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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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地道(二)

    就在这时,冒顿鬼使神差的和阿狸说了一句傻到让他后悔终生的话:“你……饿不饿?”。

    阿狸听了此话,竟然觉得无言以对,下巴差点就掉地上了。合着,这匈奴的少年是刚才把脑子摔傻了吧?!

    冒顿心里也在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啊,这脑子啊,肯定是摔坏了哎,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复原了。

    如果,阿狸回答他一句不饿,他肯定会在心里别扭半天。心想着她定是很讨厌我,要不怎么会连吃的东西都不乐意从我口袋里拿。要是阿狸回他一句饿了,他更要尴尬,因为他随身的袋子里,只有一块很小的奶羊饼和刚才顺手放进去的蛋黄酥。他们刚才一通的折腾,这奶饼和蛋黄酥估计都压成碎末了。

    阿狸把手松开了,两手抱着双膝,坐在地上,一头长发早就散了下来。万幸对面那个匈奴人不是个多嘴多舌的,要不她真就要发疯了。

    她坐在原地,尝试着把思路滤清了。

    在三生河里,庄篱的记忆就像那冬天的冷雨一样,一点一滴打在阿狸的脑海里面。搞得她到现在还在浑身上下的起鸡皮疙瘩。

    哎,情之为物,当真苦的很。庄篱对刘盈的这一点爱意,也是苦涩的很。

    守着那点哎,生怕被人知道,生怕被人看清,更怕被人耻笑。

    不过这也有些好处,就是阿狸对庄篱的过去有了更多的了解,方便她应对一些事情。比如……

    比如庄篱在她穿越过来之前,曾经杀过不少匈奴人的事情。

    庄篱最后的记忆片段很是血腥,很是恐怖。画面里,遍地躺着的,全都是尸首不全的匈奴人!!!

    阿狸想到此处,觉得脑袋都要大了几圈。一想到对面就是个匈奴高人,她的脑袋就更大了。她整理了一下记忆片段,大概知道了,自己应该当初是拿着刀,逼着平城的守卫,给了她五千精兵和不少的公牛,然后直奔白登山救了刘邦出来。

    由于,这一路上她都是硬着头皮冲过去的,所以死掉的那一路匈奴人,估计也都是她杀的。

    苍天啊!!!刘邦这个老不死的,这个恩将仇报的东西,明明知道庄篱当时为了救他脱险而杀了那么多匈奴人,为啥竟然还要庄篱去和亲啊?!他是恨她不死吗?!!

    阿狸在内心默默的拿着小钢针扎了刘邦一千一万遍,都觉得不够解气。她一定要想个办法出来,绝对不能嫁到匈奴去啊,她可不想被匈奴人千刀万剐了一些心头之恨!

    小蝙蝠随着阿狸的动作而来回颤抖,觉得自己的命当真不太好。

    嘤嘤嘤,它要回家找麻麻!!!

    冒顿其实很想告诉阿狸,她最好赶紧处理一下伤口,因为他的那一刀其实划得还真够狠的。但是由于那一刀划伤的位置,他又真心不好意思开口,生怕阿狸以为他有别的什么想法来着。

    就在这时,一群小小的萤火虫不知从哪里,飞了过来。萤火虫飞到近前,阿狸才发现,原来对面匈奴人的眼睛,竟然是很好看的墨绿色。

    而那个匈奴人的眼神……当真是如泣,如怨,如诉。

    咦,这是啥样的眼神啊,搞得像个怨妇一样。

    阿狸干咳了两句,决定说点别的话,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她说道:“咦?好奇怪,你并不是纯正的匈奴人吧?匈奴人的眼睛,都是深黑色的呢。”。

    冒顿有点委屈,因为阿狸那么久都不吭声,没有搭理过他一句。他摸了摸脸,心想这话其实也没错,因为匈奴单于的妻子来自于西域各地,所以他祖上好几代就开始混血了。

    但是,一说到这双眼睛啊,冒顿就有点泛酸。

    这是他那薄命的母亲传给他的眼睛。

    哼,都说女人长得越美,出身越高贵,下半辈子就一定过得越好。其实哪里是这样。

    冒顿没有回答,阿狸就觉得有些尴尬。或许,人家其实并不太想搭理她来着。

    毕竟,谁想和刚才还想着要掐死自己的人说话啊?!

    其实,阿狸也只是想有个人和她说说话而已,毕竟,她觉得庄篱的记忆和她自己的记忆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实在太混乱了,也太头疼了。

    谁知,就在这时,冒顿却先开口了,说:“前两天,我的马死了。”。

    呃……这话说的,当真是文不对题的很。阿狸再次怀疑,她这个脑子有病的主儿,终于又碰上了一个同病相怜的人。

    算了,横竖大家都是病友,就听一听也好。

    冒顿靠着一块石头,用手拨弄着萤火虫。小声说,前两天,他马厩里最好看的那匹宝马死了。

    那是一匹老马了。冒顿刚出生的时候,正是那匹马风华正茂的时候。它浑身的毛都散发着珍珠一般的光彩,跑起来的时候,简直就是浑身上下都在发亮。草原上的人都认为它是从天上跑下来的白龙,崇拜的不得了。

    “我当时,只有这么一点大,走路的时候还摇摇晃晃的,走到那匹马面前。它可神气了,看都不看我一眼。可是每每到了最后,还是会心软,然后别扭的弯下身子来,让我上去。等我坐稳了之后,方才把我托起来。”。

    冒顿说到这一段的时候,墨绿色的眼睛又发出一点亮光来。

    他其实对自己的父母没有太多印象了。他那个没良心的老子,大多时候和各种各样的胡姬在一起。她们的皮肤都和牛奶一样白皙,头发和眼睛的颜色各异,反正都是很美艳、很性感、很大胆的样子。他母亲大多时间在没完没了的给佛祖上香,乞求自己的夫君可是回想转移,并不会分多少的注意力给他。

    他童年快乐的回忆,大多和那匹马有关系。每次,他坐在马背上,都会幻想着自己有一天长大了,可以骑着这匹威风的大马,把看到的每一寸土地,都变成自己的牧场。风吹草动,白马嘶鸣,正是他最得意、最欢快的时光。

    可惜,等他长大了的时候,这匹白马也就老了,只能略带暴躁和忧伤的呆在马厩里。冒顿还是回去看望它,耐心的说一些奉承它的话,就像是儿子去看望逐渐年老的父亲一样。

    可是白马依旧不开心,它想上路了,回到天上去。

    它觉得,自己要永远那么骄傲,那么好看才行,不要跟别的老马一样,无奈的伏在马厩里,吃着软踏踏的草料。

    它上路的时候,一双眼睛又骄傲,又明亮,就和它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

    它死的时候,冒顿的右眼流出了一滴眼泪,不知是欢喜,还是伤心。

    其实,冒顿说的时候,阿狸都在走神儿,因为冒顿的汉语说的不甚流利,有的发音还不准。但是,她觉得自己走神儿的时候,有个人在耳朵边上这么碎碎念,也真的不错。她其实已经开始感觉到伤口的疼痛了,可是问题是,她并没有学过包扎和医疗。庄篱的buff里也没有这条,因为庄篱是妥妥的攻击系,对治愈系的事情根本不在行。

    好吧,阿狸想着,那自己也说说自己的马好了。

    阿狸说:“我家的马,叫‘破军’,是一只顶天立地、英姿飒爽的的马。”。

    冒顿的脸突然绿了一下,“顶天立地,英姿飒爽”的马?是什么马?!

    阿狸解释道:“就是我家破军有个毛病,爱路见不平,拔蹄子相助。碰到渣男,就会一只蹄子踹过去,然后用蹄子踩住人家的脑袋。啊,你知道渣男是啥不?就是对自己媳妇儿不好的男人。”。

    冒顿下意识的抱紧了自己。又扬起脑袋,看了看趴在一旁的破军,有一点点的心虚。说真的,他在王庭里也有很多妹子,他每天都嫌弃人家不干活,还要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那他是不是也算是渣男呢?!

    呃,其实,也不算吧,他从来都没找她们收过钱啊!按理说,她们在他的王庭呆了那么久,也应该定期给他交几只牛啊羊啊的当饭钱啊!

    所以,他绝对不是个渣男,相反,还是个宽厚而大度的好男人呢!

    冒顿把一颗七上八下的心,就那么放回了肚子里面。任凭破军不怀好意的在一旁磨着自己的蹄子。

    阿狸看着萤火虫,想起破军还是她十五岁的时候,那皇帝刘邦送给庄篱的礼物呢。女子十五岁及笄,此后就算成年了。皇后在那时送了庄篱一盒子的精致发簪子,其实庄篱对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就一般般。倒是一向都不带看她一眼的皇帝刘邦,让人牵了一匹很有街头流氓老大气质的马来。

    破军的性子不算很好,说真的,平常沉默,关键时刻又太有主意,太过桀骜不驯,不适合当军马。可是,她就是喜欢破军这我行我素的性子,好像总在心理上补偿一点对自己的亏欠一样。

    萤火虫越来越多,阿狸才发现,它们好像在跳舞。

    冒顿却知道,它们……是在求偶。

    春天,本来就是万物交配的季节。

    冒顿不喜欢汉人的原因之一,就是觉得他们太虚伪了,明明喜欢一个人吧,但是还不肯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其实喜欢一个人很羞耻吗?

    冒顿认为,作为一个人男人,喜欢金钱,喜欢权力,喜欢名望,喜欢武力,为什么就不能真心喜欢一个人呢?为什么对所有东西都可以执着,偏偏就是对着自己心爱的女人不执着呢?就像他们匈奴,那刚成年的小男孩都知道为了喜欢的小姑娘摔跤打架呢,就算输了,又有什么了不起的,练好了本事,重新再打就是了。终有一天,要把心爱的妹子抱进自己的营帐去。

    想到此处,冒顿又默默的在心里唾弃了自己一下,知道这道理有什么用?你倒是做啊!

    冒顿觉得自己的的耳朵都有点红了,干脆拿起酒袋子来,喝了好久口冷酒,才觉得好些。

    听着对面“咕咚咕咚”的声音,阿狸却忍不住有点想笑,早就听说匈奴人豪饮,酒袋不离身,果真如此。

    冒顿又开口问:“你到底来匈奴,是做什么的?”。

    一时之间,空气中的萤火虫似乎都被他隐含的杀意冻结住了。

    再旖旎的心思,在现实面前,也总是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