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死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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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莫云往事

    fri apr 24 23:55:37 cst 2015

    躺在床上的吴小虎忽然轻轻唤了几声:“水……水……”

    莫云取出了一支手电筒,房间里顿时亮起了微光。他照照吴小虎,原来他已经醒了过来,他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显得很是痛苦。我取出一瓶水打开,送到他的嘴边。他的嘴唇已经干裂,勉强喝了一点水,便又迷迷糊糊地昏睡过去。

    莫云摸了摸他的额头,小声说道:“情况不太好啊,他正在发烧。来,帮我给他伤口换换药。”

    莫云费力地摘掉了包扎吴小虎伤口的绷带,沾了血迹和体液的绷带一层层揭开,露出他断臂处的伤口,白色的关节骨暴露在外,周围的血肉沾着一块块黑色的血渣,看上去我都觉得疼。莫云倒吸一口凉气说:“伤口肿了,有点脓性分泌物,希望不会感染吧。”

    莫云脱去了吴小虎的上衣,用急救包里的生理盐水认真清洗了一遍伤口,服了一些药膏在伤口上,换了新的纱布和绷带,将伤口再次缠起,再给吴小虎换了一件从服装店拿的干净衣服。

    吴小虎沉沉地睡着,也不知他这一觉要睡多久。莫云将污物收拾利索,坐在沙发里,关掉了手电筒,对我说道:“你先睡一会吧,咱们两个轮流放哨,夜里都睡着了可不行!”

    我听话地躺在另一张床上,这间高级酒店的床果然舒服。我在黑暗中闭上眼睛试图睡去,可我的身体虽然很累,但精神很是紧张,脑子里乱作一团,翻来覆去的如何能睡得着。折磨了半晌,实在没有困意,于是我说:“莫哥,要不你先睡吧,我给你放哨。”

    黑暗中,莫云的声音给我给多的安全感,他说:“不用,我后半夜睡两个小时就行。你现在不是不困,其实是很困。你一旦睡着,说不定能睡个三天三夜,只不过你现在太过紧张,大脑比较兴奋而已。放松点,睡不着也躺着,要不了多久就睡着了。”

    “我能和你聊天吗?一边聊一边睡。”

    “聊天……聊什么?你这小姑娘能和我当兵的聊到一起去?”

    “能给我讲讲你的经历吗?”

    “我的经历,那有什么好讲的。”

    “可是我想听嘛,给我讲讲吧?就讲讲你从军的经历吧。”

    莫云沉默了半天,没有说话,却是打开手电,扯开了一条香烟的包装,取出一根烟来点燃深吸一口,说:“我不想讲。”

    手电又熄灭了,只剩下莫云烟头的红点在一闪一闪地发亮,那微弱的红光照在他的脸上,他的表情很是落寂,似是在回想过去的经历。既然他不想说,我也不再要求他讲。一时间房间里陷入了沉寂,只剩下吴小虎轻微的鼾声。

    莫云抽完一支烟,接着点燃第二根,沉默了许久说:“你要真想听,我就讲讲,可是讲的不好你不要笑话我。”

    “那怎么会。”

    “好吧……我是瑶族人,我的家乡在天南省的一个瑶族寨子,你去过天南省吗?”

    “没去过。”

    “我也很久很久没有回去过了……很久很久没有吃过家乡那金黄厚实的腊肉、喝家乡的瓜箪酒了……”莫云抽着烟,烟头明明灭灭的,续又说道:“临寨有个姑娘叫盘路萍,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十分要好。”

    “她很美、很秀气,她乌溜溜的眼睛像宝石一样明亮、她乌黑过腰的长发像瀑布一样飘扬、她明亮婉转的歌声像画眉鸟叫声一样动听。她是我们那里方圆百里最美的姑娘。她用自己种的蓝草染布,染出的的颜色是方圆百里最好看的。再用染好的布做成衣服,在衣服上绣上精美的红色绣饰,绣出的衣服也是方圆百里最好看的……每年,别的寨子的小伙子们去她寨子里踩歌时,都想和她对歌,可她却从来不理睬他们……”

    我心想这个盘路萍一定是和莫云相恋了,果然,莫云说道:“她从来不理睬别的小伙子,是因为我早和她相知相恋。”

    莫云打开手电筒,照着左手手背对我说:“看到我这里的这个伤疤没有?”

    我看见他的左手手背上有一圈淡淡的椭圆形的伤疤,于是点了点头。

    “这是她咬的。”莫云关掉手电筒,点起第三支烟,说:“我们瑶族的婚恋风俗挺别致的,送礼物、唱情歌自不必说,我们瑶族青年表达爱情的方式最是特别:‘咬手背’。”

    “每年秋收过后,未婚青年大都要背着米去见情人。一伙青年会按事先约定来到一个瑶家山寨,该寨的异性青年则备下酒菜款待……”

    “那年,我也去踩歌了,别的寨子不去,单单只去盘路萍的寨子。和我同去的男青年脑袋挨着脑袋、脚尖顶着脚跟,一路排队排满了整条山路……踩歌开始,先是大家一起唱起歌颂主人家的赞词,唱完赞词后,男青年们就要与心仪的姑娘在对歌中交流感情。可当时的百十个、百十个男青年啊,都是冲着盘路萍去的,大伙虽是各唱各的,眼珠子可都往盘路萍脸蛋上瞅……”

    我插嘴道:“那你还不生气?”

    “恰恰相反,我一点也不生气,反而……哈哈哈!”莫云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声音却渐渐黯淡下来,“我不生气,是因为盘路萍对别的男青年看都不看一眼,而是一直盯着我……”

    “我等那些个男青年歌词都唱穷了、嗓子都唱哑了,这才站起身来高唱了一曲情歌……你别看我现在嗓子哑了、嗓音难听,可那个时候,我是所有男青年里歌声最好听的……”

    “盘路萍也站起身来,和我对唱,她的声音更是好听,宛如天籁,瞬间就把我的歌声盖在了下边,不过我自然心甘情愿当她的陪衬。我虽然唱着歌,可余光也注意到那百十个男青年的神情,他们听到盘路萍的歌声,全场寂静一片,一个个都听得呆了,可当他们反应过来,她的歌是唱给我的时候,一个个先是震惊、而后是失落、最后是愤怒,瞪起一只只大眼珠子,像仇人一样盯着我看,哈哈哈!”

    “其实我早就和她心心相印,踩歌对我俩来说只是走个过场,但虽只是个过场,也足以轰动了方圆百里的所有适龄单身男青年。我和她按照规矩,一边唱着歌、一边成对成双地到寨子外边,尽情地倾吐心中的爱慕之情。唱完了歌,我俩按瑶族祖先留下的规矩,我先往她的手背上咬一口,再由她朝我的手背上还一嘴。”

    “‘咬手背’就像是现在婚礼上交换戒指一样,是一种定情的仪式。咬这一口还有许多讲究,咬重了说是狗咬,咬轻了又表达不了对情人的爱。这一口还要咬到手背但又不能咬着凸起的骨节处。假若咬的位置合适,被咬的伤口发炎化脓,这就表示恋人的情意已经溶入对方的肌体和血液里。再由男青年给女青年拴蓝丝线,女青年给男青年拴红丝线,这对恋人就可以等着良辰吉日成亲了。”

    莫云又打开了手电筒,这次我看到了他左手手腕上的一条红丝线。

    “当时,我舍不得她疼,咬她的那一口当然是轻轻下的口,可她咬我的那一口却下足了狠劲,一是因为爱我深切,二是因为必须按照规矩将我的手背咬得出血化脓,三是因为我就要参军两年,她舍不得我走。所以她也没管什么‘咬得太狠是狗咬’的说法,这一口下去,直到现在我手上还有这个伤疤……呵呵,入伍体检的时候,因为这个伤疤我差点被刷了,好在这个伤疤不是非常明显,而且我参加的边防部队离家不远,部队比较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参了军。”

    莫云沉默良久,手上的红点暗自熄灭了。

    “按照规矩,‘咬手背’后,我家托媒去她家‘问烟’,哦,也就是托媒人带着烟叶去求亲。当我得知她家人收下了烟叶,我高兴要死了!”

    “婚是订了,可我马上就要去参军了。我和盘路萍依依不舍地分开,约好两年后复员回家之时,就是我们的成亲之日。”

    “这一走就是两年。我在部队里想她、念她。瑶寨不通电话,部队还常外出执行任务,连书信也很少来往。好不容易挨到一年半,我因为表现突出,意外得到了转士官的机会。”

    “我早就爱上了部队的生活,得以继续我的军旅生涯,我当然是十分高兴。然而当我告假回家,想把这个好消息带给盘路萍的时候,一盆冷水浇到了我的头上:盘路萍的家人,把我家的烟叶给退了!”

    “我妈妈哭着跟我说,就在我刚刚转为士官的时候,盘路萍的家人突然改变了主意,退婚的理由很荒唐:我承诺当兵两年后就回来结婚,但我违背了承诺,转为了士官,她家不同意让女儿跟一名志愿军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