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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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节、谜底(二)

    阿苏激动万分的说,他深深的、深深的怀疑,此处就是传说中商纣王的宝藏。

    他又兴高采烈的一把握住阿狸的手,道:“同志(没错,‘同志’这个词也是阿狸教阿苏的),我们立功的时刻到了。虽然你看起来像腐朽的资产阶级家的大少爷,但是,你也是个很能打的腐朽的资产阶级家的大少爷。让我们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阿苏说到此处,下意识的高高的举起了手中那已经被砸成片片的青铜器皿,说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阿狸默默的擦了擦额头的瀑布汗,心想:骚年,比起来,你才像是穿越来的人,好伐?!

    不过,话说到这儿,阿狸近距离的看了那青铜片片半盏茶的时间,又默默的把那青铜器从阿苏手中拿下来,沉默了半秒钟。

    阿苏一阵窃喜,心道他就知道白二看上去虽然又白又二,却是个爱折腾的主,怎么会放弃那么有高难度挑战的事情呢。

    最终还是用了一种比较委婉的方式告诉这孩子真相:“这……是秦代的物件,还新的很。”

    说完,阿狸就叹了一口气,心道阿苏还真以为自己是玛丽苏剧的女主啊,随便上哪儿都能开启绝世宝藏的大门啊?

    阿狸接过那青铜片,把上面的文字细细念给阿苏听。

    应该来说,这是个无聊、老套而忧伤的故事。

    这片林子确确实实是个坟墓,而这位死去的夫人姓嬴,名叫越姜,是秦二世刚继位的时候送到匈奴的一位皇族宗女。

    不过那时,中原和匈奴的关系可是掉了个个儿。

    那个时候,正是中原兵力最强之时。秦朝铁骑,所向披靡。秦始皇同意中原之后,曾命大将蒙恬率军三万北击匈奴。当时匈奴的首领是现在匈奴王的亲亲亲亲亲亲亲爹,名为头曼。

    呃,这个头曼单于虽说是冒顿他亲爹,一般的有野心,一般的没素质,但是能力和心计上却差的忒远了。三下五除二,就被国民偶像蒙恬蒙大将军给收拾了。秦军收复了套内失地,将匈奴又赶回到他们的老家,重新以阴山山脉为两国国界。后,蒙恬又奉始皇之命,北驻长城,将燕、赵、秦北边的长城修葺连接,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就此出现。始皇陛下有生之年,匈奴不敢再越雷池半步,乖乖的躲在阴山后面放马牧羊。

    不过,这亲事可不是秦始皇结的,而是他那倒霉儿子-秦二世,胡亥下的旨意。等秦始皇“嘎嘣”死了,他那败家的儿子胡亥登基。胡亥自是没有自家老子的本事,赵高就出了个馊主意,让他送几个漂亮的宫女去匈奴,说是这女人枕头风的威力比得上千军万马,胡亥自己就是个醉死在酒色里的东西,自然觉得此话甚有道理。但是吧,太好看的妹子他又舍不得,想留着自己享用,于是就挑了一个嬴氏族中最为姿色平平的妹子嫁过去。

    越姜姑娘记载了自己的出身-她爹就是掌管祭祀相关事宜的官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造青铜器的行家里手。

    看到此处,阿狸不禁表示,胡亥果然是我辈中人啊,江山万里可以拱手相让,美人却是万万让不得的。不过,这越姜妹子一定也是个很胆小又略微有点自卑的姑娘,要不怎么会非得提到自己相貌平平的事情呢?

    阿苏却一敲地面,表示对阿狸画错了重点的行为万分不满,他道:“白二兄你还真是多愁善感的很啊,白二兄以后就改个名字,叫“白愁非”,可好?!”

    阿狸脑门上出现了三道黑线,表示不好,一点都不好。“白愁飞”是温瑞安笔下经典的反派人物,恃才傲物、潇洒脱俗,可惜却是个十足十的白眼狼,最后竟然为了荣华富贵而弑兄叛友,改投番邦,为天下英雄所不耻。

    不过……说到这儿,白愁飞在小说里……好像就叫“白二哥”啊!

    苍天啊!老子竟然就那么选了个汉奸的名字!

    阿狸越想越心塞,不香的鱼干就那么铺天盖地的迎面而来。眼看着她这就要嫁到匈奴去了,万一有一天被匈奴人逼迫,干出了什么对不起千千万万汉族同胞的事情,岂不是也要同白愁飞一样:千古流芳自是没有份了,遗臭千年却是理所当然的。

    阿狸默默咽了口口水,心道以后“白二”这个名字是绝对、绝对不能再用了。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还是赶紧回到正题吧。

    根据越姜妹子的记载,她并不是他杀,而是自杀,原因就是……出轨。

    越姜妹子在遗书中叙述,说她带着自己的一百多个侍女,到匈奴之后,本来是嫁给匈奴当时最有权势的贵族为正妻。在婚礼举行之前,有一天她去郊外游玩,不幸被野兽追赶,掉到一个地洞中。谁知,那地洞竟然有十几尺深,下面别有洞天,琪花玉树,青鸟与白猿同游,彩色水鸟在湖中嬉戏,更有一种比牡丹更娇艳、比梅花更清雅的花朵,在洞中盛开。越姜生于深闺之中,足不出户,从未见过如此奇异而瑰丽的景象,一时间竟然忘记哭泣,只是以为自己闯入了神仙的府邸。

    就在这时,越姜发现,一个极为英俊的少年郎赤着胳膊,正在花丛中偷看于她。越姜惊恐之余,又是羞愧,掩面就要逃走,那少年急了,身手去抓她的袖子,她却发现,原来那少年竟然是个人首蛇身的怪物!

    阿狸读到此处的时候,阿苏差点就被自己的口水呛死。阿狸表示越姜姑娘当真是艳福齐天,只不过这艳福啊能不能消受的起,也着实是个问题啊。

    阿苏表示,不能,绝对不能,若是他家那谁谁谁下墓的时候敢给他弄那么一个妖艳的小三儿回来,看他不把这不守夫道的人千刀万剐了。

    阿狸无奈的抖抖爪子,表示就你那两下子,连那小三儿都弄不死,更不要提你那上山能大虎,下河擒蛟龙的夫人了,还是趁早哪里凉快哪儿歇着去吧。

    阿狸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接着念道:“那人首蛇身的少年郎怔怔的看着越姜,一双灿若星华的眼眸仿佛有千万句话,只是说不出来。越姜偷偷的用眼角的余光看着他,才发现这少年当真是俊美的难以用言语西形容。她是个标准的大家闺秀。自幼父母教导甚为严格,诗书礼仪、琴棋书画,样样皆通。见过的男子,更是十个指头都能数过来。此时蓦然见到一个神秘而又对她含情脉脉的少年,顿时有些不知所措……”

    到了此处,阿狸顿了一顿,露出一个老司机的笑容,说道:“按照套路,这越姜姑娘应该同这人首蛇身的少年共赴巫山了。”

    阿苏露出一个心知肚明的微笑,然后一本正经的问:“这‘巫山’巫山”到底哪儿?为啥大家都经常邀我一起去?为啥‘巫山’后面,还总得加上‘云鱼’俩字呢?莫非,这‘巫山烤鱼’是道很特别、很珍惜的菜式吗?”

    听了这话,阿狸惊恐万分的回头,上上下下打量了阿苏一下,那出水芙蓉一般的脸庞,那圆圆的、又上翘的屁股,啊,苍天啊!我到底要不要告诉他、他、他、他、他、他、他是受到了基佬性骚扰的这个这个事实呢?!

    嗯?为啥光有基佬呢?说不定还有跟咸鸭蛋一样富得流油、胖的彻底的富婆呢?!毕竟阿苏这种小白莲花一看就人畜无害、易采摘。

    阿狸斟酌再三,才同阿苏说:“下次再有人问你要不要一起去巫山,就一拳把他按倒在地上摩擦。你要是打不动,就让你家夫人出手……反正保护你,也是她分内的责任。”

    阿苏默默的摸了摸下巴,心想原来吃个巫山烤鱼还有那么多讲究啊。

    事实证明,巫山这地方,你不寻它时,它在咫尺,你若寻它时,它在天涯。

    越姜就和那少年竟然没有共赴巫山。那少年就吹制牧笛,而越姜则翩翩起舞,两人亲密至极,犹如新婚夫妇。四周有青鸟围住他们,为他们歌唱。小鹿都趴在地上,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们。那少年郎用一种好看的紫色浆果给她做了一顶王冠,说从此以后,她就是这黄泉之国的女主人了。

    越姜原本沉迷在爱情的迷雾中,听到这话,却突然清醒,惊恐之下,推开那少年,夺路而逃。那蛇尾的少年却不追赶,只是在她身后不住的喊她的名字。

    越姜逃回地面后,被随行的侍女们救起。她吓得魂飞魄散,没两天就死了。临死前,觉得自己在洞底的所作所为实在对不起那个和自己有婚约在身的匈奴男子,所以就请求不要把她的尸身安葬,而是吊在这林中,让秃鹫吃光她的血肉,作为惩罚。

    阿狸恻然,又看看了地上那一堆已经成了渣滓的石像,搞不好其中有一些就是替这越姜赎罪的。

    所以,那狐狸脸的站立女俑后面的两个梳着双鬟的侍女才是跪着的。

    好吧,无论从现在人的角度来看,还是古代人的角度来看,越姜妹子这都可以算是出轨行为了。

    话说,这越姜姑娘也是倒霉催的,从她的叙述中,就可以窥探出这是一个相貌娴雅、知书识礼的少女,可是这样的大家闺秀往往最无法抗拒的,就是浪漫而不符合常理的邂逅。

    说一千,到一万,她这种温柔而多情的性子就不该被选来和亲。

    唔,和亲的公主大概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阿狸在心里描绘了一下,大概应该是个尊贵、聪慧而格外坚强的姑娘吧,反正绝不会是她自己这个样子,一言不合就要把人剁成生鱼片。

    合着,她不仅是个生不逢时的将星,还是个性格不佳的和亲公主。

    人家都是姓“何”的嫁给姓“郑”的,是“郑何氏(正合适)”。她这倒好,按老北京的话说-满拧(意思就是正好相反,完全错了)

    所谓灰色幽默,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