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零售店经营管理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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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照明设计

    百货零售店的照明,目的在于展现商品、吸引消费者注意。消费者在店铺自由选购商品,如果他们看不清商品,会给购买带来障碍,因此店铺照明基本要求就是明亮。另外,合理安排照明,使整个店铺产生良好的层次感,陈列的商品也因灯光显出自身的魅力,这也是吸引消费者进行购买的一种手段。

    1.照明方式

    (1)直接照明

    直接照明是指用光线直接照射商品,使商品显得鲜明,富有立体感。在直接照明中一般都采用聚光效果好的灯,如白炽聚光灯。

    (2)半直接照明

    半直接照明是指在光线照射物体的同时兼顾周围,而不是只照射一个方向。但此时要注意处理好明、暗光线,以免将某些商品挡住而形成阴影,影响照明的效果。

    (3)下射式照明

    下射式照明就是从天花板往下照射的灯光。它属于特定方向上的照明,能有效地照亮柜台上方一定位置。要注意,对照射的位置要选择好,以免玻璃柜或柜台产生的反射光刺激到消费者的眼睛。

    (4)陈列柜照明

    陈列柜照明主要用来克服玻璃柜和玻璃滑门等产生的反射光所引起的眩光现象。陈列柜灯光如果高于视平线,要注意将其隐蔽好。

    (5)隐蔽式照明

    隐蔽式照明是对货架上和壁橱内的商品提供照明。隐蔽式照明除了能强烈照射商品外,还可向上照射,不仅突出商品的轮廓,同时还可照亮墙的一部分,造成舒适的气氛。

    2.照明类别

    照明设计一般分成三个部分:

    一是基本照明。以天花板上配置荧光灯为主,来保持整个卖场的均匀亮度。其次是重点照明。

    二重点照明。一般采用聚光灯、探照灯等进行定向照明,根据商品种类、形状、性能采用不同照射角度进行照明。以提高商品吸引力,方便顾客的选购。亮度为基本照明的4~5倍。

    三是装饰照明。主要采用彩灯、壁灯、吊灯、挂灯和霓虹灯等照明设备,改变卖场单调布局以突出卖场活跃的气氛。

    3.照明设计原则

    (1)真实地展示商品

    照明就是将商品的真实面貌展现在消费者面前,使消费者对商品质地不会产生质疑。零售店应恰当地配合灯光,更好地展现出商品的美丽色泽使商品看上去更完美。如具有日光色调的灯光可以令商品看上去更自然,也不会改变质地和色彩的表象,所以大部分陈列商品的都用这种灯光。但其中要注意商品变色问题,因为有些商品在强烈的照明光照射下,会失去光泽甚至褪色。因此必须在商品陈列中作适当处理。

    (2)营造卖场气氛

    这是零售店照明设计的另外一项原则,在这一点上,光线明亮与否反而不是重点所在,这也可以看作为装饰性照明的另一种用途。换言之,并非是要利用照明来让消费者看清商品,而是希望透过光线的巧妙搭配,在陈列范围取得戏剧性的效果,构造出卖场的视觉空间,藉以吸引消费者目光。比如,利用照明装饰来消除货架的暗影、直接照射模型人、照射商品广告画板等方式都有利于营造卖场气氛。

    (3)间接推销商品

    百货零售店的现代化照明可以说是与商品推销技术同等重要。商品推销是由店员直接向消费者介绍商品,而灯光则是利用整个百货零售店的气氛及商品本身的感觉间接地推销商品,不同类型的灯光可以使人感到温暖;有的可以制造出欢乐的气氛;有的则又可能使人感到庄严肃穆。配合适当的照明,可以使商品更具吸引力,可以增强顾客购买商品的愿望。

    色彩能够增强消费者的购买决心,灯光能够使色彩亲切自然。同时,灯光和色彩的配合也会影响人的外貌形象、商品包装的效果,使顾客对超级市场的本质特征有更充分的认识。因此,在卖场设计时充分地利用色彩和照明的特点,并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可以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