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对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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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政府性质、意义、政体形式

    伊利亚的客人君主政体分为皇族统治和僧主政治;由少数人进行统治的有贤能政体(吉祥的名字)、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或者说是由多数人来统治。以前统治是由一个人,而现在由少数人,因此必须加以区分,年轻的苏格拉底区分的原则是什么?

    伊和以前的原则一样,而现在已经发现这些名字有双重意义,依据法律进行统治或不需要法律来进行统治,既适于这种政体也适合于他种政体。

    苏对。

    伊当我们寻求一种完善的城邦时,正像我们以前所表明的那样,它们之间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既然这已经被分开了,而且像我们所说的,仅仅把其它的留下让我们加以区分,那么有法律的约束和没有法律的束缚就使它们大不一样了。

    苏是的。

    伊就君主政体而言,当主受到好的传统和法律的约束时,它是六种形式中最好的,当它没有法律的约束时,君主政体则成为压迫臣民最残酷的统治形式。

    苏的确。

    伊由少数人统治的政府,是介乎于个人统治与多数人统治之间的,其统治结果也是处于好与坏之间的。而由多数人统治的政府与其它政体相比较,在这方面是很虚弱的,它既不能做得太好,也不会干得太坏,因为其官职分得太细,掌权人太多。因而平民政体是有法律的政府中最坏的、没有法律的政府中最好的统治形式。假若所有的统治都不受法律的限制,那么生活在平民政体的政府下是最幸福的;假若它们都是组织完善的政府,那么平民政体就成了最后选择的统治形式,而最先应当选择的则是君主政体。它是除了第七种形式而外的最好的统治形式。第七种超过前六种,它存在于上帝与人民同在的城邦之中。

    《政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