狸流了半滴汗,心想那么讲的话,庄篱妹子这是十几年来几乎就没有啥太开心的时候了。

    白无常拉着阿狸,笑盈盈的说道:“来吧,我们快走吧。我原来以为得等到你下次睡着的时候才能上去把你的魂勾下来呢。”。

    上面的世界还是春天,然而阴曹地府都已经过冬了,冰凉的风拍在脸上,阿狸很是想念自己在上面的那件暖和的大氅。

    唔,不过回去之后,那件大氅也不是她的了。

    哎,说到底,她其实并没有什么做和亲公主的素质,也没有什么当战神的条件,她这几个月来,过的浑浑噩噩的,

    最可惜的是,她永远都无法像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当个穿着白色斗篷、骑着骏马、腰间挎着弯刀、纵横大漠的女强盗了。

    现代固然什么都好,什么都有,就是总是少了那么一点原始的血腥。被拘泥在城市的金刚水泥里,天天都要做出个端庄淑女的样子,当真是无趣的很。

    白无常在前面执着一盏漂亮的孔雀琉璃灯,阿狸跟在后面,一幅吊儿郎当的样子,在那里轻哼着墨明棋妙组合的名作《古龙群侠传》中最精彩的一段。

    正所谓,“人说江湖浪涌最多无畏的人,来三钱热酒买我的心魂,叫山川颠倒,叫地裂天崩,这天地我来撑,快平生。”。

    这段阿狸翻来覆去,不知不觉的就唱了好几回。虽说她在这个世界只是呆了一个多月,却好像是过了一生一样。这一生,却浑浑噩噩,碌碌无为,连答应言言那个小姑娘的事情都没做到。

    借用小说里她最喜欢的一个妹子的一句话,“这辈子没活好,很糟糕”。

    无论是唐晚樱,还是庄篱,都喜欢给自己画地为牢,弄很多的条条框框,临到要走了,方才知道,该挣的,自己一样都没争过。最烈的酒,想喝,又怕醉。想喜欢中意的那个人,又怕伤心,就一味的藏着掖着。

    没意思,没意思,实在是太没意思了。

    白无常却突然回头问她,道:“这曲子叫什么?”。

    阿狸:“《古龙群侠传》啊。”。

    白无常道:“我还以为只有男孩子想当侠。”。

    阿狸:“咦嘻嘻嘻嘻,我才不想当大侠呢,大侠太麻烦,我相当里面的坏人,只手遮天,把所有人都玩弄于鼓掌之中,天天吃最好的,喝最好的。谁敢打我一巴掌,我就灭了他全家。男的都成为奴隶,女人就都卖了。”。

    白无常呵呵呵呵呵呵了一阵,才说道:“反派也需要智商啊,亲。”。

    阿狸沉默了一下,觉得人家白无常说的很有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