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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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家产

    



    还是在母亲临终住院期间。



    眼看老人来日无多,家产继承迫在眉睫了。



    家中主事的大哥,毕竟当过多年的企业领导,此事该如何运作,还是有些办法的。



    在弟弟没有回宁川打工前,他先召集哥仨碰头会。



    大哥说他远在外地,对父母留下的房子不需要;弟弟说他家是女孩,也不需要;我的儿子依然在花江,当然表示需要这套房子。



    次日,就在母亲的单间病房内,大哥主持召开子女会议。主题就是商讨父母房产的继承。



    五人均发表了意见。老姐先说:如果没有人要房子,她准备要——这里有个小插曲:之前在母亲家,她曾问过我“你想要爸妈的房子吗?”当时,我还真没有相中这个房子,主要是感觉设计不合理又不能改造(预制板结构),就脱口说“不要”。谁想回家一说,妻子不干,她说你表态咋那么随意,咱家是儿子,能不给他留套房吗?我无言以对。



    所以,此后在兄弟碰头会和子女专题会上,我都明确表示:需要这套房子了。



    经过商讨,基本达成一致:还是把房子留给老鲁家的直系后人吧。



    在房子作价上,争辩的挺厉害,高喉大嗓的,病床上的母亲还以为怎么了呢!叫我们兄弟姊妹“要和气”——这一阵子她还算清醒的。



    最后,根据会议的原则精神,大哥让我回去起草一份“房屋转让协议“。



    打印出来拿给大哥看,他没有表示异议。



    隔日,二次会议,通过了这份协议。五人都亲笔签名了。



    虽然在作价款项上,老姐还是觉得少了,但多数人的意见:反正是卖给老鲁家的人,肉烂在锅里,就别太计较了。她孤掌难鸣,只好作罢。



    协议第三款:所购房屋产权转让(过户)完成后,次子鲁建民应将房款转存至其母柳氏(健在)名下。老姐不放心,亲笔将“其母柳氏名下“勾掉,用碳素笔写下“长子鲁建国名下(全部)。



    我猜,改动有两层意思:一是她只相信我大哥,二是怕付款节外生枝吧?也可以理解的。



    大哥觉得还是有些不够完善,夜里护理母亲时,又亲自起草“赡养母亲补充协议”,经我润色调整后,第二天召开第三次子女会议,一致通过,又是五人亲笔签名的。



    我明白,大哥担心房产继承明确后,有的子女会不上心护理病重的老人吧?



    这份补充协议有十款之多,对一些细节都做了说明。当然主要还是规定:母亲过世后,所遗财产(包括房款)的分配原则——子女们“共有均分”,前提是“不放弃赡养母亲”。



    数日后,安排好护理母亲的事,我陪大哥去公证处,咨询房产继承公证事宜。



    工作人员问我们:老人现在神智清楚吗,能否表达个人意愿?回答是:有时清醒有时糊涂。人家明确的告诉我们,这种情况下,不能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赠与或者交易都不行。



    看来,也只能等老妈身后再议了。



    大约一个月后,母亲西归。料理完后事,准确说是葬礼后次日,通过找人预约,兄弟姊妹5人聚齐,共同来到市第二公证处(相对人少)。



    我陪同大哥先进入公证室内。公证员——一位表情严肃相貌大众的中年职业女性,问大哥:你自动放弃房产继承吗?回答是肯定的。尔后,又是摄像头拍照,又是签名、画押的,忙活一阵子。而且,所有的问询、回复,人家都一字不落的记录打印出来,让当事人详阅认可并签名,归档留存备查。



    随后,有我在场的情况下,其他三人也都先后进屋,同样的问话、同样的流程,不需赘言。



    只是,当公证员对老姐说:“签字放弃后,这所房产就跟你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我发现,老姐明显愣了一下,才签名画押。当时忙着往下进行流程,我并没有多想啥。



    最末,才轮到我。不同处是:前面四人是“自动放弃”,我是“依法继承”。



    感觉繁琐的流程终于进行完毕,需要缴纳公证费时,偏巧收款的出纳员去银行了,得一小时左右才能回来。我担心夜长梦多——因为通过关系,给打了折扣的。就没有走,留下等待缴款。



    英淑、小妹陪着大哥,去购置明天给母亲三天圆坟的祭品。老姐和弟弟一起返回的,路上两人交谈些什么,不得而知,可后面将要发生的事,与此番“路聊”有关。



    英淑跟着购买祭品后,就去饭店订雅间了,这是我俩提前说好的:今天大家成全我,我俩宴请表达谢意。



    终于等到出纳员回来,如数缴完公证费。我给大哥电话,说直接去订好的饭店聚齐吧。不知何故,大哥强调说“有事”,一定要我先回母亲的老房子一趟,再去饭店。



    我只好先回老房子,同时电话通知英淑,叫她在饭店耐性等一会儿。



    我兴冲冲的回到老房子。一进屋门,就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头,大家的表情似乎过于严肃了。



    果然,大哥说:健民,你得先给兄弟姊妹打个欠条,这样大伙才放心,欠条我已经先替你写好了,你签字就行了。



    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我一下子懵掉啦:怎么会是这样?不是有协议在吗?白纸黑字:产权转让过户完成后付清购房款的。难道都不算数了?



    我对四人讲:本来是一腔热情,想好好感谢大伙,现在是一瓢凉水,从头浇下来呀!后面还说了什么,事后已经记不得了,可能有些走板儿吧?情急之下,理智不了的。



    大哥又解释了什么,老姐又说了什么,都记不得了。只记得,老姐说话语气生硬,一脸严肃,样子好怕人,还从来没有见过呢。



    我感觉就象杨白劳在女儿的卖身契上画押,在每一张欠条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交给众人。



    临离开房间时,我提醒大家:看看有没有烟头啥的,注意安全呀!



    没想老姐多心啦:以前你咋不提醒大家,现在看是自己的房子了吧!我没好气的怼回去:是不是我的房子,都会提醒的……



    往饭店去时,老姐置气说“不去”,跟大家分道而行。大哥叫小妹追过去,把她劝回,一起赶到了不远处的饭店。



    席间,不知情的妻,热情的敬他们每个人酒。我故意冷落老姐,与其他人喝,也包括弟弟,因为我知道他是个没主意的人,“主谋”不会是他的。



    饭后,其他人各自回家。我和英淑送大哥回母亲家住。在楼下分手时,大哥说了“部分”实话:刚才让你写欠条时,搞不好就“地雷爆炸”呀。至于具体怎么个爆炸法儿,他没有细说。



    吾妻素来善解人意,她主动说:其实房款我俩已经筹集到位了,明天咱给妈圆坟回来,就去银行取款,给大家发放家产继承的钱吧。



    大哥借着酒气,夸弟媳比弟弟更明事理,办事周全。说实在的,我心里那股劲还真没有“别”过来——后来,我曾经分别问过弟弟和老姐,两人谁也不承认是“主谋”,都往对方身上推,我始终没有得到一个“说法”;真想把他俩找到一起,当着“一奶同胞”们面儿,把这件事掰扯明白,妻劝我“算啦,家事无理的”。



    次日,给妈圆坟后,大家回到妈的老房子休息。



    这时,银行已经开门营业了。我和妻回家拿上从其闺蜜那儿借到的5万元,又跑了几家银行,把活期和定期(提前支取)的存款一笔一笔取出,凑够了18万元,匆忙赶回家来。



    没想到,老姐当面来了一句“顶门栓”:你俩咋才回来,我寻思让人给打劫了呢?



    她这句看似玩笑的话,此时毫不幽默,叫人一点都笑不起来的。



    我回了一句:被打劫了,对你有啥好处啊?



    大哥忙把话头岔过去:赶紧给大伙发钱吧,我们都等着急了。



    按照分配比例,顺利的给众人发放继承款——购房款加上父母的存款。此时,方见到老姐和弟弟的笑脸。



    收条由我负责保存:老姐和小妹的是英淑代写,他俩签名;大哥、弟弟是自己书写签名的。



    一场家产继承、分配的活剧,事先没有也不可能彩排的,就此算是上演完毕。



    还有个尾声:诸事完结,大哥要返回申城了。英淑提议,在家里包顿饺子,给大哥践行。



    在我和妻包饺子时,小妹和弟弟不知为何事,在大屋里吵起来,把在小屋休息的大哥惊动了,对他俩说:你们有什么事解决不了,能不能等哥走了再说呀?



    下饺子时,大闷罐找不到了,原来是叫老姐给拿回家去了。妻只好用母亲屋里的大铝盆当锅,好歹算把饺子煮熟了。



    这顿饭吃的呀,那真是有些郁闷。我们两口子不知说什么好。



    饭后吗,有人还好意思说:自家谁谁没有来,要给他或她带饺子回去呢……