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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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思想与自由(1)

    我并不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但我对书籍的喜爱程度已经到普通人无法企及的地步。其他人可以通过听、看来获取必要的知识,而我则完全依靠书籍。现在我要说说我是怎么开始读书的、。

    1887年5 月,那时我大概七岁,我第一次完完整整读完一本小说,从那以后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常常像一个好几天没进食的人一般,如饥似渴地去阅读所有能接触到的书籍。

    刚开始时,我能读的书很有限,只有少得可怜的几本凸字书,一套儿童故事书,一套启蒙读本,还有一本现在还记得,书名是《我们的世界》,这是一本关于地球方面的书。说起来很尴尬,这些就是我的全部书库。因为没有更多的书,我只好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地去读这些书,直到它们被磨得难以辨认。有时莎莉文老师会给我“读”故事和诗歌,她用她认为我能懂的方式把一个一个字母拼写在我手中,这样很有趣。但我还是喜欢自己去读。

    实际上,第一次去波士顿时,我才开始人生中真正意义上的阅读。在学校里,我有机会每天花费一定的时间用在阅读上,一个人安静的待在图书馆内,认真地读书。我可以自由在一排排书架前徘徊,挑选自己喜欢的书籍。

    有时,书中的内容我无法全部看懂,但不管能看懂多少,我都仔细的去读。书籍本身让我着迷,至于读的是什么,虽然很多不明白,却不妨碍我对它们的喜爱。那段时间我的记忆力很好,一些字句虽然绞尽脑汁也不明白其中的含义,但能牢牢记住。这对于后来的学校说和写都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为这些被记住的字句轻易就从脑海里冒了出来,以至于同学和老师觉得很惊喜,我竟然有这样丰富的词汇量。我读书不求甚解,读书面很广,从小说、散文、诗歌、寓言、童话无所不含。直到发现《方德诺小伯爵》,我才第一次完完整整读完一本有价值的书。

    大概八岁时,我的老师莎莉文发现我独自一个人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翻看小说《红字》。她笑着问我喜不喜欢里面的主人公,还问我哪些字看不懂,并给我讲解不明白的地方。她告诉我们她有一本小说---《方德诺小伯爵》描写的是一个小男孩,内容非常精彩。我如果也去读一读,一定会喜欢上的。她还答应到夏天时就读给我听。

    后来我们搬到海边去居住了几个星期,中间发生了更多新奇的事情,以至于渐渐把莎莉文老师提到的小说给忘了。再后来莎莉文老师去另一个城市看望她的朋友,我们便分别了一段时间。

    她回来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给我读她之前提到的那本书——《方德诺小伯爵》。记忆里那是一个非常炎热的夏季午后,吃过中午饭,我们两个一起坐在屋外不远处,一个安在两颗松树之间的吊床上。

    那个季节里,室外有许许多多的小虫子,我们穿过草地时,就有一些蚱蜢跳到衣服上,莎莉文老师喜欢先把这类小虫子从衣服上弄掉再坐下去读书。我觉得这样做没有必要。有时一段时间莎莉文老师有事不在,那个晃荡在两颗松树之间的小吊床便落上了一层松针,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一股好闻的松子味儿。

    开始读一本书前,莎莉文老师习惯先向我介绍书的大概内容,在读的过程中,会不断遇到新的单词,尤其是刚开始时,读一段话中间不断停顿,不过当我了解了故事情节后,就会缠着莎莉文老师赶紧往下读。我迫切的想知道故事接下来的发展,至于中间有些不懂的字,也就不太在意了,有时还对莎莉文老师太过详细的解释表示不满。

    莎莉文老师给我“读”书时,有时因为手指拼写太累而停下来休息,我就表现得很无法忍受,从她手里拿过书来,自己开始在上面摸索。这种急切读书的心情,真是一辈子也忘不了。

    也许是被我对书的热情所打动吧,《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印成了凸版。这本书我一遍又一遍的读,几乎能把整本书从头到尾背下来。《方德诺小伯爵》成了我童年生活里最亲密的伙伴,读它时,我一点儿也不觉得情节罗嗦。而在这之前的读书,完全是随意的。这是第一本我全神贯注去用心读的书。

    在开始读《方德诺小伯爵》后的近两年时间里,我陆陆续续在家里和学校里读了很多的书。书的名字和作者现在都记不起来了,也不记得那本书先读,那本书后读,读时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依稀记得读过的书有:霍索恩的《神奇的书》和《圣经故事》、拉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狄更斯的《儿童本英国历史》、《希腊英雄》、拉。芳登的《寓言》、《鲁滨逊飘流记》、《小妇人》和《海蒂》等。《海蒂》这本书,后来我还度过它的外文版,我在是学习和玩耍之余开始读这些书的,书的内容并没有深究,我也从来不去过多研究作者的情况,觉得好就读,觉得有趣味性就一口气读完。这些书就像一缕阳光,照亮了我的整个童年生活。

    我也很喜欢《小妇人》这本书,感觉书里面描写的主人公,和我日常生活中感觉到的正常孩子有一样的思想和情感。

    既然我无法像个正常孩子一样,用正常的途径去感知这个世界,我就选择从书本里一点一点去探寻这个我并不熟悉的世界吧。

    我不太喜欢《天路历程》和《寓言》这样的书,最初接触的是《寓言》的英文版,只是草率的通读了一遍,读完也没有留下什么印象,后来读了它的原著,是法文版的,原著相对译本故事更生动,但还是没能让我喜欢上这本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般的小孩子都很喜欢这样的书,但这种动物拟人化的表达方式,却丝毫无法激起我的兴趣。我理解不了其中的寓意。

    像拉·芳登的《寓言》这类书,宣扬的多是理性和自爱,这类文学作品并不能激发人类最高尚的情操。作品里始终如一在提倡自爱,这个思想贯穿作品始终。我不这么认为,自爱是自私的爱,自私的爱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也许我的理解是错误的,《寓言》的作者在写这部书前不管是对环境还是人的观察,还有他个人的经历都比我要丰富得多。我的这种观点并不意味着我反对讽刺寓言,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用动物来宣扬伟大和爱。

    和一些以动物为主的寓言相比,我更喜欢看《野生动物王国》和《丛林之书》等书,这些是写的是真实的动物,而不是赋予人的思想感情和行为的动物。看这类书时,我可以随着书中的情节描写起伏或悲或喜。其中的滑稽情节引我大笑不止,有时它们的悲惨遭遇也让我心疼不已。这样的动物更真实,但作者在描写它们时,也包含了许多深刻的寓意,只是更含蓄一些。

    我很喜欢历史,有一种近乎膜拜的喜欢。尤其是古希腊历史,它有一种神秘感,诱惑着我一步一步走近它。你可以一边细细的看,一边轻轻想象,希腊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他们想一个真正的人一样可以面对面和我们交流。在我的灵魂深处,我所敬爱的神灵一直占有重要地位。我熟悉古希腊神话里的所有仙女、神兽、英雄。我不仅对它们了如指掌,还非常喜爱他们。只是美狄亚和伊阿松的残忍让我无法容忍。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上帝非得要等到她们干了许多无可饶恕的坏事后再惩罚他们。

    魔鬼嬉笑着从殿堂爬出

    上帝却无动于衷

    在阅读《伊利亚特》时,希腊在我的想象里是一个近乎天堂的国度。通过对古希腊文学的阅读,我对特洛伊的故事倒背如流。伟大的文学作品,无论是由哪种语言文字写成,都有一种魔力。只要同你的心息息相通,不用翻译也能读懂。

    但人们常常没有真正去理解这些伟大的文学作品,相反常常用自己的理解,自以为是的给作品加上分析和评论,而不管这评论有多么牵强附会。欣赏一首好诗,根本就不需要咬文嚼字去理解书里面的每一个字。也不需要弄清其词法和句法的属性。就算是一位很有学问的教授也无法表达出对像《伊利亚特》这样精彩的诗篇能欣赏多少。我自己也无法表达出。但当读到这样的诗篇时,我能感觉自己的心变得更自由起来,灵魂也得到了升华。仿佛从一个狭小的圈子挣脱开来,可以自由飘荡在蓝天白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