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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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溯源 (1)

    年少时,听伯父家大哥(大我二十岁)说过,他回齐鲁老家瓦口庄续过家谱。那时还允许设宗氏祠堂,家谱恭存在里面。



    几百户人家的村子,近一半的人口属于鲁氏家族。谁家添了男丁,起过“大号”后,经过族长同意,便可以按辈分载入家谱序列。



    他说:老辈人讲,大约明末清初吧,鲁氏家族祖先为避战乱,自巴蜀之地迁居齐鲁,大约在临淄城一带过活吧。



    过了若干代,族中有哥俩结伴,辗转来到瓦口村落户。



    其中,我们这一支起初人丁并不旺,到曾祖父、祖父,两辈单传,差点断了香火。



    直到祖父和祖母结合,生下仨男三女,三个儿子成家后又各有三个男丁,也就是说:祖父母下延有了九个孙子。



    二姑妈曾找风水先生看过鲁家祖上的坟茔地(后在动乱年代被平坟深埋),说是“人丁兴旺不出大官儿”(彼时吾辈仅有伯父家大哥一人)。后来还算是应验了——如果不是搞计划生育,那老鲁家的后人定繁衍众多,也是个大家族啊;不过,除了我同胞大哥在央企担任过安全主官外,其他人到科级干部就顶天了。



    祖父从上辈继承了几亩薄地、三间草坯房,农闲时靠给人家做木匠活,贴补家用。土改划成分时,祖父家算是“中农”。



    爷爷应当是梳过长辫子的——皇家子民嘛。当然,连父辈们也没有见到过男人拖着个辫子,因为他们均出生在民国。祖母依老例裹得是小脚,这,我幼时回家见过。那人为造成的脚部残疾,很是可怜。也因此,她一生家务、侍奉男人孩子,没有离开“锅台转”;至多是去地里送送饭,或叫人用独轮车推着,到几十里外,回趟娘家,连县城都没有去过的。她寿享80离世,彼时齐鲁乡村已经开始推行火葬,为了想土葬(不知是谁的主意),草草的安葬。后来据庄里街坊传闻,下葬时细节诸多鲁莽不敬,但愿没有惊扰到她老人家在天之灵吧。



    祖父身体出奇得好,八十多时,还能挑着篮子拾粪交给生产队换工分呢;只是一样,从来不会做饭,在祖母走后独居那段儿,他蒸出来的馍“硬的象石头”(我父语)。还是作为其次子的我父亲,专程回齐鲁,把祖父接到东北花江市居住。



    他与叔父两兄弟,共同照顾老爹起居。老人家得以安享晚年,活到了九十八岁高龄,寿终正寝。他仙逝时,守灵间挂的是红纱灯,打的灵头幡也是彩色的,为人们常说的“喜丧”。他幸运地见到了第五辈,应当叫玄孙吧?而且,他都会叫“祖爷爷”啦,还知道跪下磕头。



    我想起祖父生前,每到农历年,孙辈陆续前来,跪下给他磕头拜年,他都会给压岁钱。钱不多,是我父亲、叔父平时孝敬的“压兜钱”吧。



    那时,还兴在户外搭灵棚。所有在花江市的子辈、孙辈、曾孙(玄孙太小),两人一班,几小时一换班。任务嘛,主要是烧纸(送钱)、续长明灯油啥的。时值公历三月上旬,长夜春寒料峭,守灵者不断烧纸,客观上也可以取暖(彼此心照不宣)。



    整个白天里,给祖父敬奉的糕点祭品,常常是刚放置一会儿,就被众人拿光,回家给各自的家人、特别是孩子吃——都想借借老爷子的超高寿限啊!



    送别祖父,父亲自是大放悲声,母亲也跟着哭了几场。我们这些孙辈们,到底是与老人相处时间不长,加之寿终正寝,还没有见到谁掉泪。



    爷爷火化后,先放在存放室一段时间。到清明节前,由长子长孙——伯父家大哥,悄悄背着骨灰盒,乘火车再中转,一直送到齐鲁老家,在瓦口村归根下葬。父亲和叔父均出资,委托大哥具体经办此事。



    前一章“祭祖”见到的祖父坟墓,就是那时伯父家大哥找人帮忙:挖穴、安灵、堆坟并立碑的。坟茔是祖父母并骨合葬的。



    赘述两句:上世纪70年代,我随母亲返乡办事,见到祖父母均已年逾古稀,作为孙辈,曾经脑袋一热,想留下来照料他们的生活起居。



    我学着挑水时,在“天井”(院子)里不小心溅出些水,祖父当即斥责我……要知道,那时我才十五岁,个子长得矮,能从近一里地外的河里(冬天凿开的冰眼),挑起一担水到家,已经不容易了。老爷子的一番话,彻底打消了我“留下”的念头,进屋就对母亲说:咱还是回东北家吧!现在想来,那时年少,好冲动,思虑不周全。



    后来听说,在祖父母年迈阶段,还亏了伯父家的三哥,帮着挑水、劈柴啥的,生产队分口粮也能帮助弄回家。自然,二老也不叫他白干,经常叫他吃过饭再回家——这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也是最好的酬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