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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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捕鲸业的名誉和光荣

    世界上有些冒险事业,其真正的工作方法就是谨小慎微却又杂乱无章。

    我越是钻研捕鲸这一行业,尤其深入到它的起始阶段,就越是为它那四海名扬和悠久历史深深感动;尤其在我发现有那么多伟大的半神半人、英雄和各类先知或多或少为捕鲸事业增添了名誉,而我自己,虽为下层小人物,却也忝属如此显赫集团一员,确实令我无比自豪。

    丘比特之子,那个英勇的柏修斯,就是捕鲸人的鼻祖;就我们称之为具有永恒声誉的行业来说,我们的会友在攻打击杀第一条大鲸时并没有任何卑鄙的意图。在我们这一行业还在替天行道的时代,我们拿起武器,目的只是为了援救落难者,而不是为了给人类的油壶添加油料。

    我们可不能让那些描绘圣乔治大战大鲸场面的现代画作品所蒙骗。这位古代骁勇的捕鲸手所攻击的动物被莫名其妙地画成一只鹰头狮身带有翅膀的怪兽,战斗的场面转移到了陆地上,这位圣者甚至骑在马背上,不过,如果体谅当时那愚昧时代的,艺术家们对大鲸的真实形态一无所知;如果设想,圣乔治所击杀的大鲸是一条从海里爬上海滩的大鲸;他所骑的动物也许是一只大海豹或者一只大海马——那么你就会觉得,把这条所谓的龙认定就是海中巨兽,跟神秘的传说和描绘这一场面的许多最古老的画图并非完全矛盾。事实上,只要跟经过严格分析得出的真实情况一对照,整个传说虚假的部分就会烟消云散了。我们这些人,甚至包括捕鲸人,所显示的高贵标志之一就是崇拜英格兰守护神;我们这些南塔开特的叉鱼手,理所当然地应该编入最高贵的圣乔治集团。所以,请这个赫赫集团的骑士们(我敢说,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像他们的伟大的守护神那样曾经跟大鲸决战过),不要再瞧不起南塔开特人,虽然我们穿的只是羊毛紧身衣和脏兮兮的裤子,但我们更有资格获得圣乔治勋章。

    “要不要承认海格立斯大力神属于我们之列,我长久难以决断:根据希腊神话,古希腊的克罗克特,又称基特·卡森——这个为自己的丰功伟绩而神采飞扬的大力士,曾经被一条大鲸吞下去又吐出来;根据这个神话,他是否算作一个捕鲸人,也值得商榷。没人证明他曾经真正使用过鱼叉杀死大鲸,除非鱼叉实在是从大鲸体内戳出来的。不过,他可以算作个非自愿的捕鲸人;不管怎么说,大鲸倒是捉到了他,如果他没有捕到大鲸的话。我主张应该把他看做我们的同伴。”

    不过,在意见截然相反的权威人士看来,这个海格立斯和大鲸的希腊传说,是脱胎于比这更古老的约拿和大鲸的希伯来传说,或者恰好相反。总之这两个传说非常相似。他既然可以是个半神半人之神,为什么就不能认为是个先知呢?

    在我们这个集团的全体成员中,并非只有英雄、圣人、半神半人和先知;我们的老祖师是谁。正如古代有许多帝王一样,我们的同人在起始阶段就不乏许多大神。现在理应复述一下印度圣典中那个神奇的东方传说。经书上告诉我们,不怕的毗湿奴是印度教三大神之一;毗湿奴这个大神就是我们的上帝;——毗湿奴尘世间十大化身的第一化身始终单独把大鲸信奉为神。根据圣典,当婆罗门,即众神之神,决心重造一个新世界的时候,他生出了毗湿奴主持重造世界之大业。那套《吠陀经》,或者叫做《禅经》,毗湿奴用来创造世界的圣典《吠陀经》一直深藏海底,毗湿奴不得不化身为大鲸,深潜到海底,挽救了这套经书。那么,这个毗湿奴难道不是捕鲸人吗?岂不是正如把骑着马的人称为骑手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